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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铜业: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

的评估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情况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

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年11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费用合计326万元。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审议并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业

绩承诺实现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年审过程中双方的责任、审计团队安排、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领域及应对策略、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3年11月1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信永中和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

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执行审计程序和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2、2023年12月29日,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预审阶段与注册会计师沟通会议,信永中和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年审安排及初步预审情况进行汇报,包括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年审过程中双方的责任、审计团队安排、时间安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领域及应对策略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信永中和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预审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3、2024年3月8日、3月27日,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分别召开两次会议,与信永中和就公司 2023 年度审计计划执行情况、重大事项、2023 年度财务报表、关键审计事项、内部控制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

五、总体评价

1.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2.公司董事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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