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底,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李嘉明先生担任,委员包括股东董事胡淳女士、独立董事李明豪先生、独立董事张桥云先生、独立董事毕茜女士,全部委员均具有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
根据本行公司章程及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为:监督本行的内部控制,检查和评估本行重大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审核本行重大财务政策及其贯彻执行情况,监督财务运营状况,监控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管理层实施财务报告程序的有效性;监督和评价本行内部审计工作,以及本行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情况;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师,采取合适措施监督外部审计师的工作,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审查外部审计师所作出的本行年度审计报告、半年度财务审阅报告、其他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需披露的财务信息,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判断性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审核内部审计章程等重要制度和报告,审查中长期审计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师之间的沟通;确保本行雇员可就财务汇报、内部监控或其他方面可能发生的不正当行为提出关注,并让本行对此等事宜作出公平独立的调查及采取适当行动;审核本行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本行的内部控制;本行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等。
2023年,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7次,单独与外部审计师召开沟通会议2次。通过上述会议,审计委员会进一步加强了与外部审计师的沟通交流和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会议审议了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022年度业务连续性专项审计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方案、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业绩公告、关于聘请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事务所的议案、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业绩公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审阅了2022年操作风险管理专项审计报告、2022年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专项审计报告、2022年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
2022年资本管理专项审计报告、2022年衍生品业务专项审计报告、2022年市场风险专项审计报告、2022年度信息科技专项审计报告、2022年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专项审计报告等专项审计报告,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或审阅。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有效性等方面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履行了职责。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的态度,强化责任意识,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指导、监督职能,持续推动内部审计工作的健全和完善,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