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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控股: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24-011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公司战略规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考虑,为了保障公司的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城控股”)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7,610,211,425元。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公司战略规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了保障公司的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一)行业及公司经营情况

2023年,在房地产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背景下,房地产行业经历着前所未有的深度调整周期。全国商品房销售金额和销售面积延续下跌趋势,去库存压力

持续升高,土地市场低位运行,开发投资进一步收缩。目前,房地产行业仍处于风险出清期,虽然利好政策持续释放有一定积极效应,但政策的传导仍需时间,购房者信心和行业预期的修复尚需时日,预计销售低迷态势短期内难以扭转,房地产企业销售去化及回款还将持续承压。面对这种情况,房地产企业需要推进销售去化,积极把握融资机会,拓宽融资渠道,保持现金流稳定,向市场传递积极信号,增强品牌信心。整体而言,房地产市场仍是机会与挑战并存,只有熬过冬天才能“柳暗花明”。房地产行业步入关键“十字路口”,公司坚持以核心竞争力的确定性应对不确定性,在长期主义的指引下持续为社会打造优质产品。2024年,公司将秉承“保交付、化风险、谋转型”的目标,聚焦核心经营方针,锚定向前,推进各项经营目标的完成。公司计划2024年实现商业运营总收入125亿元,新开业吾悦广场及委托管理在营项目12座;公司计划新开工51个子项目,新开工建筑面积408.19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项目169.66万平方米,商业综合体项目238.53万平方米。公司计划竣工177个子项目,预计竣工总建筑面积1,358.8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项目659.36万平方米,商业综合体项目699.49万平方米。

另一方面,作为示范性民营房企,公司将始终坚持底线思维,在确保公司现金流合理充裕的同时,持续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增厚公司的安全屏障,确保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综上,基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公司战略规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考虑,为了保障公司的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主要用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响应“保交楼、保民生”政策,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偿还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用途。公司将在严格把控资金使用风险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努力实现更好的经营业绩回报投资者。

(三)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关注中小股东对公司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投资者热线、投资者邮箱、线下交流等形式与中小股东建立了顺畅的沟通渠道,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的保护。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在行业发展迈入新阶段的背景下,公司将围绕“保交付、化风险、谋转型”的目标,持续提升经营能力、财务规划能力、全面预算管控能力,做好现金流与净资产之间的平衡,凝心聚力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发展,争取以更好的经营业绩回报投资者。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行业整体环境、公司战略规划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

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公司战略规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业绩说明会安排

公司将于2024年4月10日上午9:00-10:0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https://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新城控股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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