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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盛新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范保群)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年度,本人作为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及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形。个人具体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内容。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董事会10次,股东大会3次,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会情况本年应参加董事会

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

加会议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10 10 9 0 0 否 3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会议,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对各项议案的表决均严格遵循独立性、专业性原则,并基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立场进行投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报告期内召开次

应参加会议

次数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

次数

提名委员会 2 2 2 0战略委员会 2 2 2 0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参与了公司所有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后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并对董事会所有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和交流。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及时报送会议资料给董事们审阅。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十届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持续关联交易报告》,公司2022年度持续关联交易均依法合规,交易均未超出年度上限金额。

2023年10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秦皇岛北方玻璃有限公司出售库存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023年12月27日,公司第十届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产品销售框架协议》《产品供应框架协议》《原材料采购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技术服务框架协议》《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框架协议》《备品备件供应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未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形。

(四)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独立的立场和审慎的判断,认为:相关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存放和使用的情形。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的资格,具备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

(六)聘任财务负责人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陈红照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陈红照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高管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规定,能够胜任其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七)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况,根据公司薪酬管理政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严格按照公司薪酬及考核制度的规定发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信息披露违规的事项发生。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基于独立、客观、公正、谨慎的立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营和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4年,本人将继续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充分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及时了解公司内部管理、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情况,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管理层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范保群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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