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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环保: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要求,从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决议实施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了5次监事会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李延生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2.2023年3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财务决算及2023年财务预算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3.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3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2023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检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重大业务决策、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决策合理,勤勉尽职,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真实合理,有利于股东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的正确理解。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报告真实、合法、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 关联交易情况

经监事会核查,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了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5. 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6. 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投资情况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7. 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遵循内部控制基本原则,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确保公司2023年各项业务合规有序开展。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8.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检查情况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已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报告期内,监事会针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开展了监督与检查并发表意见如下: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能够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序的进行。

9. 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已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制度。2023年,公司严格遵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规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及时的登记备案,并对其交易情况进行监督,防范内幕交易发生,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0. 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工作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如下几方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组织总部及各控股公司党员干部职工学习“二十大”精神

2023年度,组织总部及各控股公司42名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并由各控股公司党组织负责人及领导班子向全体职工进行了转训、宣贯。

(2)组织岗位变动人员新签订178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或《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多次节前廉洁提醒,落实了谈心谈话机制、任前谈话廉政谈话机制等措施。

三、下一年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认真履行各项职责,更好地与董事会和经营班子配合,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以“服务经营、围绕经营、保障经营”为指导思想,努力做好以下主要工作: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督促公司加强党建引领

监事会成员将继续深入学习党史、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总书记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同时督促公司加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督促董事会、经营层严格落实各项党建引领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

2.进一步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

2024年监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对全体监事会成员的专业履职能力的培训,积极参加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各项培训,帮助各监事会成员进一步明确监事会的定位、作用以及实际工作中发挥作用的抓手、重点等情况。

3.督促公司进一步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在公司整体内控水平不断提升的大趋势下,依然应该清醒的看到,个别控股公司内控制度体系的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个别控股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宣贯培训工作尚存在不足等情况,监事会将坚持围绕“三重一大”事项的审批和执行以及主要经营管理活动等方面相关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岗位职责、监督程序进行跟踪检查和重点监督。加强与公司纪检审机构的协同管理,将监事会对经理层和董事会的监督同纪检审机构的内部监督检查的协同关系制度化、流程化,形成管理合力,最大限度发挥监事会内部监督和治理层建设的职能、提升公司风险防范能力。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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