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5 |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 公告编号:2024-049 |
转债代码:127043 |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川恒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895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无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建 | 杨珊珊 | ||
办公地址 |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 |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 | ||
传真 | 0854-2210229 | 0854-2210229 | ||
电话 | 0854-2441118 | 0854-2441118 | ||
电子信箱 | Lij@chanhen.com | yangss@chanhen.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磷化工产品简介及用途
①磷酸二氢钙
公司磷酸二氢钙产品为饲料级磷酸二氢钙,是一种高效、优良的磷酸盐类饲料添加剂,用于补充水产动物和禽畜所需的磷、钙等矿物质营养元素,具有含磷量高、水溶性好的特点,是目前生物学效价最高的一种饲料级磷酸钙盐。
在动物饲料中用作磷、钙营养添加剂的磷酸钙盐产品主要有饲料级磷酸氢钙(包含磷酸一二钙,即磷酸氢钙Ⅲ型)、饲料级磷酸二氢钙等,其中饲料级磷酸二氢钙的生物学效价较高。饲料级磷酸二氢钙具有高水溶性、高吸收率等特点,同时在水体环境保护方面优于其他磷酸钙盐产品。饲料级磷酸二氢钙在水产饲料中的添加比例为1%-3%,鱼、虾对其中磷的利用率高达94%-98%。除水产动物外,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也用于补充禽畜幼崽的磷、钙等矿物质营养元素,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作为其饲料添加剂使用,能够提高断奶后禽畜幼崽消化,其酸性还可维持肠道的菌群平衡,降低腹泻率。
②磷酸一铵
磷酸一铵是一种白色晶体,可制成白色粉状或颗粒状物,具有一定的吸湿性和较好的热稳定性。磷酸一铵主要用于高浓度复合肥、高端复合肥原料、ABC干粉灭火剂等领域。
公司生产的磷酸一铵主要用在ABC干粉灭火剂中,磷酸一铵在ABC干粉灭火剂中的质量占比达到75%以上,为干粉灭火剂最重要的原料。由于国家对ABC干粉灭火剂严格的质量要求,消防用磷酸一铵行业对产品质量要求较高,当前市场中主流的产品为公司提供的主含量为90%的消防用磷酸一铵。
同时,公司生产的肥料用磷酸一铵主要用于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及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主要包括66%和68%两种养分含量规格的产品。
③磷酸
根据不同质量等级,磷酸具有广泛用途。在农业,磷酸是生产磷肥的重要原料,也是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原料。在工业,磷酸主要用于金属表面处理、化学抛光剂生产、洗涤用品和杀虫剂生产、磷系阻燃剂生产等。在食品行业,磷酸可直接作为酸味剂、酵母营养剂使用,亦是生产食品级磷酸盐的重要原料。在医学领域,磷酸可用于制取含磷药物等。
公司生产的磷酸,执行《工业湿法粗磷酸》标准(HGT4068-2008)、《肥料级商品磷酸》标准(HGT 3826-2006),该磷酸经过特殊处理后,亦作为电池原料和定制级使用。
④磷酸铁
磷酸铁也称正磷酸铁,主要用来制作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也可作催化剂、添加剂等。磷酸铁的制备方法有均相沉淀法、固相合成法、溶胶-凝胶法和水热合成法等,我国工业生产使用方法主要是沉淀法,由磷酸/磷酸盐提供磷源,硫酸亚铁提供铁源。
(2)磷矿石产品简介及用途
磷矿石是所有磷化工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公司为保障磷矿石供应的稳定性,控股子公司福麟矿业持有小坝磷矿、新桥磷矿、鸡公岭磷矿采矿权及相关资产,其中小坝磷矿、新桥磷矿为已经投产磷矿山,鸡公岭磷矿为待开发磷矿山。福麟矿业开采磷矿石首要保障公司磷化工生产所需,部分富余磷矿石对外销售。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元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总资产 | 12,024,494,607.70 | 10,138,442,979.05 | 10,150,703,148.00 | 18.46% | 6,922,942,484.95 | 6,922,942,484.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759,376,498.44 | 4,378,478,346.68 | 4,379,361,812.88 | 31.51% | 3,559,330,016.78 | 3,559,330,016.78 |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 | 4,319,508,406.75 | 3,447,465,372.18 | 3,447,465,372.18 | 25.30% | 2,530,099,236.16 | 2,530,099,236.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66,403,884.94 | 757,778,413.01 | 758,661,879.21 | 1.02% | 367,764,610.90 | 367,764,610.9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61,190,163.20 | 771,114,200.92 | 771,997,667.12 | -1.40% | 343,468,039.36 | 343,468,039.3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8,373,661.06 | 543,668,563.86 | 543,668,563.86 | -2.81% | 80,474,835.31 | 80,474,835.3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5267 | 1.541 | 1.5428 | -1.04% | 0.753 | 0.75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5209 | 1.4826 | 1.4842 | 2.47% | 0.753 | 0.75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6.44% | 19.14% | 19.16% | -2.72% | 11.48% | 11.48%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本集团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998,391,331.48 | 881,556,421.91 | 1,191,654,028.46 | 1,247,906,624.9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8,346,504.48 | 114,982,906.64 | 218,189,919.81 | 274,884,554.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56,993,844.91 | 116,508,337.99 | 216,135,774.23 | 271,552,206.0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471,733.29 | 253,541,322.54 | 211,640,872.86 | 143,663,198.95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4,62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2,814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5.33% | 277,634,700 | 0 | 质押 | 133,838,000 | |
四川蓝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15% | 20,800,000 | 0 | 不适用 | 0 | |
四川海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子太平洋暖流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73% | 13,689,493 | 0 | 不适用 | 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75% | 3,751,779 | 0 | 不适用 | 0 | |
杨华琴 | 境内自然人 | 0.67% | 3,352,990 | 0 | 不适用 | 0 | |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利伟精选唯实基金 | 其他 | 0.45% | 2,245,588 | 0 | 不适用 | 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0.24% | 1,200,526 | 0 | 不适用 | 0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源祥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23% | 1,171,900 | 0 | 不适用 | 0 | |
李永寿 | 境内自然人 | 0.21% | 1,063,000 | 0 | 不适用 | 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源沪港深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20% | 1,014,500 | 0 | 不适用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杨华琴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光明先生的配偶,李光明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川恒集团35.06%的股份,杨华琴女士与川恒集团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未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发行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万元) | 利率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川恒转债 | 127043 | 2021年08月12日 | 2027年08月11日 | 104,414.2 | 1 |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公司在报告期内按债券面值完成兑付“川恒转债”第二年利息,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0.6%,每10张“川恒转债”(面值1,000.00元)利息为6.00元(含税),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23年8月11日,除息日为2023年8月14日,付息日为2023年8月14日,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 |
注:1 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第四年1.5%,第五年2.5%,第六年3%。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资信评级机构,公司评级情况无变化,根据资信评级机构对公司出具的最新跟踪评级报告,明确“确定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并维持‘川恒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资产负债率 | 47.43% | 51.06% | -3.6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78,367.72 | 80,189.69 | -2.27%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35.71% | 36.55% | -0.84% |
利息保障倍数 | 7.21 | 8.51 | -15.28% |
三、重要事项
1、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恒达矿业项目子公司恒昌新能源建设资金需求,恒达矿业向全体股东提出增资申请,申请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1.90亿元,增资完成后,恒达矿业注册资本由3.00亿元增至4.90亿元。恒达矿业现有股东按持股比例认购增资部分注册资本,本公司认购9,690.00万元,恒达矿业另一股东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认购9,310.00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恒达矿业增资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159、2022-160、2023-002、2023-003)。
2、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川恒转债”于2022年2月18日进入转股期,并在报告期内触发《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及截止目前“川恒转债”进入转股期时间相对较短等原因,公司不行使赎回权,不提前赎回“川恒转债”,并在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2023年2月3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若“川恒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赎回权,不提前赎回“川恒转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2023-006、2023-007)。
3、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在报告期内已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公司于2023年12月启动发行,发行价格为16.40元/股,发行股数为4,025.00万股,该部分股票已于2024年1月11日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2023-064、2023-074、2023-133、2024-013)。
4、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欣旺达对福祺矿业增资人民币3.65亿元,其中101.14万元计入注册资本,36,398.8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欣旺达持有福祺矿业的股权比例为18.35%,公司持股比例由100%变更为81.65%,福祺矿业注册资本由450.00万元增加至551.14万元,截止本报告披露日,福祺矿业增资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2023-092、2023-100、2023-101、2023-114)。
5、恒达矿业为公司与欣旺达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4.90亿元,本公司与欣旺达分别持有恒达矿业51%、49%的股权。福祺矿业为公司与欣旺达合资公司,本公司与欣旺达分别持有福祺矿业81.65%、18.35%的股权。为加强控股子公司的管理,优化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各方达成意见如下:福祺矿业受让欣旺达持有的恒达矿业49%股权,交易价格为欣旺达对恒达矿业的实缴出资1.97亿元,公司放弃对恒达矿业49%股权的优先受让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本报告披露日,福祺矿业受让欣旺达持有的恒达矿业股权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104、2023-105、2023-111、2023-112、2023-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