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元(税前)。
● 本次利润分配涉及差异化分红。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累计已回购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100,152,353.14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4,772,539.2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419,979,443股扣减回购证券专用账户175,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元(税前)。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584,291.44元(含税)。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152,353.14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比为
33.53%。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股份不享有分红权。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规定,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