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详情如下:
一、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设在北京,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2023年末,拥有合伙人245人、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8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2022年度
,安永华明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6.69亿元,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8家,其中本行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家。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自1976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2019年10月1日起,根据香港《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截至披露日,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服务客户等数据均为2022年度数据。
务;经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
二、具体评估情况
(一)安永基本资质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合称“安永”)具备为金融企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基本资质,执行基于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质量控制准则的独立性政策,拥有较为丰富的金融业审计经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二)审计团队人员配备
安永针对本行审计需要,配置了包含合伙人、高级经理、经理等成员的审计团队,人员数量及结构符合约定,审计团队了解本行的经营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具备必要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
(三)质量管理水平
安永现行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涵盖项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检查、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意见分歧解决等方面的政策与程序,为本行审计项目配备符合标准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履行质量复核职能,持续推行多级复核机制。
(四)审计程序实施
安永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执业准则,在本行审计工作中开展风险评估、制定审计计划、确定关键审计事项,遵循审计程序和方法,有序实施审计项目,保持应有的
职业谨慎。
(五)重点事项管理
安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要求,建立事务所整体和关于本行审计信息安全的管理制度及措施,配合本行开展信息安全管理。安永按照合同约定向本行提供审计服务并收取相关费用,2023年度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无变化。
(六)审计成果交付
安永注重审计成果交付,以合同约定和本行信息披露需求安排工作进度,按期完成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主动接受监管部门的管理、本行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定期就审计情况与本行进行沟通。
三、总体评估结论
评估认为,安永担任本行2023年度外部审计师期间,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满足本行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按照2023年度审计服务合同约定完成审计工作、提交审计报告,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