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具备胜任独立董事岗位的资格。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持股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