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885元(含税)。
2.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本行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4.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本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经审计的2023年度税后利润为人民币98.0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9.02亿元。经董事会决议,本行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本行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88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行总股本为113.57亿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2.76亿元(含税),占本行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30.05%。上述派发股息均以人民币计值,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发放,以港元向H股股东发放,以港元发放的股息计算汇率以本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宣派股息日(含)之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元平均汇率中间价为准。
2.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本行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关于审议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2、独立董事意见
本行对2023年度税后利润按顺序依次提取法定公积金、计提一般准备金、派发股息、转作未分配利润,本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本行章程,合法有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本行的持续稳定发展,又充分考虑了投资者的回报,同时能保证本行2024年资本充足率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要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3、监事会意见
本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本行章程;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本行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本行经营现状。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本行目前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本行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本行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