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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态股份: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方兴、孙进山、薄连明、张默)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方兴)

本人作为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谨慎、负责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力,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方兴,197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6月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毕业。1994 年 7 月至 2000 年 6月就职于宝洁(广州)有限公司。2000 年 6 月至 2007 年 6 月就职于捷普电子(广州)有限公司。2007 年 9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深圳市盛弘电气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董事长。2015 年 6 月至今,任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所审议案全部投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共出席公司股东大会4次,在会议上,本人积极听取现场股东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以便更好地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2023年度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各委员会开展的相关工作及活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治理情况、经营情况等及时了解,并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年共召集、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三次。根据公司治理需要,对公司拟变更董事、拟聘任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进行审核、提出建议,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责。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3年共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六次,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阅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等事项。同时,参加2022年年报审计工作沟通会议,对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和审计质量进行监督与指导,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3年共参加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一次,主要审议公司董事、高管年度薪酬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专业职责。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2023年公司无应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此作为加强与投资者沟通的桥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2023年度,本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其他时间在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及办公,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内部控制情况及治理情况等,主动获取作出独立判断和发表独立意见所需资料。此外,本人通过电话、会谈等方式和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相关报道,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与本人保持了良好、充分的沟通,及时传递最新的行

业信息及监管政策,使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内部管理、经营等情况,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管理层提出合理的建议。报告期内,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均能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向本人送达会议通知,并提供详实具体的会议资料及相关文件,为本人客观审慎地做出判断和发表意见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公司法》、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文件,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否必要、客观、定价公允合理及是否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6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履行承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未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后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本次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综合考虑其审计质量、服务水平等情况后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四)聘任财务负责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原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YUNTING WANG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并指定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同意聘任高罕翔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同意由高罕翔先生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本人对拟任财务负责人的个人履历、专业能力、职业素养、任职资格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高罕翔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能力。本次财务负责人的提名、审议、表决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聘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本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聘任以及薪酬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原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YUNTING WANG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原独立董事张默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聘任高罕翔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提名薄连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对拟提名、聘任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背景、专业能力等进行认真审核,拟提名、聘任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和经验。报告期内,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所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任职要求。本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相关薪酬制

度的规定,薪酬发放符合有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规定。

(六)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协作。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五、其他

2023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2023年,本人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本人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23年,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方兴

2024年3月29日

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孙进山)

本人作为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谨慎、负责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力,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孙进山,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经营管理专业本科学历,2002年11月广东省委党校毕业,中国注册会计师。1985年7月至1992年7月任安徽省宿县地区财税学校财务教研室教师;1992年7月至1994年2月任安徽省宿州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1994年2月至1997年2月任深圳中州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1997年2月至2023年12月,历任深圳技师学院财务部、办公室副主任、图书馆副馆长,2023年12月退休。曾任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职于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所审议案全部投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共出席公司股东大会4次,在会议上,本人积极听取现场股东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以便更好地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2023年度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各委员会开展的相关工作及活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治理情况、经营情况等及时了解,并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年共召集、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六次,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阅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等事项。同时,参加2022年年报审计工作沟通会议,对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和审计质量进行监督与指导,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3年共参加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三次。根据公司治理需要,对公司拟变更董事、拟聘任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任职资格进行审核、提出建议,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2023年公司无需要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此作为加强与投资者沟通的桥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2023年度,本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其他时间在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及办公,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内部控制情况及治理情况等,主动获取作出独立判断和发表独立意见所需资料。此外,本人通过电话、会谈等方式和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相关报道,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与本人保持了良好、充分的沟通,及时传递最新的行

业信息及监管政策,使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内部管理、经营等情况,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管理层提出合理的建议。报告期内,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均能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向本人送达会议通知,并提供详实具体的会议资料及相关文件,为本人客观审慎地做出判断和发表意见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公司法》、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文件,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否必要、客观、定价公允合理及是否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6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履行承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未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后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本次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综合考虑其审计质量、服务水平等情况后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四)聘任财务负责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原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YUNTING WANG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并指定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同意聘任高罕翔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同意由高罕翔先生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本人对拟任财务负责人的个人履历、专业能力、职业素养、任职资格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高罕翔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能力。本次财务负责人的提名、审议、表决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聘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本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聘任以及薪酬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原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YUNTING WANG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原独立董事张默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聘任高罕翔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提名薄连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对拟提名、聘任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背景、专业能力等进行认真审核,拟提名、聘任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和经验。报告期内,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所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任职要求。本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相关薪酬制

度的规定,薪酬发放符合有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规定。

(六)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协作。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五、其他

2023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2023年,本人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本人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23年,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孙进山

2024年3月29日

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薄连明)

本人作为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谨慎、负责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力,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12月21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被正式选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薄连明,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获得西安交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博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深圳市华星光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TCL多媒体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现任深圳明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长,金蝶国际(HK0268)独立非执行董事、上海黄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于2023年12月21日,被正式选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

上任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未召开过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未有重大审议事项,本人亦未发表过相关独立意见。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协作。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四、其他

2023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2023年,本人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本人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23年,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薄连明

2024年3月29日

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张默)

本人作为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谨慎、负责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力,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自2023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相关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张默,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9年1月北京大学毕业,2013年7月南洋理工大学毕业,软件工程、创业与创新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7月至2004年12月任鼎桥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研发部软件工程师,2005年1月至2006年6月任微软亚洲工程院研发部软件工程师,2006年7月至2011年8月任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CDL(China Development Lab)部门技术经理,2011年8月至2012年8月任尔雅物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年6月至今任北京陌上花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0年8月至2023年12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所审议案全部投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共出席公司股东大会4次,在会议上,本人积极听取现场股东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以便更好地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2023年度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各委员会开展的相关工作及活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治理情况、经营情况等及时了解,并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年共召集、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一次,主要审议公司董事、高管年度薪酬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专业职责。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年度,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未召开会议,但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对于公司管理层发展战略的执行保持持续关注,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2023年公司无需要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2023年度,本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其他时间在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及办公,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内部控制情况及治理情况等,主动获取作出独立判断和发表独立意见所需资料。此外,本人通过电话、会谈等方式和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相关报道,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与本人保持了良好、充分的沟通,及时传递最新的行业信息及监管政策,使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内部管理、经营等情况,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管理层提出合理的建议。报告期内,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均能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向本人送达会议通知,并提供详实具体的会议资料及相关文件,为本人客观审慎地做出判断和发表意见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公司法》、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

法规、制度文件,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否必要、客观、定价公允合理及是否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6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履行承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未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后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本次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综合考虑其审计质量、服务水平等情况后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四)聘任财务负责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原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YUNTING WANG女士因个人

原因申请离职。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并指定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同意聘任高罕翔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同意由高罕翔先生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本人对拟任财务负责人的个人履历、专业能力、职业素养、任职资格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高罕翔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能力。本次财务负责人的提名、审议、表决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聘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本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聘任以及薪酬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原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YUNTING WANG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原独立董事张默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聘任高罕翔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提名薄连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对拟提名、聘任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背景、专业能力等进行认真审核,拟提名、聘任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和经验。报告期内,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所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任职要求。本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相关薪酬制度的规定,薪酬发放符合有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规定。

(六)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协作。

最后,感谢各位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工作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

和配合,衷心祝愿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五、其他

2023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2023年,本人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本人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2023年,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张默

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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