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运转有效,保证了公司完善内部控制所进行的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重点控制活动、存在的缺陷和问题以及改进计划和措施等几个方面的内容作了详细介绍和说明,是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各项工作运行现状的客观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的充分有效。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