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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环境: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证券代码:300864 证券简称:南大环境 公告编号:2024-017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公告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章程》《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予以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1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案》。

2.2022年3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3.2022年5月1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公司实际控制人南京大学收到教育部出具的《关于批转<财政部关于批复南京大学所属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函>的通知》(教财司便函〔2022〕103号),同意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4.2022年5月1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1),独立董事徐兴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5.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3月2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5月2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32)。

6.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2年5月27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4)。

7.2022年5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年10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权益分派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8.2024年3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二、本次授予价格调整的情况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5,0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3,024,000.00元。该权益分配方案于2023年5月30日实施完毕。

根据《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调整方法

派息P=P

-V其中:P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P=14.68元/股-0.6元/股=14.08元/股。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4.68元/股调整为

14.08元/股。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调整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进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和《业务办理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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