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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嘉维康: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证券代码:301126 证券简称:达嘉维康 公告编号:2024-026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就本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关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4年11月底完成本次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

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实际通过本次发行注册完成时间为准);

3、计算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时,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6,505,700股为基数,不考虑除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之外的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对公司股本总额的影响;

4、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16,021,361股(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

5、根据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公司2023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81.7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90.16万元。假设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业绩与前三季度的平均数持平(即前三季度数据/3),据此预测公司2023年全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75.6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86.88万元。假设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与2023年分别持平、减少10%、增长10%(上述数据不代表公司对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不考虑本次发行对公司其他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7、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8、在预测公司本次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现金分红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未考虑公司公积金转增股本、分红等其他对股份数有影响的因素;

9、上述假设仅为测试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度、2024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10、每股收益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关于印发<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4]1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下表中2023年度、2024年度的净利润数据不代表公司对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发行前发行后
期末总股本(股)206,505,700206,505,700222,527,061
假设1:假设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与2023年度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元)31,755,968.0931,755,968.0931,755,968.09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扣非后)(元)27,868,791.3127,868,791.3127,868,791.3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50.150.1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50.150.14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0.130.130.13
稀释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0.130.130.13
假设2:假设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与2023年度上涨10%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元)31,755,968.0934,931,564.9034,931,564.90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扣非后)(元)27,868,791.3130,655,670.4430,655,670.4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50.170.1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50.170.16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0.130.150.14
稀释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0.130.150.14
假设3:假设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与2023年度下降10%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元)31,755,968.0928,580,371.2828,580,371.28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扣非后)(元)27,868,791.3125,081,912.1825,081,912.1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50.140.13

项目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发行前发行后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50.140.13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0.130.120.11
稀释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0.130.120.11

由上表可知,本次发行完成后,预计短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将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因此,公司短期内即期回报会出现一定程度摊薄。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过管理层的详细论证,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均将有所增长。短时间内,公司净利润规模可能无法与净资产规模保持同步增长,存在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二、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过审慎论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资本结构得到进一步改善,公司资本实力增强,财务风险降低,公司抗风险能力增强;同时将对公司主营业务提供更多的流动资金支持,有利于推动公司战略布局更好地落地实施。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保持不变,募集资金的使用不涉及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相关储备。

四、公司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具体措施

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有效防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带来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对公司股东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包括:

(一)合理统筹资金,提升盈利能力,促进主业发展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流动性将有所提高,资本结构进一步改善,财务风险降低,公司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未来将加快业务的发展与开拓,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其整体业务规模的增长,推动收入水平与盈利能力的双重提升。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合理规范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已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制定并完善了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专储、专款专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使用,充分发挥募集资金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三)提高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完善员工激励机制,提升经营效率

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继续着力提高内部运营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完善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费用控制,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的经营风险。同时,公司将持续推动人才发展体系建设,优化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和调动员工积极性,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四)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五)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公司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还制定了《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了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和具体规划内容,充分维护了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积极实施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机制。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使用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持续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以有效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实施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强化对投资者的长期回报机制。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拟将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王毅清、实际控制人王毅清、明晖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分别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上市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将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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