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3月29日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吴海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永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卢国琴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公司治理 ...... 48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 65
第六节重要事项 ...... 73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6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93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94
第十节财务报告 ...... 97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报告期内在符合法律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本公司、公司、川恒股份 | 指 |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川恒集团 | 指 | 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 | 指 | 李光明先生、李进先生 |
正益实业 | 指 | 贵州正益实业有限公司 |
川恒生态 | 指 | 川恒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川恒物流 | 指 | 贵州川恒物流有限公司 |
川恒新材料 | 指 | 贵州川恒新材料有限公司 |
福帝乐 | 指 | 福帝乐技术有限公司 |
福麟矿业 | 指 | 贵州福麟矿业有限公司 |
澳美牧歌 | 指 | 澳美牧歌有限责任公司 |
蓝剑投资 | 指 | 四川蓝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四川万鹏 | 指 | 四川万鹏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鹏越 | 指 | 广西鹏越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天一矿业 | 指 | 瓮安县天一矿业有限公司 |
恒轩新能源 | 指 | 贵州恒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福祺矿业 | 指 | 贵州福祺矿业有限公司 |
恒达矿业 | 指 | 贵州恒达矿业控股有限公司 |
恒昌新能源 | 指 | 贵州恒昌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金恒旺公司 | 指 | 浙江金恒旺锂业有限公司 |
美麟公司 | 指 | 美麟国际有限公司 |
欣旺达 | 指 |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鹏云一号 | 指 | 烟台鹏云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磷酸 | 指 | 一种常见的无机酸,是中强酸。根据浓度不同分为纯磷酸、工业磷酸、稀磷酸等;根据制作工艺分为热法磷酸和湿法磷酸。 |
湿法磷酸 | 指 | 使用硫酸等无机酸分解磷矿石制成的磷酸,生产工艺上可以分为二水法、半水法、无水法、半水-二水法和二水-半水法等。 |
半水磷酸、半水湿法磷酸 | 指 | 半水物法制湿法磷酸 |
二水磷酸、二水湿法磷酸 | 指 | 二水物法制湿法磷酸 |
饲料级磷酸二氢钙 | 指 | 化学分子式为Ca(H2PO4)2.H2O,一种高效、优良磷酸盐类饲料添加剂,主要用作给畜禽、水产动物补充磷和钙等矿物质营养元素。 |
磷酸一铵 | 指 | 又称为磷酸二氢铵,化学式为NH4H2PO4,是一种白色晶体、粉状或颗粒状物,具有一定的吸湿性及良好的热稳定性。消防用磷酸一铵是指用于生产ABC干粉灭火剂的粉状、晶体状磷酸一铵。肥料用磷酸一铵主要用作速效复合肥、高端复合肥的原料。 |
掺混肥料 | 指 | 含氮、磷、钾三种营养元素中任何两种或三种的化肥,是以单元肥料或复合肥料为原料,通过简单的机械混合制成,在混合过程中无显著化学反应。 |
聚磷酸铵 | 指 | 简称APP,分子结构通式为(NH4)n+2PnO3n+1,主要用作阻燃剂,也用于复混肥和液体肥料的生产。 |
净化 | 指 | 清除不好的或不需要的杂质,使纯净。 |
《2022年激励计划》 | 指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川恒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895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无 |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川恒股份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GuizhouChanhenChemicalCorporation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Chanhen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吴海斌 |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龙昌镇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550505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
办公地址 |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龙昌镇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50505 | ||
公司网址 | www.chanphos.com | ||
电子信箱 | chgf@chanhen.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建 | 杨珊珊 |
联系地址 |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 |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 |
电话 | 0854-2441118 | 0854-2441118 |
传真 | 0854-2210229 | 0854-2210229 |
电子信箱 | Lij@chanhen.com | yangss@chanhen.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2702741140019K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 磷酸二氢钙、磷酸一铵、磷矿石、磷酸、磷酸铁的生产销售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无变更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谢芳、夏翠琼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广东省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 | 李迪、余志情(2021-9-23至2023-11-17); 李迪、张恒(2023-11-17至今) | 2021年9月23日-2022年12月31日且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4,319,508,406.75 | 3,447,465,372.18 | 3,447,465,372.18 | 25.30% | 2,530,099,236.16 | 2,530,099,236.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66,403,884.94 | 757,778,413.01 | 758,661,879.21 | 1.02% | 367,764,610.90 | 367,764,610.9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761,190,163.20 | 771,114,200.92 | 771,997,667.12 | -1.40% | 343,468,039.36 | 343,468,039.3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28,373,661.06 | 543,668,563.86 | 543,668,563.86 | -2.81% | 80,474,835.31 | 80,474,835.3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5267 | 1.541 | 1.5428 | -1.04% | 0.753 | 0.75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5209 | 1.4826 | 1.4842 | 2.47% | 0.753 | 0.75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6.44% | 19.14% | 19.16% | -2.72% | 11.48% | 11.48%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总资产(元) | 12,024,494,607.70 | 10,138,442,979.05 | 10,150,703,148.00 | 18.46% | 6,922,942,484.95 | 6,922,942,484.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5,759,376,498.44 | 4,378,478,346.68 | 4,379,361,812.88 | 31.51% | 3,559,330,016.78 | 3,559,330,016.78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本集团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998,391,331.48 | 881,556,421.91 | 1,191,654,028.46 | 1,247,906,624.9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8,346,504.48 | 114,982,906.64 | 218,189,919.81 | 274,884,554.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56,993,844.91 | 116,508,337.99 | 216,135,774.23 | 271,552,206.0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471,733.29 | 253,541,322.54 | 211,640,872.86 | 143,663,198.95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198,432.96 | -3,256,891.56 | -722,180.5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1,216,982.18 | 14,168,841.23 | 21,101,957.76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 | -8,285,051.50 | -8,930,314.50 | 9,487,057.90 |
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759,433.96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633,256.74 | -20,209,562.09 | -1,888,997.8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97,842.62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927,889.89 | -3,169,513.49 | 4,349,161.3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56,471.97 | -1,722,625.52 | 91,538.31 | |
合计 | 5,213,721.74 | -13,335,787.91 | 24,296,571.54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原因 |
政府补助-磷石膏补贴 | 20,319,978.00 | 在可预见的未来能持续取得 |
其他收益-递延收益摊销 | 3,589,628.52 | 在可预见的未来能持续取得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固体矿产资源业的披露要求
(一)磷矿石开采板块行业情况分析
磷化工产业以磷矿石为基础原料,主要通过湿法或热法加工为磷酸,并进一步与其他化学原料反应生成磷肥和磷酸盐等化工品,最终广泛应用于农业、医药、食品、纺织等行业。磷矿石主要以磷酸盐的形式存在,是磷产业链主要的矿产原料,系磷化工行业的立业之本。2016年,我国出台了《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首次将石油、天然气等24种矿产资源纳入战略性矿产目录,其中亦包括磷矿石。由于磷化工企业具有较强的资源依赖属性,且磷矿石具有不可替代、不可再生的特性,因而核心原料磷矿石的供给对整个磷化工产业链的发展有决定性的作用。全球磷矿石分布不均衡,我国为第二大磷矿储量国。美国地质勘探局2021年1月统计数据显示,全球磷矿石储量共710亿吨,其中摩洛哥和西撒哈拉储量最大,达到500亿吨,占比超过70%;中国磷矿石储量为32亿吨,占比为4.5%,为全球第二大磷矿石储量国,与第一名差距较大。
数据来源:美国地质勘探局(USGS)《MINERALCOMMODITYSUMMARIES》
我国磷矿储量主要分布在湖北、四川、贵州、云南、湖南五个省份,其合计磷矿资源储量占比超过80%;我国磷矿产量主要来自湖北、贵州、云南和四川,四省合计磷矿石产量占比超过90%。
我国为全球磷矿石最大生产国,磷矿石产量在全球产量占比超过40%。2020年,我国磷矿石产量约为8,800万吨,储采比仅为36,远低于世界平均值324,存在开采过度问题。
数据来源:美国地质勘探局(USGS)《MINERALCOMMODITYSUMMARIES》
我国磷矿资源存在富矿少贫矿多、开采难度大、伴生矿多、品位低等特点。我国磷矿近90.8%为中低品位磷矿,平均品位为16.85%,较摩洛哥(33%)和美国(30%)存在较大差距,且在技术上可利用、具有经济价值的磷矿储量只有总储量的22%。
2005年至2016年期间,我国磷矿开采量迅速增长。2016年,长江生态保护提高至国家战略高度,加大整治长江沿线磷矿开采及下游磷化工企业,长江生态保护对全国磷矿石开采量影响显著。2017年至2020年期间,我国磷矿石开采量逐年减少;2021年及2023年,我国磷矿石年开采量略有回升。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折含五氧化二磷30%
经过多年开采,国内富矿资源不断消耗,磷矿石整体品位下降趋势明显,再加之环保压力增加,使得国内磷矿石开工率进一步降低,在环保督查和供给侧改革持续推进的背景下,磷矿石供应紧张将成为常态。2022年2月,国家矿山安监局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迫使部分中小安全生产不达标的产能进一步退出市场,进一步导致磷矿供需紧张。
2021年以来,随着新能源汽车磷酸铁锂动力电池市场规模的高速增长,叠加我国磷矿石供给增长有限,带动我国磷矿石市场价格快速提升。长期来看,随着磷矿石品位的下降、开采边际成本不断提高以及国家对磷矿石开采管制更加严格,磷矿石稀缺度将逐渐增强,预计未来我国磷矿石市场价格将维持高位运行。
数据来源:生意社磷矿石价格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二)磷化工产品板块行业情况分析
磷元素广泛存在于生物体和自然界中,是构成基础化工和现代农业不可或缺的元素。磷化工产业以磷矿为基础原料,
主要通过湿法或热法加工为磷酸,并进一步与其他化学原料反应生成磷肥和磷酸盐等化工品,最终广泛应用于农业、医药、食品、纺织等行业。磷化工所涵盖的行业比较广泛,通常不同公司聚焦于不同的细分行业,公司磷化工产业链以磷矿石为起点,磷矿石经采选加工得到磷精矿,而后通过湿法工艺生产磷酸,进一步与其他化学原料反应生成磷酸二氢钙、磷酸一铵和磷酸铁等化工产品。按照公司产品所涉及和应用的行业进行分析,具体如下:
(1)从磷化工产业链上游来看,我国磷矿石稀缺度逐渐增强,价格总体呈上涨趋势
如前所述,因受磷矿石持续开采、环保因素、磷化工新建产能投产等因素影响,我国磷矿石稀缺度将逐渐增强,价格总体呈上涨趋势。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福麟矿业已持有小坝磷矿采矿权、新桥磷矿山采矿权、鸡公岭磷矿采矿权三个采矿权,福麟矿业所产磷矿石主要提供给公司自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其余部分磷矿石外销,未来公司自产磷矿石将主要提供给公司自用,满足生产所需。
(2)从磷化工产业链中游来看,湿法净化磷酸替代热法工业磷酸是我国磷酸工业的发展方向
磷酸是磷化工产业链最重要的中间体,磷酸制备工艺路线主要为湿法磷酸和热法磷酸两种,其区别如下:
制备工艺 | 工艺介绍 | 优点 | 缺点 |
湿法磷酸 | 用无机酸分解磷矿石,分离出粗磷酸,再经过净化后制得磷酸。 | 设备简单,能耗较小,生产成本较低。 | 磷矿石品位要求较高,且产品杂质较多。 |
热法磷酸 | 将磷矿石混合焦炭和硅石在高温中炼制制得黄磷,然后经氧化、水化等反应而制取磷酸。 | 磷矿石品位要求较低,且产品浓度高、质量好。 | 能耗高、生产成本高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黄磷尾气难以处理。 |
在能源、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电力供应十分紧张和环保要求日益严格的今天,黄磷及其下游产品的制造成本大幅度上升,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早已限制或禁止黄磷生产,我国近年来也已采取限制措施,一是提高了黄磷生产门槛,二是限制和调整“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的产品企业生产活动,热法制酸面临政策和成本双重压力。从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需要以及节能降耗的政策出发,同时借鉴国外磷化工发展经验,用具有能耗和成本优势的湿法磷酸替代高能耗的热法磷酸是我国磷酸工业的发展方向。
公司湿法磷酸目前主要采用自主开发的半水湿法磷酸生产工艺技术,该技术具有工艺流程短、技术水平先进可靠、产品质量好、总能耗低、生产成本低、生产运行平稳等优点。根据中国石油和化学联合会组织鉴定并出具的关于公司CH半水湿法磷酸成套技术开发及产业化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文件(中石化联鉴字[2013]第81号),公司该技术达到国际同类技术先进水平。公司的湿法磷酸净化技术,通过化学净化和溶剂萃取法去除酸液中的有害杂质,就脱氟净化而言,磷收率较两段中和法提高15%以上。
公司的半水湿法磷酸成套技术相比二水磷酸技术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主要表现为:硫酸消耗比二水法低2%左右;比二水法节约了磷酸贮槽和浓缩工程设备投入;磷石膏结晶水含量较低,仅5%-6%,通过与公司矿井填充技术结合可实现一定程度的有效利用;磷酸杂质含量比二水法低,易于提纯和净化。
(3)从磷化工产业链下游来看,公司主要产品饲料级磷酸二氢钙、消防用磷酸一铵、磷酸铁的市场需求稳定,新能源材料市场未来可期,进一步打开磷化工产业发展的新空间。
①饲料级磷酸二氢钙市场需求情况
饲料级磷酸二氢钙在国内市场主要用作水产饲料添加剂,具有较高生物学效价及水体环保优势,随着未来水产养殖精细化程度、国内环保要求的逐步提升,在水产饲料领域具有良好的增长潜力。
数据来源:中国饲料工业协会根据中国饲料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水产饲料产量为2,344.4万吨,同比下降4.9%。饲料级磷酸二氢钙因其具有高生物学效价及促进生长、抗病等优势,在禽畜饲料领域具有逐步替代饲料级磷酸氢钙的趋势,随着国内饲料总产量的稳步增长及饲料级磷酸二氢钙需求在国内禽畜饲料添加剂领域的逐步释放,饲料级磷酸二氢钙市场份额将进一步扩大。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饲料级磷酸二氢钙在国外市场广泛用作水产、禽畜饲料添加剂,出口的饲料级磷酸二氢钙80%以上用作禽畜饲料添加剂,2013年-2022年,全球饲料产品整体呈增长趋势,海外的禽畜饲料逐渐成为饲料级磷酸二氢钙的重要市场。
数据来源:奥特奇年度饲料调查报告
②消防用磷酸一铵市场需求情况
磷酸一铵是一种白色晶体,具有一定的吸湿性及良好的热稳定性,主要用于速效复合肥、高端复合肥原材料、消防干粉灭火剂等产品领域。公司生产的磷酸一铵主要用于生产ABC干粉灭火剂。2017年12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干粉灭火剂》(GB4066-2017)国家标准,并于2018年7月开始实施,要求干粉灭火剂中主要成分含量最低要求由50%提升至75%。随着干粉灭火剂新国标的实施,消防用磷酸一铵市场需求亦保持稳定。
③磷酸铁市场需求
磷酸铁也称正磷酸铁,主要用来制作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也可作催化剂、添加剂等。磷酸铁的制备方法有均相沉淀法、固相合成法、溶胶-凝胶法和水热合成法等,我国工业生产使用方法主要是沉淀法,由磷酸/磷酸盐提供磷源,硫酸亚铁提供铁源。
磷酸铁锂产业链的上游主要包括锂源、铁源、碳源、磷源、碳源等原材料,中游包括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下游包括磷酸铁锂电池及新能源汽车、储能等应用。
上游原材料中磷源根据工艺不同,主要来源有两种,一种是使用净化磷酸,另一种是使用工业级磷酸一铵;铁源主要分为铁单质(铁块)、二价铁化合物(草酸亚铁、硫酸亚铁)以及三价铁化合物(氧化铁、硝酸铁);锂源主要为碳酸锂、氢氧化锂;碳源主要为蔗糖、葡萄糖等。
中游正极材料方面,目前市场上常见的正极材料包括磷酸铁锂(LFP)、三元材料(NCM、NCA)、钴酸锂(LCO)、锰酸锂(LMO)等,其中规模最大的是磷酸铁锂和三元材料。
下游应用端主要以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为主,在动力电池领域,2021年磷酸铁电池市占率首次超过三元电池,此后市占率不断提高,到2023年磷酸铁锂市场市占率达到68%。而在储能领域,磷酸铁锂电池具备明显的优势,其在高温下仍可保持较稳定的结构,具有远超其他正极材料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磷酸铁锂电池正常使用寿命不低于15年;在极限情况下,即使发生故障也在受控范围,不发生爆炸、燃烧等危及电站安全运行的故障,符合目前大型储能领域对于安全性的严苛要求。因此磷酸铁锂电池在储能领域具备垄断地位。
受益于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增长和储能领域的不断扩展,我国锂电池产量规模不断扩大,带动磷酸铁锂出货量逐年上升。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数据显示,2023年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出货量达165万吨,同比增长48.3%。而2020年这一数据仅为12.4万吨,增长超12倍。
数据来源:高工产业研究院(GGII)磷酸铁是制备磷酸铁锂的关键前驱体,以磷酸铁为前驱体的固相法工艺成熟度较高,且产品具有较高的压实密度,是目前使用最为广泛的磷酸铁锂生产方法之一。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的逐步扩大,磷酸铁将成为我国磷化工的重要下游市场之一。
④磷石膏处理已成为影响国内磷化工行业发展的关键环节
磷石膏作为磷化工行业湿法磷酸生产方式的副产品或固体废物,其处理方式通常以渣场堆存为主,以综合利用为辅。磷石膏综合利用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用作水泥缓(调)凝剂;二是生产石膏建材制品,包括纸面石膏板、石膏砌块、石膏空心条板、干混砂浆、石膏砖等。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的指导文件指出,由于区域之间不平衡、磷石膏品质不稳定、标准体系不完善、缺乏共性关键技术等原因,磷石膏综合利用水平还比较有限,整个磷化工行业的磷石膏主要通过渣场堆存处理。磷石膏堆存需要有配套的土地资源,在土地资源紧缺的情况下磷石膏的堆存空间会受到影响,进而影响磷化工企业的生产经营。2018年4月,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的意见》(黔府发[2018]10号),提出:“2018年,全面实施磷石膏‘以用定产’,实现磷石膏产消平衡,争取新增堆存量为零。按照‘谁排渣谁治理,谁利用谁受益’原则,将磷石膏产生企业消纳磷石膏情况与磷酸等产品生产挂钩,倒逼企业加快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加快绿色化升级改造步伐,确保全省磷石膏新增堆存量为零,并逐年消纳已有存量。2019年起,力争实现磷石膏消大于产,且每年消纳磷石膏量按照不低于10%的增速递增,直至全省磷石膏堆存量全部消纳完毕。”湖北、四川、云南等省市也相继开展“三磷”(即磷矿、磷肥和含磷农药制造等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库)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在长江大保护等环保政策趋严、国家和地方政策多管齐下的形势下,磷石膏合理处置已成为行业和社会持续发展关注的重点之一,磷石膏的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已成为影响磷化工企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公司与北京科技大学共同开发的“半水磷石膏改性胶凝材料及充填技术”旨在使用公司半水湿法磷酸生产技术产生的副产品半水磷石膏改性后用于矿井充填,公司该项技术经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鉴定,并出具《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中石化联鉴字[2019]第163号)认为该研究成果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该研究成果成功解决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堆存难、磷矿山企业充填成本高两大难题,可大幅度提高矿山回采率和磷石膏大量化利用,降本增效效果显著,对绿色矿山建设和磷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公司已使用该技术进行工业化生产。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固体矿产资源业的披露要求
(一)磷矿石开采板块
1、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本年度末,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福麟矿业持有的小坝磷矿、新桥磷矿正常生产,报告期内,福麟矿业实现磷矿石开采总量299.20万吨,主要提供给公司自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本年度外销磷矿石75.42万吨。
2、主要经营模式
磷矿石开采业务均由子公司福麟矿业实施。福麟矿业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和公司生产计划配套制定磷矿石年度、月度开采计划。福麟矿业主要负责矿山采掘生产技术及安全管理工作,采矿、井下掘进和充填则通过委托具有相应采掘资质的工程建设公司进行,福麟矿业与受托公司分别根据磷矿石开采数量、井下的掘进作业面积及充填面积结算采矿、井下掘进和充填的劳务费用。开采出的磷矿石主要提供给公司满足日常生产,部分富余磷矿石根据市场价格对外销售。
3、矿产勘探活动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任何矿产勘探活动。
(二)磷化工产品板块
1、公司主要化工产品及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磷化工产品板块主要为磷酸二氢钙、磷酸一铵、磷酸及磷酸铁的生产、销售。其中:磷酸二氢钙为饲料级;磷酸一铵主要为消防用,少量为肥料用;磷酸主要为商品磷酸,主要用作出口及为新能源正极材料生产企业提供磷源;磷酸铁主要用来制作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具体如下:
(1)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简介及用途
饲料级磷酸二氢钙是一种高效、优良的磷酸盐类饲料添加剂,用于补充水产动物和禽畜所需的磷、钙等矿物质营养元素,具有含磷量高、水溶性好的特点,是目前生物学效价最高的一种饲料级磷酸钙盐。饲料级磷酸二氢钙执行国家质量标准(GB22548-2017)。
在动物饲料中用作磷、钙营养添加剂的磷酸钙盐产品主要有饲料级磷酸氢钙(包含磷酸一二钙,即磷酸氢钙Ⅲ型)、饲料级磷酸二氢钙等,其中饲料级磷酸二氢钙的生物学效价较高。饲料级磷酸二氢钙具有高水溶性、高吸收率等特点,同时在水体环境保护方面优于其他磷酸钙盐产品。饲料级磷酸二氢钙在水产饲料中的添加比例为1%-3%,鱼、虾对其中磷的利用率高达94%-98%。除水产动物外,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也用于补充禽畜幼崽的磷、钙等矿物质营养元素,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作为其饲料添加剂使用,能够提高断奶后禽畜幼崽消化,其酸性还可维持肠道的菌群平衡,降低腹泻率。
饲料级磷酸二氢钙在国内外市场用途有所差异:在国内市场,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主要用作水产饲料添加剂,少部分用作禽畜幼崽饲料添加剂,而禽畜饲料添加剂则主要使用饲料级磷酸氢钙;在国外市场,饲料级磷酸二氢钙是补充动物磷、钙营养元素的主流磷酸钙盐添加剂,广泛用于水产饲料和禽畜饲料。产生上述差异的原因在于:在国外市场,一方面更注重环保,饲料级磷酸二氢钙的高水溶性、高吸收率特性使得禽畜粪便对水体环境的污染减少,另一方面国外的饲料级磷酸二氢钙和饲料级磷酸氢钙的价格差距相对较小,因而禽畜饲料添加剂同样使用磷酸二氢钙;在国内市场,由于饲料级磷酸氢钙价格低于饲料级磷酸二氢钙,同时禽畜粪便对水体污染也未得到足够重视,饲料级磷酸二氢钙的市场空间尚未完全打开。
(2)磷酸一铵产品简介及用途
磷酸一铵是一种白色晶体,可制成白色粉状或颗粒状物,具有一定的吸湿性和较好的热稳定性。磷酸一铵主要用于高浓度复合肥、高端复合肥原料、ABC干粉灭火剂等领域。公司生产的磷酸一铵外观为白色粉末,属于肥料级磷酸一铵,执行《磷酸一铵、磷酸二铵》标准(GB10205-2009),可应用于ABC干粉灭火剂或肥料领域。
公司生产的磷酸一铵主要用在ABC干粉灭火剂中,磷酸一铵在ABC干粉灭火剂中的质量占比达到75%以上,为干粉灭火剂最重要的原料。由于国家对ABC干粉灭火剂严格的质量要求,消防用磷酸一铵行业对产品质量要求也就很高,当前市场中主流的产品为公司提供的主含量为90%的消防用磷酸一铵。
同时,公司生产的肥料用磷酸一铵主要用于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及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主要包括66%和68%两种养分含量规格的产品。
(3)磷酸产品简介及用途
根据不同质量等级,磷酸具有广泛用途。在农业,磷酸是生产磷肥的重要原料,也是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原料。在工业,磷酸主要用于金属表面处理、化学抛光剂生产、洗涤用品和杀虫剂生产、磷系阻燃剂生产等。在食品行业,磷酸可直接作为酸味剂、酵母营养剂使用,亦是生产食品级磷酸盐的重要原料。在医学领域,磷酸可用于制取含磷药物等。
公司生产的磷酸,执行《工业湿法粗磷酸》标准(HGT4068-2008)、《肥料级商品磷酸》标准(HGT3826-2006),该磷酸经过特殊处理后,亦作为电池原料和定制级使用。
(4)磷酸铁产品简介及用途
磷酸铁也称正磷酸铁,主要用来制作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也可作催化剂、添加剂等。磷酸铁的制备方法有均相沉淀法、固相合成法、溶胶-凝胶法和水热合成法等,我国工业生产使用方法主要是沉淀法,由磷酸/磷酸盐提供磷源,硫酸亚铁提供铁源。
2、主要产品生产工艺
(1)磷酸二氢钙、磷酸一铵
(2)水溶肥及掺混肥料
(3)磷酸铁
(4)商品磷酸
3、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根据对过往预算执行情况、未来市场行情分析,确定下年度销售计划,同时以此为基础确定下年度产品生产计划,然后按照各种原辅材料单耗数据计算所需数量,结合对原料市场未来行情的分析,确定下年度采购计划。实际执行时,每月根据月度生产计划、物资库存数量、年度采购计划以及对当前市场行情的分析确定月度采购计划。采购部门根据每月收到的采购申请,向供应商询价和谈判,并最终达成采购协议。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磷矿石、硫磺、硫酸和液氨。公司采购部根据最终产品品质要求及公司自有选矿产能,匹配采购不同类型的磷矿石。公司通常根据国内几个主产区价格的变化情况以及与磷矿石供应商谈判的结果确定最终采购价格,主要采取预付款的结算方式,同时在公司矿石堆场内储备一定量的安全库存。本年度内,目前已基本实现磷矿石自给自足,仅对外采购少量的差异品位磷矿、磷精矿满足产品品质要求,弥补选矿能力的不足。公司采购的硫磺分为固体硫磺和液体硫磺。其中,固体硫磺主要来自中石油和中石化,公司通常会与两家供应商签订长期供货合同,确定一段较长期间内的采购需求总量,同时每个月月底报送下月实际订货计划,实际发货时候以定价函的形式确定最终价格,运费通常由公司承担。中石化和中石油在硫磺供应市场上处于相对垄断的地位,通常每周对外公布硫磺价格,其他硫磺厂商跟随定价,公司采购的液体硫磺主要来自周边化工厂的副产品。
公司现有20万吨/年硫磺制酸、30万吨/年硫铁矿制酸装置,但自产硫酸不足以完全满足公司生产需求,仍需对外采购硫酸满足生产所需。公司外采硫酸主要来自周边有色金属冶炼厂,同时为了化解供应商过于集中的风险,公司也向贸易商采购硫酸。公司硫酸采购按照每个月实际需求单签采购合同。公司委托外部有资质、有专用运输车辆的运输单位为公司运送硫酸。
公司液氨主要向贵州、四川、重庆等地的厂家采购,通常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单签合同,并主要采取货到付款的结算方式。液氨运抵公司工厂后,储存在专用的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和环保规定的储罐中。
(2)生产模式
公司设立生产中心,目前在贵州福泉市、广西扶绥县和四川什邡市设有工厂,其中福泉龙昌工厂、罗尾塘工厂是公司最主要的生产基地,主要生产产品为饲料级磷酸二氢钙、磷酸一铵、磷酸铁;四川什邡工厂产能较小,主要作为贵州福泉龙昌工厂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能的补充,同时根据市场需求生产掺混肥和水溶肥,广西扶绥工厂仅前端湿法磷酸装置投产,后端产品装置已建设完成尚未正式生产。
公司根据上年度的产销情况以及对本年度的市场预期制定年度产销计划。生产中心按照年度产销计划编制月度生产计划,下达至各车间,各车间按照生产计划和相应的技术规程文件组织生产,生产的产品经过品管部检验合格确认后入库。品管部对进厂原材料及出厂产品进行质量检测和质量控制,生产技术部对生产中各中间环节的工艺指标进行检测分析、监督和指导,确保产品质量。营销中心与生产部门举行不定期联系会议或者电话会议进行沟通,根据具体的市场、生产情况对生产部门进行指导。安全环保部对生产全过程进行安全、环保、消防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召开生产分析会,对产量、质量、安全、环保、消防以及生产成本控制等工作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改进意见。
(3)销售模式
公司营销中心负责主要磷酸盐产品的销售工作,新创业务中心负责磷酸产品的销售工作。营销中心下设动物营养国内部、植物营养国内部、动物营养国际部、植物营养国际部等部门;新创业务中心下设内贸部、外贸部等部门。公司根
据上年度的产销情况、行业供需情况、竞争对手情况、原料供应情况、产品技术水平、成本竞争能力、装置能力以及其他各种因素,结合年度预算制定本年度销售计划,各部门负责落实年度销售计划。公司销售模式分为直销和经销,按照区域可以分为内销和外销。
①内销的业务模式
公司的内销业务采用直销与签约经销相结合的模式。在直销模式下,营销团队通常直接与国内客户接洽并直接向其销售产品,双方就订货量、价格及交付要求等具体交易细节达成一致后,签署销售合同。对于部分集团客户,通常由一家牵头企业与公司进行销售条件的谈判并签订销售合同,同时约定各个集团成员订货需求和发货流向。产品的最终用户也可以通过公司在全国各地的签约经销商购买产品。在挑选经销商时,公司通常考察签约经销商的专业性、上下游影响力及资源、信誉、资金实力等因素。确立合作关系的国内经销商会每年与公司确定一个年度销售目标,并按照该目标安排该年度的订货计划,公司与经销商之间全部采取买断式供货。经销商销售业绩结算通常在当年末或次年初进行,对于完成既定销售目标的经销商,公司会给予下一年度订货价格上的适当优惠,但下一年度每个单独合同的优惠价格不超过一定比例。公司与经销商的协议中通常也会约定排他性、销售区域限定及禁止串货等条款。
②外销的业务模式
公司的外销业务采用直销的模式,外销直销模式与内销直销模式基本一致,外销业务主要采取FOB和CIF的贸易结算方式。
③产品定价模式
公司产品定价主要以供需关系为导向,每周根据上周市场供需状况以及未来供需行情的预判,结合考虑替代品市场价格走势、下游产品市场价格变化、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等因素,确定本周产品销售的基础价格。通常情况下,销售业务人员在确定的基础价格之上向客户报价;极少数特殊情况,需要低于基础价格报价时,需要经过营销中心负责人批准。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模式
单位:元
主要原材料 | 采购模式 | 采购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 结算方式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上半年平均价格 | 下半年平均价格 |
磷矿石 | 根据生产计划、原材料市场价格和库存情况确定并实施采购计划 | 0.85% | 否 | 264.72 | 200.55 |
磷精矿 | 根据生产计划、原材料市场价格和库存情况确定并实施采购计划 | 8.23% | 否 | 1,047.25 | 1,088.68 |
硫磺 | 根据生产计划、原材料市场价格和库存情况确定并实施采购计划 | 2.75% | 否 | 1,212.28 | 986.23 |
硫酸 | 根据生产计划、原材料市场价格和库存情况确定并实施采购计划 | 6.69% | 否 | 151.72 | 213.68 |
液氨 | 根据生产计划、原材料市场价格和库存情况确定并实施采购计划 | 6.85% | 否 | 3,850.09 | 3,689.19 |
硫精砂 | 根据生产计划、原材料市场价格和库存情况确定并实施采购计划 | 7.07% | 否 | 854.71 | 756.91 |
原材料价格较上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1、磷矿石采购单价较上一报告期下降58.20%,主要系报告期就近采购了价格较低的低品位磷矿石所致。
2、磷精矿采购单价较上一报告期上升34.14%,主要系下游市场对磷精矿需求增加,磷精矿供应有限,因此磷精矿价格上升。
3、硫磺采购单价较上一报告期下降52.16%,主要系国产硫磺供应增量,导致供大于求,因此硫磺价格下降。
4、硫酸采购单价较上一报告期下降62.92%,主要系终端市场需求的影响,加上新开工的冶炼项目投产,副产硫酸供应量增大,因此硫酸价格下降。能源采购价格占生产总成本30%以上
□适用?不适用
主要能源类型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情况
主要产品 | 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 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 专利技术 | 产品研发优势 |
湿法磷酸(中间产品) | 工业化应用 | 均为本公司在职员工 | 一种萃取净化湿法磷酸生产工业级磷酸的方法、磷酸净化装置、湿法磷酸脱氟净化分离的方法、半水工艺生产磷酸的方法、一种湿热结合浓缩净化湿法磷酸的方法、磷酸的净化方法等 | 具有工艺流程短,技术水平先进可靠,产品质量好,总能耗低,生产成本低,生产运行平稳等优点。 |
磷酸二氢钙 | 工业化应用 | 均为本公司在职员工 | 直接法生产饲料级磷酸钙盐、湿热结合浓缩净化湿法磷酸生产饲料级磷酸二氢钙、磷酸循环除杂法生产饲料级磷酸二氢钙的工艺、饲料级磷酸二氢钙的生产方法等 | 生产流程无需经过磷酸浓缩、干法反应或半成品陈化等步骤,不产生肥料级磷酸氢钙(白肥)和母液水,磷收率可以达到95%以上,生产效率高、产品质量好、工艺流程简单、能耗较低、三废排放较少,产品指标均一、稳定,具有高水溶磷、微粒、低重金属、分散性好、抗结块性强的特点。 |
磷酸一铵 | 工业化应用 | 均为本公司在职员工 | 粉状消防级磷酸一铵的生产方法 | 具有主含量适中、吸湿率低、水分低、粉碎性能好、流动性好、质量稳定等优点。 |
水溶肥 | 工业化应用 | 均为本公司在职员工 | 磷钙高水溶性肥的生成方法、碱性土壤专用强酸性水溶肥料的制备方法等 | 产品水溶性好,养分高,生物效价高。 |
主要产品的产能情况
主要产品 | 设计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在建产能 | 投资建设情况 |
磷酸二氢钙(福泉龙昌工厂) | 30万吨/年 | 91.51% | ||
磷酸二氢钙(广西扶绥工厂) | 15万吨/年 | 0.20% | 于2023年底完工,报告期内尚未正式投入生产 | |
磷酸二氢钙(什邡工厂) | 6万吨/年(川恒生态根据市场需求调节生产磷酸二氢钙,同时生产掺混肥、水溶肥) | 50.18% | ||
磷酸一铵(福泉龙昌工厂) | 26万吨/年 | 94.40% | ||
净化磷酸(广西扶绥工厂) | 10万吨/年(实物) | 于2023年底完工,报告期内进行试生产 | ||
无水氟化氢(广西扶绥工厂) | 3万吨/年 | 于2023年底完工,报告期内尚未正式投入生产 | ||
商品磷酸(广西扶绥工厂) | 20万吨/年(实物计,中间产品,广西扶绥工厂磷酸二氢钙、净化磷酸等产品量产后,中间产品产量将逐步减少) | 72.42% | 其中10万吨为2023年完工,生产时间不足12个月。 |
主要化工园区的产品种类情况
主要化工园区 | 产品种类 |
贵州福泉工厂 | 磷酸二氢钙、磷酸一铵、磷酸铁(恒轩新能源) |
四川什邡工厂 | 掺混肥、水溶肥、磷酸二氢钙、磷酸 |
广西扶绥工厂 | 商品磷酸、净化磷酸、磷酸二氢钙 |
报告期内正在申请或者新增取得的环评批复情况?适用□不适用川恒股份:
1.贵州川恒化工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浮选尾矿在罗尾塘路基及工业场地应用示范工程(二期),2023年12月20日取得环评批复(黔南环审[2023]397号)。
2.贵州川恒化工新型矿化一体磷资源精深加工项目300m
/h雨水处理装置,2023年6月14日取得环评批复(黔南环审[2023]180号)。
3.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00kt/a电池用磷酸铁项目(变更),2023年8月3日取得环评批复(黔南环审[2023]234号)。恒轩新能源:
贵州恒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100kt/a电池用磷酸铁项目(变更)二期项目,在2023年4月完成了《贵州恒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100kt/a电池用磷酸铁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2023年8月15日取得环评批复(黔南环审〔2023〕249号)。福麟矿业:
1.贵州福麟矿业有限公司小坝磷矿山技术改造工程(+1OO0m-+700m标高)项目,2023年1月28日取得环评批复(黔南环审[2023]38号)。
2.贵州福麟矿业有限公司鸡公岭磷矿新建250万t/a采矿工程项目(变更),2023年7月26日取得环评批复(黔南环审[2023]226号)。
3.贵州福麟矿业有限公司110kV鸡公岭用户变输变电工程项目,2023年8月9日取得环评批复(黔南环审[2023]243号)。川恒生态:
1.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2023年8月在什邡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2.9万吨/年水溶肥生产线环保减排、节能、质量提升及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2月4日取得环评批复(德环审批[2024]42号)。
3.川恒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老旧硫酸储罐和磷酸储罐隐患整改及安全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12月13日取得环评批复(德环审批[2023]364号)。广西鹏越:
1.20万吨/年半水-二水湿法磷酸及精深加工项目的变更,2023年1月3日取得环评变更函(崇环函[2023]5号)。
2.半水湿法磷酸副产氟硅资源生产3万吨/年氟化氢工业示范项目,2023年1月16日取得环评批复(崇环审[2023]1号)。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出现非正常停产情形
□适用?不适用
相关批复、许可、资质及有效期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序号 | 资质名称 | 有效期 | 许可范围/适用产品 | 证书持有人 | 续期条件是否满足 |
1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2023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2日 | 硫酸20万吨/年;磷酸22.5万吨/年;氟硅酸4万吨/年 | 川恒股份 | - |
2 |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 | 2023年7月7日至2026年7月26日 | 硫酸20万吨/年 | 川恒股份 | - |
3 |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 | 2023年12月15日至2026年7月26日 | 硫酸50万吨/年 | 川恒股份 | - |
4 |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 2021年5月12日至2024年5月11日 | 硫酸60万吨/年、盐酸5000吨/年、高锰酸钾0.1吨/年、丙酮1吨/年 | 川恒股份 | 是 |
5 | 排污许可证 | 2023年12月22日至2028年12月21日 | 磷肥制造、无机酸制造、无机盐制造、复混肥料制造、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川恒股份 | - |
6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2021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1日 | 硫磺、硝酸、高氯酸(≥75%)、硼氢化钠、高锰酸钾、硝酸钡、硝酸钾、硝酸银、重络酸钾、过氧化氢溶液(≥8%)、液氨、硫酸、盐酸、磷酸、液碱、氟硅酸、氟硅酸钠、丙酮(以上均无储存) | 川恒股份 | 是 |
7 |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 2023年6月17日至2026年6月16日 | 硫酸、正磷酸、氟硅酸钠等 | 川恒股份 | - |
8 | 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 2022年11月3日至2027年11月2日 | 磷酸氢钙、磷酸二氢钙 | 川恒股份 | - |
9 | 肥料登记证 | 2018年2月5日至2023年2月 | 大量元素水溶肥料(N+P2O5+K2O≧56.0%);Fe+Mn+Zn+B0.2%-3.0% | 川恒股份 | 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于2020年由登记制改为备案制 |
10 | 取水许可证 | 2020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5日 | 取水量(74万m?) | 川恒股份 | - |
11 |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2020年10月26日至2026年1月7日 | 磷化合物:湿法磷酸(粗磷酸);硫酸:工业硫酸(生产);氟化合物:工业氟硅酸,工业氟硅酸钠。 | 川恒股份 | - |
12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2016年3月18日登记 | —— | 川恒股份 | - |
13 |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 | 2016年4月1日备案 | —— | 川恒股份 | - |
1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 2016年4月1日核发至长期 | —— | 川恒股份 | - |
15 |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 2023年3月22日至2026年3月21日 | 硫酸60万吨/年;盐酸5000吨/年;高锰酸钾0.1吨/年;丙酮1吨/年 | 正益实业 | - |
16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2023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 |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硝酸、高氯酸[含量≥75%]、高锰酸钾、硝酸钡、硝酸钾、硝酸银、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硫磺、硼氢化钠、重铬酸钾; 其他危险化学品:液氨、硫酸、盐酸、磷酸、氢氧化钠 | 正益实业 | - |
溶液[含量≥97%]、氟硅酸、氟硅酸钠、丙酮(无储存)。 | |||||
17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2018年5月14日登记 | —— | 正益实业 | - |
18 |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 | 2018年5月14日备案 | —— | 正益实业 | - |
1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 2018年5月15日核发至长期 | —— | 正益实业 | - |
20 |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证书(危化) | 2022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19日 | 危化品 | 川恒股份 | - |
21 | 排污许可证 | 2022年7月31日至2027年7月30日 | 废气:颗粒物、SO2、NOX、氟化物;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川恒生态 | - |
22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2021年8月30日至2024年8月29日 | 危险化学品生产 | 川恒生态 | 是 |
23 |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危化)证书 | 2022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3日 | 川恒生态 | - | |
24 |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 2022年4月6日至2025年4月5日 | 硫酸150000吨/年;盐酸200吨/年 | 川恒生态 | - |
25 |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2021年1月28日至2026年2月28日 | 复肥产品 | 川恒生态 | - |
26 |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有效期至2025年12月7日 | 磷肥产品(肥料级磷酸氢钙) | 川恒生态 | - |
27 |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2021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7日 | 磷化合物、湿法磷酸 | 川恒生态 | - |
28 | 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 2020年8月3日至2025年8月2日 | 磷酸二氢钙 | 川恒生态 | - |
29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2021年7月21日至2024年7月20日 | 硝酸、硝酸碱、高锰酸钾 | 川恒生态 | 是 |
30 |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 2021年11月2日至2024年11月1日 | 正磷酸 | 川恒生态 | 是 |
31 | 取水许可证 | 2021年7月7日至2026年7月6日 | 年取水量(4.9万立方米) | 川恒生态 | - |
32 | 肥料登记证 | 2018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 | 大量元素水溶肥料(N+P2O5+K2O≧50.0%);Fe+Mn+Zn+B0.2%-3.0% | 川恒生态 | 大量元素水溶肥料、掺混肥料于2020年由登记制改为备案制 |
33 | 肥料正式登记证 | 2018年3月28日至2023年3月27日 | 掺混肥料(N+P2O5+K2O≧40%)(含氯)20-6-14 | 川恒生态 | |
34 | 肥料正式登记证 | 2018年3月28日至2023年3月27日 | 掺混肥料(N+P2O5+K2O≧40%)(含氯)13-31-6 | 川恒生态 | |
35 | 肥料正式登记证 | 2018年8月24日至2023年8月23日 | 掺混肥料(N+P2O5+K2O≧40%)(含氯)10-22-8 | 川恒生态 | |
36 | 肥料正式登记证 | 2018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19日 | 掺混肥料(N+P2O5+K2O≧35%)20-15-0 | 川恒生态 | |
37 | 肥料正式登记证 | 2018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19日 | 掺混肥料(N+P2O5+K2O≧41%)25-11-5 | 川恒生态 | |
38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2021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4日 | 危险货物运输(8类)剧毒化学品除外 | 川恒物流 | - |
39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2021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4日 | 危险货物运输(8类)剧毒化学品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 | 川恒物流 | - |
40 | 采矿许可证(小坝磷矿山) | 2022年4月至2041年4月 | 开采矿种:磷矿、碘;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产规模:80万吨/年 | 福麟矿业 | - |
41 | 采矿许可证(新桥磷矿山) | 2021年4月至2041年6月 | 开采矿种:磷矿、碘;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产规模:100万吨/年 | 福麟矿业 | - |
42 | 采矿许可证(鸡公岭磷矿) | 2021年4月至2050年11月 | 开采矿种:磷矿: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产规模:250万吨/年 | 福麟矿业 | - |
43 | 安全生产许可证(小坝磷矿山) | 2023年9月19日至2024年4月29日 | 开采矿种:磷矿、碘 开采方式:地下开采 生产规模:50万吨/年 矿区面积:0.7295平方公里 开采深度:1392.0米至700.0米 | 福麟矿业 | 是 |
44 | 安全生产许可证(新桥磷矿山一号井) | 2023年6月16日至2026年6月15日 | 磷矿、碘地下开采50万吨/年(开采标高+1000m-+890m) | 福麟矿业 | - |
45 | 安全生产许可证(新桥磷矿山二号井) | 2024年2月2日至2026年3月26日 | 磷矿、碘地下开采170万吨/年(开采标高+940m-+760m) | 福麟矿业 | - |
46 | 排污许可证 | 2021年8月26日至2026年8月25日 | 化学矿开采 | 福麟矿业 | - |
47 |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 2022年11月22日至2025年11月21日 | 丙酮0.5吨/年、高锰酸钾0.1吨/年、硫酸1万吨/年、盐酸1吨/年 | 恒轩新能源 | - |
48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2022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6日 |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硝酸、高氯酸[含量:≥75%]、硼氢化钠、高锰酸钾、硫酸钡、硝酸钾、硝酸银、重铬酸钾、过氧化氢溶液[含量:≥27.5%]; 其他危险化学品:液氨、硫酸、磷酸、盐酸、氢氧化钠、丙酮。(无储存) | 恒轩新能源 | - |
49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2022年1月4日备案 | 广西鹏越 | - | |
50 |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 2022年10月27日至2025年10月26日 | 氟硅酸、正磷酸等 | 广西鹏越 | - |
51 | 排污许可证 | 2023年06月20日至2028年06月19日 | 磷肥制造、无机酸制造、工业窑炉 | 广西鹏越 | - |
52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2023年8月9日至2026年8月8日 | 10万吨/年磷酸、3650吨/年氟硅酸 | 广西鹏越 | - |
53 |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有效期至2027年11月21日 | 1. 磷化合物:湿法磷酸(粗磷酸); 2.氟化合物:工业氟硅酸。 | 广西鹏越 | - |
从事石油加工、石油贸易行业
□是?否
从事化肥行业?是□否
川恒生态结合市场需求生产部分掺混肥及水溶肥,主要销售对象为关联方新疆博硕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营销方式为以销定产,该产品主要在国内西北地区销售及使用,公司不享受政府补贴政策,产品适用9%的增值税税率。在报告期内,主要通过本公司及正益实业开展部分肥料进出口贸易业务,公司未享受进出口贸易退税政策。从事农药行业
□是?否
从事氯碱、纯碱行业
□是?否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技术优势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建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公司自主研发的磷矿浮选技术、半水湿法磷酸生产成套技术、湿法磷酸净化技术、饲料级磷酸二氢钙生产技术、磷酸一铵生产技术均应用于工业化生产。此外,公司与北京科技大学共同研发了半水磷石膏改性胶凝材料及充填技术,可有效处理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磷石膏,符合“以用定产”的政策要求。
(1)磷矿浮选技术
公司的磷矿浮选技术的磷收率高于93%,可以充分利用本地P
O
含量20%-27%的中低品位磷矿石,通过浮选得到品位33%以上的高品位磷精矿以满足生产所需。
(2)半水湿法磷酸生产成套技术
国内磷酸生产多采用湿法磷酸技术,湿法磷酸生产工艺是以反应料浆中硫酸钙含结晶水的不同来区分的,根据生成的二水硫酸钙、半水硫酸钙和无水硫酸钙,湿法磷酸流程分为二水法、半水法、无水法、半水-二水法和二水-半水法等流程。目前世界各国湿法磷酸生产的各种流程,无水法流程尚无工业化装置,采用二水法的装置占85%,而直接制得浓度大于40%(以P
O
计)磷酸的半水法流程和半水-二水流程的生产装置仅占15%。
公司自主开发了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半水湿法磷酸生产成套技术,具有工艺流程短、技术水平先进可靠、产品质量好、总能耗低、生产成本低、生产运行平稳等优点。公司的半水湿法磷酸工艺装置是自主研发设计的国内首套单系列产能最大的半水湿法磷酸工艺装置,根据中国石油和化学联合会组织鉴定并出具的关于公司CH半水湿法磷酸成套技术开发及产业化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文件(中石化联鉴字[2013]第81号),总体技术达到国际同类技术先进水平。
公司的半水湿法磷酸生产成套技术相比二水磷酸技术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主要表现为:硫酸消耗比二水法低2%左右;比二水法节约了磷酸贮槽和浓缩工程设备投入;磷石膏结晶水含量较低,仅5%-6%,通过与公司矿井填充技术结合可实现一定程度的有效利用;磷酸杂质含量比二水法低,易于提纯和净化。
(3)湿法磷酸净化技术
公司的湿法磷酸净化技术,通过化学净化和溶剂萃取法去除酸液中的有害杂质,就脱氟净化而言,磷收率较两段中和法提高15%以上。
(4)饲料级磷酸二氢钙生产技术
公司依托自身的半水磷酸技术优势,采用半水磷酸制造饲料级磷酸二氢钙,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公司的饲料级磷酸二氢钙生产流程无需经过磷酸浓缩、干法反应或半成品陈化等步骤,不产生肥料级磷酸氢钙(白肥)和母液水,磷收率可以达到95%以上,生产效率高、产品质量好、工艺流程简单、能耗较低、三废排放较少,产品指标均一、稳定,具有高水溶磷、微粒、低重金属、分散性好、抗结块性强的特点。
(5)磷酸一铵生产技术
公司依托自身的半水磷酸技术优势,采用传统法工艺路线生产磷酸一铵,目前产品(N+P
O
)总养分不低于66%,常态下可以达到68%以上,按有效磷酸一铵计主含量不低于90%,代表了目前国内粉末状磷酸一铵生产的行业较高水平。由于前端半水法磷酸具有的铁、铝、镁、氟、硫酸根等杂质含量较低的特点,因而可以制取纯度较高的产品,消防用磷酸一铵即是专门为ABC干粉灭火剂量身定制的专用产品,具有主含量适中、吸湿率低、水分低、粉碎性能好、流动性好、质量稳定等优点。
(6)半水磷石膏改性胶凝材料及充填技术
公司与北京科技大学签订了《小坝磷矿天坑及采空区磷石膏充填治理试验研究的技术开发(委托)合同》,该项目开展基于磷石膏作为水泥替代胶凝材料的试验研究,并解决充填过程中的环境影响问题。2017年3月,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组织专家对公司和北京科技大学完成的磷石膏充填试验研究项目进行了评审。2019年10月,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组织专家对公司与北京科技大学共同开发的“半水磷石膏改性胶凝材料及充填技术”进行了科技成果鉴定,主要鉴定意见为:“该成果成功解决了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堆存难、磷矿山企业充填成本高两大难题,可大幅度提高矿山
回采率和磷石膏大量化利用,降本增效效果突出,对绿色矿山建设和磷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研究成果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贵州省人民政府提出“2018年,全面实施磷石膏‘以用定产’。2019年起,力争实现磷石膏消大于产”,公司半水磷石膏改性胶凝材料及充填技术预计未来将逐步扩大应用范围,成为公司重要的竞争优势。
(7)白云石质磷尾矿制备低碳路基及路面基层材料技术
磷尾矿为磷矿石经过浮选后的废弃物,属于工业固体废弃物,其排放量较大,利用率低,自然堆存时对环境存在一定污染。公司联合武汉理工大学共同开发,成功研发出高含水量磷尾矿团聚的解聚和打散技术,并基于离散元分析和堆积理论分析,优化出承载力高的路基和基层材料,有效保障了路基及基层物料的匀质性、致密性和稳定性;开发出低碳型磷尾矿路基填筑材料、低碳型和碳中和型磷尾矿路面基层材料,为大规模处置应用磷尾矿提供了新途径,同时有效实现了材料的低碳制备;探明影响磷尾矿低碳路基及路面基层力学性能的因素及其变化规律,分析了填筑体的抗滑移能力并提出了边坡稳定性控制技术措施,揭示了磷尾矿基层用低碳胶凝材料各组成物料间的协同胶凝效应和磷尾矿基层强度形成机理。公司该技术已成功应用于福泉双龙工业园的路基填筑以及川恒物流停车场的道路基层工程。
2022年5月10日,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前述技术进行成果鉴定,认为研究成果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其中磷尾矿调质改性和打散技术及废石挤密磷矿尾矿填筑技术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相关技术的成果研发及应用,成为公司推动发展绿色磷化工的重要助力。
2、资源优势
磷矿石是磷化工产业的核心原材料,具有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我国是磷矿资源大国,储量位居全球第二,产量多年位居全球第一。我国磷矿石主要集中在云南、贵州、四川、湖北、湖南五省,磷矿资源储量合计占比超过80%。随着磷矿资源被列为战略性矿产资源,以及环保政策日益趋严,磷矿石供给扩张受限,拥有稳定、优质磷矿资源的磷化工企业行业内竞争优势愈发明显。
公司拥有小坝磷矿、新桥磷矿及鸡公岭磷矿,参股公司天一矿业拥有老虎洞磷矿,矿产资源丰富,公司目前已基本实现磷矿石的自给自足,稳定的磷矿供应有利于公司在生产成本、品质稳定性等方面提升市场竞争力。
3、品牌优势
在国内市场,公司的“小太子”牌饲料级磷酸二氢钙市场占有率已多年稳居行业首位,成为行业第一品牌。在国外市场,公司自2013年起致力于推广出口产品品牌“Chanphos”,“Chanphos”饲料级磷酸二氢钙在亚太地区已成为同行业的知名品牌。
4、渠道优势
公司的销售渠道涵盖直销与经销。公司已成为资金实力较强、使用量较大的大中型饲料生产企业的核心直接供应商,公司对大客户采用直销策略,保证产品及时供应。公司通过与不同区域有实力的经销商长期合作,已形成了广泛的经销网络,服务于资金实力较弱、使用量较小、物流配送难度大的小型饲料生产企业。公司一直致力于拓展国际市场,在稳定东南亚市场的同时,大力开发南亚、中东及中南美洲市场,公司生产的饲料级磷酸二氢钙远销多个国家和地区。
5、主要原材料、燃料采购的区位优势
公司所处行业中,主要原材料、燃料的区位分布通常决定了主要生产经营企业的区位分布,公司主要原材料及主要燃料煤炭等采购具有区位优势,资源供给及时,运输成本具有优势。
公司主要原材料硫酸采购主要集中在贵州及邻近的广西地区,基本为冶金行业生产的烟气酸,烟气酸为冶金企业的副产品,市场价格相对较低。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公司立足向新能源产业转型的发展规划布局,在报告期内着力推动产业项目建设进度、聚力新产品市场开发、优化并丰富现有产品结构,已顺利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为落实转型发展方向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报告期内,公司稳固主营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96,847.95万元,同比增长28.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640.39万元,同比增长1.02%,变动的主要原因为:①各公司新建生产装置陆续投产,新增产品磷酸铁及磷酸,固有产品磷酸一
铵产销量同比上升,外销磷矿石量价齐升,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加;②收入同比上升,且投资损失及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公司归母净利润同比上升。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的主要事项如下:
(1)再融资事项取得证监会同意注册申请,并完成股票发行,为产业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在报告期内经深交所审核通过,证监会同意注册,公司根据市场情况于报告期内启动股票发行工作,公司实际发行股票4,025.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6,010.00万元,该募集资金公司将用于“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生产12万吨/年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该项目是公司“矿化一体新能源材料循环产业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有利于为后续新能源产线提供充足磷源,再融资的顺利推进,为项目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为公司转型发展提供了基础。
(2)各项目建设进度有序推进,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发展规划逐步落地
报告期内,由子公司公司广西鹏越负责实施的“20万吨/年半水-二水湿法磷酸及精深加工项目”建设完成,该项目顺利投产后将使公司新增15万吨/年的饲料级磷酸二氢钙、10万吨/年的食品级净化磷酸,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恒轩新能源投产的“10万吨/年磷酸铁项目”持续优化,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丰富现有产品种类,满足不同客户需求;广西鹏越生产装置的中间产品商品磷酸在本年度内聚力新产品市场开发,实现13.18万吨产品销量,逐步打开新产品市场,为公司未来新的利润增长点奠定坚实基础。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4,319,508,406.75 | 100% | 3,447,465,372.18 | 100% | 25.30% |
分行业 | |||||
磷化工 | 3,401,174,018.78 | 78.74% | 2,645,877,559.01 | 76.75% | 28.55% |
磷矿石开采 | 567,305,455.34 | 13.13% | 438,474,734.99 | 12.72% | 29.38% |
其他 | 351,028,932.63 | 8.13% | 363,113,078.18 | 10.53% | -3.33% |
分产品 | |||||
饲料级磷酸二氢钙 | 1,202,596,543.10 | 27.84% | 1,570,168,301.92 | 45.55% | -23.41% |
磷酸一铵 | 931,830,033.67 | 21.57% | 768,007,450.77 | 22.28% | 21.33% |
磷酸 | 848,575,986.68 | 19.65% | 254,564,811.20 | 7.38% | 233.34% |
磷矿石 | 567,305,455.34 | 13.13% | 438,474,734.99 | 12.72% | 29.38% |
磷酸铁 | 306,556,763.10 | 7.10% | 1,342,566.39 | 0.04% | 22,733.64% |
硫酸铵 | 33,993,226.14 | 0.79% | 2,978,888.47 | 0.09% | 1,041.14% |
肥料级磷酸氢钙 | 33,551,773.51 | 0.78% | 18,023,362.38 | 0.52% | 86.16% |
水溶肥 | 15,050,751.84 | 0.35% | 4,348,818.38 | 0.13% | 246.09% |
聚磷酸铵 | 14,371,382.49 | 0.33% | 18,116,549.43 | 0.53% | -20.67% |
磷精矿 | 9,869,621.55 | 0.23% | 0.00 | 0.00% | 100.00% |
掺混肥 | 4,777,936.70 | 0.11% | 8,326,810.08 | 0.24% | -42.62% |
磷矿石(贸易) | 2,053,825.69 | 0.05% | 4,840,256.44 | 0.14% | -57.57% |
其他 | 348,975,106.94 | 8.08% | 358,272,821.73 | 10.39% | -2.60% |
分地区 | |||||
国内销售 | 2,927,126,187.78 | 67.77% | 2,243,924,409.74 | 65.09% | 30.45% |
国际销售 | 1,392,382,218.97 | 32.23% | 1,203,540,962.44 | 34.91% | 15.69%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模式 | 3,741,910,201.54 | 86.63% | 2,978,636,486.50 | 86.40% | 25.62% |
经销模式 | 577,598,205.21 | 13.37% | 468,828,885.68 | 13.60% | 23.20%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固体矿产资源业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磷矿石开采 | 567,305,455.34 | 99,272,316.06 | 82.50% | 29.38% | -33.81% | 16.71% |
分产品 | ||||||
磷矿石 | 567,305,455.34 | 99,272,316.06 | 82.50% | 29.38% | -33.81% | 16.71% |
分地区 | ||||||
分销售模式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磷化工 | 3,401,174,018.78 | 2,343,509,621.97 | 31.10% | 28.55% | 58.60% | -13.05% |
分产品 | ||||||
饲料级磷酸二氢钙 | 1,202,596,543.10 | 761,406,289.23 | 36.69% | -23.41% | -5.07% | -12.23% |
磷酸一铵 | 931,830,033.67 | 597,232,917.93 | 35.91% | 21.33% | 28.22% | -3.44% |
磷酸 | 848,575,986.68 | 601,215,742.14 | 29.15% | 233.34% | 266.31% | -6.38% |
分地区 | ||||||
分销售模式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 产量 | 销量 | 收入实现情况 | 报告期内的售价走势 | 变动原因 |
饲料级磷酸二氢钙 | 304,650.48 | 319,760.65 | 1,202,596,543.10 | 报告期饲料级磷酸二氢钙的售价下半年有小幅下降。 | 主要系市场价格波动所致。 |
磷酸一铵 | 216,356.206 | 229,921.401 | 931,830,033.67 | 报告期磷酸一铵的售价上半年小幅下降,下半年较为平稳。 | 主要系市场价格波动所致。 |
磷酸1 | 161,702.0919 | 151,421.07 | 848,575,986.80 | 报告期磷酸销售价格比较平稳。 | |
磷矿石2 | 2,992,034.81 | 754,172.73 | 567,305,455.34 | 报告期磷矿石销售价格比较平稳。 |
注:1因公司所产磷酸主要是自用,目前外销磷酸主要是广西鹏越所产,因其后端化工产品装置在报告期尚未正式生产,所以将其所产磷酸外销,因此上表中的磷酸产量仅为公司外卖磷酸产量。2磷矿石产量中有2,283,538.75吨为公司自用。境外业务产生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或净利润10%以上?是□否
境外业务名称 | 开展的具体情况 | 报告期内税收政策对境外业务的影响 | 公司的应对措施 |
磷化工产品销售 | 依托公司在国际市场的全面布局,增强对国际集团大客户的销售力度,并对部分区域市场进行深入的销售拓展,通过挖掘销售渠道和更多的差异化价值持续巩固竞争力,国际销售保持稳定。 | 由于我国磷酸出口无增值税退税政策,部分目标国家和地区对磷酸进口限制,关税税率无优惠,削弱了我国磷酸国际市场竞争力。 | 积极努力扩展国际市场,加强成本管控,继续做强集团客户的合作。 |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磷化工 | 销售量 | 吨 | 789,265.21 | 532,666.62 | 48.17% |
生产量 | 吨 | 779,738.65 | 574,047.54 | 35.83% | |
库存量 | 吨 | 61,718.77 | 71,245.33 | -13.37% |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磷化工产品销售量同比上升48.17%,主要系广西鹏越“20万吨/年半水-二水湿法磷酸及精深加工”项目中湿法磷酸全部生产线建设完成投入生产,磷酸生产量增加所致。
2、报告期磷化工产品生产量同比上升35.83%,主要系广西鹏越“20万吨/年半水-二水湿法磷酸及精深加工”项目中湿法磷酸全部生产线建设完成投入生产,磷酸销售量增加所致。
3、磷矿石开采行业中公司2023年生产的磷矿石中有2,283,538.75吨为自用,自用量同比增加28.14%。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固体矿产资源业的披露要求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磷矿石开采 | 销售量 | 吨 | 754,172.73 | 665,758.65 | 13.28% |
生产量 | 吨 | 2,992,034.81 | 2,512,091.19 | 19.11% | |
库存量 | 吨 | 385,237.81 | 430,914.48 | -10.60% | |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磷化工 | 直接材料 | 1,467,517,029.56 | 62.62% | 1,005,026,437.97 | 68.02% | 46.02% |
磷化工 | 直接人工 | 153,626,085.68 | 6.56% | 89,880,473.46 | 6.08% | 70.92% |
磷化工 | 制造费用 | 591,248,710.78 | 25.23% | 295,229,733.28 | 19.98% | 100.27% |
磷化工 | 运费 | 131,117,795.95 | 5.59% | 87,473,163.55 | 5.92% | 49.89% |
磷化工 | 小计 | 2,343,509,621.97 | 100.00% | 1,477,609,808.26 | 100.00% | 58.60% |
磷矿石开采 | 采矿劳务费 | 39,650,730.67 | 39.94% | 51,903,558.53 | 34.61% | -23.61% |
磷矿石开采 | 井巷工程费用 | 9,027,914.16 | 9.09% | 23,141,343.81 | 15.43% | -60.99% |
磷矿石开采 | 制造费用 | 50,593,671.23 | 50.96% | 74,943,247.66 | 49.97% | -32.49% |
磷矿石开采 | 小计 | 99,272,316.06 | 100.00% | 149,988,150.00 | 100.00% | -33.81% |
其他 | 成本 | 190,474,979.41 | 100.00% | 270,772,597.36 | 100.00% | -29.66% |
说明其他主要包括磷酸一铵、氯化钾等化工产品贸易及铁精粉、氟硅酸等副产物销售。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否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974,539,302.08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22.56%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合肥国轩科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298,107,117.12 | 6.90% |
2 | 客户二 | 283,993,078.63 | 6.57% |
3 | 客户三 | 146,723,881.87 | 3.40% |
4 | 客户四 | 135,249,148.58 | 3.13% |
5 | 客户五 | 110,466,075.88 | 2.56% |
合计 | -- | 974,539,302.08 | 22.56%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444,291,862.42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20.55%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一 | 160,756,449.69 | 7.43% |
2 | 供应商二 | 106,196,669.80 | 4.91% |
3 | 供应商三 | 64,170,698.62 | 2.97% |
4 | 供应商四 | 58,955,970.89 | 2.73% |
5 | 供应商五 | 54,212,073.42 | 2.51% |
合计 | -- | 444,291,862.42 | 20.55%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73,954,825.81 | 57,778,382.94 | 28.00% | |
管理费用 | 245,040,828.52 | 222,738,860.54 | 10.01% | |
财务费用 | 131,726,816.38 | 82,212,372.78 | 60.23% | 主要系报告期银行贷款本金增加导致利息增加,以及募投项目转固,可转债利息计入所致。 |
研发费用 | 101,118,043.32 | 110,088,279.15 | -8.15% |
4、研发投入
?适用□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半水磷石膏充填体边坡自稳性研究 | 消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地质灾害、恢复地质环境 | 进行中 | (1)得到合适的半水磷石膏充填边坡角度范围;(2)建立边坡稳定性模型;(3)增加露天坑边坡容量,减少固废堆存渣场费用。 | 本项目研究可在保证安全条件下增加空区可充填量,进一步提高空区利用率,解决公司更多固废堆存问题,对保护周边居民生活安全、恢复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具有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
电池用磷酸铁技术研究 | 结合贵州新能源产业发展,立足贵州丰富的磷矿资源,发展电池用磷酸铁产品,实现本企业的经济效益,并带动区域内的相关行业技术进步。 | 进行中 | 探索合适本公司、区域的工艺流程,产出可用以制备电池正极材料的无水磷酸铁产品。 | 本项目研究可提升公司产品价值,实现从传统化工向材料化工、新能源材料的转变,为公司实现转型奠定基础。 |
磷尾矿在露天采空区填筑中的应用技术研究 | 综合利用尾矿和排土场堆存的废石为原料,利用川恒股份的区位优势,变废为宝,实现露天采坑的生态修复。 | 进行中 | (1)对尾矿进行无害化处理,明确其特性。(2)研发磷尾矿体系生态修复材料,掌握设计理念和设计方法。(3)研究适合工程应用的要求、可替代传统填筑材料的土基材料配合比,初步评价对环境的影响。 | 本项目研究可批量消化尾矿,实现尾矿资源的再次利用,满足市场需求和资源的综合利用要求。 |
磷矿矿相及选矿技术研究 | 加强对本地磷矿矿石特征的了解和认识,解决现有技术问题,并在此基础上,研究高倍半氧化物磷矿的选矿技术,提高精矿品质。 | 已完成 | (1)建立矿物赋存状态和矿相分析的成套设备和分析方法;(2)福泉地区磷矿通过联合浮选,精矿产品满足行业标准优等品质量要求; | 本项目研究可提升公司选矿技术,合理高效开发利用福泉地区磷矿,提高磷矿的资源利用率。 |
磷矿化学脱镁技术研究 | 提高不可再生磷资源利用率和经济回报,降低磷酸中的镁含量,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优质精矿需求。 | 已完成 | 磷矿化学脱镁技术研究脱镁精矿产品满足优等品的质量要求。 | 本项目研究可解决福泉磷矿的资源开发利用问题,对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公司生产成本具有重要意义。 |
饲料级磷酸二氢钙造粒技术优化研究 | 为提升产品品质并响应产品市场的需求,开发出能快速批量生产品质优异的颗粒状饲料级磷酸二氢钙的制备方法。 | 进行中 | (1)找到生产粒状饲料级磷酸二氢钙最优工艺控制参数及其范围;(2)从原料成本、工艺优化等方面 | 本项目研究可得到较高品质的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保证我公司在饲料级磷酸二氢钙的市场占 |
实现降本增效;提升产品品质。 | 有率和稳定性。 | |||
电池级磷酸一铵技术研究 | 为满足公司电池用磷酸铁工艺原料需求,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影响,进一步夯实公司成本控制优势和产业协同优势。 | 进行中 | 完成相应电池级磷酸一铵的工艺路线,并得到符合《电池级磷酸一铵质量标准HG/T5742-2020》的磷酸一铵产品。 | 本项目研究可进一步实现磷资源的梯级开发,增强公司电池用磷酸铁的产品优势及盈利能力,提高企业竞争力。 |
半水再二水工艺优化及磷酸后处理技术研究 | 通过研究,一是明确磷石膏材料化路线对石膏物化性质的差异化要求;二是磷矿伴生资源综合利用,实现磷矿价值最大化;三是明确发展高附加值磷化工产品对原料湿法磷酸品质要求;四是节能降耗,控制生产成本;五是实现磷氟化工耦合发展。 | 进行中 | (1)提升半水湿法磷酸质量浓度及转化率等(2)尾气处理过程氟回收率增加,无含氟废水排放。 | 不仅可稳定系统生产,还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生产成本。该项目的实施促使了半水再二水湿法磷酸工艺的进步,提升了企业核心竞争力。 |
新桥磷矿复杂地质环境下充填采矿方法研究 | 1、对新桥磷矿区水文地质调查,开展围岩力学研究;2、对充填采矿方法设计及数值模拟确立参数,并根据采矿方法对充填体强度设计;3、明确采空区预处理、充填挡墙构筑、充填体质量和环境效果监测;4、结合新桥磷矿区地质环境和矿体赋存条件,依据现有的矿体开采技术条件和采矿工艺要求确定具体的充填采矿方案;5、充分发挥充填系统的能力和作用,彻底改变井下采矿方法和模式,提高磷矿资源回收率,消除采空区安全隐患;6、新桥磷矿区充填采矿方法的充填强度数值模拟优化。 | 已完成 | (1)开展新桥磷矿水文地质调查和围岩力学,并形成报告;(2)规划设计新桥Ⅱ号井井下充填管线布置;(3)制定充填采矿方案,满足当前新桥Ⅱ号井下充填采矿需求 | 本项目开展“新桥磷矿复杂地质环境下充填采矿方法研究”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能提高矿石回收率,极大地促进公司发展,提高公司竞争力。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3年 | 2022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280 | 182 | 53.85%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8.18% | 6.28% | 1.90%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本科 | 166 | 107 | 55.14% |
硕士 | 26 | 15 | 73.33%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126 | 70 | 80.00% |
30~40岁 | 101 | 57 | 77.19% |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3年 | 2022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155,884,334.17 | 151,017,027.28 | 3.22%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3.61% | 4.38% | -0.77%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适用□不适用
研发人员数量同比上升53.85%,主要系本集团高度重视研发,研发项目增多,故增加研发人员。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630,531,053.37 | 3,194,722,820.50 | 13.6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02,157,392.31 | 2,651,054,256.64 | 17.0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8,373,661.06 | 543,668,563.86 | -2.8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4,078,131.77 | 281,289,975.68 | -80.7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37,515,144.41 | 1,970,821,499.19 | -47.3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3,437,012.64 | -1,689,531,523.51 | -41.7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82,854,332.10 | 2,568,615,320.44 | 51.1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75,990,434.38 | 1,147,709,163.79 | 150.5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6,863,897.72 | 1,420,906,156.65 | -29.1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55,739,476.58 | 287,000,918.76 | 93.64%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不适用
(1)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下降80.77%,主要系报告期没有购买理财产品本金的收回,而上年同期购买理财产品本金收回2.6亿元。
(2)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下降47.36%,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41.79%,系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及流出均同比下降,且流入降幅较大。
(4)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上升51.17%,主要系报告期增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收到的现金及增加银行承兑贴现。
(5)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上升150.59%,主要系偿还银行贷款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上升93.64%,主要系报告期本集团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528,373,661.06元,本年度净利润为788,890,944.27元,两者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79(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3年末 | 2023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2,249,123,098.04 | 18.70% | 1,520,725,792.25 | 14.98% | 3.72% | 主要系报告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增加货币资金所致。 |
应收账款 | 250,407,701.48 | 2.08% | 206,731,098.38 | 2.04% | 0.04% | |
合同资产 | 0.00% | |||||
存货 | 776,285,591.87 | 6.46% | 792,207,150.55 | 7.80% | -1.34% | |
投资性房地产 | 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1,326,621,150.90 | 11.03% | 1,318,760,390.98 | 12.99% | -1.96% | |
固定资产 | 4,319,055,532.35 | 35.92% | 2,846,648,455.74 | 28.04% | 7.88% | 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广西鹏越20万吨/年半水-二水湿法磷酸及深加工项目、3万吨/年氟化氢项目建设完成转固所致。 |
在建工程 | 429,588,137.53 | 3.57% | 1,216,234,117.35 | 11.98% | -8.41% | 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广西鹏越20万吨/年半水-二水湿法磷酸及深加工项目、3万吨/年氟化氢项目建设完成转固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839,063.80 | 0.01% | 19,814,230.74 | 0.20% | -0.19% | |
短期借款 | 1,008,195,357.80 | 8.38% | 709,708,319.45 | 6.99% | 1.39% | |
合同负债 | 88,126,891.63 | 0.73% | 159,615,762.76 | 1.57% | -0.84% | |
长期借款 | 1,560,747,010.82 | 12.98% | 1,535,708,751.89 | 15.13% | -2.15% | |
租赁负债 | 320,507.98 | 0.00% | 11,386,871.40 | 0.11% | -0.11%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2.衍生金融资产 | 4,562,180.50 | 1,927,193.00 | 1,927,193.00 |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7,095,850.00 | 37,095,850.00 | ||||||
金融资产小计 | 41,658,030.50 | 1,927,193.00 | 39,023,043.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57,791,752.85 | 131,023,928.14 | ||||||
上述合计 | 99,449,783.35 | 1,927,193.00 | 170,046,971.14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年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03,882,107.33 | 详见第十节.七.1 |
固定资产 | 172,702,754.60 | 银行贷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908,900,535.59 | 银行贷款抵押 |
合计 | 1,285,485,397.52 | -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197,000,000.00 | 929,035,842.00 | -78.80%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 | 投资期限 | 产品类型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 | 本期投资盈亏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恒达矿业1 | 矿产开采、 化工产品生 产 | 收购 | 197,000,000.00 | 91.01%2 | 自有资金 | 欣旺达 | 长期 | 不适用 | 已完成股权转让价款支付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0.00 | -4,164,126.62 | 否 | 2023年09月09日 | 《福祺矿业受让欣旺达持有的恒达矿业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5) |
合计 | -- | -- | 197,000,000.00 | -- | -- | -- | -- | -- | -- | 0.0 | -4,164,126.62 | -- | -- | -- |
注:1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福祺矿业受让欣旺达持有的恒达矿业49%股权。2本公司直接持有恒达矿业51%股权,本公司持股81.65%的控股子公司福祺矿业对恒达矿业的持股比例为49%,穿透折算本公司享有权益的比例为91.01%。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1)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衍生品投资类型 | 初始投资金额 | 期初金额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期末金额 | 期末投资金额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
远期结售汇 | 19,346.43 | 19,346.43 | 192.72 | 0 | 79,003.31 | 84,730.99 | 13,618.75 | 2.15% |
合计 | 19,346.43 | 19,346.43 | 192.72 | 0 | 79,003.31 | 84,730.99 | 13,618.75 | 2.15% |
报告期内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政策、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无 | |||||||
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 | 衍生品投资为远期结售汇,报告期内根据远期结售汇合约价格与结汇当日人民币中间价对比产生损失591.96万元。 | |||||||
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 为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进行了相关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使用套期工具有效对冲了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风险,基本实现了预期风险管理目标。 | |||||||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 远期外汇:(一)风险分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该业务也会存在一定风险: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若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3、交易违约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确,导致公司已操作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产生延期交割风险。(二)公司采取的措施:1、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回款期限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2、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固定收益型低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机构选择具备资质且信用度较高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并运用期权组合(零费用)方式,将汇率波动风险控制在区间范围内,从而降低公司因汇率波动造成的损失;3、公司外汇业务相关人员加强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特点及风险的学习与培训,严格执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授权部门和人员密切关注和分析市场走势,持续跟踪远期外汇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远期外汇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4、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 |
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充分控制交易风险;5、公司审计部定期对远期外汇交易进行合规性检查。 | |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以美元远期外汇合约为主,以各银行的估值通知书中的价格作为合约的公允价值。 |
涉诉情况(如适用) | 无 |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22年12月13日 |
独立董事对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专项意见 | 公司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国际业务发展的需要,为有效管理出口业务带来的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降低外汇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负面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组合的外汇衍生品交易,2023年度计划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与公司出口业务量相匹配,公司管理层对交易的必要性及可行性予以论证分析,并依据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制定风险控制措施,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一致同意公司在2023年度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2)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21年 | 公开发行可转债 | 116,000 | 114,388.3 | 3,592.63 | 86,435.57 | 0 | 0 | 0.00% | 27,952.73 |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0 |
2023年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66,010 | 65,009.9 | 0 | 0 | 0 | 0 | 0.00% | 65,009.9 |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0 |
合计 | -- | 182,010 | 179,398.2 | 3,592.63 | 86,435.57 | 0 | 0 | 0.00% | 92,962.63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①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经证监会核准,公司于2021年8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160.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00元/张,募集资金总额为11.60亿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不含税金额1,527.4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4,472.53万元。因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公司相应扣减补充流动资金金额。2021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合计12,680.96万元。“福泉市新型矿化一体磷资源精深加工项目—150万t/a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选矿装置及配套设施”项目及“30万吨/年硫铁矿制硫酸项目”已在2022年度内建设完成,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相应专户予以注销;“福泉市新型矿化一体磷资源精深加工项目-30万吨/年硫铁矿制硫酸装置”项目为提高项目建设效率,拟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同步建设,预计完工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研究中心”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建成磷系材料研究实验室,其他实验室建设工作有所迟延,公司预计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到2024年8月;“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已在2021年度内实施完毕,相应专户予以注销。本报告期内合计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3,592.63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86,435.57万元。 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经证监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于2023年12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4,025.00万股,发行价格为16.4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6,010.00万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9,502,830.19元,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650,597,169,81元(因发行费用中增值税进项税498,169.81元未做进项税抵扣,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65,009.90万元)。因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少于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根据项目轻重缓急等情况,公司决定将募集资金全部投入“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生产12万吨/年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建设。本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开始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福泉市新型矿化一体磷资源精深加工项目-150万t/a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选 矿装置及配套设施(公开发行可转债) | 否 | 31,724 | 31,724 | 2,754.95 | 31,951.61 | 100.72% | 2022年06月30日 | 22,269.1 | 是 | 否 |
福泉市新型矿化一体磷资源精深加工项目-30万吨/年硫铁矿制硫酸装置(公开发行可转债) | 否 | 24,155.79 | 24,155.79 | 0 | 23 | 0.10% | 2024年08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30万吨/年硫铁矿制硫酸项目(公开发行可转债) | 否 | 20,197.79 | 20,197.79 | 564.91 | 20,334.75 | 100.68% | 2022年06月30日 | 1,625 | 否 | 否 |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研究中心(公开发行可转债) | 否 | 5,200 | 5,200 | 272.78 | 996.81 | 19.17% | 2024年08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公开发行可转债) | 否 | 13,110.72 | 13,110.72 | 0 | 13,129.4 | 100.14% | 不适用 | 否 | ||
偿还银行贷款(公开发行可转债) | 否 | 20,000 | 20,000 | 0 | 20,000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
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生产12万吨/年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向特定对象 | 否 | 65,009.9 | 65,009.9 | 0 | 0 | 0.00% | 2025年04月30日 | 不适用 | 否 |
发行股票)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79,398.2 | 179,398.2 | 3,592.64 | 86,435.57 | -- | -- | 23,894.1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不适用 | ||||||||||
合计 | -- | 179,398.2 | 179,398.2 | 3,592.64 | 86,435.57 | -- | -- | 23,894.1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①“福泉市新型矿化一体磷资源精深加工项目-30万吨/年硫铁矿制硫酸装置”项目地址位于公司罗尾塘厂区,目前已经完成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本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中亦涉及在该厂区建设硫铁矿制酸装置,为提高项目建设效率,拟将两套硫铁矿制酸装置同步建设,预计完工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福泉市新型矿化一体磷资源精深加工项目-30万吨/年硫铁矿制硫酸装置”项目建设延期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②“30万吨/年硫铁矿制硫酸项目(公开发行可转债)”由于主要原材料硫精砂价格上涨和浓硫酸市场价格下降,可研报告编制时预计硫精砂采购单价540元/吨,本年实际采购单价703.71元/吨,硫精砂价格上涨幅度为30.32%;可研报告编制时预计浓硫酸市场销售单价为247.79元/吨,本年实际市场销售单价为174.59元/吨,浓硫酸价格下降幅度为29.54%,导致该项目未达预定经济效益。 ③“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研究中心”项目规划建设磷矿选矿研究实验室、湿法磷酸净化研究实验室、磷系材料研究实验室、氟硅资源开发利用实验室、磷石膏及固废综合利用实验室。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建成磷系材料研究实验室,其他实验室建设工作有所迟延。公司预计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到2024年8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④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不渉及效益测算。 ⑤“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生产12万吨/年是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未建设完成,不涉及预计效益测算。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止报告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福麟矿业 | 子公司 | 采矿、销售 | 597,975,000.00 | 2,573,844,091.05 | 1,386,015,366.09 | 1,292,081,732.36 | 709,945,736.09 | 601,710,076.94 |
广西鹏越 | 子公司 | 生产、销售 | 620,000,000.00 | 2,698,989,393.04 | 458,041,731.74 | 755,548,214.88 | -142,858,144.33 | -138,395,094.50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子公司广西鹏越,报告期“20万吨/年半水-二水湿法磷酸及精深加工”项目中湿法磷酸生产线投入生产,后端化工产品装置未正式生产,因此将用于化工产品生产的磷酸对外销售,产生营业收入75,554.82万元,由于新建生产线,项目尚未达产,各种投入及固定成本较高,因此经济效益不理想,后期随着化工产品装置的投产,产能释放,将会得到改善。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
公司基于在磷矿资源储量、基础磷化工生产技术等竞争优势,以“让循环经济造福人类”为使命,制定了“基于磷而高于磷,转型新材料”的发展规划,逐步落实“以资源为基础,以循环经济为中心,以技术为手段,从传统磷化工领域向新能源材料方向转型升级”的战略规划,持续推进磷矿石全资源要素开发与利用,构建磷资源与相关多种资源和产业的循环发展、耦合发展的新生态,致力于成为中国磷化工绿色、循环、可持续发展的典范,致力于成为全球电池用磷酸铁龙头企业。
在传统磷化工领域,公司坚持清洁生产工业路线,持续优化工艺技术路线和生产流程,不断改善产品品质,以满足客户需求,以对客户创造价值为宗旨,创新营销服务体系,继续保持现有产品细分行业第一的地位。
在新能源材料领域,公司围绕磷矿石中“磷、氟”资源进行一体化开发,适度参与锂资源整合,在福泉龙昌工厂实
施产品结构升级调整,在福泉罗尾塘、瓮安青坑工业园区分别实施“矿化一体新能源材料循环产业项目”,重点发展磷系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及磷酸铁锂)和氟系电解液材料。
(二)公司业务发展计划
公司在核心产品巩固、产业链完善、技术研发与创新、营销服务体系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内部管理提升等多方面制订了相应的计划。
1、核心产品巩固计划
公司在现有主要产品上,将通过产品功能创新研究,增加饲料级磷酸二氢钙在乳猪、家禽饲料及水体改良等领域的用量;通过产品外观细节的创新,大力拓展饲料级磷酸二氢钙国际市场,巩固国内市场;深入研究磷酸一铵在工业领域和肥料领域的应用,通过不断的工艺改进进一步打开相关国内外市场空间。
2、产业链完善计划
公司将不断完善从磷矿石到磷酸盐产品的磷化工产业链,大力实施“矿化一体”产业模式,通过磷矿石开发实现磷矿石自我供应,通过选矿装置加强对中低品位磷矿石的综合利用水平,通过硫铁矿制硫酸项目的建设实现硫酸自给自足,完善供应链,保障基本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盈利的影响;同时积极做好产业链终端新产品开发,拓展食品级磷酸、多聚磷酸、建筑石膏等新产品业务,推动终端产品结构从高性能饲料磷酸钙盐、磷酸铵盐和新型肥料,逐步延展到电池用磷酸铁、食品级净化磷酸及精细磷酸盐等并重,新型建筑材料为补充的格局,并向食品级、医药级、电子级磷化工和有机磷化工方向发展,不断开拓新的业务利润增长点。
在延伸磷化工产业链的基础上,积极拓展磷化工产业链,推进磷矿石全资源要素开发与利用,开展磷矿伴生氟、碘、稀土等伴生资源的高效利用,构建磷资源与相关多种资源和产业的循环发展、耦合发展的新生态。
3、技术研发及创新计划
公司高度重视新技术开发与新工艺应用,将以市场需求与公司可持续发展为导向,通过建立健全资源配置完善、国内领先的工程研究中心,搭建技术创新与应用平台,继续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展开广泛而深入的合作,通过科研攻关致力于提高中低品位磷矿的利用效率及经济附加值,提升磷石膏及其他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实现磷矿伴生氟、硅等副产资源的全面开发和高效利用,优化磷酸净化及精细磷化工产品加工工艺,突破磷酸铁、磷酸铁锂、六氟磷酸锂等高附加值磷酸盐材料的开发利用,从而在磷化工全产业链布局,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4、营销服务体系建设计划
以市场为导向,加强动植物的磷营养研究,为客户创造价值,提供系统的动物磷营养、植物磷营养解决方案是营销服务体系的目标和任务;优化和完善现有的“经销+直销”的销售模式,选择性培养一批综合实力强、忠诚、能为客户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的区域经销商,树立在客户中的良好形象,巩固加强与直销大客户的战略性合作关系;加强营销网络的信息化建设,提高市场信息、数据的处理能力和反应能力,精准分析和把握市场行情的变化,提高市场变化的应对能力;坚持营销人才专业化复合型的建设方向,除需具备市场营销知识外,还要有动物科学、农学、新能源材料等专业知识背景,全面提升营销服务专业能力。
5、人才队伍建设计划
公司将大力推进和实施人才战略,加强梯队人才队伍的建设;人才队伍的建设侧重于内部培养,并建立和完善内部选人、育人、用人的科学机制,完善内部员工培训管理办法;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引进高层次的化工工艺、过程装备与控制、自动化等专业成熟性人才;利用好校园招聘这一重要的人才引进渠道,通过与高等院校建立校企合作关系,扩大公司在高等院校的影响力,为公司发展提供新生力量,促进人才梯队建设;不断修订和完善薪酬福利制度,提高薪酬福利水平在区域和行业内的竞争力;建立系统的绩效管理体系,做好人才的评价和激励工作;充分利用股权激励办法,解决好人才激励问题,提高公司对人才的吸引力,增强公司的凝聚力。
6、内部管理提升计划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的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能和作用,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修订完善企业基本管理制度,优化组织机构,加强团队建设,提高公司的整体管理水平;履行好公司的社会责任,维护好社区、地企关系,树立好公司的形象,提高公司的美誉度。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3年04月18日 |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其他 | 全体投资者 | 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投资者活动记录表》 | 编号:2023-001 |
2023年05月17日 | 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其他 | 全体投资者 | 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编号:2023-002 |
2023年11月02日 | 贵州福泉、广西扶绥 | 实地调研 | 机构 | 特定投资者 | 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编号:2023-003 |
2023年11月03日 | 贵州福泉、广西扶绥 | 实地调研 | 机构 | 特定投资者 | 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编号:2023-003 |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是?否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不断加强信息披露合法合规管理,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治理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
1、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规范地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保证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报告期内的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召开,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应由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均按照相应的权限审批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存在越权审批或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况,与关联股东的关联交易审批事项,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
2、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依法开展工作,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公司独立董事能按照相应规章制度,不受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人员的影响,独立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负责公司的发展战略、审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选举、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筹划等工作。
3、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经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监事按规定出席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对公司财务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并发表意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4、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报告期内指定《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媒体,确保公司全体股东能够平等并及时获得公司信息。此外,公司还加强了与监管机构的经常性联系和主动沟通,确保公司信息披露更加规范。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管理层均依法运作,勤勉尽责,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现象,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独立运作,具有完整的业务、供应、生产和销售系统,以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1、资产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生产经营场所、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配套设施及固定资产。对所有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人员独立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产生,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超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本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不存在在股东关联单位、业务相同或相近的其他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职务的情况。公司员工独立,薪酬、社会保险等独立管理,具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体系。
3、财务独立
公司设置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实行独立核算,并根据现行的会计准则及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财务与会计管理制度,建立了独立、完整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公司在银行独立开立账户,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并履行纳税义务,独立对外签订合同,不存在与股东共用银行账号或混合纳税现象。
4、机构独立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各级管理部门,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同时,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设置了较为完善的组织机构,拥有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系统和配套部门;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机构混同情况。
5、业务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体系,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存在其它需要依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4.39% | 2023年03月13日 | 2023年03月14日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54.47% | 2023年04月20日 | 2023年04月21日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8.77% | 2023年05月08日 | 2023年05月09日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5.05% | 2023年06月28日 | 2023年06月29日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2.10% | 2023年08月31日 | 2023年09月01日 |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00) |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1.98% | 2023年09月25日 | 2023年09月26日 |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11) |
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2.08% | 2023年11月10日 | 2023年11月11日 | 《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26)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吴海斌 | 男 | 51 | 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2015年05月18日 | 2024年06月23日 | 520,000 | 0 | 0 | 0 | 520,000 | 不适用 |
张海波 | 男 | 51 |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 现任 | 2015年05月18日 | 2024年06月23日 | 450,000 | 0 | 0 | 0 | 450,000 | 不适用 |
王佳才 | 男 | 51 | 董事 | 现任 | 2015年05月18日 | 2024年06月23日 | 570,000 | 0 | 0 | 0 | 570,000 | 不适用 |
段浩然 | 男 | 38 | 董事 | 现任 | 2018年01月09日 | 2024年06月23日 | 370,000 | 0 | 0 | 0 | 370,000 | 不适用 |
彭威洋 | 男 | 39 | 董事 | 现任 | 2018年06月01日 | 2024年06月23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何永辉 | 男 | 49 | 财务负责人 | 现任 | 2015年05月18日 | 2024年06月23日 | 100,000 | 0 | 0 | 0 | 100,000 | 不适用 |
董事 | 现任 | 2021年06月23日 | 2024年06月23日 | |||||||||
闫康平 | 男 | 69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1年06月23日 | 2024年06月23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李双海 | 男 | 52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1年06月23日 | 2024年06月23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陈振华 | 男 | 40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1年06月23日 | 2024年06月23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李建 | 男 | 47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现任 | 2016年12月14日 | 2024年06月23日 | 100,000 | 0 | 0 | 0 | 100,000 | 不适用 |
陈明福 | 男 | 54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018年06月01日 | 2024年06月23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曾韬 | 男 | 40 | 监事 | 现任 | 2021年06月23日 | 2024年06月23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刘蕾 | 女 | 31 | 监事 | 现任 | 2021年06月23日 | 2024年06月23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合计 | -- | -- | -- | -- | -- | -- | 2,110,000 | 0 | 0 | 0 | 2,110,000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是?否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董事:
吴海斌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2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1993年至2001年在川西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三聚磷酸钠厂任会计、财务科长;2002年在控股股东川恒集团任总经理助理;2002年12月至2005年8月任公司财务副总经理;2005年9月至2010年2月在川恒集团任财务总监,2010年2月至2011年1月在川恒集团任副总裁、财务总监,2011年2月至2014年1月在川恒集团任总裁,2014年11月至2020年12月担任川恒集团董事,2014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海波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2年4月出生,中专学历。1992年7月至1999年7月在川西磷化工集团公司农药厂任科长、车间主任;1999年7月至2005年3月在四川川恒三分厂历任车间主任、副厂长、厂长;2005年3月至2012年12月在川恒集团历任总经理、副总经理;2011年9月起历任公司副总经理、营销总监、董事;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王佳才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2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国化工学会无机酸碱盐专家委员会第四届、第五届无机盐行业专家组成员。2011年5月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12年2月被选举为黔南州第十三届人大代表;2013年3月荣获“黔南州第四批州管专家”称号;2015年5月荣获“贵州省劳动模范”。1992年7月至2002年10月在四川金河磷矿化工厂历任设备技术员、助理工程师、设备科副科长、设备科科长;2002年11月起历任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董事;2015年7月起至2019年1月任生态科技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段浩然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2008年9月至2010年4月,任北京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2010年4月至2016年2月,历任川恒集团财务总监助理、财务总监、执行副总裁、总裁,现任川恒集团董事、总裁、本公司董事。彭威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2011年至2012年在川恒集团任董事、管控副总裁;2012年在川恒股份任总经理;2013年至今任川恒集团董事、川恒征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助邦小微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助邦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成都市助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川恒股份董事。何永辉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4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1998年3月至2000年12月在杭州新中大软件有限公司贵州办事处任销售、培训职务;2003年1月至2015年5月在公司历任会计、财务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15年5月至2016年12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闫康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4年5月生,1984年至1999年历任成都科技大学讲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1999年7月至今任四川大学化学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双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生,河北平山人。管理学(财务管理方向)博士,副教授。1993年至2007年任河北农业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2007年至今任四川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兼任河北勤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会计师及东材科技、中寰股份和丁点儿股份、利尔化学独立董事。陈振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生,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2010年1月至2012年9月,任四川省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法律顾问,2012年9月至2018年1月任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2018年1月至今任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党支部副书记。
监事:
陈明福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9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0年7月至1996年8月在什邡洛水高级中学任教师,1996年9月至1999年6月四川大学硕士在读。1999年8月至2007年5月,分别在广发证券西南总部、北京和君创业管理咨询公司、四川协合会计等公司任职。2007年6月至2015年3月期间历任川恒集团人力资源总监、川恒股份副总经理、川恒集团监事会主席;2015年4月至今,任川恒集团审计监察部总监、监事,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曾韬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12月生,本科学历,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2006年-2014年东莞银行总行资产负债管理主管。2014年-2016年宏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资产管理部投资主管。2016年-2018年,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第一分公司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2018年至2021年5月任川恒集团投资发展部项目经理,2021年6月任职于川恒股份,现任公司监事。刘蕾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3月生,本科学历,西南财经大学管理学学士。2015年10月至2016年5月任鸿泰鼎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专员,2016年10月至2017年10月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审计助理,2017年11月至今任川恒集团审计监察部审计员,现任公司监事。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李建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6年5月出生,大专学历,已取得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1996年10月至2002年9月在川磷集团磷化工厂任会计;2002年10月至2015年4月在川恒集团任会计、业务经理;2015年4月至2016年12月在公司担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12月至今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段浩然 | 川恒集团 | 董事 | 2014年11月26日 | 是 | |
段浩然 | 川恒集团 | 总裁 | 2014年12月08日 | 是 | |
段浩然 | 成都市助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段浩然 | 福泉市庆丰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否 | ||
段浩然 | 成都市恒芋医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否 | ||
段浩然 | 广西川恒实业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否 | ||
彭威洋 | 川恒集团 | 董事 | 2011年12月28日 | 是 | |
彭威洋 | 川恒征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否 | ||
彭威洋 | 成都市助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否 | ||
陈明福 | 川恒集团 | 审计监察部总监 | 是 | ||
陈明福 | 川恒集团 | 监事 | 是 | ||
陈明福 | 川恒征信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陈明福 | 成都市助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陈明福 | 广西川恒实业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陈明福 | 福泉市庆丰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刘蕾 | 四川易纳能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11月09日 | 否 | |
刘蕾 | 四川易纳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吴海斌 | 黔南州工商业联合会 | 副主席 | 2022年01月01日 | 否 | |
吴海斌 | 贵州省工商业联合会 | 副主席 | 2022年08月01日 | 否 | |
张海波 | 新疆博硕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12月24日 | 否 | |
张海波 | 广西鹏越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04月14日 | 否 | |
王佳才 | 新疆博硕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12月24日 | 否 | |
彭威洋 | 助邦小微顾问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否 | ||
彭威洋 | 四川助邦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否 | ||
何永辉 | 贵州平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06月13日 | 是 | |
李双海 |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
李双海 | 四川丁点儿食品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
李双海 | 成都中寰流体控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
李双海 |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
陈明福 | 助邦小微顾问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年08月15日 | 否 | |
陈明福 | 四川助邦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在受聘时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相关决议支付独立董事年度津贴。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吴海斌 | 男 | 51 | 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68.38 | 否 |
张海波 | 男 | 51 |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 现任 | 63.78 | 否 |
王佳才 | 男 | 51 | 董事 | 现任 | 71.34 | 否 |
段浩然 | 男 | 38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彭威洋 | 男 | 39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何永辉 | 男 | 49 | 董事、财务负责人 | 现任 | 65.2 | 是 |
闫康平 | 男 | 69 | 独立董事 | 现任 | 8 | 否 |
李双海 | 男 | 52 | 独立董事 | 现任 | 8 | 否 |
陈振华 | 男 | 40 | 独立董事 | 现任 | 8 | 否 |
李建 | 男 | 47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现任 | 51.31 | 否 |
陈明福 | 男 | 54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0 | 是 |
曾韬 | 男 | 40 | 监事 | 现任 | 21.88 | 否 |
刘蕾 | 女 | 31 | 监事 | 现任 | 0 | 是 |
合计 | -- | -- | -- | -- | 365.89 | --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3年02月03日 | 2023年02月04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23年02月24日 | 2023年02月25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2023年03月30日 | 2023年03月31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3年04月20日 | 2023年04月21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2023年05月07日 | 2023年05月08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后)》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2023年05月24日 | 2023年05月25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2023年06月12日 | 2023年06月13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2023年08月14日 | 2023年08月15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2023年09月08日 | 2023年09月09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2023年10月23日 | 2023年10月24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吴海斌 | 10 | 10 | 0 | 0 | 0 | 否 | 7 |
张海波 | 10 | 4 | 6 | 0 | 0 | 否 | 5 |
王佳才 | 10 | 6 | 4 | 0 | 0 | 否 | 5 |
段浩然 | 10 | 1 | 9 | 0 | 0 | 否 | 5 |
彭威洋 | 10 | 1 | 9 | 0 | 0 | 否 | 3 |
何永辉 | 10 | 7 | 3 | 0 | 0 | 否 | 7 |
闫康平 | 10 | 1 | 9 | 0 | 0 | 否 | 6 |
李双海 | 10 | 1 | 9 | 0 | 0 | 否 | 4 |
陈振华 | 10 | 1 | 9 | 0 | 0 | 否 | 5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经营现状,结合行业特征及公司发展规划,运用各自专业知识,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予以采纳。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审计委员会 | 李双海、 吴海斌、 陈振华 | 5 | 2023年03月21日 | 1、《2022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报告》 2、《2022年年度审计工作报告》 3、《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无 | 无 | 无 |
2023年04月14日 | 2、《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无 | 无 | 无 | |||
2023年08月08日 | 1、《2023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报告》 2、《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无 | 无 | 无 | |||
2023年10月16日 | 1、《2023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 2、《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无 | 无 | 无 | |||
2023年12月25日 | 《2024年年度审计计划》 | 无 | 无 | 无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陈振华、吴海斌、李双海 | 1 | 2023年10月16日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无 | 无 | 无 |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492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957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3,449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3,454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54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2,341 |
销售人员 | 63 |
技术人员 | 668 |
财务人员 | 41 |
行政人员 | 107 |
管理人员 | 204 |
采购人员 | 25 |
合计 | 3,449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48 |
本科 | 805 |
大专 | 690 |
中专、高中及以下 | 1,906 |
合计 | 3,449 |
2、薪酬政策
公司薪酬以“岗位价值、在岗人员能力和绩效”为主要评价要素,针对不同岗位序列、不同层级,实行多元化、差异化的薪酬政策。建立、健全能力评价体系及相对应的薪酬制度,配套相应绩效考核体系,鼓励员工提升能力水平,提高工作绩效,进而获得薪酬待遇的提升。薪酬水平与市场接轨,确保薪酬福利水平在区域和行业的竞争力。
3、培训计划
公司注重员工的培训开发工作,注重梯队人才队伍的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实施新员工入职培训;内外训结合,发挥内训师资力量,引进外部培训资源并外派学习;完善培训制度,鼓励员工在职学历教育;开展各类员工技能提升培训、职业化建设活动等。通过各种培训和晋升形式,充分挖掘员工潜力,提高员工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助力员工成长,实现公司与员工双赢,保证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7.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内,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7.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进行分配,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情况,确定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16日,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501,824,497股,现金分红总额为351,277,147.90元。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 不适用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是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适用□不适用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0.00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595,010,983.001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595,010,983.002 |
可分配利润(元) | 1,011,261,969.68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公司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的原则进行分配,因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内及公司正在实施股份回购,公司股本总额在董事会审议通过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公司股份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不参与利润分配)。 假设在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川恒转债”全部转股,公司总股本预计不会超过595,010,983股(不考虑股份回购对总股本的影响),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不会超过595,010,983.00元。 |
注:1该金额为假设在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川恒转债”全部转股,且不考虑股份回购及本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不参与分红的影响,按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测算的最高分红金额。2同上。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适用□不适用
1、股权激励
(1)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于2023年5月4日届满,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激励对象个人均不存在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公司业绩考核
目标达标完成,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扣除因部分激励对象在限售期内离职需回购的股份外,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关于解除限售比例(50%)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实际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447人,解除限售条件的股份为
340.30万股,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5月5日。
(2)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因《2022年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人,预留权益授予激励对象1人)在限售期内离职,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回购注销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50万股,该部分股份于报告期内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3)预留权益解除限售
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对预留权益解除限售条件的规定,预留权益第一个限售期于2023年11月24日届满。因一名激励对象在限售期内离职,公司已完成回购注销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0.50万股。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其他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公司及个人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据《2022年激励计划》对预留权益第一个限售期解限比例(50%)的规定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预留权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限的激励对象为115人,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为48.85万股,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11月27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内可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行权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股) | 期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本期已解锁股份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吴海斌 | 董事长、总经理 | 0 | 0 | 0 | 0 | 0 | 0 | 19.00 | 120,000 | 60,000 | 0 | 12.48 | 60,000 |
张海波 |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 0 | 0 | 0 | 0 | 0 | 0 | 19.00 | 100,000 | 50,000 | 0 | 12.48 | 50,000 |
王佳才 | 董事 | 0 | 0 | 0 | 0 | 0 | 0 | 19.00 | 120,000 | 60,000 | 0 | 12.48 | 60,000 |
段浩然 | 董事 | 0 | 0 | 0 | 0 | 0 | 0 | 19.00 | 120,000 | 60,000 | 0 | 12.48 | 60,000 |
何永辉 | 董事、财务负责人 | 0 | 0 | 0 | 0 | 0 | 0 | 19.00 | 40,000 | 20,000 | 0 | 12.48 | 20,000 |
李建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0 | 0 | 0 | 0 | 0 | 0 | 19.00 | 40,000 | 20,000 | 0 | 12.48 | 20,000 |
合计 | -- | 0 | 0 | 0 | 0 | -- | 0 | -- | 540,000 | 270,000 | 0 | -- | 270,000 |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及激励情况
公司建立了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考评、激励与约束机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由董事会聘任。公司根据年度财务预算、生产经营指标、管理目标的完成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进行年终考评,将经营业绩与个人收入挂钩。目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主要为薪酬激励、股权激励等。
公司实施的《2022年激励计划》在2022年度向高级管理人员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30.00万股,报告期内,第一个限售期届满且解限条件成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2023年度解除限售股份合计15.00万股。公司未来还将通过其他激励手段,构建多层次的综合激励体系,以有效调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吸引和稳定优秀管理、技术人才。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或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①股东与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确保所有股东依法行使企业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设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与股东联系、接待来访、信息披露和回答咨询,以保证股东享有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公司股东大会还聘请律师出席并进行见证,运作规范。
②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占全体董事的比例不低于1/3,董事会的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各专门委员会之间分工明确,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
③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监事,监事完全独立于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职责,强化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④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均由董事会聘任。其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能高效的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及时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了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保证了监事会和监事行使职权。
⑤公司组织架构
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设置职能部门,包括生产中心、物管部、矿石供销部、品管部、行政部、总工办、工程技术研究院、营销中心、财务中心、安全环保部、采购部、多种经营部、人力资源部、证券部、信息部、党工办、审计部、投资发展部及新创业务中心等部门,各个部门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科学的划分了每个组织单位内部的责任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协同实现组织目标。
公司对下属单位实行纵向管理,通过董事会对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资金调度、人员配备、财务核算等进行管理。
(2)控制活动
公司通过手工控制与自动控制、预防性控制与发现性控制相结合的方法,运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①主要控制措施
本公司的主要控制措施包括:交易授权控制、责任分工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预算及考核控制、生产经营决策控制等。
I交易授权控制
公司按交易金额的大小及交易性质不同,根据《公司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规定,采取不同的交易授权。对于经常发生的销售业务、采购业务、正常业务的费用报销等采用公司各单位、部门逐级授权审批制度;对非经常性业务交易,如融资、对外投资、发行股票、资产重组、转让股权、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交易,按不同的交易额由公司总经理、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II责任分工控制公司为了预防和及时发现在执行所分配的职责时产生的错误和舞弊行为,在从事经营活动的各个部门、各个环节制定了一系列较为详尽的岗位职责分工制度:如将现金出纳和会计核算分离;将各项交易业务的授权审批与具体经办人员分离等。
III凭证与记录控制
公司在外部凭证的取得及审核方面,根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划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相互审核制度,有效杜绝了不合格凭证流入企业内部。在内部凭证的编制及审核方面,凭证都经过签名或盖章,所有的凭证都有唯一编号。重要单证、重要空白凭证均设专人保管,设登记簿由专人记录。经营人员在执行交易时及时编制凭证记录交易,经专人复核后记入相应账户,并送交财务中心,登记入账后凭证依序归档。
IV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
公司限制未经授权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以保证各种财产安全完整。公司建立了一系列资产保管制度、会计档案保管制度,并配备了必要的设备和专职人员,从而使资产和记录的安全和完整得到了根本保证。
V预算及考核控制
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预算方案由董事会负责制定,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后执行,财务中心具体负责企业预算的跟踪管理,监督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预算与实际执行的差异及原因,提出改进管理的意见与建议。生产、采购、物管、物流、人力资源、营销等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业务涉及的预算编制、执行、分析等工作,并配合预算委员会或财务中心做好企业总预算的综合平衡、协调、分析、控制与考核等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参与企业预算委员会的工作,并对本部门预算执行结果承担考核责任。
VI生产经营决策控制
公司生产经营决策的组织形式为生产经营决策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人员构成,负责决策公司采购、生产、销售三大版块的重大事项。经理层综合运用生产、采购、销售及财务等方面的信息,通过因素分析、对比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定期开展生产经营情况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制定应对措施或处理方案。
②重点控制活动
目前公司的关键业务环节包括: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资产及在建工程管理、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成本管理、招投标管理等。各项控制活动均制定了有效的制度,且根据业务的调整优化不断更新。
I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监督作了明确规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II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
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规定了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并建立了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III对资产及在建工程管理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制度》《工程建设、修缮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产成品收发、库存、发运现场及盘点管理制度》《盘点管理制度》《原材料收货、出入库、仓储管理制度》《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采取了职责分工、实物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等措施,定期对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和潜在损失进行调查,不定期对
长期股权投资及无形资产进行价值评定,按照公司制定的规定合理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将估计损失,计提准备的依据及需要核销项目按规定的程序和审批权限报批。
IV对销售与收款的内部控制营销中心通过日常的营销活动和各种大众传播媒体及市场调查,广泛收集国内、国际市场供求信息,了解掌握国内国际市场销售价格,根据国际、国内市场不同品种市场供求关系,制订出切实可行的销售方案,引导公司及时调整生产经营计划。为规范市场营销管理,公司制订并及时修订了《销售合同管理办法》《产品赊销管理办法》《产品发运管理办法》《经营决策管理办法》《商标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等以保障公司的市场营销正常运作。公司定期对应收款项存在的问题和潜在损失进行调查,按照公司制定的规定合理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将估计损失,计提准备的依据及需要核销项目按规定的程序和审批权限报批。V对采购与付款的内部控制为加强采购管理,公司制订了《采购管理制度》,分别对采购计划管理、采购合同管理、采购付款及结算、采购物资验收、供应商管理费用、低耗物资招标管理、采购业务总结评价管理等制定措施,在采购业务中根据制度规定实施管理,确保采购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VI对成本费用的内部控制公司制定了《成本管理制度》《费用管理制度》等,严格审核和控制成本费用支出;及时完整地记录和反映成本费用支出;正确计算产品成本和期间费用;建立健全全员目标成本费用管理责任制;强化成本费用的事前预测、事中控制、事后分析和考核,综合反映经营成果;为经营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和信息;不断挖掘内部潜力、节约开支、努力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益。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定了《全面预算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司的年度预算,能有效地提高经营质量和控制企业经营管理风险。VII招投标管理的内部控制公司制定了《招投标管理制度》,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购买货物、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物流交通运输服务、建筑施工服务及其他部分现代服务、新建工程或技术改造项目各个环节需进行招投标管理的范围进行明确,并成立了以总经理为招投标组长的专门组织,科学有效的对招标项目进行决策,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控制经营管理成本。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否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正益实业、川恒生态、福麟矿业、广西鹏越、川恒物流、川恒新材料、福帝乐、恒轩新能源、福祺矿业、恒达矿业、恒昌新能源、恒冠新能源、美麟国际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4年03月29日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 | 100.00% |
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1)董监高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2)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误;(4)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1)董监高舞弊但未给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2)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3)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4)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5)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中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具有以下特征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1)违反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决策失误;(2)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国家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3)公司董监高及主要技术人员发生非正常重大变化;(4)媒体频现恶性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5)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6)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7)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8)其他对公司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1)违反公司决策程序导致一般决策失误;(2)违法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省级以上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3)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4)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涉及局部区域,影响较大;(5)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6)造成较重大的安全责任事故;(7)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8)其他对公司有较大不利影响的情形。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定量标准 |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错报≥利润总额的10%为重大缺陷;利润总额的5%≤错报<利润总额的10%为重要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利润总额潜在错报为一般缺陷。资产总额错报:错报≥资产总额的5%为重大缺陷;资产总额的2.5%≤错报<资产总额的5%为重要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资产总额潜在错报为一般缺陷。 | 直接经济损失金额:损失≥利润总额的10%为重大缺陷;利润总额的5%≤损失<利润总额的10%为重要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直接经济损失为一般缺陷。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我们认为,川恒股份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4年03月29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清单》反馈的公司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已于2022年度通过采取修改《公司章程》、按照控股股东承诺时限完成资产收购、及时消除同业竞争等措施完成自查问题整改。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否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标准:《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6-2015及其修改单)》、《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0-201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三类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三类标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表1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标准限值》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1、排污许可证申领情况
(1)由《30kt/a工业级磷酸一铵工程项目改建120k/a电池级磷酸一铵项目》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2023年6月21日取得排污许可证。
(2)由《100kt/a电池用磷酸铁项目(变更)》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于2023年12月22日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有效期:2023年12月22日至2028年12月21日。
2、其它行政许可情况
(1)福泉市新型矿化一体磷资源精深加工项目-150万t/a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选矿装置及配套设施项目。2020年12月23日取得环评批复(黔南环审[2020]504号),2022年4月竣工,2023年5月12日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福泉市新型矿化一体磷资源精深加工项目——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浮选尾矿在罗尾塘路基填筑中的应用示范工程;2021年6月29日取得环评批复(黔南环审[2021]195号),2023年6月竣工,2023年7月26日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3)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00kt/a电池用磷酸铁项目(变更),2023年8月3日取得环评批复(黔南环审[2023]234号),已竣工,处于试生产期间,未验收。
(4)氨站扩能建设项目(二次变更),2022年6月17日取得环评批复(黔南环审[2022]144号),正在建设中。
(5)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改性磷石膏胶凝材料工程化用于磷酸铁工业场地填筑项目,2022年7月15日取得环评批复(黔南环审[2022]178号),2022年12月竣工,2023年4月26日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6)30kt/a工业级磷酸一铵工程项目改建120k/a电池级磷酸一铵项目,2022年12月30日取得环评批复(黔南环审[2022]393号),2023年2月竣工,2023年7月24日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7)贵州川恒化工新型矿化一体磷资源精深加工项目300m
/h雨水处理装置,2023年6月14日取得环评批复(黔南环审[2023]180号),已竣工,未验收。
(8)贵州川恒化工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浮选尾矿在罗尾塘路基及工业场地应用示范工程(二期),2023年12月20日取得环评批复(黔南环审[2023]397号),未建设。
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川恒股份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6万吨磷酸一铵装置烟道排放口 经度:107°29′48.59″ 纬度:26°44′28.50″ | 19.8686mg/N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16.29939t | 排污许可年排放量限值; 颗粒物:236.6700t/a; 二氧化硫:539.9890t/a; 氮氧化物:251.2960t/a; 氟化物:23.390880t/a; 硫酸雾:22.6080t/a; | 未超标排放 |
川恒股份 | 废气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1 | 6万吨磷酸一铵装置烟道排放口 经度:107°29′48.59″ 纬度:26°44′28.51″ | 5.1673mg/Nm3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 3.29128t | 未超标排放 | |
川恒股份 | 废气 | 颗粒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6万吨磷酸一铵装置烟道排放口 经度:107°29′48.59″ 纬度:26°44′28.52″ | 7.9556mg/N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3.43013t | 未超标排放 | |
川恒股份 | 废气 | 氟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6万吨磷酸一铵装置烟道排放口 经度:107°29′48.59″ 纬度:26°44′28.53″ | 1.84mg/N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0.96808t | 未超标排放 | |
川恒股份 | 废气 | 氨(氨气) | 有组织排放 | 1 | 6万吨磷酸一铵装置烟道排放口 经度:107°29′48.59″ 纬度:26°44′28.53″ | 8.67mg/Nm3 | 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 | / | 未超标排放 | |
川恒股份 | 废气 | 硫酸雾 | 有组织排放 | 1 | 20万吨硫酸装置烟道排放口 经度:107°29′33.00″ 纬度:26°44′26.02″ | 7.79mg/Nm3 |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 | 0.66863t | 未超标排放 | |
川恒股份 | 废气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1 | 20万吨硫酸装置烟道排放口 经度:107°29′33.00″ 纬度:26°44′26.03″ | 63.43mg/Nm3 |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 | 43.38286t | 未超标排放 | |
川恒股份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20万吨硫酸装置烟道排放口 经度:107°29′33.00″ 纬度:26°44′26.04″ | 13.2852mg/N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7.62566t | 未超标排放 |
川恒股份 | 废气 | 氟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15万吨磷酸装置烟道排放口 经度:107°29′40.38″ 纬度:26°44′22.38″ | 2.36mg/N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0.77037t | 未超标排放 | |
川恒股份 | 废气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1 | 10+20万吨磷酸二氢钙装置烟道排放口 经度:107°29′35.00″ 纬度:26°44′31.00″ | 10.84mg/Nm3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 8.87824t | 未超标排放 | |
川恒股份 | 废气 | 颗粒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10+20万吨磷酸二氢钙装置烟道排放口 经度:107°29′35.00″ 纬度:26°44′31.01″ | 27.29mg/Nm3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 17.14955t | 未超标排放 | |
川恒股份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10+20万吨磷酸二氢钙装置烟道排放口 经度:107°29′35.00″ 纬度:26°44′31.02″ | 58.123mg/N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116.06903t | 未超标排放 | |
川恒股份 | 废气 | 氟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10+20万吨磷酸二氢钙装置烟道排放口 经度:107°29′35.00″ 纬度:26°44′31.03″ | 1.91mg/N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5.014t | 未超标排放 | |
川恒股份 | 废气 | 氟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5万磷酸装置烟道排放口 经度:107°29′43.37″ 纬度:26°44′20.40″ | 2.26mg/N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1.33202t | 未超标排放 | |
川恒股份 | 废气 | 颗粒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8万吨磷酸一铵装置烟道排放口 经度:107°29′43.37″ 纬度:26°44′20.40″ | 8.78mg/N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2.515159t | 未超标排放 | |
川恒股份 | 废气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1 | 8万吨磷酸一铵装置烟道排放口 经度:107°29′43.37″ 纬度:26°44′20.41″ | 18.22mg/Nm3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 0.569775t | 未超标排放 | |
川恒股份 | 废气 | 氟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8万吨磷酸一铵装置烟道排放口 经度:107°29′43.37″ 纬度:26°44′20.42″ | 1.09mg/N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0.245752t | 未超标排放 |
川恒股份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8万吨磷酸一铵装置烟道排放口 经度:107°29′43.37″ 纬度:26°44′20.43″ | 11.69mg/N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7.530344t | 未超标排放 | |
川恒股份 | 废气 | 氨(氨气) | 有组织排放 | 1 | 8万吨磷酸一铵装置烟道排放口 经度:107°29′43.37″ 纬度:26°44′20.43″ | 0.79mg/Nm3 | 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 | / | 未超标排放 | |
川恒股份 | 废气 | 颗粒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30万吨改性磷石膏胶凝材料装置烟道排放口 经度:107°29′51.18″ 纬度:26°44′19.32″ | 9.45mg/N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3.31873t | 未超标排放 | |
川恒股份 | 废气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1 | 30万吨改性磷石膏胶凝材料装置烟道排放口 经度:107°29′51.18″ 纬度:26°44′19.33″ | 36.79mg/N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6.59857t | 未超标排放 | |
川恒股份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30万吨改性磷石膏胶凝材料装置烟道排放口 经度:107°29′51.18″ 纬度:26°44′19.34″ | 24.86mg/N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9.25029t | 未超标排放 | |
川恒股份 | 废气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1 | 30万吨硫铁矿制硫酸装置烟道排放口 经度:107°29′33.47″ 纬度:26°44′25.91″ | 12.6375mg/Nm3 |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 | 3.70756t | 未超标排放 | |
川恒股份 | 废气 | 颗粒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30万吨硫铁矿制硫酸装置烟道排放口 经度:107°29′33.47″ 纬度:26°44′25.92″ | 5.32mg/Nm3 |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 | 2.52369t | 未超标排放 | |
川恒股份 | 废气 | 硫酸雾 | 有组织排放 | 1 | 30万吨硫铁矿制硫酸装置烟道排放口 经度:107°29′33.47″ 纬度:26°44′25.93″ | 5.7mg/Nm3 |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 | 0.58381t | 未超标排放 | |
川恒股份 | 废气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1 | 10万吨电池用磷酸铁装置闪蒸干燥废气排放口 经度:107°29′8.57″ 纬度:26°44′24.76″ | 3.4133mg/Nm3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2.14911t | 未超标排放 | |
川恒股份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10万吨电池用磷酸铁装置 | 13.7727mg/Nm | 无机化学工 | 8.74381t | 未超标排放 |
闪蒸干燥废气排放口 经度:107°29′8.57″ 纬度:26°44′24.77″ | 3 | 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
川恒股份 | 废气 | 颗粒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10万吨电池用磷酸铁装置闪蒸干燥废气排放口 经度:107°29′8.57″ 纬度:26°44′24.78″ | 2.6833mg/Nm3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8.97281t | 未超标排放 | |
川恒股份 | 废水 | 化学需氧量 | 间断排放 | 1 | 污水处理系统排放口 经度:107°29′36.87″ 纬度:26°44′14.46″ | 15.002mg/Nm3 | 磷肥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26132-2010 | 15.94043t | 91t/a | 未超标排放 |
川恒股份 | 废水 | 氨氮(NH3-N) | 间断排放 | 1 | 污水处理系统排放口 经度:107°29′36.87″ 纬度:26°44′14.47″ | 0.9414mg/Nm3 | 磷肥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26132-2011 | 0.93364t | 13t/a | 未超标排放 |
川恒股份 | 废水 | 总磷(以P计) | 间断排放 | 1 | 污水处理系统排放口 经度:107°29′36.87″ 纬度:26°44′14.48″ | 0.1572mg/Nm3 | 磷肥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26132-2012 | 0.15369t | 19.5t/a | 未超标排放 |
川恒股份 | 废水 | 总砷 | 间断排放 | 1 | 污水处理系统排放口 经度:107°29′36.87″ 纬度:26°44′14.49″ | 0.033mg/Nm3 | 磷肥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26132-2013 | 0.0339t | / | 未超标排放 |
川恒股份 | 废水 | 氟化物(以F-计) | 间断排放 | 1 | 污水处理系统排放口 经度:107°29′36.87″ 纬度:26°44′14.50″ | 2.635mg/Nm3 | 磷肥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26132-2014 | 2.77986t | 19.5t/a | 未超标排放 |
川恒股份 | 废水 | 悬浮物 | 间断排放 | 1 | 污水处理系统排放口 经度:107°29′36.87″ 纬度:26°44′14.51″ | 5.295mg/Nm3 | 磷肥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26132-2015 | 5.8242t | / | 未超标排放 |
对污染物的处理
1、处理技术
二氧化硫经过氨法、双氧水或石灰石膏法等方法处理后通过脱硫塔达标排放;颗粒物经过袋式除尘器、湿电除尘器等方法处理后达标排放;氟化物经过氟洗塔和旋风除沫器等方法处理后达标排放;硫酸雾利用双氧水吸收法、除沫器法等方法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水通过混凝沉淀、中和、过滤、反渗透技术处理等方式处理后进行回用。
2、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及成果
15万t/a湿法磷酸装置、20万t/a硫磺制酸装置、10+20万t/a磷酸二氢钙装置、6万t/a磷酸一铵装置、5万t/a湿法磷酸装置、年产5万吨肥料级聚磷酸铵技改多功能8万吨磷酸一铵装置、30万t/a改性磷石膏胶凝材料装置、30万吨/年硫铁矿制硫酸装置、10万吨电池用磷酸铁项目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正常,各装置尾气排放主要污染物浓度达到排放标准要求。厂内300+500+600m?/h污水处理站运行情况良好,处理后水质指标达到控制要求,生产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23年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完成《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四版)的编制;应急预案经7位专家进行现场审查,修订后编制完成;应急预案通过审查后于2023年12月4日发布实施,2023年12月29日报黔南州生态环境局进行备案,备案编号:522700-2023-572-H。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2023年依照企业自行监测方案、排污许可管理等相关要求,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工作,自行监测数据具有真实性、有效性和准确性;并将自行监测数据公开于“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公开网址:https://wryjc.cnemc.cn/hb/login。
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1、2023年环境治理和保护投入情况:
2023年废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费用总计:8,180,937.00元
2023年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费用总计:28,347,743.00元
2、2023年环保税缴纳情况
2023年第一季度:81,645.74元
2023年第二季度:92,139.37元
2023年第三季度:89,210.32元
2023年第四季度:86,863.64元
2023年度环保税合计:349,859.07元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无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无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发生环境事故的相关情况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一直秉承“创新·爱人”的价值主张,重视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构建和谐社会,始终致力于与投资者建立信任共赢的关系,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追求企业的依法经营、规范运作、科学管理的同时,追求公司与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积极回馈社会。
1、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规范运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及时修订公司内控制度,并切实履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义务,加强信息披露的管控,确保公司所有股东、债权人能够公平、公正、公开、充分的机会获得公司信息,保障全体股东、债权人平等的享有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各项合法权益。
2、职工权益保护
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员工社会保障制度,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建立了一整套符合法律要求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和规范的员工社会保险管理体系;公司尊重和维护员工的个人权益,与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完善的薪酬体系、激励机制、社保、医保、公积金等薪酬与福利待遇制度,按时发放工资,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各项保险,依法保护员工合法权益。
公司关注员工能力提升和个人发展,常年开展专业技能和企业文化等方面内容的职工培训,提高员工队伍整体素质,为员工提供晋升渠道,努力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成长,让全体员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3、供应商、客户的权益保护
公司在做好企业生产经营的同时,充分考虑相关利益者的不同需求,与客户、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努力维护客户、供应商的权益。通过多种方式与客户、供应商共同分享信息、促进技术交流和进步,推动双方共同发展。
4、安全环保与可持续发展
公司始终把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作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公司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坚持不懈地进行安全宣传、教育,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进一步提高。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坚持技术革新,节能减排,力争把公司发展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程度。通过不断的技术革新,提升原材料利用率,降低能耗,副产品综合利用取得显著成果,“CH半水磷石膏新型充填胶凝材料技术”为解决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堆存难、磷矿山企业充填成本高两大难题提供技术支撑,在本年度内正常开展工业化充填,为环境可持续发展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1)安全管理制度修订情况
公司安全环保部制定《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信息化平台的运行管理制度》,修订了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制度管理要求组织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五版)。
(2)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控制风险,持续改进”的安全方针,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得到持续改进,经评审2023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得分88.71分,达到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要求。在评审发现不符合项33项,已督促相关部门全部落实整改。
(3)安全生产工艺
①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公司在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方面,主要采取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隐患排查与治理机制,对排查出的隐患按“五定”要求落实整改,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整改、验收销号“三位一体”闭环管理。2023年度共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77期,排查隐患1130项,已全部完成整改。
②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
公司现有液氨储罐区三级重大危险源两个,采取DCS集中控制,安装了SIS安全仪表系统和有毒气体泄漏报警系统,具备紧急切断功能,系统参数与全国危化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联网。现场设置有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牌,各安全包保责任人按照各自职责履职尽责。
③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
为提高安全生产应急保障水平和救援能力,确保在安全事故发生时及时有效开展救援,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公司主要从应急指挥体系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管理培训和宣传教育、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和应急演练、预警信息管理、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准备等方面予以保障。
(4)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文)的要求,公司2023年度共提取安全生产费用1,009.65万元,主要用于完善、改造和维护保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支出,劳动防护用品费用支出,完善、维护保养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和事故处理的支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支出,职业健康安全“三同时”支出,安全宣传、教育、技能培训的支出,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2023年度实际使用安全生产费用1,139.21万元。
(5)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情况
公司始终把安全教育培训作为搞好安全生产的一项基础工作来抓,严格培训标准,加强培训考核,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公司年初编制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根据培训计划,通过宣传栏、观看宣传片、案例视频、集中授课、线上学习、外部培训学习等多种方式开展安全教育培训。通过各种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2023年共组织开展新入职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35批次521人;安全资格新取证4人、复审培训32人;职业卫生新取证4人,复审1人;特殊作业监护人培训取证239人;转岗、复岗培训110人;参加外部培训90人次;从业人员再培训100%。
(6)安全生产主管单位检查及事故情况
①2023年度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到龙昌工厂开展安全检查14次,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8份,已按照要求整改。
②到罗尾塘工厂开展安全检查6次,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6份,已按照要求整改。
③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人员重伤和死亡生产安全事故,未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资助福泉市部分村寨开展乡村振兴、扶贫工作及赞助部分学校相关物资等共计支出相关费用67.65万元。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澳美牧歌;川恒集团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福麟矿业有限公司收购贵州省福泉磷矿有限公司持有的新桥磷矿、鸡公岭磷矿采矿权及相关资产,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澳美牧歌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标的资产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实现的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8,000.00万元、10,000.00万元及12,000.00万元。其中,2021年度承诺利润,应自《资产转让协议》生效后按月进行折算(实际承诺利润=自《资产转让协议》生效当月至本年末的月份数*8000万/12)。利润承诺期内,若标的资产当期实际净利润数低于当期承诺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方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澳美牧歌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对本公司进行现金补偿。 | 2021年03月10日 | 2023/12/31 | 已履行完毕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川恒集团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截至承诺出具之日,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其没有以任何方式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发行人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业务经营;承诺出具之日起,在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期间,非为发行人利益之目的,将不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类似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承诺出具之日起,不会投资于任何与发行人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企业;将促使控股或能够实际控制的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发行人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若发行人认为其及/或其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从事了对发行人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其将及时转让或者终止/促使其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转让或终止该等业务;若发行人提出受让请求,其将无条件按公允价格和法定程序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促使其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给发行人;所参股的企业,如从事与发行人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将退出该等企业;如发行人此后进一步拓展产品或业务范围,其及/或控股企业将不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如发行人认为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则将亲自及/或促成控股企业采取措施,以按照最大限度符合发行人利益的方式退出该等竞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发行人遭受任何直接或者间接形成的经济损失的,其将给予发行人全额赔偿。 2、其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除外)在开展业务时尽可能选择与发行人(包括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以下同)不相同的业务合作方,以最大程度减少重复的业务合作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若经发行人审计委员会聘请的会计师审核发现,发行人因与其及控股或控制的企业(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除外)选择相同的业务合作方产生利益冲突,从而导致 | 2016年03月17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3、其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除外)与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之间将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手续,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其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除外)不向发行人拆借、占用发行人资金或采取由发行人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发行人资金。若因违反本承诺函而导致发行人遭受任何直接或者间接形成的经济损失的,其均将给予发行人全额赔偿。 | |||||
李光明;李进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2、其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除外)在开展业务时尽可能选择与发行人(包括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以下同)不相同的业务合作方,以最大程度减少重复的业务合作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若经发行人审计委员会聘请的会计师审核发现,发行人因与其及控股或控制的企业(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除外)选择相同的业务合作方产生利益冲突,从而导致发行人利益受损,其将在确定该损失的审计报告出具后10日内向发行人支付损失金额的现金赔偿,届时如其不履行该赔偿责任,则发行人可以在向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的分红中扣除。 3、其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除外)与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之间将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手续,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其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除外)不向发行人拆借、占用发行人资金或采取由发行人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发行人资金。若因违反本承诺函而导致发行人遭受任何直接或者间接形成的经济损失的,其均将给予发行人全额赔偿。 | 2016年03月17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段浩然;何永辉; 李建;王佳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 | 其及其控股和/或控制和/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除外)与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之间将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手续,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其及其控股和/或控制和/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或施加重大 | 2016年03月17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才;吴 海斌;张海波 | 诺 | 影响的企业(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除外)不向发行人拆借、占用发行人资金或采取由发行人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发行人资金。若因违反本承诺函而导致发行人遭受任何直接或者间接形成的经济损失的,其均将给予发行人全额赔偿。 | ||||
川恒股份 | 其他承诺 | 关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2016年02月26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
川恒集团 | 其他承诺 | 关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应当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如本企业因未履行承诺获得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4、本企业将停止从发行人处获得现金分红,同时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不得转让,直至本企业履行相关承诺或作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为止。 5、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给发行人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如有关股份锁定、减持意向的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企业将出售发行人的股票收益所得上缴发行人,同时,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 | 2016年02月26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
段浩然;何永辉; 李光明;李建;李 进;王佳才;吴海 斌;张海波 | 其他承诺 | 关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其应当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如其因未履行承诺获得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4、其将停止从发行人处获得分红、薪酬或津贴(如有),同时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不得转让,直至其履行相关承诺或作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为止。 5、其未履行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如实际控制人李进、李光明有关股份锁定的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将出售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收益所得上缴发行人,同时其间接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 | 2017年07月28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
段浩然;何永辉; 李建;王佳才;吴 海斌;张海波 | 其他承诺 |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作出的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公司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则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2022年12月14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
其他承诺 | 川恒集团 | 其他承诺 | 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为瓮安县天一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一矿业”)因老虎洞磷矿采选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向银团申请的贷款按持股比例 | 2022年12月14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笔贷款金额为26.00亿元,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的天一矿业股权比例为49%,本公司承担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12.74亿元,公司已与银团签订《贵州省瓮安县老虎洞玉华乡磷矿采选工程项目银团贷款保证合同》。 为切实保障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恒集团”)承诺如下: 1、若天一矿业无法按时偿还银团贷款的本金及利息,本公司需承担相关的保证责任,川恒集团将按照本公司因承担担保责任而发生的实际损失金额给予本公司现金补偿; 2、本承诺在本公司为天一矿业提供担保的期限内持续有效。 | 日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不适用
盈利预测资产或项目名称 | 预测起始时间 | 预测终止时间 | 当期预测业绩(万元) | 当期实际业绩(万元) | 未达预测的原因(如适用) | 原预测披露日期 | 原预测披露索引 |
新桥磷矿、鸡公岭磷矿采矿权及相关资产 | 2021年03月1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12,000 | 52,485.75 | 不适用 | 2021年02月10日 |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新桥磷矿采矿权、鸡公岭磷矿采矿权及相关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
公司股东、交易对手方在报告年度经营业绩做出的承诺情况?适用□不适用
福麟矿业收购福泉磷矿持有的新桥磷矿、鸡公岭磷矿采矿权及相关资产,川恒集团、澳美牧歌承诺标的资产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实现的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8,000.00万元、10,000.00万元及12,000.00万元。其中,2021年度承诺利润,应自《资产转让协议》生效后按月进行折算(实际承诺利润=自《资产转让协议》生效当月至本年末的月份数×8,000.00万/12)。利润承诺期内,若标的资产当期实际净利润数低于当期承诺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方川恒集团、澳美牧歌应当对本公司进行现金补偿。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新桥磷矿、鸡公岭磷矿采矿权及相关资产2023年度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实现的净利润为52,485.75万元,已实现2023年度业绩承诺,川恒集团及澳美牧歌无需进行相应补偿。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本集团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解释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本集团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 合并报表2023年1月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 | 12,260,168.95 |
本集团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 合并报表2023年1月1日“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 | 11,278,539.84 |
本集团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 合并报表2023年1月1日“未分配利润”项目 | 883,466.20 |
本集团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 合并报表2023年1月1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 | 98,162.91 |
具体调整项目如下表:
受影响的项目 | 2023年1月1日 | ||
变更前 | 累计影响金额 | 变更后 | |
资产合计 | 10,138,442,979.05 | 12,260,168.95 | 10,150,703,148.00 |
其中:递延所得税资产 | 29,211,777.38 | 12,260,168.95 | 41,471,946.33 |
负债合计 | 5,176,719,967.79 | 11,278,539.84 | 5,187,998,507.63 |
其中:递延所得税负债 | 118,593,252.26 | 11,278,539.84 | 129,871,792.10 |
股东权益合计 | 4,961,723,011.26 | 981,629.11 | 4,962,704,640.37 |
其中:未分配利润 | 1,787,173,862.84 | 883,466.20 | 1,788,057,329.0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4,378,478,346.68 | 883,466.20 | 4,379,361,812.88 |
少数股东权益 | 583,244,664.58 | 98,162.91 | 583,342,827.49 |
受影响的项目 | 2022年度 | ||
变更前 | 累计影响金额 | 变更后 | |
所得税费用 | 156,053,321.24 | -981,629.11 | 155,071,692.1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57,778,413.01 | 883,466.20 | 758,661,879.21 |
少数股东损益 | 30,782,659.36 | 98,162.91 | 30,880,822.27 |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14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4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谢芳、夏翠琼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谢芳(5年)、夏翠琼(4年)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 无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不适用
本年度内,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内部控制、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年度审计合计将支付审计费用14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内控鉴证费用为20万元。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福麟矿业诉贵州润邦动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许云龙合同纠纷 | 220.01 | 否 | 已审结 | 支持公司诉讼请求 | 申请执行中 | 2023年08月15日 | 《2023年半年度报告》 |
陈纲诉川恒物流劳动争议案 | 1.26 | 否 | 已审结 | 支持陈纲诉讼请求 | 对生效裁判已履行完毕 | 2023年08月15日 | 《2023年半年度报告》 |
烟台核晶诉川恒股份买卖合同纠纷 | 27.6 | 否 | 审理中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4年03月29日 |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名称/姓名 | 类型 | 原因 | 调查处罚类型 | 结论(如有)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川恒股份 | 其他 | 建设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 其他 | 给予罚款人民币9.00万元的行政处罚。 | 2023年08月15日 | 《2023年半年度报告》 |
川恒股份 | 其他 | 建设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 其他 | 给予罚款人民币3.00万元的行政处罚。 | 2024年03月29日 |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
福麟矿业 | 其他 | 2.2023年9月1日在井下1038掘进巷道动火时未按国家规定落实审批制度,构成重大隐患。 | 其他 | 第1项给予罚款人民币5万元、第2项给予罚款人民币2万元,合计7万元的行政处罚 | 2024年03月29日 |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
整改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1、川恒股份行政处罚整改情况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建设项目均已取得《施工许可证》。
2、福麟矿业行政处罚整改情况
福麟矿业已经整改完毕,并取得了由福泉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整改复查意见书》((福)应急复查[2023]1201-3号)。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关联方新疆博硕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商品,预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20亿元。截止报告期末,实际发生金额为7,906.15万元,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经公司有权机构审议通过的预计范围。
(2)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关联方天一矿业采购原材料,预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8,000.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实际发生金额为93.16万元,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经公司有权机构审议通过的预计范围。
(3)报告期内,经总经理审批同意,控股子公司恒轩新能源向参股公司四川万鹏销售磷酸铁,交易金额为98.10万元;经总经理审批通过,恒轩新能源向控股股东川恒集团子公司四川易纳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磷酸铁,交易金额合计33.15万元;经总经理审批通过,控股股东川恒集团向控股子公司广西鹏越免费赠予机动车2辆。前述关联交易在总经理权限范围内已经总经理审批通过。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 |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 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
《2023年度与博硕思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 2022年12月13日 | 巨潮资讯网 |
《2023年度与天一矿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 2023年08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 |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福麟矿业 | 2021年07月06日 | 50,000 | 2021年07月29日 | 2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广西鹏越 | 2022年03月12日 | 100,000 | 2022年03月30日 | 01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是 | 否 | ||
福麟矿业 | 2022年03月12日 | 30,000 | 2022年07月29日 | 02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 是 | 否 | ||
福麟矿业 | 2022年03月12日 | 2023年03月31日 | 7,2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 否 | 否 | |||
恒轩新能源(中行都匀分行) | 2022年06月25日 | 39,000 | 2022年07月21日 | 15,925.05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或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恒轩新能源(贵阳银行福泉支行) | 2022年06月25日 | 2022年12月30日 | 5,94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 否 | 否 | |||
天一矿业 | 2022年07月30日 | 127,400 | 2022年11月01日 | 34,927.2 | 连带责任保证 | 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是 | ||
广西鹏越 | 2023年02月25日 | 20,000 | 2023年03月30日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福麟矿业 | 2023年02月25日 | 10,000 | 2023年05月12日 | 8,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广西鹏越 | 2023年06月13日 | 100,000 | 2023年06月29日 | 3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 否 | 否 | ||
恒轩新能源 | 2023年06月13日 | 27,600 | 2023年10月20日 | 1,327.14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恒轩新能源 | 2023年08月15日 | 6,000 | 2023年09月19日 | 6,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 否 | 否 | ||
恒轩新能源(中行都匀分行) | 2023年08月15日 | 12,000 | 2023年09月15日 | 5,4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295,6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245,352.24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522,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157,719.39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295,6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245,352.24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522,0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157,719.39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27.38%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84,592.19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84,592.19 |
注:1已清偿借款。2已清偿借款。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恒达矿业项目子公司恒昌新能源建设资金需求,恒达矿业向全体股东提出增资申请,申请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1.90亿元,增资完成后,恒达矿业注册资本由3.00亿元增至4.90亿元。恒达矿业现有股东按持股比例认购增资部分注册资本,本公司认购9,690.00万元,恒达矿业另一股东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认购9,310.00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恒达矿业增资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159、2022-160、2023-002、2023-003)。
2、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川恒转债”于2022年2月18日进入转股期,并在报告期内触发《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及截止目前“川恒转债”进入转股期时间相对较短等原因,公司不行使赎回权,不提前赎回“川恒转债”,并在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2023年2月3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若“川恒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赎回权,不提前赎回“川恒转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2023-006、2023-007)。
3、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在报告期内已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公司于2023年12月启动发行,发行价格为16.40元/股,发行股数为4,025.00万股,该部分股票已于2024年1月11日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2023-064、2023-074、2023-133、2024-013)。
4、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欣旺达对福祺矿业增资人民币3.65亿元,其中101.14万元计入注册资本,36,398.8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欣旺达持有福祺矿业的股权比例为18.35%,公司持股比例由100%变更为81.65%,福祺矿业注册资本由450.00万元增加至551.14万元,截止本报告披露日,福祺矿业增资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2023-092、2023-100、2023-101、2023-114)。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恒达矿业为公司与欣旺达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4.90亿元,本公司与欣旺达分别持有恒达矿业51%、49%的股权。福祺矿业为公司与欣旺达合资公司,本公司与欣旺达分别持有福祺矿业81.65%、18.35%的股权。为加强控股子公司的管理,优化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各方达成意见如下:福祺矿业受让欣旺达持有的恒达矿业49%股权,交易价格为欣旺达对恒达矿业的实缴出资1.97亿元,公司放弃对恒达矿业49%股权的优先受让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本报告披露日,福祺矿业受让欣旺达持有的恒达矿业股权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104、2023-105、2023-111、2023-112、2023-116)。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7,828,000 | 1.56% | -3,936,500 | -3,936,500.00 | 3,891,500 | 0.78%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7,828,000 | 1.56% | -3,936,500 | -3,936,500.00 | 3,891,500 | 0.78%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7,828,000 | 1.56% | -3,936,500 | -3,936,500.00 | 3,891,500 | 0.78%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493,988,371 | 98.44% | 3,905,874 | 3,905,874.00 | 497,894,245 | 99.22% | |||
1、人民币普通股 | 493,988,371 | 98.44% | 3,905,874 | 3,905,874.00 | 497,894,245 | 99.22%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501,816,371 | 100.00% | -30,626 | -30,626.00 | 501,785,7451 | 100.00% |
注:1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2023年12月启动发行,2023年12月20日收到认购对象认购款,股票于2024年1月11日登记上市,因此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在中国结算登记的股份总数不含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4,025.00万股。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不适用
(1)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限售期限于2023年5月4日届满,扣除向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授予的股份,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为340.30万股。
(2)因《2022年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人,预留权益授予激励对象1人)在限售期内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50万股。
(3)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限售期将于2023年11月24日届满,扣除向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授予的股份,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为48.85万股。
(4)“川恒转债”在报告期内累计转股数为14374股。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适用□不适用
(1)《2022年激励计划》
①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于2023年5月4日届满,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激励对象个人均不存在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达标完成,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扣除因部分激励对象在限售期内离职需回购的股份外,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关于解除限售比例(50%)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实际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447人,解除限售条件的股份为
340.30万股,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5月5日。
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因《2022年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人,预留权益授予激励对象1人)在限售期内离职,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回购注销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50万股,该部分股份于报告期内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③预留权益解除限售
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对预留权益解除限售条件的规定,预留权益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3年11月24日届满。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预留权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扣除已回购注销的0.50万股,公司及其他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公司及个人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据《2022年激励计划》对预留权益第一个限售期解限比例(50%)的规定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预留权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限的激励对象为115人,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为48.85万股,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11月27日。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适用□不适用
(1)《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限,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5月5日。
(2)因《2022年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在限售期内离职,公司在报告期内回购注销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3)《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限,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11月27日。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因回购注销《2022年激励计划》部分股份及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引起的股份变动较小,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基本无影响。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2022年股权 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 对象 | 6,846,000 | 0 | 3,403,000 | 3,403,000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其中340.30万股已于2023-5-5解除限售;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已于本报告披露日前完成回购注销股份4.00万股,剩余340.30万股拟解除限售日期为2024-5-6 |
2022年股权 激励计划预 留权益授予 激励对象 | 982,000 | 0 | 488,500 | 488,500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于本报告披露日前完成回购注销股份0.50万股,因此其中48.85万股解除限售日期为2023-11-25;其中48.85万 |
股拟解除限售日期为2024-11-25 | ||||||
合计 | 7,828,000 | 0 | 3,891,500 | 3,891,50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名称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披露索引 | 披露日期 |
股票类 | ||||||||
人民币普通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3年12月12日 | 16.40 | 40,250,000 | 2024年01月11日 | 40,250,000 |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133),巨潮资讯网 | 2023年12月27日 |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类 | ||||||||
其他衍生证券类 |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于报告期取得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并在2023年12月启动发行,发行价格为
16.40元/股,发行数量为4,025.00万股,该部分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4年1月11日。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在2023年12月启动发行,2023年12月20日收到认购对象认购款,股票于2024年1月11日登记上市,因此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在中国结算登记的股份总数不含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4,025.00万股,但公司根据会计准则要求,已将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计入公司股本总额。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增加股本4,025.00万元,资本公积60,984.9万元,合计增加所有者权益65,009.9万元,占合并后净资产比例为10.28%,货币资金增加65009.9万元,占合并后资产总额比例为5.41%,对公司负债无影响。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4,62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2,814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注8)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5.33% | 277,634,700 | 0 | 0 | 277,634,700 | 质押 | 133,838,000 |
四川蓝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15% | 20,800,000 | -3,420,000 | 0 | 20,800,000 | 不适用 | 0 |
四川海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子太平洋暖流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73% | 13,689,493 | +13,689,493 | 0 | 13,689,493 | 不适用 | 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75% | 3,751,779 | +1,481,704 | 0 | 3,751,779 | 不适用 | 0 |
杨华琴 | 境内自然人 | 0.67% | 3,352,990 | 0 | 0 | 3,352,990 | 不适用 | 0 |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利伟精选唯实基金 | 其他 | 0.45% | 2,245,588 | -301,900 | 0 | 2,245,588 | 不适用 | 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0.24% | 1,200,526 | -706,800 | 0 | 1,200,526 | 不适用 | 0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源祥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23% | 1,171,900 | +1,171,900 | 0 | 1,171,900 | 不适用 | 0 |
李永寿 | 境内自然人 | 0.21% | 1,063,000 | +847,000 | 0 | 1,063,000 | 不适用 | 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源沪港深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20% | 1,014,500 | +1,014,500 | 0 | 1,014,500 | 不适用 | 0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杨华琴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光明先生的配偶,李光明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川恒集团35.06%的股份,杨华琴女士与川恒集团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77,634,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7,634,700 |
四川蓝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800,000 |
四川海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子太平洋暖流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3,689,493 | 人民币普通股 | 13,689,493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751,779 | 人民币普通股 | 3,751,779 |
杨华琴 | 3,352,990 | 人民币普通股 | 3,352,990 |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利伟精选唯实基金 | 2,245,588 | 人民币普通股 | 2,245,588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200,526 | 人民币普通股 | 1,200,526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源祥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71,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71,900 |
李永寿 | 1,063,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63,0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源沪港深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14,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14,50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杨华琴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光明先生的配偶,李光明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川恒集团35.06%的股份,杨华琴女士与川恒集团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未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川恒集团 | 李进 | 1999年04月28日 | 91510600711814297K | 控股公司服务、货物进出口业务。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李光明 | 本人 | 中国 | 否 |
李进 | 本人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李光明:川恒集团副董事长;李进:川恒集团董事长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不适用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
方案披露时间 | 拟回购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拟回购金额(万元) | 拟回购期间 | 回购用途 | 已回购数量(股)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2023年04月21日 | 450001 | 0.01% | 52.11 | 不适用 | 注销 | 45,000 |
注:1《2022年激励计划》离职激励对象股份回购。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企业债券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企业债券。
二、公司债券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公司债券。
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
?适用□不适用
1、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1)“川恒转债”初始转股价为:21.02元/股。
(2)公司回购《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60万股,因股本变动较小及根据充分保护可转债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未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3)公司因《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根据激励对象认购款缴纳情况,股权激励计划实际授予完成限制性股票684.60万股,授予价格为
12.48元/股,可转债转股价格由21.02元/股调整为20.9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4)公司因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川恒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0.90元/股调整为20.7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5)公司因《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根据激励对象认购款缴纳情况,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98.20万股,授予价格为12.28元/股,可转债转股价格由20.70元/股调整为20.6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145)。
(6)公司因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川恒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0.68元/股调整为19.9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7)公司因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发行价格为16.40元/股,发行数量为4,025.00万股,“川恒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9.98元/股调整为19.7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2、累计转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转债简称 | 转股起止日期 | 发行总量(张) | 发行总金额(元) | 累计转股金额(元) | 累计转股数(股) | 转股数量占转股开始日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比例 | 尚未转股金额(元) | 未转股金额占发行总金额的比例 |
川恒转债 | 2022-2-18至2027-8-11 | 11,600,000 | 1,160,000,000.00 | 115,858,000.00 | 5,595,745 | 1.15% | 1,044,142,000.00 | 90.01% |
3、前十名可转债持有人情况
序号 | 可转债持有人名称 | 可转债持有人性质 | 报告期末持有可转债数量(张) | 报告期末持有可转债金额(元) | 报告期末持有可转债占比 |
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407,942 | 40,794,200.00 | 3.91% |
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375,904 | 37,590,400.00 | 3.60% |
3 | 富国富益进取固定收益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360,880 | 36,088,000.00 | 3.46% |
4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352,352 | 35,235,200.00 | 3.37% |
5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集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336,024 | 33,602,400.00 | 3.22% |
6 | 四川海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子祥盈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321,530 | 32,153,000.00 | 3.08% |
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79,385 | 27,938,500.00 | 2.68% |
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可转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05,270 | 20,527,000.00 | 1.97% |
9 | 国寿养老安享鑫祺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190,540 | 19,054,000.00 | 1.82% |
10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部利得汇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69,997 | 16,999,700.00 | 1.63% |
4、担保人盈利能力、资产状况和信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报告期末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以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1)可转债相关指标变动情况详见本节“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2)报告期内,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资信评级机构,公司评级情况无变化,根据资信评级机构对公司出具的最新跟踪评级报告,明确“确定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并维持‘川恒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五、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不适用
六、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是否有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
□是?否
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减 |
流动比率 | 1.41 | 1.22 | 15.57% |
资产负债率 | 47.43% | 51.06% | -3.63% |
速动比率 | 1.14 | 0.9 | 26.67%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78,367.72 | 80,189.69 | -2.27%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35.71% | 36.55% | -0.84% |
利息保障倍数 | 7.21 | 8.51 | -15.28%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5.81 | 6.68 | -13.02%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8.66 | 8.14 | 6.39%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4年03月28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XYZH/2024CDAA1B0047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谢芳、夏翠琼 |
审计报告正文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恒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川恒股份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川恒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营业收入确认事项 | |
关键审计事项 | 审计中的应对 |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42所示,2023年度,川恒股份公司合并报表收入为431,950.84万元,较2022年度增长了25.30%。营业收入的确认及是否存在重大错报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将川恒股份公司营业收入的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针对营业收入确认,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和测试销售与收款循环内部控制,对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评估; (2)结合公司各类业务或产品的销售合同主要条款,分析评价各类业务或产品收入确认原则及具体标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3)实施实质性程序,检查重要销售合同及对应签收单、运单等文件,检查是否满足收入确认的条件、收入确认的时点是否正确; (4)获取海关出口数据,核对公司出口收入准确性; (5)实施函证程序,对未回函的项目进行替代检查,对回函不符的项目追查具体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 (6)检查客户应收款回款情况,检查应收款挂账单位是否与客户单位名称一致,是否存在第三方回款,检查回款和收入的真实性; |
(7)分析主要客户构成,关注重大或异常客户情况,分析交易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实施访谈程序,了解交易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8)检查期后回款情况; (9)对收入进行截止测试和分析性复核。 |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事项 | |
关键审计事项 | 审计中的应对 |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10所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川恒股份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132,662.12万元,占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1.03%。其中川恒股份公司对瓮安县天一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一矿业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118,624.21万元,占合并财务报表长期股权投资89.42%,天一矿业公司的主要资产为瓮安县天一矿业有限公司老虎洞磷矿采矿权,由于影响矿权价值的因素较多且较为复杂,长期股权投资金额重大,且公司管理层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因此,我们将对天一矿业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事项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针对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测试和评价管理层与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2)评价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3)评价由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客观性、经验和资质; (4)详细了解公司管理层聘请资产评估机构对天一矿业公司开展基于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为目的的专项评估情况,获取相关资产评估报告并进行阅读分析;与公司管理层及其聘请的评估机构人员等进行讨论,了解评估的主要目的、关键评估假设、评估方法、参数的选择、预测未来收入及现金流折现率等,评价其合理性; (5)复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的测算过程及结果; (6)评价管理层于2023年12月31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判断结果以及财务报表的披露是否恰当。 |
四、其他信息
川恒股份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川恒股份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川恒股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川恒股份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川恒股份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
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川恒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川恒股份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川恒股份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249,123,098.04 | 1,520,725,792.25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1,927,193.00 | 4,562,180.50 |
应收票据 | 466,538,827.86 | 207,804,780.87 |
应收账款 | 250,407,701.48 | 206,731,098.38 |
应收款项融资 | 131,023,928.14 | 57,791,752.85 |
预付款项 | 57,669,714.98 | 66,034,875.49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其他应收款 | 14,086,209.34 | 10,998,287.8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776,285,591.87 | 792,207,150.55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89,655,264.53 | 153,034,105.18 |
流动资产合计 | 4,136,717,529.24 | 3,019,890,023.91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326,621,150.90 | 1,318,760,390.9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7,095,850.00 | 37,095,85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319,055,532.35 | 2,846,648,455.74 |
在建工程 | 429,588,137.53 | 1,216,234,117.35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839,063.80 | 19,814,230.74 |
无形资产 | 1,361,529,877.15 | 1,397,993,862.75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96,653,210.21 | 85,479,837.6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8,113,379.08 | 41,471,946.3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78,280,877.44 | 167,314,432.5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887,777,078.46 | 7,130,813,124.09 |
资产总计 | 12,024,494,607.70 | 10,150,703,148.0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08,195,357.80 | 709,708,319.45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15,540,449.38 | |
应付账款 | 744,759,353.54 | 744,194,265.13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88,126,891.63 | 159,615,762.76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96,108,643.00 | 84,147,097.15 |
应交税费 | 58,395,070.85 | 85,283,215.85 |
其他应付款 | 162,829,198.51 | 212,894,467.53 |
其中:应付利息 | 4,062,164.82 | 2,437,969.29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08,728,022.12 | 344,259,971.62 |
其他流动负债 | 156,124,774.53 | 138,050,803.88 |
流动负债合计 | 2,938,807,761.36 | 2,478,153,903.37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560,747,010.82 | 1,535,708,751.89 |
应付债券 | 974,676,988.25 | 916,765,249.69 |
其中:优先股 | 974,676,988.25 | 916,765,249.69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20,507.98 | 11,386,871.40 |
长期应付款 | 38,000,000.00 | 44,400,000.0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39,534,252.85 | 41,795,343.45 |
递延收益 | 26,576,967.21 | 29,916,595.7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4,395,348.72 | 129,871,792.1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764,251,075.83 | 2,709,844,604.26 |
负债合计 | 5,703,058,837.19 | 5,187,998,507.63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542,035,745.00 | 501,816,371.00 |
其他权益工具 | 192,846,902.73 | 192,901,055.07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714,469,755.61 | 1,838,953,608.78 |
减:库存股 | 45,063,570.00 | 96,127,840.00 |
其他综合收益 | -7,316.31 | -1,765.74 |
专项储备 | 5,023,631.07 | 6,875,770.47 |
盈余公积 | 214,247,414.33 | 146,887,284.26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135,823,936.01 | 1,788,057,329.0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5,759,376,498.44 | 4,379,361,812.88 |
少数股东权益 | 562,059,272.07 | 583,342,827.49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321,435,770.51 | 4,962,704,640.3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2,024,494,607.70 | 10,150,703,148.00 |
法定代表人:吴海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永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国琴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794,245,253.46 | 1,019,762,973.08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1,927,193.00 | 4,562,180.50 |
应收票据 | 129,435,372.31 | 157,500,277.87 |
应收账款 | 594,719,856.42 | 576,812,893.10 |
应收款项融资 | 43,758,838.49 | 10,277,675.09 |
预付款项 | 365,535,324.40 | 99,350,385.26 |
其他应收款 | 1,451,382,488.89 | 501,256,769.2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0,000,000.00 | |
存货 | 431,560,963.32 | 594,989,277.96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4,812,565,290.29 | 2,964,512,432.15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1,163,869.23 | 101,163,869.23 |
长期股权投资 | 1,804,767,379.12 | 1,732,449,307.6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7,095,850.00 | 37,095,85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135,497,240.65 | 1,143,409,584.23 |
在建工程 | 41,558,767.07 | 62,693,674.15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15,187,305.18 | 121,384,878.17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160,544.86 | 4,701,445.1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0,087,960.41 | 68,648,032.8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199,518,916.52 | 3,271,546,641.40 |
资产总计 | 8,012,084,206.81 | 6,236,059,073.55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65,156,720.87 | 600,594,708.33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72,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239,220,666.13 | 496,558,147.23 |
预收款项 | 111,478,938.59 | |
合同负债 | 74,681,519.16 | 130,998,587.01 |
应付职工薪酬 | 60,258,504.63 | 52,683,988.14 |
应交税费 | 18,029,457.34 | 48,866,709.94 |
其他应付款 | 997,323,076.65 | 138,547,619.29 |
其中:应付利息 | 4,062,164.82 | 2,437,969.29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0,862,216.67 | 182,389,945.96 |
其他流动负债 | 75,847,210.29 | 94,061,132.85 |
流动负债合计 | 2,223,379,371.74 | 1,856,179,777.34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756,000,000.00 | 457,950,000.00 |
应付债券 | 974,676,988.25 | 916,765,249.69 |
其中:优先股 | 916,765,249.69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9,080,553.90 | 21,914,412.4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415,176.40 | 9,810,424.53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759,172,718.55 | 1,406,440,086.64 |
负债合计 | 3,982,552,090.29 | 3,262,619,863.98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542,035,745.00 | 501,816,371.00 |
其他权益工具 | 192,846,902.73 | 192,901,055.07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110,617,796.68 | 1,466,799,924.14 |
减:库存股 | 45,063,570.00 | 96,127,840.00 |
其他综合收益 | 90,565.00 | 90,565.00 |
专项储备 | 3,495,293.10 | 4,773,903.12 |
盈余公积 | 214,247,414.33 | 146,887,284.26 |
未分配利润 | 1,011,261,969.68 | 756,297,946.98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029,532,116.52 | 2,973,439,209.5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8,012,084,206.81 | 6,236,059,073.55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319,508,406.75 | 3,447,465,372.18 |
其中:营业收入 | 4,319,508,406.75 | 3,447,465,372.18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308,133,864.98 | 2,462,481,093.24 |
其中:营业成本 | 2,633,256,917.44 | 1,898,370,555.62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23,036,433.51 | 91,292,642.21 |
销售费用 | 73,954,825.81 | 57,778,382.94 |
管理费用 | 245,040,828.52 | 222,738,860.54 |
研发费用 | 101,118,043.32 | 110,088,279.15 |
财务费用 | 131,726,816.38 | 82,212,372.78 |
其中:利息费用 | 155,539,252.40 | 125,762,748.18 |
利息收入 | 24,493,645.78 | 19,024,542.71 |
加:其他收益 | 9,257,800.82 | 14,204,433.7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3,228,159.13 | -32,675,498.7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4,109,240.08 | -19,183,003.73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927,193.00 | 4,562,180.5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286,875.60 | -3,052,192.1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4,409,921.87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99,985.44 | 1,185,985.66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71,234,593.55 | 969,209,187.92 |
加:营业外收入 | 4,542,264.09 | 1,019,408.18 |
减:营业外支出 | 9,897,968.35 | 25,614,202.49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65,878,889.29 | 944,614,393.61 |
减:所得税费用 | 176,987,945.02 | 155,071,692.13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88,890,944.27 | 789,542,701.48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88,890,944.27 | 789,542,701.48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66,403,884.94 | 758,661,879.21 |
2.少数股东损益 | 22,487,059.33 | 30,880,822.27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1,019.36 | 215,577.27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1,019.36 | 215,577.27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1,019.36 | 215,577.27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1,019.36 | 215,577.27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788,869,924.91 | 789,758,278.7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766,382,865.58 | 758,877,456.48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2,487,059.33 | 30,880,822.27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1.5267 | 1.5428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1.5209 | 1.4842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吴海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永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国琴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3,204,732,178.06 | 3,185,979,104.31 |
减:营业成本 | 2,429,250,063.20 | 2,312,548,192.21 |
税金及附加 | 11,172,314.36 | 10,350,714.52 |
销售费用 | 49,059,583.92 | 48,523,104.24 |
管理费用 | 124,543,803.00 | 139,374,410.69 |
研发费用 | 61,350,910.64 | 61,509,385.01 |
财务费用 | 62,211,589.87 | 50,634,331.83 |
其中:利息费用 | 95,249,694.99 | 28,287,894.30 |
利息收入 | 22,858,666.30 | 31,086,448.92 |
加:其他收益 | 6,922,924.46 | 12,214,651.5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73,135,366.88 | 133,857,736.2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5,942,558.07 | 3,244,031.22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927,193.00 | 4,562,180.5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965,330.05 | -2,364,378.5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93,186.45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12,474.81 | 6,029,708.06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48,489,066.20 | 717,338,863.54 |
加:营业外收入 | 3,146,765.53 | 642,759.92 |
减:营业外支出 | 5,406,364.60 | 3,220,335.30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46,229,467.13 | 714,761,288.16 |
减:所得税费用 | 72,628,166.46 | 91,524,185.86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73,601,300.67 | 623,237,102.30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73,601,300.67 | 623,237,102.30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 |
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673,601,300.67 | 623,237,102.30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519,354,667.16 | 2,994,659,421.18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9,011,452.59 | 123,095,382.86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2,164,933.62 | 76,968,016.4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630,531,053.37 | 3,194,722,820.5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005,921,945.23 | 1,872,937,877.66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51,675,587.15 | 323,804,647.5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03,722,721.56 | 313,235,608.72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0,837,138.37 | 141,076,122.7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02,157,392.31 | 2,651,054,256.6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8,373,661.06 | 543,668,563.86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6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093,325.45 | 5,206,367.3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6,844,121.32 | 1,778,3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40,685.00 | 14,305,308.3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4,078,131.77 | 281,289,975.68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03,681,567.58 | 1,804,660,459.19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5,970,000.00 | 165,000,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97,0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863,576.83 | 1,161,04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37,515,144.41 | 1,970,821,499.1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3,437,012.64 | -1,689,531,523.51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68,699,000.00 | 364,497,04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415,000,000.00 | 267,00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401,719,000.00 | 2,204,118,280.44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12,436,332.1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82,854,332.10 | 2,568,615,320.44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192,500,864.44 | 931,210,665.56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02,341,206.39 | 206,202,498.23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30,000,000.00 | 16,000,000.00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1,148,363.55 | 10,296,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75,990,434.38 | 1,147,709,163.7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6,863,897.72 | 1,420,906,156.65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938,930.44 | 11,957,721.76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55,739,476.58 | 287,000,918.76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89,501,514.13 | 1,202,500,595.37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45,240,990.71 | 1,489,501,514.13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803,528,758.19 | 2,724,125,030.83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1,126,972.48 | 46,691,006.96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8,610,639.80 | 37,576,855.9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73,266,370.47 | 2,808,392,893.6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164,998,555.34 | 2,372,812,807.79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56,424,142.69 | 170,889,795.72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65,565,786.31 | 95,739,785.51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3,267,225.05 | 58,706,077.8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60,255,709.39 | 2,698,148,466.8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3,010,661.08 | 110,244,426.8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75,093,325.45 | 160,464,709.6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 114,444,121.32 | 3,687,300.00 |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2,823,353.30 | 393,269,877.2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22,360,800.07 | 617,421,886.87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46,163,024.17 | 521,803,894.45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2,260,629.58 | 343,40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06,919,820.00 | 161,694,295.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35,343,473.75 | 1,026,898,189.4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2,982,673.68 | -409,476,302.58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53,699,000.00 | 97,497,04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115,000,000.00 | 1,275,473,758.74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18,881,626.4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687,580,626.42 | 1,372,970,798.74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208,640,000.00 | 831,323,758.74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04,880,855.10 | 148,270,238.49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7,525,544.40 | 296,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71,046,399.50 | 979,889,997.2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6,534,226.92 | 393,080,801.51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929,675.67 | 9,796,867.94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17,491,889.99 | 103,645,793.72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19,397,304.48 | 915,751,510.76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36,889,194.47 | 1,019,397,304.48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01,816,371.00 | 192,901,055.07 | 1,838,953,608.78 | 96,127,840.00 | -1,765.74 | 6,875,770.47 | 146,887,284.26 | 1,787,173,862.84 | 4,378,478,346.68 | 583,244,664.58 | 4,961,723,011.2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883,466.20 | 883,466.20 | 98,162.91 | 981,629.11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01,816,371.00 | 192,901,055.07 | 1,838,953,608.78 | 96,127,840.00 | -1,765.74 | 6,875,770.47 | 146,887,284.26 | 1,788,057,329.04 | 4,379,361,812.88 | 583,342,827.49 | 4,962,704,640.3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 | 40,219,374.00 | -54,152.34 | 875,516,146.83 | -51,064,270.00 | -5,550.57 | -1,852,139.40 | 67,360,130.07 | 347,766,606.97 | 1,380,014,685.56 | -21,283,555.42 | 1,358,731,130.14 |
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550.57 | 766,403,884.94 | 766,398,334.37 | 22,487,059.33 | 788,885,393.7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0,219,374.00 | -54,152.34 | 941,014,564.44 | -51,064,270.00 | 1,032,244,056.10 | -79,196,691.90 | 953,047,364.2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0,250,000.00 | 609,372,900.00 | 649,622,900.00 | -145,988,600.00 | 503,634,3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14,374.00 | -54,152.34 | 711,997.54 | 672,219.20 | 672,219.2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 | -45,000.00 | 33,732,975.00 | -51,064,270.00 | 84,752,245.00 | 84,752,245.00 |
额 | |||||||||||||||
4.其他 | 297,196,691.90 | 297,196,691.90 | 66,791,908.10 | 363,988,600.00 | |||||||||||
(三)利润分配 | 67,360,130.07 | -418,637,277.97 | -351,277,147.90 | -30,000,000.00 | -381,277,147.9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7,360,130.07 | -67,360,130.07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51,277,147.90 | -351,277,147.90 | -30,000,000.00 | -381,277,147.9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 |
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 | -1,852,139.40 | -1,852,139.40 | -72,340.46 | -1,924,479.86 |
备 | |||||||||||||||
1.本期提取 | 46,694,762.72 | 46,694,762.72 | 2,745,286.12 | 49,440,048.84 | |||||||||||
2.本期使用 | 48,546,902.12 | 48,546,902.12 | 2,817,626.58 | 51,364,528.70 | |||||||||||
(六)其他 | -65,498,417.61 | -65,498,417.61 | 65,498,417.61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42,035,745.00 | 192,846,902.73 | 2,714,469,755.61 | 45,063,570.00 | -7,316.31 | 5,023,631.07 | 214,247,414.33 | 2,135,823,936.01 | 5,759,376,498.44 | 562,059,272.07 | 6,321,435,770.51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88,423,000.00 | 214,245,195.74 | 1,583,039,573.92 | 2,514,907.05 | -217,343.01 | 1,010,541.69 | 84,563,574.03 | 1,190,780,381.46 | 3,559,330,016.78 | 178,782,264.76 | 3,738,112,281.5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 |
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88,423,000.00 | 214,245,195.74 | 1,583,039,573.92 | 2,514,907.05 | -217,343.01 | 1,010,541.69 | 84,563,574.03 | 1,190,780,381.46 | 3,559,330,016.78 | 178,782,264.76 | 3,738,112,281.5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3,393,371.00 | -21,344,140.67 | 255,914,034.86 | 93,612,932.95 | 215,577.27 | 5,865,228.78 | 62,323,710.23 | 597,276,947.58 | 820,031,796.10 | 404,560,562.73 | 1,224,592,358.8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15,577.27 | 758,661,879.21 | 758,877,456.48 | 31,004,350.62 | 789,881,807.1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3,393,371.00 | -21,344,140.67 | 255,914,034.86 | 93,612,932.95 | 154,350,332.24 | 389,607,400.00 | 543,957,732.2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89,607,400.00 | 389,607,400.00 | |||||||||||||
2.其他权 | 5,581,371.00 | -21,344,140.67 | 113,887,965.26 | 98,125,195.59 | 98,125,195.59 |
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7,812,000.00 | 142,026,069.60 | 93,612,932.95 | 56,225,136.65 | 56,225,136.65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2,323,710.23 | -161,384,931.63 | -99,061,221.40 | -16,000,000.00 | -115,061,221.4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2,323,710.23 | -62,323,710.23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9,061,221.40 | -99,061,221.40 | -16,000,000.00 | -115,061,221.40 | |||||||||||
4.其 |
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 |
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5,865,228.78 | 5,865,228.78 | -51,187.89 | 5,814,040.89 | |||||||||||
1.本期提取 | 27,490,653.33 | 27,490,653.33 | 985,943.65 | 28,476,596.98 | |||||||||||
2.本期使用 | 21,625,424.55 | 21,625,424.55 | 1,037,131.54 | 22,662,556.09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01,816,371.00 | 192,901,055.07 | 1,838,953,608.78 | 96,127,840.00 | -1,765.74 | 6,875,770.47 | 146,887,284.26 | 1,788,057,329.04 | 4,379,361,812.88 | 583,342,827.49 | 4,962,704,640.37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 | 永续 | 其他 |
股 | 债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01,816,371.00 | 192,901,055.07 | 1,466,799,924.14 | 96,127,840.00 | 90,565.00 | 4,773,903.12 | 146,887,284.26 | 756,297,946.98 | 2,973,439,209.5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01,816,371.00 | 192,901,055.07 | 1,466,799,924.14 | 96,127,840.00 | 90,565.00 | 4,773,903.12 | 146,887,284.26 | 756,297,946.98 | 2,973,439,209.5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0,219,374.00 | -54,152.34 | 643,817,872.54 | -51,064,270.00 | -1,278,610.02 | 67,360,130.07 | 254,964,022.70 | 1,056,092,906.9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73,601,300.67 | 673,601,300.6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0,219,374.00 | -54,152.34 | 643,817,872.54 | -51,064,270.00 | 735,047,364.2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0,250,000.00 | 609,849,000.00 | 650,099,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14,374.00 | -54,152.34 | 711,997.54 | 672,219.2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5,000.00 | 33,256,875.00 | -51,064,270.00 | 84,276,145.0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7,360,130.07 | -418,637,277.97 | -351,277,147.9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7,360,130.07 | -67,360,130.07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51,277,147.90 | -351,277,147.9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278,610.02 | -1,278,610.02 | ||||||||||
1.本期提取 | 10,096,504.05 | 10,096,504.05 | ||||||||||
2.本期使用 | 11,375,114.07 | 11,375,114.07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42,035,745.00 | 192,846,902.73 | 2,110,617,796.68 | 45,063,570.00 | 90,565.00 | 3,495,293.10 | 214,247,414.33 | 1,011,261,969.68 | 4,029,532,116.52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88,423,000.00 | 214,245,195.74 | 1,580,992,320.79 | 2,514,907.05 | 90,565.00 | 84,563,574.03 | 294,445,776.31 | 2,660,245,524.8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88,423,000.00 | 214,245,195.74 | 1,580,992,320.79 | 2,514,907.05 | 90,565.00 | 84,563,574.03 | 294,445,776.31 | 2,660,245,524.8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3,393,371.00 | -21,344,140.67 | -114,192,396.65 | 93,612,932.95 | 4,773,903.12 | 62,323,710.23 | 461,852,170.67 | 313,193,684.7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23,237,102.30 | 623,237,102.3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3,393,371.00 | -21,344,140.67 | -114,192,396.65 | 93,612,932.95 | -215,756,099.2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5,581,371.00 | -21,344,140.67 | 113,887,965.26 | 98,125,195.59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7,812,000.00 | 142,026,069.60 | 93,612,932.95 | 56,225,136.65 | ||||||||
4.其他 | -370,106,431.51 | -370,106,431.51 | ||||||||||
(三)利润 | 62,323,710.23 | -161,384,931.63 | -99,061,221.40 |
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2,323,710.23 | -62,323,710.23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9,061,221.40 | -99,061,221.4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4,773,903.12 | 4,773,903.12 | ||||||||||
1.本期提取 | 8,793,328.72 | 8,793,328.72 | ||||||||||
2.本期使用 | 4,019,425.60 | 4,019,425.60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01,816,371.00 | 192,901,055.07 | 1,466,799,924.14 | 96,127,840.00 | 90,565.00 | 4,773,903.12 | 146,887,284.26 | 756,297,946.98 | 2,973,439,209.57 |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历史沿革及基本情况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原名贵州川恒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25日。2015年5月26日整体变更为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60,000,000.00元,股本为360,000,000.00元。
2017年8月25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44号)核准,本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0,010,000.00元,变更后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400,010,000.00元。
根据本公司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以2018年1月26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28名激励对象授予707.3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7,073,000.00元,由激励对象认缴,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7,083,000.00元。
根据本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因公司层面未能满足《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对未能解除限售的股票2,829,200股予以回购注销,本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2,829,2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4,253,800.00元。
根据本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243,800股,申请减少注册资本4,243,8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10,000.00元。
2019年11月11日,根据本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本次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7,616,000.00元,由激励对象认缴,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7,626,000.00元。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75)的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0,002,000股,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为80,002,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1.37元,均为现金认购。公司实施上述非公开发行后,本次申请增加注册资本(股本)80,002,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487,628,000.00元。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本次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79.50万元,由激励对象认缴,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8,423,000.00元。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已辞职的激励对象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股权激励授予价格6.00元/股,回购股份为1.60万股。回购注销完成后,申请减少注册资本16,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8,407,000.00元。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向董事、高管、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等483人授予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14.00万股,预留权益100.00万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12.48元/股。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因部分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根据认购款缴纳情况,首次授予实际授予对象为449人,授予股份数为684.60万股,授予日为2022年2月21日,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2年5月5日。申请增加注册资本6,846,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95,253,000.00元。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议案》,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为125人,授予总额为100.00万股,授予价格为12.28元/股。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放弃认购的股份数为1.80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最终认购对象为116人,认购总额为98.20万股,授予价格为12.28元/股。申请增加注册资本982,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96,235,000.00元。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对已辞职的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申请减少注册资本45,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96,190,000.00元。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92号)同意注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发行4,02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申请新增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250,000.00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37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公开发行1,16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可转债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11.6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2年2月18日开始转股,转股期2022年2月18日至2027年8月11日,截至2023年12月31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登记已转股5,595,745.00股,每股面值1元。增加注册资本5,595,745.00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42,035,745.00元,股本为人民币542,035,745.00元。
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702741140019K。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海斌。
本公司住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龙昌镇。
2、本公司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磷酸二氢钙、磷酸氢钙、磷酸二氢钾、磷酸二氢钠、磷酸一铵、聚磷酸铵、酸式重过磷酸钙、磷酸脲、大量元素水溶肥料、掺混肥料(BB肥)、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化肥、硫酸、磷酸、土壤调理剂、水质调理剂(改水剂)、磷石膏及其制品、氟硅酸、氟硅酸钠、磷酸铁、磷酸铁锂、六氟磷酸锂的生产销售;提供农化服务;饲料添加剂类、肥料类产品的购销;磷矿石、碳酸钙、硫磺、液氨、盐酸、煤、纯碱、元明粉、石灰、双氧水(不含危险化学品)、硝酸、氢氧化钠(液碱)、五金交电、零配件购销;企业自产产品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
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主要产品为饲料级磷酸二氢钙、磷酸一铵、磷酸、磷酸铁和磷矿石。
3、本公司行业性质
本公司属于化工行业。
4、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于2024年3月28日由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相关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本集团目前经营状况良好,本公司对自2023年12月31日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从事磷矿石、磷酸二氢钙、磷酸一铵、磷酸铁和磷酸的生产和销售。本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37收入”等各项描述。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固体矿产资源业的披露要求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于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3、营业周期
本集团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公司将单项在建工程发生额或余额超过1,000.00万元的项目认定为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 公司将期末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超过500.00万元的款项认定为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 公司将期末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超过200.00万元的款项认定为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联合营企业 | 资产、收入或净利润占合并报表的10.00%。 |
重要或有事项/日后事项/其他重要事项 | 金额超过100.00万元的对外投资事项;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集团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集团作为购买方,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所有子公司。本集团判断控制的标准为,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视同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编制比较报表时,以不早于本集团和被合并方同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的时点为限,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报表中,并将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相关项目。为避免对被合并方净资产的价值进行重复计算,本集团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本集团和被合并方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净资产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和当期损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与其相关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购买日所属当期转为投资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本集团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损益。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的合营安排包括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对于共同经营项目,本集团作为共同经营中的合营方确认单独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根据相关约定单独或按份额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与共同经营发生购买、销售不构成业务的资产交易的,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
本集团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外币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类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均按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1、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当且仅当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应收款项融资等。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集团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本集团仅将相关股利收入(明确作为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收入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集团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或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等。
本集团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除了签发的财务担保合同、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由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以外,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集团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本集团考虑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时反映如下要素:①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②货币时间价值;③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以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集团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别。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债务人所处地理位置、债务人所处行业、逾期信息、应收款项账龄等。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的减值进行评估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这些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
(5)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对于金融资产转移交易,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
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与分摊的前述金融资产整体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6)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方法
本集团按照以下原则区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1)如果本集团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2)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集团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的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本集团在合并报表中对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分类时,考虑了集团成员和金融工具持有方之间达成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如果集团作为一个整体由于该工具而承担了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者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义务,则该工具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7)衍生金融工具
本集团使用衍生金融工具,例如以外汇远期合同进行套期。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2、应收票据
本集团取得的应收票据为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如果票据到期日在1年以内,本集团判断应收票据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不存在差异,不确认应收票据减值准备;如果票据到期日超过1年的,本集团按照该应收票据的账面金额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确认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13、应收账款
本集团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额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但是,如果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应收账款,本集团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所以本集团按照金融工具类型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按照客户性质或账龄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集团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本集团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集团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账款”。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本集团信用减值损失计提具体方法如下:
(1)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2)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账款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名称 | 计提方法 |
账龄组合 | 以账龄为基础预计信用损失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不计提坏账准备 |
除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外的应收账款,划分为账龄组合。本集团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复核了本集团以前年度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适当性,认为违约概率与账龄存在相关性,账龄仍是本集团应收账款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标记。因此,信用风险损失以账龄为基础,并考虑前瞻性信息,按以下会计估计政策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项目 | 账龄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4年 | 4年以上 | |
违约损失率 | 5% | 10% | 30% | 80% | 100% |
14、应收款项融资
本集团应收款项融资是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当本集团管理该类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时,本集团将其列入应收款项融资进行列报。
15、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按照下列情形计量其他应收款损失准备: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③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所以本集团按照客户性质或账龄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其他应收款项的减值损失计提具体方法,参照前述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
16、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是指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如本集团向客户销售两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因已交付其中一项商品而有权收取款项,但收取该款项还取决于交付另一项商品的,本集团将该收款权利作为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上述12.应收票据及13.应收账款相关内容描述。
会计处理方法,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集团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相反,本集团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本集团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贷记“合同资产”。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
17、存货
本集团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发出商品等。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移动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18、持有待售资产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需要获得相关批准。本集团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首次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本集团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集团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相关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9、债权投资
20、其他债权投资
21、长期应收款
22、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和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重大影响、共同控制的判断
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本集团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或形成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本集团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表决权的,如本集团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的/或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的/或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的/或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的/或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或综合考虑以上多种事实和情况),本集团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本集团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集团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2)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按照初始投资成本对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初始计量。
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初始投资成本按零确定。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以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及
可直接归属于该投资的税金等其他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账面价值及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本公司对子公司投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本集团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的,差额调增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计入取得投资当期损益。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投资期间,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不构成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集团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后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核算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进行会计处理,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于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股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本集团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井巷资产、电子设备及其他、弃置费用等。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本集团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除因弃置费用形成的固定资产采用产量法外,其他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5% | 9.5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井巷资产 | 年限平均法 | 24 | 5% | 3.96%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弃置费用 | 工作量法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5、在建工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固体矿产资源业的披露要求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进行调整。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26、借款费用
本集团将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构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确定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包括需要经过1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
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在资本化期间内的每一会计期间,本集团按照以下方法确认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借入专门借款的,按照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其中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7、生物资产
28、油气资产
29、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采矿权、软件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采矿权之摊销采用产量法,探矿权在没有开采之前不进行摊销,转入采矿权开采后按照产量法进行摊销;非专利技术、软件和其他无形资产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研究开发项目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自行研究开发的无形资产,其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其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30、长期资产减值本集团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集团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开发支出,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一、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
本集团在进行减值测试时,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回收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回收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二、商誉减值
本集团对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自购买日起将其账面价值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长期待摊费用
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采切掘进支护费用和装修费用等本集团已经支付但应由本期及以后各期分摊的期限在1年以上的。采切掘进支护费用采用产量法进行摊销,其他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反映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33、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福利费、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商业保险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按照公司承担的风险和义务,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收益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在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是由于辞退员工产生,在办理离职手续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34、预计负债
本集团预计负债主要为矿山预计未来环境治理与恢复费用,以及当与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当前最佳估计数进行复核并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5、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如需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需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6、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37、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时,按照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集团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集团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在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
1)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2)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
3)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4)本集团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集团已收货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本集团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如下:
1)国内销售商品
客户自提货物:由客户提货人员在发货通知单上签字确认提货,本集团以签字确认收货的时间作为确认销售收入的时点。
铁路发运货物:本集团通过铁路运输将货物发到客户指定的收货车站,发货后本集团储运人员将提货小票通过快递邮寄给客户,客户凭提货小票提货,本集团在取得铁路提货小票时确认销售收入。
汽车发运货物:本集团通过汽车运输将货物发到客户指定的收货地点,由本集团业务员与客户核对收货数量后,客户在本集团发货通知单上签字或盖章确认收货,本集团以客户签字确认收货的时间作为确认销售收入的时点。
2)国际出口销售商品
本集团出口货物,在取得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据时确认销售收入。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固体矿产资源业的披露要求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38、合同成本
一、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即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即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本集团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二、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三、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本集团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本集团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以及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这两项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9、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或对年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本集团的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文件中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本集团按照上述区分原则进行判断,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年限平均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本集团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区分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两种情况,分别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集团提供贷款的,本集团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本集团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本集团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
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41、租赁
(1)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集团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分拆后进行会计处理。各租赁部分分别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非租赁部分按照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作为出租人的,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后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各租赁部分分别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非租赁部分按照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的,选择不分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将各租赁部分及与其相关的非租赁部分分别合并为租赁,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合同中包括应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本集团不将其与租赁部分合并进行会计处理。
(2)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1)租赁确认
除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④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除外)。本集团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金额根据使用权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本集团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①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③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④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⑤根据本集团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因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除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2)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集团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租赁付款额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集团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①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额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③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④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⑤根据本集团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4)折现率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该利率是指使出租人的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利率。本集团因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该增量借款利率,是指本集团在类似经济环境下为获得与使用权资产价值接近的资产,在类似期间以类似抵押条件借入资金须支付的利率。该利率与下列事项相关:①本集团自身情况,即公司的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②“借款”的期限,即租赁期;③“借入”资金的金额,即租赁负债的金额;④“抵押条件”,即标的资产的性质和质量;⑤经济环境,包括承租人所处的司法管辖区、计价货币、合同签订时间等。本集团以银行贷款利率、相关租赁合同利率、公司最近一期类似资产抵押贷款利率、企业发行的同期债券利率等为基础,考虑上述因素进行调整而得出该增量借款利率。
5)后续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按以下原则对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①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②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③因重估或租赁变更等原因导致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除外。周期性利率是指本集团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时所采用的折现率,或者因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或因租赁变更而需按照修订后的折现率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集团所采用的修订后的折现率。
6)重新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该情形下,采用原折现率折现);②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该情形下,采用原折现率折现);③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该情形下,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折现);④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该情形下,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折现);⑤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使情况发生变化(该情形下,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折现)。
(2)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如果一项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本集团将该项租赁分类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分类为经营租赁。
1)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集团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
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集团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经营租赁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集团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
本集团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至租赁标的资产的成本,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相同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集团自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3)售后租回
本集团作为售后租回交易中的买方兼出租人,相关标的资产的控制权未转移给本集团,本集团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相关标的资产的控制权已转移给本集团,资产转让构成销售,本集团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政策对资产的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4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终止经营,是指本集团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固体矿产资源业的披露要求
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本集团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 合并报表2023年1月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 | 12,260,168.95 |
本集团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 合并报表2023年1月1日“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 | 11,278,539.84 |
本集团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 合并报表2023年1月1日“未分配利润”项目 | 883,466.20 |
本集团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 合并报表2023年1月1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 | 98,162.91 |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本集团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解释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具体调整项目如下表:
受影响的项目 | 2023年1月1日 | ||
变更前 | 累计影响金额 | 变更后 | |
资产合计 | 10,138,442,979.05 | 12,260,168.95 | 10,150,703,148.00 |
其中:递延所得税资产 | 29,211,777.38 | 12,260,168.95 | 41,471,946.33 |
负债合计 | 5,176,719,967.79 | 11,278,539.84 | 5,187,998,507.63 |
其中:递延所得税负债 | 118,593,252.26 | 11,278,539.84 | 129,871,792.10 |
股东权益合计 | 4,961,723,011.26 | 981,629.11 | 4,962,704,640.37 |
其中:未分配利润 | 1,787,173,862.84 | 883,466.20 | 1,788,057,329.0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 | 4,378,478,346.68 | 883,466.20 | 4,379,361,812.88 |
计 | |||
少数股东权益 | 583,244,664.58 | 98,162.91 | 583,342,827.49 |
受影响的项目 | 2022年度 | ||
变更前 | 累计影响金额 | 变更后 | |
所得税费用 | 156,053,321.24 | -981,629.11 | 155,071,692.1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57,778,413.01 | 883,466.20 | 758,661,879.21 |
少数股东损益 | 30,782,659.36 | 98,162.91 | 30,880,822.27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调整情况说明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本集团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受影响的项目 | 2023年1月1日 | ||
变更前 | 累计影响金额 | 变更后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9,211,777.38 | 12,260,168.95 | 41,471,946.3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18,593,252.26 | 11,278,539.84 | 129,871,792.10 |
未分配利润 | 1,787,173,862.84 | 883,466.20 | 1,788,057,329.04 |
少数股东权益 | 583,244,664.58 | 98,162.91 | 583,342,827.49 |
44、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项税抵扣进项税后缴纳 | 13%、9%、6%、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金额 | 7%、5%、1%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15%、16.5%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金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金额 | 2% |
资源税 | 原矿石销售额 | 7.50% |
其他 | 按国家有关税法计缴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正益实业 | 25% |
川恒生态 | 25% |
川恒物流 | 20% |
川恒新材料 | 25% |
福帝乐 | 按在岸所得16.5%缴纳利得税 |
福麟矿业 | 15% |
广西鹏越 | 25% |
恒轩新能源 | 25% |
福祺矿业 | 25% |
恒达矿业 | 25% |
恒昌新能源 | 25% |
恒冠新能源 | 25% |
美麟公司 | 17% |
2、税收优惠
(1)企业所得税优惠
1)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局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按照此公告,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福麟矿业2023年可继续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率。
2)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2023年12月12日,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贵州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拟进行备案的公示》,本公司继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有效期为3年,因此本公司2023年到2025年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按15%的税率申报企业所得税。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之子公司川恒物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25.0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增值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规定,本公司生产销售的饲料级磷酸氢钙免征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10号)规定,本公司及子公司川恒生态生产销售的饲料级磷酸二氢钙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税务局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黔财税[2019]15号)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对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年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每人每年9,000.00元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福麟矿业享受本政策规定的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税务局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黔财税[2019]16号)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对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与其签订1年以上年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每人每年7,800.00元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福麟矿业享受本政策规定的税收优惠。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存款 | 2,045,640,980.70 | 1,494,362,249.08 |
其他货币资金 | 203,482,117.34 | 26,363,543.17 |
合计 | 2,249,123,098.04 | 1,520,725,792.25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5,612,222.19 | 11,465,730.65 |
其他说明:
使用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如下表列示: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承兑汇票保证金 | 168,374,204.78 | |
远期结售汇保证金 | 3,410,356.83 | |
土地复垦保证金、小坝矿山环境恢复专项资金 | 17,120,432.51 | 16,361,773.83 |
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保函保证金 | 4,577,113.21 | |
受限的银行存款 | 400,000.00 | |
其他 | 4,862,504.29 | |
合计 | 203,882,107.33 | 31,224,278.12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3、衍生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远期结售汇协议 | 1,927,193.00 | 4,562,180.50 |
合计 | 1,927,193.00 | 4,562,180.50 |
其他说明: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85,716,268.33 | 207,804,780.87 |
信用证 | 80,822,559.53 | |
合计 | 466,538,827.86 | 207,804,780.87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其中: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5)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89,089,174.67 | |
合计 | 289,089,174.67 |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票据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注1:本集团将由信用等级较高银行(15家AAA银行)承兑的应收票据在背书或贴现时终止确认。除上述外的其他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贴现时不终止确认,继续确认为应收票据。
注2:年末,本集团应收票据为到期日为1年以内的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本集团判断应收票据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不存在差异,不确认应收票据减值准备。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63,586,147.13 | 217,586,627.24 |
1至2年 | 957.45 | 26,447.24 |
合计 | 263,587,104.58 | 217,613,074.48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63,587,104.58 | 100.00% | 13,179,403.10 | 5.00% | 250,407,701.48 | 217,613,074.48 | 100.00% | 10,881,976.10 | 5.00% | 206,731,098.38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63,587,104.58 | 100.00% | 13,179,403.10 | 5.00% | 250,407,701.48 | 217,613,074.48 | 100.00% | 10,881,976.10 | 5.00% | 206,731,098.38 |
合计 | 263,587,104.58 | 100.00% | 13,179,403.10 | 5.00% | 250,407,701.48 | 217,613,074.48 | 100.00% | 10,881,976.10 | 5.00% | 206,731,098.3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3,179,403.10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263,587,104.58 | 13,179,403.10 | 5.00% |
合计 | 263,587,104.58 | 13,179,403.1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0,881,976.10 | 2,297,427.00 | 13,179,403.10 | |||
合计 | 10,881,976.10 | 2,297,427.00 | 13,179,403.1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 |
交易产生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1 | 123,764,149.97 | 123,764,149.97 | 46.95% | 6,188,207.50 | |
单位2 | 21,745,376.37 | 21,745,376.37 | 8.25% | 1,087,268.82 | |
单位3 | 19,481,256.74 | 19,481,256.74 | 7.39% | 974,062.84 | |
单位4 | 12,295,000.58 | 12,295,000.58 | 4.66% | 614,750.03 | |
单位5 | 10,177,878.68 | 10,177,878.68 | 3.86% | 508,893.93 | |
合计 | 187,463,662.34 | 187,463,662.34 | 71.11% | 9,373,183.12 |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其中: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 | 131,023,928.14 | 57,791,752.85 |
合计 | 131,023,928.14 | 57,791,752.85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其中: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注:年末,本集团应收款项融资均为1年以内的银行承兑汇票,本集团判断应收票据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不存在差异,不确认应收票据减值准备。
(4)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5)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386,594,930.10 | |
合计 | 386,594,930.10 |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8)其他说明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4,086,209.34 | 10,998,287.84 |
合计 | 14,086,209.34 | 10,998,287.84 |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2,361,733.44 | 2,344,433.41 |
保证金 | 7,207,421.97 | 6,540,039.00 |
其他款项 | 6,496,401.39 | 3,167,714.29 |
合计 | 16,065,556.80 | 12,052,186.70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9,153,364.90 | 9,771,984.28 |
1至2年 | 5,499,153.84 | 873,420.42 |
2至3年 | 542,627.06 | 1,322,392.00 |
3年以上 | 870,411.00 | 84,390.00 |
3至4年 | 854,661.00 | 15,750.00 |
4至5年 | 15,750.00 | 22,000.00 |
5年以上 | 46,640.00 | |
合计 | 16,065,556.80 | 12,052,186.70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6,065,556.80 | 100.00% | 1,979,347.46 | 12.32% | 14,086,209.34 | 12,052,186.70 | 100.00% | 1,053,898.86 | 8.74% | 10,998,287.84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6,065,556.80 | 100.00% | 1,979,347.46 | 12.32% | 14,086,209.34 | 12,052,186.70 | 100.00% | 1,053,898.86 | 8.74% | 10,998,287.84 |
合计 | 16,065,556.80 | 100.00% | 1,979,347.46 | 12.32% | 14,086,209.34 | 12,052,186.70 | 100.00% | 1,053,898.86 | 8.74% | 10,998,287.8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979,347.46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16,065,556.80 | 1,979,347.46 | 12.32% |
合计 | 16,065,556.80 | 1,979,347.46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053,898.86 | 1,053,898.86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989,448.60 | 989,448.60 | ||
本期核销 | 64,000.00 | 64,000.00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979,347.46 | 1,979,347.4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053,898.86 | 989,448.60 | 64,000.00 | 1,979,347.46 | ||
合计 | 1,053,898.86 | 989,448.60 | 64,000.00 | 1,979,347.4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64,000.0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无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1 | 保证金 | 4,406,400.00 | 1-2年 | 27.43% | 440,640.00 |
单位2 | 其他款项 | 2,304,000.00 | 1年以内 | 14.34% | 115,200.00 |
单位3 | 保证金 | 1,291,100.00 | 1年以内 | 8.04% | 64,555.00 |
单位4 | 保证金 | 969,199.00 | 1-4年 | 6.03% | 569,706.70 |
单位5 | 备用金 | 328,307.86 | 1年以内 | 2.04% | 16,415.39 |
合计 | 9,299,006.86 | 57.88% | 1,206,517.09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其他说明:
无
9、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56,459,891.69 | 97.90% | 64,558,475.69 | 97.76% |
1至2年 | 634,522.80 | 1.10% | 1,160,448.99 | 1.76% |
2至3年 | 387,417.28 | 0.67% | 207,119.31 | 0.31% |
3年以上 | 187,883.21 | 0.33% | 108,831.50 | 0.16% |
合计 | 57,669,714.98 | 66,034,875.49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年末余额 | 账龄 | 占预付款项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单位1 | 10,847,662.46 | 1年以内 | 18.81 |
单位2 | 6,228,035.00 | 1年以内 | 10.80 |
单位3 | 4,068,176.03 | 1年以内 | 7.05 |
单位4 | 3,435,676.74 | 1年以内 | 5.96 |
单位5 | 2,400,000.00 | 1年以内 | 4.16 |
合计 | 26,979,550.23 | 46.78 |
其他说明:
10、存货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原材料 | 381,346,509.46 | 381,346,509.46 | 324,297,762.73 | 324,297,762.73 | ||
在产品 | 204,784,341.68 | 2,596,903.03 | 202,187,438.65 | 197,014,854.50 | 197,014,854.50 | |
库存商品 | 151,306,133.42 | 21,813,018.84 | 129,493,114.58 | 230,108,819.24 | 230,108,819.24 | |
周转材料 | 62,308,002.14 | 62,308,002.14 | 38,996,698.28 | 38,996,698.28 | ||
发出商品 | 950,527.04 | 950,527.04 | 1,789,015.80 | 1,789,015.80 | ||
合计 | 800,695,513.74 | 24,409,921.87 | 776,285,591.87 | 792,207,150.55 | 792,207,150.55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在产品 | 2,596,903.03 | 2,596,903.03 | ||||
库存商品 | 21,813,018.84 | 21,813,018.84 | ||||
合计 | 24,409,921.87 | 24,409,921.87 |
注:确定存货跌价的具体依据: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恒轩新能源由于市场行情变动导致磷酸铁出现减值;广西鹏越由于项目建成本年未达产分摊的固定单位成本较高导致生产的磷酸出现减值。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组合名称 | 期末 | 期初 | ||||
期末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期初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无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无
11、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其他说明:
无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 189,395,980.62 | 152,535,207.44 |
待摊利息 | 485,950.30 | |
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 259,283.91 | 12,947.44 |
合计 | 189,655,264.53 | 153,034,105.18 |
其他说明: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4)本期实际核销的债权投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核销情况
债权投资核销说明: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应计利息 | 利息调整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余额 | 成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减值准备 | 备注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其他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核销情况
其他债权投资核销说明: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1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贵州福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6,372,125.00 | 16,372,125.00 | 非交易性权益投资,计划长期持有 | |||||
贵州平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723,725.00 | 20,723,725.00 | 1,093,325.45 | 非交易性权益投资,计划长期持有 | ||||
合计 | 37,095,850.00 | 37,095,850.00 | 1,093,325.45 |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利得 | 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损失 | 终止确认的原因 |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其他说明:
17、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其中: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4)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18、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新疆博硕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59,379,364.30 | 5,837,796.35 | 4,000,000.00 | 61,217,160.65 | ||||||||
瓮安县天一矿业有限公司 | 1,168,438,775.03 | 25,970,000.00 | -8,166,682.01 | 1,186,242,093.02 | ||||||||
浙江金恒旺锂业有限公司 | 34,632,667.72 | -1,663,816.20 | 32,968,851.52 | |||||||||
四川万鹏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6,309,583.93 | -10,116,538.22 | 46,193,045.71 | |||||||||
小计 | 1,318,760,390.98 | 0.00 | 25,970,000.00 | 0.00 | -14,109,240.08 | 0.00 | 0.00 | 4,000,000.00 | 0.00 | 0.00 | 1,326,621,150.90 | |
合计 | 1,318,760,390.98 | 0.00 | 25,970,000.00 | 0.00 | -14,109,240.08 | 0.00 | 0.00 | 4,000,000.00 | 0.00 | 0.00 | 1,326,621,150.90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其他说明: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20、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不适用
(3)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单位:元
项目 | 转换前核算科目 | 金额 | 转换理由 | 审批程序 | 对损益的影响 | 对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其他说明: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4,319,055,532.35 | 2,846,648,455.74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4,319,055,532.35 | 2,846,648,455.74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井巷资产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弃置费用(注1)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973,034,614.51 | 2,052,581,869.66 | 34,530,328.25 | 310,900,838.39 | 85,323,615.12 | 46,209,200.00 | 3,502,580,465.93 |
2.本期增加金额
1,132,140,027.25 | 543,311,731.23 | 10,392,815.22 | 80,488,487.07 | 23,893,131.52 | 1,790,226,192.29 |
(1)购置
2,245,414.01 | 12,357,196.24 | 9,922,273.59 | 100,471.71 | 14,907,476.06 | 39,532,831.61 |
(2)在建工程转入
1,129,894,613.24 | 530,954,534.99 | 470,541.63 | 80,388,015.36 | 8,985,655.46 | 1,750,693,360.68 |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20,862,558.98 | 53,545,441.83 | 197,580.00 | 1,269,934.73 | 1,284,615.61 | 77,160,131.15 |
(1)处置或报废
20,862,558.98 | 53,545,441.83 | 197,580.00 | 1,269,934.73 | 1,284,615.61 | 77,160,131.15 |
其他减少
4.期末余额
2,084,312,082.78 | 2,542,348,159.06 | 44,725,563.47 | 390,119,390.73 | 107,932,131.03 | 46,209,200.00 | 5,215,646,527.07 |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123,263,416.99 | 479,213,494.33 | 15,462,922.37 | 22,748,090.88 | 11,201,433.32 | 4,042,652.30 | 655,932,010.19 |
2.本期增加金额
94,070,546.19 | 134,023,106.32 | 6,753,495.08 | 14,676,654.93 | 6,481,780.06 | 2,249,356.79 | 258,254,939.37 |
(1)计提
94,070,546.19 | 134,023,106.32 | 6,753,495.08 | 14,676,654.93 | 6,481,780.06 | 2,249,356.79 | 258,254,939.37 |
3.本期减少金额
1,445,133.23 | 15,415,798.93 | 187,701.01 | 88,823.47 | 458,498.20 | 17,595,954.84 |
(1)处置或报废
1,445,133.23 | 15,415,798.93 | 187,701.01 | 88,823.47 | 458,498.20 | 17,595,954.84 |
4.期末余额
215,888,829.95 | 597,820,801.72 | 22,028,716.44 | 37,335,922.34 | 17,224,715.18 | 6,292,009.09 | 896,590,994.72 |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868,423,252.83 | 1,944,527,357.34 | 22,696,847.03 | 352,783,468.39 | 90,707,415.85 | 39,917,190.91 | 4,319,055,532.35 |
2.期初账面价值
849,771,197.52 | 1,573,368,375.33 | 19,067,405.88 | 288,152,747.51 | 74,122,181.80 | 42,166,547.70 | 2,846,648,455.74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广西鹏越厂房、质检大楼及附属资产 | 456,206,441.29 | 尚在办理中 |
恒轩新能源厂房、库房及检测中心 | 96,127,523.40 | 尚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注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福麟矿业因开采小坝磷矿和新桥磷矿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支出属弃置费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按照现值计算确定应计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和相应的预计负债。
注2:固定资产年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1,713,066,061.14元,增加48.91%,主要是广西鹏越20万吨/年半水-二水湿法磷酸及深加工项目、3万吨/年氟化氢项目建设完成转固所致。
注3:本公司已完成“黄磷尾气综合利用制120kt/a高纯度氧化钙项目”建设并投产,但因贵州福泉川东化工有限公司未能长期稳定供气导致标的项目不能实现连续正常生产。经双方友好协商,2023年8月14日,本公司与贵州福泉川东化工有限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合同》,本公司将“黄磷尾气综合利用制120kt/a高纯度氧化钙项目”相关资产转让给川东化工,包括该项目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构筑物、机械设施、设备及库存在标的项目现场的原辅材料等,转让价款为5,700.00万元。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403,376,087.59 | 1,101,572,634.24 |
工程物资 | 26,212,049.94 | 114,661,483.11 |
合计 | 429,588,137.53 | 1,216,234,117.35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20万吨/年半水-二水湿法磷酸及精深加工项目
602,012,100.28 | 602,012,100.28 |
瓮安县“矿化一体”新能源材料循环产业项目
131,875,711.57 | 131,875,711.57 | 57,341,104.63 | 57,341,104.63 |
100kt/a磷酸铁二期项目
104,895,812.48 | 104,895,812.48 | 40,666,378.04 | 40,666,378.04 |
小坝8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项目
64,280,795.56 | 64,280,795.56 | 6,173,168.66 | 6,173,168.66 |
150万吨/年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选矿装置及配套设施技改项目
2,687,402.94 | 2,687,402.94 |
鸡公岭新建250万吨/年采矿工程项目
41,317,603.64 | 41,317,603.64 | 5,997,049.17 | 5,997,049.17 |
3万吨/年氟化氢项目
263,600,002.42 | 263,600,002.42 |
新桥一号井(扩建工程+1000米~+782米标高)建设项目
25,240,080.94 | 25,240,080.94 |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研究中心
7,970,033.39 | 7,970,033.39 |
氨站扩能建设项目
13,631,511.46 | 13,631,511.46 | 809,675.71 | 809,675.71 |
30万吨硫铁矿制酸装置新增配套设施变更项目
341,481.35 | 341,481.35 |
1万吨/年电池六氟磷酸锂项目(注2)
13,313,917.39 | 13,313,917.39 | 1,103,700.91 | 1,103,700.91 |
其他零星项目
34,060,735.49 | 34,060,735.49 | 87,630,455.80 | 87,630,455.80 |
合计
403,376,087.59 | 403,376,087.59 | 1,101,572,634.24 | 1,101,572,634.24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20万吨/年半水-二水湿法磷酸及精深加工项目 | 1,885,880,000.00 | 602,012,100.28 | 512,061,187.88 | 1,114,073,288.16 | 93.42% | 100% | 22,490,594.73 | 13,200,488.68 | 4.15% | 募集资金 | ||
瓮安县“矿化一体”新能源材料循环产业项目 | 4,266,214,900.00 | 57,341,104.63 | 74,534,606.94 | 131,875,711.57 | 3.09% | 3.19% | 其他 | |||||
100kt/a磷酸铁二期项目 | 840,367,600.00 | 40,666,378.04 | 64,229,434.44 | 104,895,812.48 | 12.48% | 20.74% | 4,087,613.48 | 其他 | ||||
小坝8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项目 | 265,493,300.00 | 6,173,168.66 | 58,107,626.90 | 64,280,795.56 | 24.21% | 31% | 其他 | |||||
150万吨/年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选矿装置及配套设施技改项目 | 51,195,700.00 | 2,687,402.94 | 46,053,729.14 | 48,741,132.08 | 95.21% | 100% | 其他 | |||||
新桥磷矿山 2023年开拓工程建设项目 | 26,020,300.00 | 36,314,110.73 | 36,314,110.73 | 139.56% | 100% | 其他 | ||||||
鸡公岭新建250万吨/年采矿工程项目 | 1,045,655,300.00 | 5,997,049.17 | 35,320,554.47 | 41,317,603.64 | 3.95% | 5% | 其他 | |||||
磷酸铁一期整改项目 | 34,697,000.00 | 31,512,244.36 | 31,512,244.36 | 90.82% | 100% | 其他 | ||||||
3万吨/年氟化氢项目 | 320,000,000.00 | 263,600,002.42 | 31,162,360.43 | 294,762,362.85 | 92.11% | 100% | 金融机构贷款 | |||||
新桥一号井(扩建工程+1000米~+782米标高)建设项目 | 56,387,500.00 | 25,240,080.94 | 17,442,684.17 | 42,682,765.11 | 75.70% | 100% | 其他 | |||||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研究中心 | 57,750,000.00 | 7,970,033.39 | 17,359,673.89 | 25,329,707.28 | 43.86% | 100% | 6,108,696.51 | 3,071,972.52 | 7.26% | 募集资金 | ||
新型矿化一体磷资源精深加工项目—磷矿场扩容、环保措施整改项目 | 25,256,800.00 | 15,345,847.49 | 15,345,847.49 | 60.76% | 100% | 其他 | ||||||
100kt/a磷酸铁一期 | 496,850,000.00 | 13,030,650.93 | 13,030,650.93 | 2.62% | 100% | 其他 |
项目 | ||||||||||||
氨站扩能建设项目 | 34,033,000.00 | 809,675.71 | 12,821,835.75 | 13,631,511.46 | 40.05% | 60% | 其他 | |||||
30万吨硫铁矿制酸装置新增配套设施变更项目 | 9,368,200.00 | 341,481.35 | 12,752,602.04 | 13,094,083.39 | 139.77% | 100% | 其他 | |||||
1万吨/年电池六氟磷酸锂项目 | 670,990,000.00 | 1,103,700.91 | 12,210,216.48 | 13,313,917.39 | 1.98% | 1.98% | 其他 | |||||
黄磷尾气综合利用制120kt/a高纯度氧化钙项目 | 36,000,000.00 | 10,269,042.31 | 10,269,042.31 | 131.04% | 100% | 其他 | ||||||
合计 | 10,122,159,600.00 | 1,013,942,178.44 | 1,000,528,408.35 | 1,645,155,234.69 | 369,315,352.10 | 32,686,904.72 | 16,272,461.20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原因 |
其他说明:
注1:在建工程年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698,196,546.65元,下降63.38%;主要系本年广西鹏越20万吨/年半水-二水湿法磷酸及深加工项目、3万吨/年氟化氢项目等工程建设完成转固所致。注2:根据2023年11月28日瓮安县人民政府、恒冠新能源和贵州泰旭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司(以下简称“泰旭盛”)三方备忘录,恒冠新能源已完成场地清表、初堪、场地平整、边坡勘察设计等前期建设内容,累计投入约1,410.00万元,因市场等综合原因,恒冠新能源电池级六氟酸钾项目不再具备继续实施的条件。恒冠新能源同意配合瓮安县人民政府按法定程序对项目已摘牌土地约393亩进行收储,收储后瓮安县人民政府应全额退还恒冠新能源已支付的土地出让金59,139,535.00元,同时协助完成已缴纳2,016,392.40元地契税的退税工作。若泰旭盛按法定程序取得相应土地,恒冠新能源前期项目建设费用1,410.00万元由泰旭盛予以承担,若泰旭盛未能按法定程序取得相应土地,则前期建设费用由瓮安县人民政府承担。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专用材料 | 26,212,049.94 | 26,212,049.94 | 114,661,483.11 | 114,661,483.11 | ||
合计 | 26,212,049.94 | 26,212,049.94 | 114,661,483.11 | 114,661,483.11 |
其他说明:
注:工程物资年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88,449,433.17元,降低77.14%,主要是子公司广西鹏越20万吨/年半水-二水湿法磷酸及精深加工项目完工,工程物资储备减少所致。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机器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5,198,038.52 | 25,198,038.52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3,475,749.69 | 23,475,749.69 |
外置 | 23,475,749.69 | 23,475,749.69 |
4.期末余额 | 1,722,288.83 | 1,722,288.8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383,807.78 | 5,383,807.78 |
2.本期增加金额 | 5,560,452.81 | 5,560,452.81 |
(1)计提 | 5,560,452.81 | 5,560,452.81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061,035.56 | 10,061,035.56 |
(1)处置 | 10,061,035.56 | 10,061,035.56 |
4.期末余额 | 883,225.03 | 883,225.0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39,063.80 | 839,063.80 |
2.期初账面价值 | 19,814,230.74 | 19,814,230.74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采矿权 | 软件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93,548,678.62 | 1,077,114,223.52 | 7,523,546.01 | 1,676,666.66 | 1,479,863,114.8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280,085.00 | 1,526,264.48 | 6,806,349.48 | ||||
(1)购置 | 5,280,085.00 | 1,526,264.48 | 6,806,349.48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246,862.38 | 367,311.90 | 3,614,174.28 | ||||
(1)处置 | 3,246,862.38 | 367,311.90 | 3,614,174.28 | ||||
4.期末余额 | 395,581,901.24 | 1,077,114,223.52 | 8,682,498.59 | 1,676,666.66 | 1,483,055,290.01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7,023,159.16 | 48,655,987.82 | 5,046,771.75 | 1,143,333.33 | 81,869,252.0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8,503,146.09 | 30,002,979.51 | 868,823.19 | 400,000.00 | 39,774,948.79 | ||
(1)计提 | 8,503,146.09 | 30,002,979.51 | 868,823.19 | 400,000.00 | 39,774,948.7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5,136.97 | 3,651.02 | 118,787.99 | ||||
(1)处置 | 115,136.97 | 3,651.02 | 118,787.99 | ||||
4.期末余额 | 35,411,168.28 | 78,658,967.33 | 5,911,943.92 | 1,543,333.33 | 121,525,412.86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60,170,732.96 | 998,455,256.19 | 2,770,554.67 | 133,333.33 | 1,361,529,877.15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66,525,519.46 | 1,028,458,235.70 | 2,476,774.26 | 533,333.33 | 1,397,993,862.75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合计 |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合计 |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名称 | 变化前的构成 | 变化后的构成 | 导致变化的客观事实及依据 |
其他说明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5)业绩承诺完成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28、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采切掘进支护费用 | 79,110,006.85 | 69,456,426.80 | 60,325,686.32 | 88,240,747.33 | |
装修工程 | 1,923,754.71 | 1,486,304.97 | 859,351.10 | 2,550,708.58 | |
矿井整改工程 | 1,563,497.00 | 633,993.90 | 929,503.10 | ||
研发办公楼装修费 | 92,231.25 | 65,104.32 | 27,126.93 | ||
其他 | 2,790,347.86 | 3,413,670.71 | 1,298,894.30 | 4,905,124.27 | |
合计 | 85,479,837.67 | 74,356,402.48 | 63,183,029.94 | 96,653,210.21 |
其他说明: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39,353,220.59 | 8,956,376.41 | 9,764,312.80 | 1,482,862.76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22,026,779.73 | 18,304,016.96 | 162,945,018.40 | 24,441,752.76 |
递延收益 | 26,473,887.21 | 4,710,416.42 | 21,914,412.42 | 3,287,161.86 |
预计负债 | 39,534,252.85 | 5,930,137.93 | 41,795,343.45 | 6,269,301.52 |
租赁负债 | 849,725.44 | 212,431.36 | 23,963,469.70 | 5,990,867.43 |
合计 | 228,237,865.82 | 38,113,379.08 | 260,382,556.77 | 41,471,946.33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长期股权投资天一矿业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 786,059,501.18 | 117,908,925.18 | 786,059,501.18 | 117,908,925.18 |
交易性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的估值 | 1,927,193.00 | 289,078.95 | 4,562,180.50 | 684,327.08 |
弃置费用 | 39,917,190.91 | 5,987,578.64 | 42,166,547.70 | 6,324,982.15 |
使用权资产 | 839,063.80 | 209,765.95 | 19,814,230.74 | 4,953,557.69 |
合计 | 828,742,948.89 | 124,395,348.72 | 852,602,460.12 | 129,871,792.10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8,113,379.08 | 41,471,946.3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4,395,348.72 | 129,871,792.10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227,546,677.73 | 45,098,140.06 |
资产减值准备 | 215,451.82 | 2,171,562.17 |
递延收益 | 128,850.00 | |
合计 | 227,762,129.55 | 47,398,552.23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 | 154,442.57 | ||
2025年 | 1,123,645.45 | 1,662,110.08 | |
2026年 | 389,642.31 | ||
2027年 | 20,050,208.20 | 43,281,587.41 | |
2028年 | 205,983,181.77 | ||
合计 | 227,546,677.73 | 45,098,140.06 |
其他说明: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征土地款 | 173,699,875.88 | 173,699,875.88 | 132,848,639.07 | 132,848,639.07 | ||
设备款 | 71,716,028.81 | 71,716,028.81 | 17,674,411.84 | 17,674,411.84 | ||
工程款 | 32,659,072.75 | 32,659,072.75 | 15,827,381.62 | 15,827,381.62 | ||
软件费 | 205,900.00 | 205,900.00 | 964,000.00 | 964,000.00 | ||
合计 | 278,280,877.44 | 278,280,877.44 | 167,314,432.53 | 167,314,432.53 |
其他说明: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货币资金 | 203,882,107.33 | 203,882,107.33 | 保证金等,详见七.1 | 31,224,278.12 | 31,224,278.12 | 保证金等,详见七.1 | ||
固定资产 | 172,702,754.60 | 172,702,754.60 | 银行贷款抵押 | 164,242,924.21 | 164,242,924.21 | 银行贷款抵押 | ||
无形资产 | 908,900,535.59 | 908,900,535.59 | 银行贷款抵押 | 990,792,189.44 | 990,792,189.44 | 银行贷款抵押 | ||
合计 | 1,285,485,397.52 | 1,285,485,397.52 | 1,186,259,391.77 | 1,186,259,391.77 |
其他说明: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8,000,000.00 | 108,000,000.00 |
保证借款 | 859,000,000.00 | 571,000,000.00 |
信用借款 | 29,970,000.00 | |
应付利息 | 759,025.70 | 738,319.45 |
票据贴现 | 140,436,332.10 | |
合计 | 1,008,195,357.80 | 709,708,319.45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短期借款年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298,487,038.35元,增长42.06%,主要是本年生产规模扩大,资金需求较大,本集团增加了短期借款及票据贴现融资规模所致。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0.00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其他说明: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34、衍生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315,540,449.38 | |
合计 | 315,540,449.38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到期未付的原因为。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613,982,530.12 | 733,036,626.32 |
1-2年 | 128,053,784.87 | 6,736,990.57 |
2-3年 | 547,923.59 | 3,856,279.47 |
3年以上 | 2,175,114.96 | 564,368.77 |
合计 | 744,759,353.54 | 744,194,265.13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单位1 | 30,545,056.11 | 工程款未结算 |
单位2 | 21,419,998.43 | 工程款未结算 |
单位3 | 13,363,628.51 | 工程款未结算 |
单位4 | 10,395,260.69 | 监理费未结算 |
单位5 | 9,948,509.98 | 工程款未结算 |
单位6 | 9,242,000.00 | 工程款未结算 |
合计 | 94,914,453.72 |
其他说明:
37、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4,062,164.82 | 2,437,969.29 |
其他应付款 | 158,767,033.69 | 210,456,498.24 |
合计 | 162,829,198.51 | 212,894,467.53 |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 | 4,062,164.82 | 2,437,969.29 |
合计 | 4,062,164.82 | 2,437,969.29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其他说明:
(2)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 | 110,446,887.90 | 111,629,517.61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45,063,570.00 | 96,127,840.00 |
其他 | 3,172,631.01 | 1,818,100.05 |
代收代付运费 | 83,944.78 | 881,040.58 |
合计 | 158,767,033.69 | 210,456,498.24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单位1 | 21,000,000.00 | 保证金未到期 |
单位2 | 5,600,000.00 | 保证金未到期 |
单位3 | 2,388,300.00 | 保证金未到期 |
单位4 | 2,240,959.00 | 保证金未到期 |
单位5 | 2,000,000.00 | 保证金未到期 |
合计 | 33,229,259.00 |
3)按交易对手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付款情况其他说明:
38、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39、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88,126,891.63 | 159,615,762.76 |
合计 | 88,126,891.63 | 159,615,762.76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预收货款 | -71,488,871.13 | 预收客户货款减少 |
合计 | -71,488,871.13 | —— |
40、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84,147,097.15 | 436,804,606.72 | 424,843,060.87 | 96,108,643.0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7,478,736.18 | 27,478,736.18 | ||
三、辞退福利 | 15,000.00 | 15,000.00 | ||
合计 | 84,147,097.15 | 464,298,342.90 | 452,336,797.05 | 96,108,643.00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77,188,093.82 | 369,742,820.75 | 358,306,910.50 | 88,624,004.07 |
2、职工福利费 | 33,408,705.68 | 33,408,705.68 | ||
3、社会保险费 | 14,881,743.06 | 14,881,743.06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2,533,619.01 | 12,533,619.01 | ||
工伤保险费 | 2,348,124.05 | 2,348,124.05 |
4、住房公积金 | 13,902,233.07 | 13,902,233.07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6,959,003.33 | 4,869,104.16 | 4,343,468.56 | 7,484,638.93 |
合计 | 84,147,097.15 | 436,804,606.72 | 424,843,060.87 | 96,108,643.00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6,402,785.81 | 26,402,785.81 | ||
2、失业保险费 | 1,075,950.37 | 1,075,950.37 | ||
合计 | 27,478,736.18 | 27,478,736.18 |
其他说明:
41、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7,677,025.30 | 51,051,276.18 |
企业所得税 | 25,230,209.54 | 17,952,651.47 |
个人所得税 | 853,469.06 | 192,259.1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54,837.51 | 941,224.68 |
资源税 | 10,779,054.88 | 12,130,786.57 |
印花税 | 1,150,583.53 | 1,039,891.12 |
教育费附加 | 512,902.51 | 564,734.81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41,935.00 | 376,489.87 |
环境保护税 | 99,513.52 | 104,208.43 |
土地增值税 | 929,693.56 | |
残疾人保障金 | 895,540.00 | |
合计 | 58,395,070.85 | 85,283,215.85 |
其他说明:
42、持有待售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01,798,804.66 | 325,283,373.32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6,400,000.00 | 6,40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29,217.46 | 12,576,598.30 |
合计 | 308,728,022.12 | 344,259,971.62 |
其他说明:
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本金及应付利息、租赁负债、长期应付款重分类,列示在本项目。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已贴现或背书未到期的票据 | 148,652,842.57 | 123,859,767.36 |
待转销项税 | 7,471,931.96 | 14,191,036.52 |
合计 | 156,124,774.53 | 138,050,803.88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
合计 |
其他说明: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294,000,000.00 | 878,000,000.00 |
保证借款 | 1,221,747,010.82 | 657,708,751.89 |
信用借款 | 45,000,000.00 | |
合计 | 1,560,747,010.82 | 1,535,708,751.89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974,676,988.25 | 916,765,249.69 |
合计 | 974,676,988.25 | 916,765,249.69 |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本期偿还利息 | 本期转股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川恒转债 | 1,160,000,000.00 | 2021-8-12 | 6年 | 1,160,000,000.00 | 916,765,249.69 | 7,891,621.99 | 56,579,599.50 | 6,265,139.40 | 974,676,988.25 | 否 | ||||
合计 | —— | 1,160,000,000.00 | 916,765,249.69 | 7,891,621.99 | 56,579,599.50 | 6,265,139.40 | 293,200.00 | 974,676,988.25 | —— |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其他说明:
47、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320,507.98 | 11,386,871.40 |
合计 | 320,507.98 | 11,386,871.40 |
其他说明:
48、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38,000,000.00 | 44,400,000.00 |
合计 | 38,000,000.00 | 44,400,000.00 |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矿权出让收益 | 38,000,000.00 | 44,400,000.00 |
其他说明:
注:根据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贵州福磷矿业有限公司小坝磷矿山矿业权出让收益计算结果的复函(黔自然资函〔2021〕332号)核定,福麟矿业就小坝磷矿山矿业权出让应缴纳出让收益合计1,474.217万元。该款项分期缴纳,截止本年实缴814.217万元,尚余660.00万元应于2024年至2026年分期缴纳,每年缴纳220.00万元,其中220万元划分至一年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批准福麟矿业有限公司小坝磷矿山采矿权变更登记的通知》(黔自然资审批函[2022]457号)2022-7-31至2032-7-31期间总共需支付矿业权出让收益缴款5,290.37万元,该款项分期缴纳,2022年缴纳1,090.37万元,本年缴纳420.00万元,尚余3,780.00万元应于2024年至2032年分期缴纳,每年缴纳420.00万元,其中420万元划分至一年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说明: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划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其他说明:
50、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小坝磷矿弃置费用 | 28,171,403.13 | 29,660,212.33 | 固定资产和矿区权益弃置义务 |
新桥磷矿弃置费用 | 11,362,849.72 | 12,135,131.12 | 固定资产和矿区权益弃置义务 |
合计 | 39,534,252.85 | 41,795,343.45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注: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福麟矿业因开采小坝磷矿和新桥磷矿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支出属弃置费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按照现值计算确定应计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和相应的预计负债。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9,916,595.73 | 250,000.00 | 3,589,628.52 | 26,576,967.21 | 收到的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合计 | 29,916,595.73 | 250,000.00 | 3,589,628.52 | 26,576,967.21 | -- |
其他说明:
政府补助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新增补助金额 | 本年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年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福泉生态环境局龙昌龙井村清水引流隧道工程项目补助款 | 2,700,000.00 | 150,000.00 | 2,5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3万吨/年湿法磷酸高萃流程制工业级磷酸工业性试验项目 | 50,000.00 | 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工业级磷酸一铵产业化 | 40,000.00 | 4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环保治理专项资金 | 4,715,132.22 | 707,269.84 | 4,007,862.38 | 与资产相关 | |
饲料级磷酸二氢钙 | 124,363.66 | 62,181.80 | 62,181.86 | 与资产相关 | |
磷煤化工高新基地建设,生产力促进中心财政专款 | 87,500.00 | 30,000.00 | 57,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6万吨CH半水湿法磷二氢钙生产线建设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设备补助款 | 125,217.42 | 41,739.12 | 83,478.30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40吨P205半水湿法磷酸装置副产磷石膏胶凝材料工业性试验项目专项资金 | 360,000.00 | 60,000.00 | 3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省科技厅湿法磷酸成果转化项目资金 | 94,500.00 | 18,000.00 | 76,500.00 | 与资产 |
政府补助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新增补助金额 | 本年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年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相关 | |||||
60kt/a磷酸一铵尾气洗涤除霾改造项目 | 284,745.71 | 61,016.96 | 223,728.75 | 与资产相关 | |
贵州省科技厅半水湿法磷酸过程中石膏晶体形态控制技术工业化应用项目专项资金 | 412,500.00 | 50,000.00 | 362,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15万吨半水湿法磷酸项目补助资金 | 1,886,956.48 | 365,217.40 | 1,521,739.08 | 与资产相关 | |
福泉市环保局6万吨磷酸铵项目补助款 | 1,203,163.60 | 262,508.40 | 940,655.20 | 与资产相关 | |
CH半水磷石膏新型充填胶凝材料矿山应用工程示范研究专项经费 | 1,416,666.67 | 200,000.00 | 1,216,666.67 | 与资产相关 | |
科技产权局半水磷石膏制备水泥缓凝剂技术项目经费 | 81,666.67 | 10,000.00 | 71,666.67 | 与资产相关 |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创新企业建设补助资金 | 345,833.33 | 50,000.00 | 295,833.33 | 与资产相关 | |
福泉环境保护局龙井湾水环境治理项目经费 | 758,333.33 | 100,000.00 | 658,333.33 | 与资产相关 | |
半水磷石膏制备粉刷砂浆工艺研究项目 | 90,833.33 | 10,000.00 | 80,833.33 | 与资产相关 | |
5万吨聚磷酸铵项目 | 4,350,000.00 | 600,000.00 | 3,7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收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罗尾塘150万t/a中低品位磷矿选矿装置项目发展专项资金 | 1,900,000.00 | 200,000.00 | 1,7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收贵州省科学技术厅2021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 | 637,000.00 | 15,925.00 | 621,075.00 | 与资产相关 | |
湿法磷酸制备磷酸铁技术研究项目 | 100,000.00 | 1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榜挂帅项目-低温性能磷酸铁锂材料 | 150,000.00 | 150,000.00 | 3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环保局节能减排补助资金 | 128,850.00 | 25,770.00 | 103,08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万吨/年半水-二水湿法磷酸及精深加工项目一期补贴 | 7,873,333.31 | 480,000.00 | 7,393,333.31 | 与资产相关 | |
黔南州科学技术局项目补贴款中低品位复杂难选硅钙质胶磷矿选矿技术研究 | 100,000.00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29,916,595.73 | 250,000.00 | 3,589,628.52 | 26,576,967.21 | - |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股份总数 | 501,816,371.00 | 40,264,374.00 | -45,000.00 | 40,219,374.00 | 542,035,745.00 |
其他说明:
注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之控股股东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的26.67%(13,383.80万股)已质押。注2: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2年2月18日开始转股,根据实际转股情况本年实际转股14,374.00股,将转股金额高于转股股本的部分711,997.54元计入资本溢价。注3:根据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92号)同意注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发行4,025.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650,099,000.00元,增加股本40,250,000.00元,同时增加资本溢价609,849,000.00元。
注4:本公司对已辞职的2022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1.58元/股,回购股份为4.50万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减少股本45,000.00元,同时减少资本溢价476,100.00元。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川恒转债 | 10,444,352.00 | 192,901,055.07 | 2,932.00 | 54,152.34 | 10,441,420.00 | 192,846,902.73 | ||
合计 | 10,444,352.00 | 192,901,055.07 | 2,932.00 | 54,152.34 | 10,441,420.00 | 192,846,902.73 |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注:本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公开发行了1,1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川恒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16,000.00万元,其中权益部分公允价值为214,245,195.74元,本期共转股0.2932万张。其他说明: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512,374,598.98 | 610,560,997.54 | 476,100.00 | 2,122,459,496.52 |
其他资本公积 | 326,579,009.80 | 267,255,198.03 | 1,823,948.74 | 592,010,259.09 |
合计 | 1,838,953,608.78 | 877,816,195.57 | 2,300,048.74 | 2,714,469,755.6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1::股本溢价情况详见本附注“七、53.股本注2、3、4”。
注2: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管理费用和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增加其他资本公积33,732,975.00元,相关情况详见附注“十五、股份支付”。
注3:本公司与欣旺达拟以欣旺达对福祺矿业增资的方式深化合作,欣旺达拟对福祺矿业增资人民币3.65亿元,其中101.14万元计入注册资本,36,398.8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和欣旺达分别持有福祺矿业的股权比例为81.65%和18.35%,本公司增加其他资本公积233,522,223.03元。
本公司与欣旺达原分别持有恒达矿业51.00%、49.00%的股权,双方已按各自股权比例分别实缴出资2.04亿元、
1.97亿元。2023年10月14日,福祺矿业受让欣旺达持有的恒达矿业49.00%股权,交易价格为欣旺达对恒达矿业的实缴出资1.97亿元。股权转让后,本公司持有恒达矿业股权比例为91.01%,本公司减少其他资本公积1,823,948.74元。
56、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义务 | 96,127,840.00 | 51,064,270.00 | 45,063,570.00 | |
合计 | 96,127,840.00 | 51,064,270.00 | 45,063,570.0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本期解锁股份数为340.30万股,减少库存股41,788,840.00元;本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本期解锁股份数为48.85万股,减少库存股5,656,830.00元。
本公司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5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0元(含税)的原则进行分配,截至股权登记日股权激励限售股共44.25万股,按利润分配方案享有3,097,500.00元分红,减少库存股3,097,500.00元。
本公司对已辞职的2022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1.58元/股,回购股份为4.50万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减少库存股521,100.00元。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90,565.00 | 90,565.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 | 90,565.00 | 90,565.00 |
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92,330.74 | -5,550.57 | -5,550.57 | -97,881.31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92,330.74 | -5,550.57 | -5,550.57 | -97,881.31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765.74 | -5,550.57 | -5,550.57 | -7,316.31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6,875,770.47 | 46,694,762.72 | 48,546,902.12 | 5,023,631.07 |
合计 | 6,875,770.47 | 46,694,762.72 | 48,546,902.12 | 5,023,631.0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本集团计提的安全生产费系母公司川恒股份、子公司川恒生态、子公司川恒物流、子公司广西鹏越及子公司福麟矿业计提的安全生产费。根据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母公司、子公司广西鹏越和子公司川恒生态系危险货物生产与储存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2023年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1)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5%提取;(2)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25%提取;(3)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5%提取;(4)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子公司川恒物流系交通运输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1.5%提取;子公司福麟矿业系非煤矿山开采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磷矿石属于非金属矿,按每吨8元提取。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46,887,284.26 | 67,360,130.07 | 214,247,414.33 | |
合计 | 146,887,284.26 | 67,360,130.07 | 214,247,414.33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787,173,862.84 | 1,190,780,381.4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883,466.20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788,057,329.04 | 1,190,780,381.46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66,403,884.94 | 758,661,879.21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67,360,130.07 | 62,323,710.23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351,277,147.90 | 99,061,221.4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135,823,936.01 | 1,788,057,329.0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883,466.20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968,479,474.12 | 2,442,781,938.03 | 3,084,352,294.00 | 1,627,597,958.26 |
其他业务 | 351,028,932.63 | 190,474,979.41 | 363,113,078.18 | 270,772,597.36 |
合计 | 4,319,508,406.75 | 2,633,256,917.44 | 3,447,465,372.18 | 1,898,370,555.62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否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磷化工 | 磷矿石 | 其他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按时点进行转让 | 3,401,174,018.78 | 2,343,509,621.97 | 567,305,455.34 | 99,272,316.06 | 351,028,932.63 | 190,474,979.41 | 4,319,508,406.75 | 2,633,256,917.44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合同中可变对价相关信息: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486,327.27 | 2,310,793.29 |
教育费附加 | 4,491,796.39 | 1,425,083.94 |
资源税 | 94,449,915.14 | 75,388,674.69 |
房产税 | 3,565,690.22 | 1,551,779.96 |
土地使用税 | 4,895,796.28 | 4,533,963.41 |
车船使用税 | 49,719.46 | 48,277.29 |
印花税 | 4,695,514.21 | 3,471,590.5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994,530.92 | 950,055.98 |
环保税 | 397,087.57 | 343,014.46 |
土地增值税 | 1,259,984.32 | |
水资源税 | 10,056.05 | 9,424.34 |
合计 | 123,036,433.51 | 91,292,642.21 |
其他说明:
注:税金及附加本年发生额较上年发生额增加31,743,791.30元,增长34.77%,主要是磷矿石销售收入上升导致资源税增加。
63、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17,047,671.08 | 91,963,078.74 |
股权激励费用 | 33,732,975.00 | 52,437,029.60 |
修理费 | 18,171,864.30 | 15,836,074.10 |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费 | 15,197,952.32 | 13,923,887.41 |
业务招待费 | 10,569,381.82 | 11,278,342.65 |
固定资产折旧 | 13,468,779.19 | 8,300,069.97 |
办公费 | 7,148,237.21 | 7,275,123.10 |
聘请中介机构费 | 7,346,215.80 | 5,817,123.37 |
水电气费 | 5,822,030.61 | 5,018,617.30 |
无形资产摊销 | 3,217,540.55 | 3,584,189.03 |
汽车费用 | 2,998,900.92 | 2,388,724.18 |
广告宣传费 | 791,651.95 | 1,273,430.61 |
差旅费 | 2,164,484.15 | 1,040,290.26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456,168.35 | 424,131.03 |
其他费用 | 5,906,975.27 | 2,178,749.19 |
合计 | 245,040,828.52 | 222,738,860.54 |
其他说明:
64、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销售代理费 | 37,158,683.87 | 29,658,121.80 |
职工薪酬 | 13,122,252.96 | 12,037,412.59 |
包装装卸费 | 2,129,058.57 | 2,702,642.55 |
业务招待费 | 2,552,168.20 | 1,785,141.97 |
差旅费 | 1,943,966.61 | 507,105.57 |
广告宣传费 | 706,991.39 | 219,367.60 |
折旧费用 | 5,698,433.32 | 5,440,981.92 |
商业保险费 | 2,444,832.99 | 1,524,357.16 |
仓储费 | 3,749,593.59 | 805,195.11 |
其他费用 | 4,448,844.31 | 3,098,056.67 |
合计 | 73,954,825.81 | 57,778,382.94 |
其他说明: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费 | 37,138,721.98 | 42,456,473.16 |
职工薪酬 | 48,117,898.25 | 36,418,083.98 |
聘请中介机构费 | 2,004,672.00 | 3,561,130.00 |
折旧摊销费 | 5,044,550.28 | 3,007,677.07 |
水电气费 | 2,742,067.06 | 2,819,406.10 |
修理费 | 577,311.21 | 1,328,996.24 |
差旅费 | 666,424.64 | 251,061.97 |
劳务费 | 482,627.69 | 18,446,262.01 |
其他 | 4,343,770.21 | 1,799,188.62 |
合计 | 101,118,043.32 | 110,088,279.15 |
其他说明: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155,539,252.40 | 125,762,748.18 |
利息收入 | -24,493,645.78 | -19,024,542.71 |
汇兑损失 | -2,418,785.42 | -26,251,071.93 |
其他支出 | 3,099,995.18 | 1,725,239.24 |
合计 | 131,726,816.38 | 82,212,372.78 |
其他说明:
注:财务费用本年发生额较上年发生额增加49,514,443.60元,增长60.23%,主要是本年借款增加导致利息增加以及可转债利息费用增加。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8,859,958.20 | 14,111,196.23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397,842.62 | 93,237.47 |
合计 | 9,257,800.82 | 14,204,433.70 |
68、净敞口套期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说明:
6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927,193.00 | 4,562,180.50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927,193.00 | 4,562,180.50 |
合计 | 1,927,193.00 | 4,562,180.50 |
其他说明:
70、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4,109,240.08 | -19,183,003.7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1,093,325.45 | |
衍生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0,212,244.50 | -13,492,495.00 |
合计 | -23,228,159.13 | -32,675,498.73 |
其他说明: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297,427.00 | -2,617,111.67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989,448.60 | -435,080.48 |
合计 | -3,286,875.60 | -3,052,192.15 |
其他说明: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24,409,921.87 | |
合计 | -24,409,921.87 |
其他说明: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1,317,148.97 | 195,829.63 |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 | -101,571.69 | 990,156.03 |
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 | 1,018,735.22 |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76,000.00 | 57,645.00 | 76,000.00 |
其他 | 4,466,264.09 | 961,763.18 | 4,466,264.09 |
合计 | 4,542,264.09 | 1,019,408.18 | 4,542,264.09 |
其他说明: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1,906,966.99 | 2,520,566.00 | 1,906,966.99 |
补偿支出 | 1,581,502.01 | 17,011,649.17 | 1,581,502.01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3,798,447.52 | 4,442,877.22 | 3,798,447.52 |
赞助支出 | 2,315,190.00 | 493,413.00 | 2,315,190.00 |
其他支出 | 295,861.83 | 1,145,697.10 | 295,861.83 |
合计 | 9,897,968.35 | 25,614,202.49 | 9,897,968.35 |
其他说明:
注:补偿支出本年较去年减少15,716,234.14元,主要是上年黄家坡地质灾害隐患点避险搬迁安置项目房屋征收款支出1,500.00万元。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79,105,821.15 | 173,192,225.1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117,876.13 | -18,120,533.01 |
合计 | 176,987,945.02 | 155,071,692.13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965,878,889.2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44,881,833.39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845,817.86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542,792.38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63,998.82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1,709,444.25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9,987.07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0,641,100.55 |
股权激励费用税会差异 | -87,691.50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12,445,118.73 |
抵销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所得税影响 | 5,745,414.29 |
所得税费用 | 176,987,945.02 |
其他说明: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七、57、其他综合收益。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24,493,645.78 | 19,024,542.71 |
政府补助 | 41,786,960.18 | 14,621,776.64 |
工程保证金 | 991,520.98 | 42,355,926.88 |
其他营业外收入及其他往来款项 | 4,892,806.68 | 965,770.23 |
合计 | 72,164,933.62 | 76,968,016.46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销售代理费 | 37,158,683.87 | 29,658,121.80 |
福麟矿业黄家坡地质灾害补偿款 | 16,115,781.91 | |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费 | 15,197,952.32 | 13,923,887.41 |
聘请中介机构费 | 9,493,151.92 | 5,978,961.06 |
业务招待费 | 13,346,118.47 | 13,446,753.81 |
水电气费 | 8,590,653.38 | 7,846,996.40 |
对外捐赠 | 1,906,966.99 | 2,520,566.00 |
办公费 | 7,593,553.41 | 7,953,530.70 |
差旅费 | 4,774,875.40 | 1,798,457.80 |
汽车费用 | 3,059,909.18 | 2,449,279.15 |
手续费支出 | 2,535,436.32 | 1,725,239.24 |
经营性受限制货币资金净减少 | 873,267.60 | 18,378,795.31 |
营业外支出 | 4,192,553.84 | 2,534,977.36 |
租赁保证金、土地复垦保证金 | 1,942,630.00 | 4,943,269.00 |
往来款及其他付现费用 | 30,171,385.67 | 11,801,505.80 |
合计 | 140,837,138.37 | 141,076,122.75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远期外汇协议盈利 | 2,140,685.00 | |
远期结售汇保证金 | 14,305,308.33 | |
合计 | 2,140,685.00 | 14,305,308.33 |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远期外汇保证金(受限资金) | 3,410,356.83 | |
衍生金融工具亏损 | 7,453,220.00 | 1,161,040.00 |
合计 | 10,863,576.83 | 1,161,040.00 |
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票据贴现 | 412,436,332.10 | |
合计 | 412,436,332.1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支付的中介费 | 2,600,000.00 | |
回购股份支出 | 521,100.00 | 96,000.00 |
质押定期存款 | 10,000,000.00 | |
新租赁租金 | 9,653,058.77 | |
票据保证金 | 168,374,204.78 | |
可转债转股零股资金 | 200,000.00 | |
合计 | 181,148,363.55 | 10,296,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项目 | 相关事实情况 | 采用净额列报的依据 | 财务影响 |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788,890,944.27 | 789,542,701.48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4,409,921.87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58,254,939.37 | 128,994,144.90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5,560,452.81 | 5,383,807.78 |
无形资产摊销 | 39,774,948.79 | 31,640,629.0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63,183,029.94 | 45,130,675.6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99,985.44 | -1,185,985.66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798,447.52 | 4,442,877.22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 | -1,927,193.00 | -4,562,180.50 |
“-”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69,248,273.93 | 125,762,748.18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3,228,159.13 | 32,675,498.73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358,567.25 | -29,079,599.93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476,443.38 | 10,959,066.92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488,363.19 | -441,514,004.93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66,381,204.13 | -642,677,109.3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05,241,010.52 | 567,339,419.95 |
其他 | 25,298,183.92 | -79,184,125.6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8,373,661.06 | 543,668,563.86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045,240,990.71 | 1,489,501,514.13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489,501,514.13 | 1,202,500,595.37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55,739,476.58 | 287,000,918.76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045,240,990.71 | 1,489,501,514.1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045,240,980.70 | 1,489,499,744.7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0.01 | 1,769.34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45,240,990.71 | 1,489,501,514.13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其他说明:
(7)其他重大活动说明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年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13,317,788.98 | 7.0827 | 94,325,904.01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19,628,363.95 | 7.0827 | 139,021,813.35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5,694,454.12 | 7.0827 | 40,332,110.20 |
其他说明: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之子公司福帝乐公司在香港设立,主要经营范围为进出口贸易,财务报表的本位币采用美元核算。福帝乐公司主要业务以美元结算,故选择美元作为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之子公司美麟公司在新加坡设立,主要经营范围为进出口贸易,财务报表的本位币采用美元核算。美麟公司主要业务以美元结算,故选择美元作为记账本位币。
82、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适用□不适用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
(2)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
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
83、其他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物料消耗 | 91,604,709.02 | 81,954,997.49 |
职工薪酬 | 47,363,754.80 | 36,075,622.86 |
其他费用 | 16,915,870.35 | 32,986,406.93 |
合计 | 155,884,334.17 | 151,017,027.28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55,884,334.17 | 151,017,027.28 |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合计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项目 | 研发进度 | 预计完成时间 | 预计经济利益产生方式 | 开始资本化的时点 | 开始资本化的具体依据 |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减值测试情况 |
2、重要外购在研项目
项目名称 | 预期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 资本化或费用化的判断标准和具体依据 |
其他说明: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 |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负债: |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净资产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是?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账面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面值 | |
--或有对价 |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其他说明: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负债: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
净资产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是?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6、其他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正益实业 | 30,000,000.00 | 贵州省福泉市 | 贵州省福泉市 | 生产、销售 | 100.00% | 0.00% | 新设 |
川恒生态 | 50,000,000.00 | 四川省什邡市 | 四川省什邡市 | 生产、销售 | 100.00% | 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川恒物流 | 10,000,000.00 | 贵州省福泉市 | 贵州省福泉市 | 物流、运输 | 100.00% | 0.00% | 新设 |
川恒新材料 | 3,000,000.00 | 贵州省福泉市 | 贵州省福泉市 | 生产、销售 | 100.00% | 0.00% | 新设 |
福帝乐 | 2,723,400.00 | 香港 | 香港 | 销售 | 100.00% | 0.00% | 新设 |
福麟矿业 | 597,975,000.00 | 贵州省福泉市 | 贵州省福泉市 | 采矿、销售 | 90.00% | 0.00% | 新设 |
广西鹏越 | 620,000,000.00 | 广西扶绥县 | 广西扶绥县 | 生产、销售 | 90.00% | 0.00% | 新设 |
恒轩新能源 | 800,000,000.00 | 贵州省福泉市 | 贵州省福泉市 | 生产、销售 | 60.00% | 0.00% | 新设 |
福祺矿业(注1) | 5,511,400.00 | 贵州省福泉市 | 贵州省福泉市 | 矿产资源开采 | 81.65% | 0.00% | 新设 |
恒达矿业(注2) | 490,000,000.00 | 贵州省福泉市 | 贵州省福泉市 | 生产、销售 | 51.00% | 40.01% | 新设 |
恒昌新能源 | 1,226,074,000.00 | 贵州省瓮安县 | 贵州省瓮安县 | 生产、销售 | 0.00% | 90.00% | 新设 |
恒冠新能源 | 4,500,000.00 | 贵州省瓮安县 | 贵州省瓮安县 | 生产、销售 | 0.00% | 100.00% | 新设 |
美麟公司 | 5,370,300.00 | 新加坡 | 新加坡 | 销售 | 100.00% | 0.00% | 新设 |
单位:元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注1:福祺矿业持有瓮安县天一矿业有限公司49.00%股权,经本公司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旺达”)充分协商,双方拟以欣旺达对福祺矿业增资的方式深化合作,欣旺达拟对福祺矿业增资人民币3.65亿元,其中
101.14万元计入注册资本,36,398.8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欣旺达持有福祺矿业的股权比例为18.35%。
注2:本公司与欣旺达原分别持有恒达矿业51.00%、49.00%的股权,双方已按各自股权比例分别实缴出资2.04亿元、1.97亿元。根据恒达矿业设立目的,恒达矿业意在作为控股平台,由恒达矿业下设项目子公司具体实施项目建设。截至目前,恒达矿业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为加强控股子公司的管理,优化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运营效率。2023年10月14日,福祺矿业受让欣旺达持有的恒达矿业49.00%股权,交易价格为欣旺达对恒达矿业的实缴出资1.97亿元。股权转让后,本公司持有恒达矿业股权比例为91.01%。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福麟矿业 | 10.00% | 62,608,663.68 | 30,000,000.00 | 131,903,224.16 |
广西鹏越 | 10.00% | -13,091,950.33 | 46,223,371.55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福麟矿业
720,195,748.60 | 1,853,648,342.45 | 2,573,844,091.05 | 862,306,893.47 | 325,521,831.49 | 1,187,828,724.96 | 329,973,878.90 | 1,689,235,189.96 | 2,019,209,068.86 | 462,180,298.17 | 472,520,325.60 | 934,700,623.77 |
广西鹏越
546,393,885.13 | 2,152,595,507.91 | 2,698,989,393.04 | 1,921,860,184.83 | 319,087,476.47 | 2,240,947,661.30 | 357,712,116.95 | 1,764,039,392.74 | 2,121,751,509.69 | 909,416,803.09 | 615,377,631.63 | 1,524,794,434.72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福麟矿业 | 1,292,081,732.36 | 601,710,076.94 | 601,710,076.94 | 523,256,890.44 | 1,029,588,916.65 | 434,517,015.42 | 434,517,015.42 | 639,979,363.11 |
广西鹏越 | 755,548,214.88 | -138,395,094.50 | -138,395,094.50 | 2,538,140.89 | 26,166,427.56 | -17,560,989.67 | -17,560,989.67 | -41,887,918.84 |
其他说明: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详见本附注“十、1.(1)企业集团的构成。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
差额 |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瓮安县天一矿业有限公司 | 瓮安 | 瓮安 | 磷矿勘探 | 49.0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流动资产 |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非流动资产 | ||
资产合计 |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财务费用 | ||
所得税费用 | ||
净利润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瓮安县天一矿业有限公司 | 瓮安县天一矿业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118,525,495.50 | 75,547,028.05 |
非流动资产 | 4,039,997,782.22 | 3,690,439,011.95 |
资产合计 | 4,158,184,224.24 | 3,765,986,040.00 |
流动负债 | 208,019,875.00 | 199,974,792.78 |
非流动负债 | 1,340,661,062.84 | 992,841,262.84 |
负债合计 | 1,548,680,937.84 | 1,192,816,055.62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609,503,286.40 | 2,573,169,984.38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278,656,610.34 | 1,260,853,292.35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92,414,554.31 | -92,414,554.31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36.99 | 36.99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186,242,093.02 | 1,168,438,775.03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 |
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10,123,053.40 | |
净利润 | -16,666,697.98 | -53,064,977.82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6,666,697.98 | -53,064,977.82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40,379,057.88 | 150,321,615.95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5,942,558.07 | 3,244,031.22 |
--综合收益总额 | -5,942,558.07 | 3,244,031.22 |
其他说明: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其他说明: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 |
直接 | 间接 |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29,916,595.73 | 150,000.00 | 3,589,628.52 | 26,476,967.21 | 与资产相关 | ||
递延收益 | 100,000.00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制造费用 | 20,319,978.00 | |
财务费用 | 15,870,652.50 | |
其他收益 | 8,859,958.20 | 14,204,433.70 |
营业外收入 | 76,000.00 | 57,645.00 |
管理费用 | 6,406,049.00 |
其他说明: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五。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各类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它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汇率风险
本集团承受汇率风险主要与美元有关,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美元进行销售外,本集团的其它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于2023年12月31日,除下表所述资产及负债的美元和欧元余额外,本集团的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余额。该等美元余额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汇率风险可能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
货币资金-美元 | 13,317,788.98 | 15,820,614.43 |
货币资金-欧元 | 1,351,350.08 | |
应收账款-美元 | 19,628,363.95 | 19,294,127.92 |
应收账款-欧元 | 450,450.00 | |
应付账款-美元 | 5,694,454.12 | 1,861,798.60 |
本集团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集团的影响。
本集团重视对汇率风险管理政策和策略的研究,为规避应收出口货款的汇率风险,本集团与银行已签订若干远期外汇合同。确认为衍生金融工具的远期外汇合同于2023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1,927,193.00元。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已计入损益,本附注“五、2.衍生金融资产”相关内容。同时随着国际市场占有份额的不断提升,若发生人民币升值等本集团不可控制的风险时,本集团将通过调整销售政策降低由此带来的风险。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短期借款。本公司通过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对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以及授信期限进行合理的设计,保障银行授信额度充足,满足本公司各类短期融资需求。并且通过缩短单笔借款的期限,特别约定提前还款条款,合理降低利率波动风险。报告期内本公司向银行借款合计240,171.90万元,借款利率逐渐下降(以LPR利率为基准-N个BP),利率风险较低。
3)价格风险
本公司以市场价格采购及销售各类产品,因此受到此等价格波动的影响。
(2)信用风险
于2023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本集团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具体包括: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集团对赊销客户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必要的措施和程序,以确保债权的回收。对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3)流动风险
本集团定期分析负债结构和期限,以确保有充裕的资金履行到期债务。同时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磋商,以保持一定的授信额度,减低流动性风险。
敏感性分析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的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1)外汇风险敏感性分析
外汇风险敏感性分析假设:所有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及现金流量套期均高度有效。
在上述假设的基础上,在其它变量不变的情况下,汇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损益和权益的税后影响如下:
項目 | 汇率变动 | 2023年度 | |||
对净利润的影响(美元) | 对净利润的影响(欧元)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美元)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欧元) | ||
所有外币 | 对人民币升值5% | 1,362,584.94 | 1,362,584.94 | ||
所有外币 | 对人民币贬值5% | -1,362,584.94 | -1,362,584.94 |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单位:元
项目 | 与被套期项目以及套期工具相关账面价值 | 已确认的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中所包含的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套期调整 | 套期有效性和套期无效部分来源 | 套期会计对公司的财务报表相关影响 |
套期风险类型 | ||||
套期类别 |
其他说明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资产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927,193.00 | 1,927,193.0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927,193.00 | 1,927,193.00 | ||
(3)衍生金融资产 | 1,927,193.00 | 1,927,193.00 | ||
(4)应收款项融资 | 131,023,928.14 | 131,023,928.14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6,372,125.00 | 20,723,725.00 | 37,095,850.0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927,193.00 | 16,372,125.00 | 151,747,653.14 | 170,046,971.14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依据各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签约银行提供的远期外币结汇汇率报价,与本集团已签订的远期交易锁定的汇率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相关市价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根据被投资方权益发生的外部交易价格,即第三方之间转让被投资方权益工具的交易价格确认。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在有限情况下,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成本代表了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9、其他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什邡 | 综合 | 11,497.059万元 | 51.22% | 51.22%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李光明和李进。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1、(1)企业集团构成”。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3、(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瓮安县天一矿业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新疆博硕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四川万鹏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浙江金恒旺锂业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新疆博硕思化肥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新疆博硕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新疆博硕思新安化肥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新疆博硕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新疆博硕思佳木化肥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新疆博硕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新疆博硕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新疆博硕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新疆博硕思肥业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新疆博硕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宜宾万鹏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四川万鹏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乐山万鹏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四川万鹏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贵州省福泉磷矿有限公司 | 原控股股东下属企业,2022年12月控股股东已转让所持全部股权 |
四川易纳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下属企业 |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瓮安天一矿业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931,598.84 | 80,000,000.00 | 否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新疆博硕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79,061,472.75 | 52,378,919.15 |
宜宾万鹏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981,000.00 | |
四川易纳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31,500.00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 委托/出包起始日 | 委托/出包终止日 | 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贵州福麟矿业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2028年07月22日 | 2031年07月21日 | 否 |
广西鹏越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0 | 2030年06月29日 | 2033年06月28日 | 否 |
广西鹏越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4年03月29日 | 2027年03月28日 | 否 |
贵州恒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204,000,000.00 | 2027年06月22日 | 2030年06月20日 | 否 |
贵州恒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276,000,000.00 | 2029年09月21日 | 2032年09月20日 | 否 |
贵州恒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120,000,000.00 | 2024年07月20日 | 2027年07月19日 | 否 |
贵州恒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120,000,000.00 | 2024年09月21日 | 2027年09月20日 | 否 |
贵州恒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2024年09月18日 | 2027年09月17日 | 否 |
贵州福麟矿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6年06月14日 | 2029年06月13日 | 否 |
贵州福麟矿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4年05月14日 | 2027年05月13日 | 否 |
瓮安县天一矿业有限公司 | 1,274,000,000.00 | 2037年08月26日 | 2040年08月25日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0,000.00 | 2020年12月25日 | 2023年12月24日 | 是 |
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2020年12月03日 | 2025年03月28日 | 否 |
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10,000,000.00 | 2022年01月04日 | 2023年01月03日 | 是 |
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2022年01月0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是 |
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2年04月27日 | 2023年04月26日 | 是 |
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2022年04月25日 | 2025年12月31日 | 否 |
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2年06月29日 | 2023年06月28日 | 是 |
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20,000,000.00 | 2022年01月25日 | 2023年07月25日 | 是 |
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2年04月28日 | 2025年04月27日 | 否 |
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810,000,000.00 | 2022年05月18日 | 2025年05月17日 | 否 |
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2年09月30日 | 2023年09月29日 | 是 |
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89,000,000.00 | 2023年01月06日 | 2027年01月05日 | 否 |
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10,000,000.00 | 2023年01月06日 | 2024年01月05日 | 否 |
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3年01月20日 | 2024年01月19日 | 否 |
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3年06月27日 | 2026年06月27日 | 否 |
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60,000,000.00 | 2023年08月28日 | 2024年08月28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拆出 |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贵州省福泉磷矿有限公司 | 收购福泉磷矿相关资产 | 8,255,700.00 |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薪酬合计 | 3,658,821.13 | 4,134,382.29 |
(8)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新疆博硕思佳木化肥有限公司 | 1,654,048.55 | 82,702.43 | ||
应收账款 | 宜宾万鹏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 354,000.00 | 17,700.00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同负债 | 新疆博硕思佳木化肥有限公司 | 64,220.18 | |
其他流动负债 | 新疆博硕思佳木化肥有限公司 | 5,779.82 | |
合同负债 | 新疆博硕思化肥有限公司 | 82,568.81 | 112,961.47 |
其他流动负债 | 新疆博硕思化肥有限公司 | 7,431.19 | 10,166.53 |
合同负债 | 新疆博硕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7,266.06 | 7,266.06 |
其他流动负债 | 新疆博硕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653.94 | 653.94 |
7、关联方承诺
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澳美牧歌有限责任公司盈利预测补偿及资产不减值承诺
基于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澳美牧歌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解决与本集团潜在同业竞争措施的相关承诺,2021年2月9日,本公司之子公司福麟矿业与福泉磷矿签订《新桥磷矿、鸡公岭磷矿矿业权及相关资产转让协议》
(以下简称“《转让协议》”),福麟矿业收购福泉磷矿新桥磷矿、鸡公岭磷矿(以下简称“新桥、鸡公岭磷矿”)采矿权及相关资产。川恒集团及澳美牧歌承诺新桥、鸡公岭磷矿采矿权及相关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实现的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8,000.00万元、10,000.00万元及12,000.00万元。利润承诺期内,若标的资产当期实际净利润数低于当期承诺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方(即川恒集团、澳美牧歌)应当对本公司进行现金补偿。业绩承诺方当年应当补偿的金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当期应当补偿金额=当期承诺净利润数-当期实际净利润数。
业绩承诺年度期限届满后,本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结果的专项审核报告。如果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大于利润承诺期间内业绩承诺方合计已补偿现金金额,则业绩承诺方应另行补偿。就减值测试所计算的业绩承诺方需向本公司实施的补偿,参照业绩承诺补偿方式及约定程序实施。2021-2023年度,新桥磷矿、鸡公岭磷矿采矿权及相关资产的盈利预测实现数达到业绩承诺要求,不存在盈利预测补偿事项。根据中瑞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瑞国际矿评报字【2024】第0006号”《贵州福麟矿业有限公司新桥磷矿山采矿权价值评估报告》、“中瑞国际矿评报字【2024】第0007号”《贵州省福泉麟矿业有限公司鸡公岭磷矿采矿权》、“中瑞国际资评报字[2024]第0028号”《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贵州福麟矿业有限公司新桥磷矿附属资产的可回收金额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新桥、鸡公岭磷矿采矿权及相关资产未发生减值,不存在标的资产减值补偿事项。
8、其他
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管理人员 | 3,891,500 | 48,468,220.00 | ||||||
合计 | 3,891,500 | 48,468,220.00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根据本公司2023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限条件成就的公告》,本公司实施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核查,在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内,有2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已离职,合计向其授予4.00万股,该部分股份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应当予以回购注销。《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份总数(684.60万股)扣除拟回购股份数(4.00万股)合计为680.60万股,根据《激励计划》关于解除限售比例(50%)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447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股份为340.30万股。
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及个人均不存在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业绩指标达标完成,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均为优秀,确定预留权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解限的预留权益激励对象合计115人,解限股份总数合计48.85万股。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按授予日公允价值计算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预计解锁数量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28,318,188.86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33,732,975.00 |
其他说明: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管理人员 | 33,732,975.00 | |
合计 | 33,732,975.00 |
其他说明: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无
6、其他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贵州川恒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30日,由本公司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人民币,全部由本公司认缴。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缴出资为150.00万元,故本公司尚需履行对川恒新材料出资
150.00万元的义务。
(2)贵州恒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0月18日,由本公司与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80,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认缴48,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00%;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缴32,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00%。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缴出资为24,000.00万元,故本公司尚需履行对恒轩新能源出资24,000.00万元的义务。
(3)瓮安县天一矿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福祺矿业参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49.00%,为满足天一矿业建设资金需求,加快推进公司老虎洞磷矿项目投资开发建设,天一矿业2021年股东按实缴出资比例对天一矿业进行增资,增资总金额为人民币59,421.90万元,全部增资金额计入天一矿业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天一矿业注册资本由57,458.10万元增至116,880.00万元。其中四川蜀裕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裕矿业”)认购30,305.17万元,本公司认购29,116.73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福祺矿业尚需履行对天一矿业出资9,519.73万元的义务。
(4)为进一步拓展公司在新能源锂电材料深加工和共同寻找、开发盐湖提锂项目等领域开展投资合作,共同实现互惠互利、协同发展,本公司与金圆股份控股孙公司浙江金圆中科锂业有限公司、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参股子公司浙江金恒旺锂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50亿元,金圆中科持股比例为51%,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7,850.00万元;欣旺达持股比例为35%,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2,250.00万元;本公司持股比例为14%,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4,900.00万元,以自有资金出资。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向金恒旺出资3,500.00万元,故本公司尚需履行对金恒旺出资1,400.00万元的义务。
(5)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其他需要披露的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无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2、利润分配情况
拟分配每10股派息数(元) | 10 |
拟分配每10股分红股(股) | 0 |
拟分配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派息数(元) | 595,010,983.001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分红股(股) | 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的原则进行分配,因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内,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 假设在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川恒转债”全部转股,公司总股本预计不会超过595,010,983股,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不会超过595,010,983.00元。2 |
注:1该金额为假定“川恒转债”全部转股,公司需支付的最多现金分红金额。2以上利润分配方案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万鹏时代增资
为进一步促进四川万鹏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鹏时代”)的发展,公司拟与四川蓝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剑投资”)、烟台鹏云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鹏云一号”)、陈勇共同对万鹏时代进行增资,增资金额10,000.00万元,本公司认缴增资3,000.00万元,蓝剑投资认缴增资3,000.00万元,鹏云一号认缴增资3,000.00万元,陈勇认缴增资1,0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各方对万鹏时代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动,本公司持股30%,蓝剑投资持股30%,鹏云一号持股30%,陈勇持股10%。本次增资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1月29日,万鹏时代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变更为30,000.00万元人民币。
(2)川恒生态增资
川恒生态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主要承担公司技术孵化产地的职责,根据其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情况,本公司拟对其增资5,000.00万元以满足经营及建设资金需求。本公司增资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截至报告出具日实际出资4,200.00万元。
(3)回购股份
本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4年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9.71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均价的150%),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4年2月2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股份82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2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7.00元/股,最低价为16.78元/股,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014,374.0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
(4)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及募集资金置换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392号文批复,同意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公司于2023年12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40,250,000.00股,发行价格为16.4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60,100,000.00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9,502,830.1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50,597,169.81元(因发行费用中增值税进项税498,169.81元未做进项税抵扣,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650,099,000.00元)。经2024年2月5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本公司对募投项目“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生产12万吨/年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截止2024年1月20日的先期投入金额进行置换,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合计73,454,771.65元,其中包括募投项目拟置换的募集资金金额合计为70,004,771.65元及已由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3,450,000.00元。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2)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批准程序 |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单位:元
项目 | 收入 | 费用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其他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601,235,767.15 | 585,668,897.33 |
合计 | 601,235,767.15 | 585,668,897.33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01,235,767.15 | 100.00% | 6,515,910.73 | 594,719,856.42 | 585,668,897.33 | 100.00% | 8,856,004.23 | 576,812,893.10 |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30,318,214.61 | 21.68% | 6,515,910.73 | 5.00% | 594,719,856.42 | 177,120,084.57 | 30.24% | 8,856,004.23 | 5.00% | 168,264,080.34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470,917,552.54 | 78.32% | 408,548,812.76 | 69.76% | 408,548,812.76 | |||||
合计 | 601,235,767.15 | 100.00% | 6,515,910.73 | 594,719,856.42 | 585,668,897.33 | 100.00% | 8,856,004.23 | 576,812,893.1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6,515,910.73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30,318,214.61 | 6,515,910.73 | 5.00% |
合计 | 130,318,214.61 | 6,515,910.73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8,856,004.23 | -2,340,093.50 | 6,515,910.73 | |||
合计 | 8,856,004.23 | -2,340,093.50 | 6,515,910.7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广西鹏越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347,939,937.98 | 347,939,937.98 | 57.87% | ||
贵州恒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108,313,391.73 | 108,313,391.73 | 18.02% | ||
单位1 | 21,745,376.37 | 21,745,376.37 | 3.62% | 1,087,268.82 | |
单位2 | 19,481,256.74 | 19,481,256.74 | 3.24% | 974,062.84 | |
单位3 | 12,295,000.58 | 12,295,000.58 | 2.04% | 614,750.03 | |
合计 | 509,774,963.40 | 509,774,963.40 | 84.79% | 2,676,081.69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20,0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1,431,382,488.89 | 501,256,769.29 |
合计 | 1,451,382,488.89 | 501,256,769.29 |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正益实业 | 20,000,000.00 | |
合计 | 20,000,000.00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子公司往来 | 1,428,397,426.78 | 497,552,647.74 |
备用金 | 1,225,399.04 | 1,513,024.79 |
保证金 | 1,091,640.00 | 1,655,770.00 |
其他款项 | 1,615,337.65 | 1,107,877.89 |
合计 | 1,432,329,803.47 | 501,829,320.42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025,026,942.59 | 332,096,039.02 |
1至2年 | 277,765,012.00 | 168,430,499.40 |
2至3年 | 128,667,437.88 | 1,282,392.00 |
3年以上 | 870,411.00 | 20,390.00 |
3至4年 | 854,661.00 | 15,750.00 |
4至5年 | 15,750.00 | 2,000.00 |
5年以上 | 2,640.00 | |
合计 | 1,432,329,803.47 | 501,829,320.42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947,314.58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1,432,329,803.47 | 947,314.58 | |
合计 | 1,432,329,803.47 | 947,314.58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572,551.13 | 572,551.13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374,763.45 | 374,763.45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947,314.58 | 947,314.58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572,551.13 | 374,763.45 | 947,314.58 | |||
合计 | 572,551.13 | 374,763.45 | 947,314.5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贵州恒达矿业控股有限公司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 704,142,703.69 | 1年以内 | 49.16% | |
广西鹏越生态科技有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 676,685,869.41 | 1-3年 | 47.24% |
限公司 | |||||
贵州恒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 35,286,039.35 | 1年以内 | 2.46% | |
川恒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 10,012,458.33 | 1年以内 | 0.70% | |
贵州福麟矿业有限公司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 1,691,248.00 | 1年以内 | 0.12% | |
合计 | 1,427,818,318.78 | 99.68%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664,388,321.24 | 1,664,388,321.24 | 1,582,127,691.66 | 1,582,127,691.66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40,379,057.88 | 140,379,057.88 | 150,321,615.95 | 150,321,615.95 | ||
合计 | 1,804,767,379.12 | 1,804,767,379.12 | 1,732,449,307.61 | 1,732,449,307.61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正益公司 | 30,055,267.00 | 30,055,267.00 | ||||||
川恒生态 | 48,729,792.86 | 48,729,792.86 | ||||||
川恒新材料 | 1,500,000.00 | 1,500,000.00 | ||||||
福帝乐 | 2,665,131.80 | 2,665,131.80 | ||||||
福麟矿业 | 538,177,500.00 | 538,177,500.00 | ||||||
广西鹏越 | 558,000,000.00 | 558,000,000.00 | ||||||
川恒物流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恒轩新能源 | 240,000,000.00 | 240,000,000.00 | ||||||
恒达矿业(注1)注1 | 153,000,000.00 | 80,760,000.00 | 233,760,000.00 | |||||
福祺矿业(注2)注2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美麟公司(注3)注3 | 500,629.58 | 500,629.58 | ||||||
合计 | 1,582,127,691.66 | 82,260,629.58 | 1,664,388,321.24 |
注:注1对恒达矿业投资情况详见本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1.(1)企业集团的构成注2注2:2021年12月9日,本公司出资设立福祺矿业。该公司注册资本为450.00万元,本年欣旺达对福祺矿业增资,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551.10万元,本公司和欣旺达分别持股81.65%和18.35%。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出资100.00万元。注3:2022年12月8日,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美麟公司
(P
O
INTERNATIONALPTE.LTD.),注册资本为100.00万新加坡元,本公司持有美麟公司100%股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出资500,629.58元人民币。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新疆博硕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59,379,364.30 | 5,837,796.35 | 4,000,000.00 | 61,217,160.65 | ||||||||
浙江金恒旺锂业有限公司 | 34,632,667.72 | -1,663,816.20 | 32,968,851.52 | |||||||||
四川万鹏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6,309,583.93 | -10,116,538.22 | 46,193,045.71 | |||||||||
小计 | 150,321,615.95 | 5,942,558.07 | 4,000,000.00 | 140,379,057.88 | ||||||||
合计 | 150,321,615.95 | 5,942,558.07 | 4,000,000.00 | 140,379,057.88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3)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684,408,093.58 | 2,057,307,835.45 | 2,545,287,548.11 | 1,773,779,167.79 |
其他业务 | 520,324,084.48 | 371,942,227.75 | 640,691,556.20 | 538,769,024.42 |
合计 | 3,204,732,178.06 | 2,429,250,063.20 | 3,185,979,104.31 | 2,312,548,192.21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按时点进行转让 | 3,204,732,178.06 | 2,429,250,063.20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
注:本公司本年经销少数民族特需品、生产生活必需品以及收购(加工销售)民族地区农副产品销售额合计2,304,571,954.17元(其中饲料级磷酸二氢钙1,203,754,237.06元、饲料级磷酸氢钙5,416,041.04元、饲料级磷酸氢钙(磷≥21%)15,221,654.62元、肥料级磷酸一铵1,080,180,021.45元)占本公司全部销售额的比例为71.91%。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90,000,000.00 | 144,000,000.0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942,558.07 | 3,244,031.2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1,093,325.45 | |
衍生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2,015,400.50 | -13,386,295.00 |
合计 | 273,135,366.88 | 133,857,736.22 |
6、其他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4,198,432.9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1,216,982.18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8,285,051.5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633,256.7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97,842.62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927,889.8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56,471.97 | |
合计 | 5,213,721.74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原因 |
政府补助-磷石膏补贴 | 20,319,978.00 | 在可预见的未来能持续取得 |
其他收益-递延收益摊销 | 3,589,628.52 | 在可预见的未来能持续取得 |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6.44% | 1.5267 | 1.520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6.27% | 1.5163 | 1.5113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