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于2024年3月18日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4年3月28日在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1-375号世贸中心大厦南塔11楼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5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钟小萍监事会主席主持,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此报告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6,295.91万元。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亏损,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