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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黄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制度,积极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发挥审查、监督作用。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组成情况

目前审计委员会由赵峰(主任委员)、李航、汪晓玲、王运敏、刘怀镜五人组成,全部成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成员组成符合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9次会议,各委员出席了全部会议。会议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共计四期定期报告及财务报表,内控审计、内控评价以及关联交易等方面的共计30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各位委员通过亲自或委托出席全部会 议,且所有审议事项均获得通过。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会议召开时间审议事项决议情况
2023年1月11日审议《关于变更2022年度A股会计师事务所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一致通过议案内容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2023年3月28日认可《关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认可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包括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认可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H股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计提2022年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公司为香港子公司提供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子公司委托理财单日最高限额的议案》《关于开展2023年度证券投资单日最高额度的议案》《关于开展2023年度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关于开展2023年度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上限的议案》《公司与山东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于香港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关于为香港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会议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内容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2023年4月26日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议一致通过议案内容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2023年7月24日审议《关于摘牌山东金创股份有限公司所属齐沟一分矿资产包项目并签订交易文件的议案》会议一致通过议案内容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2023年8月1日审议《关于所属全资子公司承接金创股份挂牌资产相应负债、矿权所属人员的议案》会议一致通过议案内容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2023年8月21日审议《关于收购山东黄金金创集团有限公司燕山矿区矿权等资产并签订相关转让合同的议案》会议一致通过议案内容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2023年8月28日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会议一致通过议案内容并提
会议召开时间审议事项决议情况
请董事会审议。
2023年10月26日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会议一致通过议案内容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2023年12月1日审议《关于签订〈综合服务框架协议〉及确认公司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上限的议案》会议一致通过议案内容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永中和香港”)就2022年A股及H股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进行了多次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执行工作计划,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2)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信永中和香港出具的2022年A股及H股审计报告进行了审查与评价,认为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了审计职责,内容符合会计准则要求,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就信永中和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进行了审查与评价,认为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了客观的审计意见,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过审慎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以及信永中和(香港)具备相关资质,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循境内外会计准则要求,及时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经营层进行沟通,切实履行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A股财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信永中和(香港)为公司H股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3年6月7日召开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A股、H股财务审计机构分别由信永中和及信永中香港担任,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由信永中和担任。

3.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同时听取了内部审计制度完善及实施情况、内部审计工作进度、发现的重大问题、审计整改情况等相关工作汇报,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紧扣重点工作,积极开展各类审计项目,建立了审计整改长效机制,有效保障了公司合规运营。

4.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及发表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共计四期定期报告进行认真审阅,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按照会计准则要求编制财务报表,符合相关

信息披露的规定,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5.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以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提供担保、关联交易、对外投资、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审查,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了内部控制,明确了重要业务领域、关键环节的控制要求和应对措施,风险管理流程日益规范,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提升。

6.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和了解各方意见,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交流,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保障年度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的有关规定,完善公司合规运作机制,密切关注公司运营情况,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保障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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