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周三)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石油金融大厦B座41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文件已于2024年3月17日分别以专人通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亲自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佐卫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会全体监事对本次会议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2023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2023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度报告》及《2023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4)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2023年度报告摘要》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同步披露。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拟以12,642,079,0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建立了内部控制机制并有效实施。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现状,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合规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7)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