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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源控股: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可分配利润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31,143.66元,年初未分配利润411,899,943.23元,应付普通股股利1,492.54元,2023年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14,828.522.31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55,025,695.82元,年初未分配利润171,404,222.96元,应付普通股股利0元,2023年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20,927,349.20元。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自有资金46,411,385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公司股份660万股,详见公司2023年5月20日、2024年1月4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七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视同现金分红46,411,385元。

鉴于公司2023年度已实施股份回购方案及公司2023年度实际业绩情况,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短期经营状况,为更好地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兼顾公司现有及未来投资资金需求、经营资金周转及其他资金安排,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增强抵御潜在风险的能力,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研发、销售、生产等日常经营发展及流动资金需要,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保障,寻求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基于对股东长远利益的考虑,更好地保证公司的稳定发展,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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