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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段竞晖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段竞晖)2023年度,本人作为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务,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段竞晖: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12月出生,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1989年7月-1994年5月任贵州省计划干部学院(现并入贵州财经大学)助教,1994年6月至今任贵州公达律师事务所主任;2015年4月至2020年6月年任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2月至2022年12月任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至今任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已向公司提供了独立性确认函,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会情况

1、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计召开10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

独立董董事会股东大会
事姓名应参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段竞晖10108003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上任后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在各次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了6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具体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应参会次数参会 次数应参会次数参会 次数应参会次数参会 次数
段竞晖661122

本人对提交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事前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认为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符合法定程序,故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3年度,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审议与日常关联交易相关的事项,并对相关议案投出了赞成票。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2023年度内,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阅工作完成情况、审阅主要事项等进行了沟通,并查阅内审部的工作资料,认真听取、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

(四)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现场会议、股东大会及其他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此外,还通过现场会谈、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并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通过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关注公司e互动答复等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听取他们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开展相关工作得到了公司的积极配合。公司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对提出的建议能及时落实,为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基于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公司预计了2023年度将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2023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2023年7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公司预计增加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经审核,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市场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所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本人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生产经营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能够得到较为有效的执行,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在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未发现重大缺陷。公司披露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机构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本公司相关审计服务的合伙人和其管理的专业团队被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整体吸收,经公司综合考虑,拟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3年12月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变更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与解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公司原业务副总经理孔德新先生,因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返聘手续,返聘担任公司董事会专门战略委员会之业务发展顾问。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彭海三先生为业务副总经理,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对报告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2022年度薪酬方案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科学、合理,薪酬支付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可以有效的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合计20名,首次授予350.32万股,预留授予70万股,合计授予420.32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激励计划根据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认为激励计划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结和建议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决策水平,促进公司稳健规范运作;2024年,将继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继续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段竞晖2024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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