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临2024-031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子公司委托理财单日最高限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银行理财产品、基金理财产品、资管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以及其他类型产品。
? 投资金额: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含)4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3.60%。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本次委托理财单日最高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子公司委托理财单日最高限额的议案》。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投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山金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下统称“金控集团”)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给公司及金控集团谋求较好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金控集团2024年度将使用单日最高额度不超过(含)4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3.60%。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使用的资金为金控集团自有资金,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金控集团及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金控集团及公司正常经营、投资等行为带来影响。
(四)投资方式
金控集团拟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作为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拟购买的理财产品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银行理财产品、基金理财产品、资管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以及其他类型产品。
(五)投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申请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子公司委托理财单日最高限额的议案》。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委托理财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发生变化带来的风险,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的相关风险,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二)风控措施
1.金控集团按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制定《投资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审批与执行程序,严格规定投资理财产品的管理机构与职
责权限、审批流程,加强前中后台的风险监测与防范、预警及止损、信息披露及投资退出等方面的管理,以有效防范投资理财风险,确保资金安全;2.金控集团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日常管理,密切跟踪投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状况,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采取相应赎回等措施;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金控集团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内部审计部门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金控集团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不会影响金控集团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依据金融工具准则,金控集团购买的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理财收益列示为“投资收益”,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金控集团及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委托理财进展情况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来源 | 资金投向 | 报酬确定方式 | 实际收益或损失 | 实际收回情况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1、北京熙信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基金 | 2,000.00 | 2015/5/7 | 2019/5/6 | 自有资金 | 股权投资 | 按合同约定执行 | -963.12 | 2019年收回本金55.67万元;2022年收回本金74.42万元。 | 是 | 否 |
2、西部优势资本有限公司 | 基金 | 10,000.00 | 2015/4/21 | 2020/4/20 | 自有资金 | 股权投资 | 按合同约定执行 | -2,885.01 | 2018年收回本金1,095.67万元;2019年收回本金212.92万元;2020年收回本金529.04万元;2021年收回本金126.02万元;2022年收回本金168.68万元;2023年收回本金27.32万元。 | 是 | 否 |
3、杭州长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基金 | 2,500.00 | 2017/12/18 | 2023/12/17 | 自有资金 | 股权投资 | 按合同约定执行 | -351.08 | 2019年收回本金1,375.67万元;2020年收回本金37.06万元;2022年收回本金224.94万元。 | 是 | 否 |
4、济南东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基金 | 25,216.50 | 2019/3/19 | 2023/3/31 | 自有资金 | 股权投资 | 按合同约定执行 | -520.94 | 2021年收回本金8345万元;2022年收回本金41.73万元;2023年收回本金8803.34万元。 | 是 | 否 |
1.上述委托理财为公司收购金控集团前,其于2015年5月7日投资的北京熙信永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000.00万元,北京熙信永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总规模6,000.00万元,投资期限4年。该项目委托理财期末本金1,869.91万元,期末资产净值906.79万元,确认损失963.12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项目正在清算中,金控集团将定期跟踪底层资产的各个子项目实际运行情况,以保障资金收回。
2.上述委托理财为公司收购金控集团前,其于2015年4月21日投资的北京熙信开元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0,000.00万元,北京熙信开元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总规模22,650.00万元,投资期限5年。该项目委托理财期末本金7,840.35万元,期末资产净值4,955.34万元,确认损失2,885.01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项目正在清算中,金控集团将定期跟踪底层资产的各个子项目实际运行情况,以保障资金收回。
3.上述委托理财为公司收购金控集团前,其于2017年12月18日投资的杭州长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00.00万元,杭州长誉资产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总规模45,000.00万元,投资期限6年。该项目委托理财期末本金862.33万元,期末资产净值511.25万元,确认损失351.08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项目处于退出过程中,金控集团将定期跟踪底层资产的各个子项目实际运行情况,以保障资金收回。
4.上述委托理财为公司收购金控集团前,其于2019年3月19日投资的济南东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216.50万元,济南东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总规模30,216.50万元,投资期限4年。该项目委托理财期末本金8,026.43万元,期末资产净值7,509.49万元,确认损失520.94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项目处于退出过程中,金控集团将定期跟踪底层资产实际运行情况,以保障资金收回。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