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否进行减值测试
?是 □否
二、是否在减值测试中取得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报告
?是 □否
资产组名称 | 评估机构 | 评估师 | 评估报告编号 | 评估价值类型 | 评估结果 |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购江西欣资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含商誉相关资产组 |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刘晓燕、田宇 | 银信评报字(2024)第030024号 | 可收回金额 | 29,331,539.05 |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购厦门鹭意彩色母粒有限公司含商誉相关资产组 |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石翊、田宇 | 银信评报字(2024)第030022号 | 可收回金额 | 301,000,000.00 |
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资产组名称 | 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 备注 | 是否计提减值 | 备注 | 减值依据 | 备注 |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购江西欣资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含商誉相关资产组 | 其他减值迹象 | 是 | 专项评估报告 | |||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购厦门鹭意彩色母粒有限公司含商誉相关资产组 | 不存在减值迹象 | 否 | 专项评估报告 |
四、商誉分摊情况
单位:元
资产组名称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构成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确定方法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金额 | 商誉分摊方法 | 分摊商誉原值 |
江西欣资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资产组 | 江西欣资 2023 年12 月 31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所反映的全部有形资产和可确认的无形资产组成的资产组 | 根据收购时,江西欣资的可辨认经营性长期资产 确定资产组 | 31,484,663.98 | 按股权比例分摊 | 2,140,872.29 |
厦门鹭意彩色母粒有限公司资产 | 厦门鹭意2023年12月31日的合 | 根据并购时,厦门鹭意的可辨认 | 292,082,292.00 | 按股权比例分摊 | 219,998,093.98 |
组 | 并资产负债表所反映的全部有形资产和可确认的无形资产组成的资产组 | 经营性长期资产 确定资产组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确定方法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差异
□是 ?否
五、商誉减值测试过程
1、重要假设及其理由
(一)基础性假设
1、交易假设:假设评估对象处于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评估对象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评估结果是对评估对象最可能达成交易价格的估计;
2、公开市场假设: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是在公开市场上进行交易的,在该市场上,买者与卖者的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条件下进行的;
3、持续经营假设:假设资产组(组合)所在单位以现有资产、资源条件为基础,在可预见的将来不会因为各种原因而停止营业,而是合法地持续不断地经营下去。
(二)宏观经济环境假设
1、国家现行的经济政策方针无重大变化;
2、银行信贷利率、汇率、税收政策和适用税率无重大变化;
3、资产组业务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4、资产组业务所属行业的发展态势稳定,与其生产经营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经济政策保持稳定。
(三)评估对象于评估基准日状态假设
1、除评估师所知范围之外,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购置、取得或开发过程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除评估师所知范围之外,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均无附带影响其价值的权利瑕疵、负债和限制,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之价款、税费、各种应付款项均已付清;
(四)收益法预测假设
1、假设资产组的业务将按照现有的经营目的、经营方式持续经营下去,其收益可以预测;
2、资产组所在企业的现有和未来经营者是负责的,能稳步推进企业的发展计划,尽力实现预计的经营态势;
3、资产组所在企业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不会出现影响企业发展和收益实现的重大违规事项;
4、资产组所在企业提供的历年财务资料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进行收益预测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会计核算方法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5、预测期税收政策和执行税率无重大显著变化;
6、收益的计算以中国会计年度为准,均匀发生;
7、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对资产组的业务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五)限制性假设
1、本评估报告假设由委托人提供的法律文件、技术资料、经营资料等评估相关资料均真实可信。我们亦不承担与评估对象涉及资产产权有关的任何法律事宜。
2、整体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
单位:元
资产组名称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商誉账面价值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商誉账面价值 | 全部商誉账面价值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内其他资产账面价值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 |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购江西欣资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含商誉相关资产组 | 1,605,654.22 | 535,218.07 | 2,140,872.29 | 29,343,730.65 | 31,484,663.98 |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购厦门鹭意彩色母粒有限公司含商誉相关资产组 | 219,998,093.98 | 0.00 | 219,998,093.98 | 72,084,198.02 | 292,082,292.00 |
3、可收回金额
(1)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组名称 | 公允价值层次 | 公允价值获取方式 | 公允价值 | 处置费用 |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购江西欣资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含商誉相关 | 第三层次 |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 32,023,846.82 | 2,692,307.77 | 29,331,539.05 |
资产组
前述信息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是 ?否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组名称 | 预测期间 | 预测期营业收入增长率 | 预测期利润率 | 预测期净利润 | 稳定期间 | 稳定期营业收入增长率 | 稳定期利润率 | 稳定期净利润 | 折现率 | 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 | |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购厦门鹭意彩色母粒有限公司含商誉相关资产组 | 2024-2028 | 8.70%(年复合增长率) | EBITDA:17.10%-17.84% | EBITDA:66,872,159.51-99,523,016.44 | 2029年及以后年度 | 0.00% | EBITDA:17.84% | EBITDA:99,523,016.44 | WACCBT:13.35% | 301000000.00 | |
预测期营业收入增长率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否 | ||||||||||
预测期利润率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否 | ||||||||||
预测期净利润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否 | ||||||||||
稳定期营业收入增长率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否 | ||||||||||
稳定期利润率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否 | ||||||||||
稳定期净利润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否 | ||||||||||
折现率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否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商誉减值损失的计算
单位:元
资产组名称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整体商誉减值准备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商誉减值准备 | 以前年度已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 | 本年度商誉减值损失 |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购江西欣资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含商誉相关资产组 | 31,484,663.98 | 29,331,539.05 | 2,140,872.29 | 1,605,654.22 | 0.00 | 1,605,654.22 |
六、未实现盈利预测的标的情况
单位:元
标的名称 | 对应资产组 | 商誉原值 | 已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 本年商誉减值损失金额 | 是否存在业绩承诺 | 是否完成业绩承诺 | 备注 |
江西欣资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购江西欣资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含商誉相关资产组 | 1,605,654.22 | 0.00 | 1,605,654.22 | 否 |
七、年度业绩曾下滑50%以上的标的情况
单位:元
标的名称 | 对应资产组 | 商誉原值 | 已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 本年商誉减值损失金额 | 首次下滑50%以上的年度 | 下滑趋势是否扭转 | 备注 |
江西欣资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购江西欣资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含商誉相关资产组 | 1,605,654.22 | 0.00 | 1,605,654.22 | 2023年 | 是 |
八、未入账资产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