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黄金租赁与套期保值组合业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黄金”或“公司”)为规避因黄金租赁业务中黄金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及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黄金租赁与套期保值组合业务,锁定租赁成本,最高合约价值预计不超过174.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
? 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黄金租赁业务中的套期保值交易始终以规避黄金租赁价格波动产生的风险为目标,但业务开展过程中依然会存在操作风险、技术风险等其他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规避因黄金租赁业务中黄金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确保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公司拟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及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黄金租赁与套期保值组合业务,锁定租赁成本,提升公司生产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开展上述套期保值业务基于黄金租赁业务的具体开展情况,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年度黄金租赁计划,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拟开展
黄金租赁与套期保值组合业务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74.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在前述最高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用于开展黄金租赁与套期保值组合业务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以金融机构授信为主),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场内交易场所: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求,公司拟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展黄金租赁与套期保值组合业务,衍生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黄金延期、黄金远期、黄金掉期和黄金期货。
2.场外交易对手方及交易的必要性:公司拟通过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开展场外黄金租赁套期保值业务。由于场外衍生品相较于场内衍生品具有灵活度更高的优势,可以更加贴合公司黄金租赁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并可减少衍生品交易对公司流动资金的占用。
(五)实施主体
根据业务实施情况,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子公司。
(六)交易期限
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自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黄金租赁与套期保值组合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黄金租赁业务中的套期保值交易始终以规避黄金租赁价格波动产生的风险为目标,但业务开展过程中依然会存在一定风险:
1.操作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由于内部控制
机制不完善或人为操作失误而造成风险。
2.技术风险:由于软件、硬件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出现故障,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的风险。
3.其他风险:相关业务可能受到全球政治、战争、经济和法律变动等因素影响,或因交易对手方违约等带来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授权管理,将规模严格控制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权限内,未经允许不得越权超限交易。
2.公司已建立起黄金租赁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及内控机制,确保覆盖事前防范、事中监控和事后处理的各个环节。
3.公司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及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进行交易,可以规避交易相关的信用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黄金租赁与套期保值组合业务,可以达到锁定租赁成本的效果,保障公司财务安全和主营业务可持续发展。
2.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黄金租赁与套期保值组合业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黄金租赁与套期保值组合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中体现。公司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适用条件,暂未适用套期会计核算。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