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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铜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

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铜业”、“公司”或“上市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铜集团”)做出的关于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迪庆有色”、“目标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及标的资产过户的基本情况

2022年8月17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5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09,903,568股新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云铜集团持有的迪庆有色38.23%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2年11月7日,天职国际会计师出具《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17255-6号),验证截止2022年11月4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674,757,800.00元,扣除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7,814,897.89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56,942,902.11元。

2022年11月17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303,949,750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手续。

2022年11月30日,云铜集团持有的迪庆有色38.23%股权已全部完成过户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向交易对手方云铜集团支付迪

庆有色38.23%股权对价款187,480.53万元。

二、本次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云铜集团对云南铜业收购的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业绩作出承诺(以下简称“业绩承诺”),业绩承诺内容如下:

1、盈利预测指标

根据《迪庆有色评估报告》,2022年度至2024年度,迪庆有色矿业权口径净利润总和为149,544.84万元,预测值分别为69,226.66万元、42,580.18万元和37,738.00万元。

2、盈利预测补偿的确定及补偿方式

如果交割日为2022年的任何一天的,则业绩承诺期为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业绩承诺期届满日为2024年12月31日。如本次交易交割日延后的,则业绩承诺期顺延,即,如交割日为2023年的任何一天的,则业绩承诺期为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三个会计年度,业绩承诺期届满日为2025年12月31日。

转让方云铜集团承诺,目标公司于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矿业权口径净利润数(指业绩承诺专项审核报告确认的目标公司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矿业权口径净利润数,)不低于预测净利润数。若目标公司业绩承诺期顺延,则顺延后的承诺净利润数以《迪庆有色评估报告》中所列示的矿业权口径预测净利润数重新确定。

若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净利润数高于或等于承诺净利润数,则转让方无需对受让方进行任何业绩承诺补偿;若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数,则转让方应对受让方进行业绩承诺补偿(“业绩承诺补偿”)。具体补偿计算公式:业绩承诺补偿金额(“业绩承诺补偿金额”)=(承诺净利润数-实现净利润数)÷承诺净利润数×标的股权收购对价。

在业绩承诺补偿金额确定后,业绩承诺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云铜集团,云铜集团应在接到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业绩承诺补偿金额汇入上市公司指定账户。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迪庆有色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计算出矿业权口径净利润为71,795.94万元,超过业绩承诺69,226.66万元,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

根据迪庆有色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计算出矿业权口径净利润为46,646.19万元,超过业绩承诺42,580.18万元,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

四、会计师事务所对迪庆有色

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迪庆有色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2023年度业绩承诺的审核报告》(XYZH/2024BJAA16B0027),其鉴证结论为:

“我们认为,云南铜业管理层编制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五、中信证券对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查阅了云南铜业与云铜集团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2023年度业绩承诺的审核报告》(XYZH/2024BJAA16B0027),对上述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2023年度业绩承诺的审核报告》,迪庆有色2023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矿业权口径净利润超过承诺的预测净利润金额。本次业绩承诺期为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度三个会计年度,承诺金额为迪庆有色于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矿业权口径净利润数,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尚待业绩承诺期结束后最终确定。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方不需要对云南铜业进行补偿。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罗 峰郑 冰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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