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733 公司简称:壹石通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三、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部分内容。
四、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 公司负责人蒋学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月月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潘丽珠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以截至2024年3月27日,公司股份总数197,965,124股(已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库存股1,810,066股,该部分股份不享有现金分红权利)为基数计算,公司合计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19,796,512.4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以股票股利的方式分红(送红股)。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二、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2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8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7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8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2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3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3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38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文本 | |
经公司负责人签名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壹石通 | 指 |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由蚌埠鑫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整体变更设立 |
鑫源材料 | 指 | 蚌埠鑫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为蚌埠鑫源石英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6日 |
鑫源石英 | 指 | 蚌埠鑫源石英材料有限公司 |
壹石通电子 | 指 | 蚌埠壹石通电子通信材料有限公司,壹石通的全资子公司 |
壹石通聚合物 | 指 | 蚌埠壹石通聚合物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壹石通的全资子公司 |
壹石通新能源 | 指 | 安徽壹石通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壹石通的全资子公司 |
壹石通化学 | 指 | 安徽壹石通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壹石通的全资子公司 |
壹石通研究院 | 指 |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壹石通的全资子公司 |
壹石通金属陶瓷 | 指 | 安徽壹石通金属陶瓷有限公司,壹石通的全资子公司 |
壹石通电子通信 | 指 | 安徽壹石通电子通信材料有限公司,壹石通的全资子公司 |
怀远新创想 | 指 | 怀远新创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及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怀远鑫麒 | 指 | 怀远鑫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壹石通 | 指 | 重庆壹石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壹石通的全资子公司 |
壹石通合肥分公司 | 指 |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
壹石通蚌埠分公司 | 指 |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 |
合肥壹稀陶 | 指 | 合肥壹稀陶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稀陶能源 | 指 | 稀陶能源技术(合肥)有限公司 |
LK ESTONE | 指 | LK ESTONE株式会社,壹石通全资子公司壹石通聚合物与韩国LK CELLTECH Co., Ltd.合资在韩国设立的孙公司,其中壹石通聚合物出资及持股比例为51%,LK CELLTECH出资及持股比例为49% |
无机非金属材料 | 指 | 由氧化物、碳化物、氮化物、卤素化合物、硼化物以及硅酸盐、铝酸盐、磷酸盐、硼酸盐等物质组成的材料,是除有机高分子材料和金属材料以外的所有材料的统称 |
新能源汽车 | 指 | 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或使用常规的车用燃料、采用新型车载动力装置),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技术原理先进、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汽车 |
锂电池/动力锂电池 | 指 | 一类由锂金属或锂合金为正极材料、使用非水电解质溶液的电池,锂电池可分为锂金属电池和锂离子电池,本报告中提到的锂电池均指锂离子电池 |
燃料电池 | 指 | 燃料电池是一种能量转化装置,它是按电化学原理,即原电池工作原理,等温的把贮存在燃料和氧化剂中的化学能直接转化为电能;燃料电池主要由四部分组成,即阳极、阴极、电解质和外部电路;它是继水力发电、热能发电和原子能发电之后的第四种发电技术 |
锂离子电池 | 指 | 一种二次电池(可充电电池),主要依靠锂离子在正极和负极之间移动来工作。在充放电过程中,锂离子在两个电极 |
之间往返嵌入和脱嵌;充电时,锂离子从正极脱嵌,经过电解质嵌入负极,负极处于富锂状态;放电时则相反 | ||
隔膜 | 指 | 锂电池内部进行电化学反应时,用来分隔正极和负极以防止两者直接反应而发生短路的一层薄膜 |
勃姆石 | 指 | 又称一水软铝石,化学式为γ-AlOOH,晶体呈细小片状,通常成隐晶质块体或胶态分布于铝土矿中,呈白色或微黄色,有玻璃光泽 |
磁性异物 | 指 | 磁性颗粒,包括有磁性的金属、金属氧化物颗粒 |
二氧化硅 | 指 | 一种坚硬、耐磨、化学性能稳定的非金属矿物质 |
封装 | 指 | 将半导体元器件及其他构成要素在框架或基板上布置、固定及连接,引出接线端子,并通过可塑性绝缘介质灌封固定,构成整体立体结构的工艺 |
覆铜板 | 指 | 英文名Cooper Clad Laminate(CCL),指将玻璃纤维布或其他增强材料浸以树脂基体,一面或双面覆以铜箔并经热压而制成的一种电子基础材料 |
集成电路 | 指 | 英文名Integrated Circuit(IC),指在半导体基板上,利用氧化、蚀刻、扩散等方法,将众多电子电路组成各式二极管、晶体管等电子组件在一个微小面积上,以完成某一特定逻辑功能,达成预先设定好的电路功能要求的电路系统 |
介电常数(Dk) | 指 | 电极间充以某种物质时的电容与同样构造的真空电容器的电容之比,通常表示某种材料储存电能能力的大小。通过线路板上电信号的电流方向通常是正负交替变换的,即对基板进行不断充电、放电的过程。在互换中,电容量会影响信号传输速度。当Dk大时,表示储存电能能力大,电路中电信号传输速度会变慢。当Dk小时,表示储存电能能力小,电路中电信号传输速度会变快 |
亚微米 | 指 | 亚微米是材料工业的新概念,形容非金属矿物粒度直径介于100nm~1.0μm,属于一种超细粉体 |
陶瓷化聚合物 | 指 | 陶瓷化聚合物是一种新型防火材料,它是在聚合物基体中添加一定比例的成瓷填料和助熔剂制得的复合材料,其在常温下能够保持良好的弹性和力学性能,当遇到明火或处于高温环境时,这种复合材料能转变为具有自支撑性的陶瓷体,从而阻止火焰向材料内部蔓延,达到防火目的 |
纳米碳纤维 | 指 | 由多层石墨片卷曲而成的纤维状纳米碳材料,具有高强度、质轻、导热性良好及高的导电性等特性 |
固体氧化物电池(SOC)系统 | 指 | Solid Oxide Cell,固体氧化物电池系统。是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SOFC)及其逆过程固体氧化物电解池(SOEC)的统称 |
GWh | 指 | 电功的单位,1 GWh=1,000 MWh=106 kWh=109 Wh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报告期、本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元/千元/万元/百万元/亿元 | 指 | 如无特殊说明,指人民币元/千元/万元/百万元/亿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壹石通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Anhui Estone Materials Technology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Estone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蒋学鑫 |
公司注册地址 | 安徽省蚌埠市怀远经济开发区金河路10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公司办公地址 | 安徽省蚌埠市怀远经济开发区金河路10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33400 |
公司网址 | http://www.estonegroup.com/ |
电子信箱 | IR@estonegroup.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邵森 | 陈帅 |
联系地址 | 安徽省蚌埠市怀远经济开发区金河路10号 | 安徽省蚌埠市怀远经济开发区金河路10号 |
电话 | (86-552) 8220 958 | (86-552) 8220 958 |
传真 | (86-552) 8599 966 | (86-552) 8599 966 |
电子信箱 | IR@estonegroup.com | IR@estonegroup.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 《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 《证券时报》(www.stcn.com) 《证券日报》(www.zqrb.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壹石通 | 688733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 |
签字会计师姓 | 周春阳、丁康康、刘凯丽 |
名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苏海灵、罗翔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1年8月17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营业收入 | 46,454.57 | 60,298.60 | -22.96 | 42,270.25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46,385.08 | 60,297.14 | -23.07 | 42,267.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452.37 | 14,689.41 | -83.31 | 10,820.5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849.72 | 11,869.41 | -107.16 | 9,653.7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8.06 | 5,048.05 | -88.75 | -3,406.19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23,719.61 | 225,837.11 | -0.94 | 122,549.21 |
总资产 | 297,290.13 | 298,668.43 | -0.46 | 142,630.10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79 | -84.81 | 0.7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79 | -84.81 | 0.7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64 | -106.25 | 0.6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9 | 9.71 | 减少8.62个百分点 | 14.4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38 | 7.85 | 减少8.23个百分点 | 12.87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2.13 | 6.61 | 增加5.52个百 | 5.74 |
) | 分点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由于下游锂电池企业去库存、需求放缓等因素影响,公司锂电池涂覆材料的出货量同比有所减少,叠加市场竞争加剧,公司主要产品售价降幅较大,致使2023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相应减少,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4.65亿元,同比下降22.96%;同时,公司在2023年部分新建产线转固,相应折旧费用摊销导致单位成本上涨,抵消了工艺创新降本带来的部分增量效益;叠加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同比大幅增长,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52.37万元,同比下降83.31%。
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有所下降,主要系随着收入的下降而下降。
报告期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有所下降,主要系一方面随着2023年净利润的下降而下降,另一方面2021年和2022年度完成上市首发和再融资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大幅增加,相关募投项目处于产能爬坡或者在建状态,尚未贡献增量的规模效益。
面对行业供需格局和外部市场环境的深刻变化,公司迎难而上、顺势而为,对于传统产品,在市场端,以市场份额作为首要目标,采取了更加灵活的产品价格策略;在成本端,对产品原材料、工艺流程、能源供给等方面进行改进创新,从而不断降低产品成本。同时,公司加快推动新产品的产业化落地和市场导入,围绕“锂电安全、内外兼修”而推出的陶瓷化阻燃制品,现已进入国内大型整车厂的核心供应链,并在韩国投资布局了海外市场;用于光伏石英坩埚和半导体石英制品的高纯石英砂项目,已完成小批量试产。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0,641.89 | 10,978.46 | 13,121.75 | 11,712.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270.45 | -100.48 | 373.56 | 908.8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92.89 | -759.45 | -149.89 | 252.5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53.51 | -204.68 | 1,750.17 | 476.08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7.26 | -42.46 | -45.1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936.41 | 2,068.1 | 918.79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305.01 | 398.44 | 27.0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2,327.37 | 910.97 | 503.43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 |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4.84 | -50.72 | -28.1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39.10 | 464.33 | 209.0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3,302.09 | 2,820.00 | 1,166.82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
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5,425.48 | 31,520.46 | -43,905.02 | 2,022.35 |
应收款项融资 | 1,361.25 | 1,778.87 | 417.62 | 0.00 |
合计 | 76,786.73 | 33,299.33 | -43,487.40 | 2,022.35 |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度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4,878.28万元(未考虑相关所得税的影响),较上年度减少71.22%;2023年度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为1,576.19万元(未考虑相关所得税的影响),较上年度减少
88.84%。
十二、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及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报告期内涉及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的具体名称属于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为避免引致不当竞争而豁免披露相关信息。具体豁免情况详见:1、“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一)主营业务分析”部分:“公司前五名客户”“公司前五名供应商”;2、“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及“(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3、“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之“(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与动力锂电池装机量在延续增长态势的同时,市场竞争更加充分,导致行业整体盈利水平呈现下行趋势。由于下游锂电池企业去库存、需求放缓等因素影响,公司锂电池涂覆材料的出货量同比减少,叠加市场竞争加剧,公司主要产品售价下降,致使2023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相应减少,盈利承压。同时,公司在2023年部分新建产线转固,相应折旧费用摊销导致单位成本上涨,抵消了工艺创新降本带来的部分增量效益;叠加公司持续加大研发
投入,研发费用同比大幅增长,致使公司2023年净利润降幅较大。
面对行业供需格局和外部市场环境的深刻变化,公司迎难而上、顺势而为,以市场份额作为首要目标,采取了更加灵活的市场策略,同时加快推进降本增效以及新产品的产业化落地。2023年,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创新发展方面,重点推动的工作及进展情况如下:
(一)主营业务:推动降本增效,改善客户结构
2023年,公司对锂电池涂覆材料勃姆石产品主要客户的售价进行了灵活下调,同时持续推进降本增效,对生产线实施降本工艺改造,取得了预期效果。公司充分发挥创新能力,持续强化技术优势、成本优势、产能优势,勃姆石产品在业内实现了“质量最好、成本最低、规模最大”。根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统计数据,公司勃姆石产品2023年度全球细分市场份额占比约40%,继续位居行业第一。
2023年,公司勃姆石主要客户保持稳定,部分新增客户在逐步导入。公司与恩捷、中材、金力、沧州明珠等隔膜企业均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隔膜涂覆用勃姆石出货量占比在2023年进一步提升,客户结构持续改善。在正极边缘涂覆领域,公司也保持了较高的市占率。此外,小粒径勃姆石在超薄涂覆等应用领域有着良好的市场前景,2023年得到了重点客户的认可并实现批量采购,预计2024年有望进一步上量。
(二)创新产品:加速产业化落地,拓宽盈利增长点
公司围绕“锂电安全、内外兼修”而推出的陶瓷化阻燃系列制品,在2023年实现了与国内大型整车厂的合作落地,2024年有望逐步实现批量销售。2023年11月,蚌埠壹石通聚合物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在韩国合资设立了LK ESTONE Co., Ltd,将陶瓷化硅胶阻燃材料等产品推向海外市场。
在高端芯片封装材料领域,公司Low-α球形氧化铝产品目前已具备量产条件,对日韩客户的送样验证工作在持续推动,主要针对客户的差异化、定制化需求进行了优化完善,目前相关验证工作已接近尾声,尚待客户进一步反馈。
在高纯石英砂领域,公司基于行业发展痛点,提前布局并成功探索出新型制备工艺,将有助于摆脱高纯石英砂对于稀缺优质矿石资源的依赖,持续满足光伏石英坩埚内层砂、半导体石英制品的原料供应需求。该产品目前已完成小批量试产,公司将在2024年进一步推动产业化落地。
(三)研发创新提质增效,重点在研进展良好
2023年,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和创新力度,全年研发费用支出5,636.2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1.32%。2023年公司发明专利新增申请47个、新增授权23个,截至年末已获授权发明专利46个,创新成果较为突出,部分新产品实现了小批量销售。2024年年初,公司荣获国家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获批安徽省“新型功能陶瓷材料创新中心”,研发创新实力进一步彰显。
公司为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目标,2023年2月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发起共建“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联合实验室”,致力于实现零碳循环和二氧化碳的资源化利用。公司定向增发募投项目“固体氧化物电池(SOC)系统的研发与试制”,在2023年度的项目进展顺利,取得了预期研发成果,公司将逐步实现该产品领域的自主化全产业链布局。
(四)重大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IPO)募投项目:
年产6,000吨动力电池涂覆隔膜用勃姆石扩产项目已于2022年投产结项;电子通讯用功能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壹石通(合肥)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均已于2023年结项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其中壹石通(合肥)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16.34万元(含利息收入),后续将主要用于支付本项目尚未支付完毕的尾款。
2、2022年再融资(定向增发)募投项目:
(1)年产20,000吨锂电池涂覆用勃姆石建设项目:
截至2023年年底,处于降本工艺更新提升改造阶段,同时已贡献部分新增产能。随着下游需求逐步恢复、新增产能利用率提升,该募投项目将使得公司勃姆石产品的规模优势和成本优势更加凸显。
(2)年产15,000吨电子功能粉体材料建设项目:
其中怀远基地投建的“年产5,000 吨亚微米高纯氧化铝项目”已实现投产并小批量出货,“年产200吨芯片封装用low-α射线球形氧化铝项目”已完成产线调试、具备投产条件,正在加快推动市场导入;重庆基地投建的“年产9,800吨导热用球形氧化铝项目”目前仍处于建设期。
(3)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其中“陶瓷化聚合物用无机粉体材料的研发项目”,在2023年度相关研发成果已转入试生产阶段,可进一步满足陶瓷化阻燃材料在不同应用体系(如聚氨酯、聚烯烃等领域)的差异化需求;“纳米碳纤维导电材料的研发项目”处于小试阶段;“固体氧化物电池(SOC)系统的研发与试制”项目,其中SOC单电池中试线已稳定运行,电堆及系统组装、相关性能测试等在研子项目已进入放大实验阶段,公司计划2024年启动示范工程建设。
3、其他重点在建项目:
壹石通碳中和产业园一期项目规划分批建设陶瓷化防火材料,其中陶瓷化阻燃制品的首期产线已在2023年投产,并实现小批量销售。子公司重庆壹石通年产2万吨锂电用陶瓷粉体材料项目已将“年产9,800吨导热用球形氧化铝”募投项目作为一期项目启动建设,目前仍处于建设期。
子公司壹石通研究院投建的“年产1GW固体氧化物能源系统项目”,已于2023年12月增加孙公司稀陶能源作为联合实施主体,其中由壹石通研究院负责土地竞拍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前期工作,由稀陶能源负责生产线建设及后续投产运营。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土地竞拍,壹石通研究院已取得相应土地使用权,项目分阶段备案工作正在筹备过程中。
(五)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市场预期,公司于2023年5月、2024年1月先后完成两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1万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03.96万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传递了公司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六)股权激励实施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将首次授予日确定为2022年8月15日,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含当日)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暂未实施归属。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锂电池涂覆材料、电子通信功能填充材料和低烟无卤阻燃材料等三大类,性能特点和具体应用领域如下:
公司的锂电池涂覆材料主要为勃姆石产品,是一种无机的陶瓷涂覆粉体材料,通过对锂电池电芯隔膜或极片进行涂覆,可以提高锂电池电芯隔膜的耐热性和抗刺穿能力,并降低涂覆隔膜的含水率,有助于改善锂电池的倍率性能和循环性能,降低电芯的自放电,提升电芯的良品率,并提高锂电池的主动安全性能。
公司的电子通信功能填充材料主要包括二氧化硅粉体、球形氧化铝粉体等产品,填充在电子芯片的封装材料和电子印刷线路板中,可满足low-α射线、高频高速、低延时、低损耗、高可靠等电子封装或信号传输要求,主要应用于芯片封装、先进通信(5G)、存储运算、人工智能、自动驾驶等领域。
公司的低烟无卤阻燃材料主要包括纳米复合阻燃材料、陶瓷化硅橡胶阻燃材料等产品,可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电线电缆、家用电器、交通运输、建筑家居等阻燃防火领域。公司的纳米复合阻燃材料应用于电线电缆中可以有效抑烟、促进成炭和抗滴落,在遇火时阻燃剂发生脱水吸热反应,一方面降低可燃物温度,另一方面释放水蒸气稀释可燃物表面氧气浓度,起到阻燃抑烟作用。公司的陶瓷化硅橡胶阻燃材料可在遇火时促进成碳、形成陶瓷碳化层,覆盖在可燃物表面,从而隔绝氧气,有效阻止热量释放和有机物裂解,呈现高自熄特点。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所需原材料主要为氢氧化铝、氧化铝、二氧化硅、氢氧化镁等材料,上述原材料资源丰富、供应充足,主要从国内市场采购。公司建立了《供应商管理规定》《采购控制程序》等一套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对供应商的经营能力、资金实力、生产资质、产品质量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并经过小批量采购试用且合格后,方可进入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名录。
公司采购部按订单需求与合格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或年度框架合同,并会同品质部对现有供应商进行年度评价。公司采用安全库存模式,根据销售订单及订单预测设定安全采购线,并定期
进行调整及库存预报。当库存原材料低于安全采购线时,采购部进行原材料采购,经品质部检验合格后入库,以确保公司生产、运营有序安全的进行。
2、生产模式
公司综合行业发展情况以及主要客户需求的预测,并结合公司的安全库存要求制定生产计划。公司销售人员根据订单情况编制成生产任务联络单,由公司管理层审批后,下达至生产部,生产部根据生产任务联络单的需求量、交货期、安全库存、生产设备等实际情况编制生产计划,并将原材料需求下达至仓储物流部,生产线领取原材料进入产品生产环节。品质部负责生产全过程的产品质量管理,包括过程检测和成品入库检验等环节,保证产品的质量和生产的有序开展。
3、销售模式
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成立多年来,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销售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销售市场分布于中国大陆、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在销售模式上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公司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及时把握市场需求的变化,与下游应用更新迭代的周期保持协同,在开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等环节与客户密切沟通,持续满足客户对新产品的需求,从而建立长期、稳定的客户关系,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品牌价值。
4、组织架构
公司设置的内部机构有:生产运营中心、营销中心、工程项目中心、战略与投资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通过合理划分各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使各部门之间形成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机制,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健康运行。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新能源汽车行业竞争和机遇并存,锂电安全材料市场空间广阔
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推动低碳转型、实现绿色发展的战略举措,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在国务院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相关政策的基础上,2023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提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要求巩固和扩大新能源汽车发展优势,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提升全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和绿色发展水平,并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优化消费环境,更大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2024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巩固扩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等产业领先优势;稳定和扩大传统消费,鼓励和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提振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等大宗消费。在锂电池涂覆材料领域,通过对锂电池电芯隔膜或极片进行涂覆,能够有效提升动力电池安全性能,提升电芯的良品率,因此锂电池涂覆技术已成为行业的主流选择,新能源汽车行业蓬勃发展带动了锂电池涂覆材料需求的增长。与此同时,以勃姆石和氧化铝为代表的无机涂覆材料在锂电池涂覆应用中占据主流地位,其中勃姆石因兼具磁性异物含量低、吸水率低、比重低、莫氏硬度低等优势特点,能够有助于改善电池的倍率性能和循环性能,在无机涂覆材料中的占比在不断提升。受益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需求增长、储能电池涂覆应用拓展以及勃姆石涂覆渗透率提升等多重因素的共同驱动,勃姆石作为事关锂电池安全的重要涂覆材料,市场空间广阔。
(2)消费电子、5G通讯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升级发展,对导热材料需求快速上升
导热材料是一种新型工业材料,可以形成良好的导热效率,有效将热量传导至导热介质材料再传递到外部。高导热材料下游应用广泛,包括消费电子、通信设备、新能源汽车、工业互联、医疗制造等行业,对于国家战略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国内导热材料的市场规模增速明显。随着消费电子产品不断向小型化、轻薄化、智能化升级,5G商用带来在通信基站和通讯设备方面的投入,以及新能源汽车产业高速发展带来的对动力电池需求大幅度增加,高导热材料需求快速上升。
影响导热材料的核心在于填充材料,填充材料可以充满电子元件和散热器之间的空气间隙,建立有效的热传导通道,提高散热性能。当前主流的导热材料是氧化物或者氮化物,其中氧化铝综合性能良好,市场应用更为普遍;而球形填料有助于发挥导热填料的热传导功能,目前市场上较多采用球形氧化铝方案。因此,下游对导热材料需求的增长为公司电子填充材料尤其是球形氧化铝产品带来了重要市场机遇。
(3)集成电路封测市场前景广阔,高端芯片封装材料国产替代需求旺盛
封装测试行业位于集成电路制造产业链的中下游。封装是将芯片在基板上布局、固定及连接,并用绝缘介质封装形成电子产品的过程。按照封装材料组成来看,主要分为金属基、陶瓷基和塑料基封装材料。其中,陶瓷基封装材料主要原材料为氧化铝,作为一种先进的封装材料,相对于传统塑料封装和金属封装的优势,在于低介电常数、高频性能好;绝缘性好、可靠性高;强度高、热稳定性好;热膨胀系数低、热导率高;气密性好、化学性能稳定;耐湿性好,不易产生微裂现象。日本企业凭借长期的技术积累在高端封装材料具有明显优势,占领了全球大部分市场份额,国内高端芯片封装材料主要依赖进口,国产替代需求旺盛。在芯片封装领域,封装材料中的U、Th两种放射性同位素会释放α射线,引发电子芯片及线路板工作过程中发生软错误,影响其稳定性,此时则需要α射线含量低、磁性异物含量低、介电常数及介质损耗低、粒径分布窄的高端芯片封装材料,Low-α射线球形氧化铝是较优的选择。在全球范围内,目前能达到Low-α射线控制及磁性异物控制,同时在形貌控制上可以实现纳米级产品的生产企业仍然较少。公司Low-α射线球形氧化铝产品目前已具备量产条件,能够满足下游客户对Low-α射线控制、纳米级形貌、磁性异物控制的更高要求。
(4)新能源汽车日益重视热管理安全,带动陶瓷化阻燃防火材料需求增长
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蓬勃发展,安全性能和热管理问题近年来日益受到重视,阻燃防火材料在动力电池PACK热失控防护中的关键作用已得到充分体现。随着动力电池企业和新能源车企对PACK技术的不断升级优化,其对防火隔热、防爆密封等上游材料也提出了更高标准的性能与技术需求,公司的陶瓷化阻燃防火材料及制品已迎来发展机遇期。相比于传统的无机氢氧化物和有机体系阻燃剂,陶瓷化阻燃防火方案更具优势,在阻燃性能、力学性能、制备工艺等方面具有诸多优良特性。陶瓷化阻燃材料制品如隔热泡棉,可以提供优良的隔热、缓冲、阻燃、密封、支撑及回弹减震等功能,在动力电池PACK的不同区域位置中已得到较多应用。
2023年,公司的陶瓷化硅橡胶系列阻燃产品已在新能源汽车领域逐步应用推广,可用于电芯间隔热、电池模组的隔热顶板、侧板以及电芯舱与驾驶舱之间的防火罩等多个阻燃防火应用场景。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在锂电池涂覆材料领域,公司目前是全球锂电池用勃姆石最大供应商。根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统计数据,公司勃姆石产品2023年度全球细分市场份额占比约40%,继续位居行业第一。目前公司下游客户已覆盖国内大多数主流的锂电池厂商和主要的锂电池湿法隔膜厂商,在锂电池行业中的口碑和影响力持续提升。为积极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公司进入2023年以来持续强化技术优势、成本优势、产能优势,并采取更加灵活的市场策略,致力于追求“质量最好、成本最低、规模最大”,以巩固提升市场占有率作为重要目标。
在电子通信功能填充材料领域,公司已进入华为5G产品供应链体系,球形氧化铝产品凭借在导热界面材料领域的优良应用性能,已批量导入新能源汽车龙头企业,并在电子领域与行业知名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在高端芯片封装材料领域,公司目前已具备量产条件的Low-α射线球形
氧化铝产品,兼具α射线含量低、球形化率高、磁性异物含量低、粒径分布可调、导热性好、体积填充率高等性能优势,适合作为高端芯片封装材料EMC(环氧塑封料)、GMC(颗粒状环氧塑封料)的关键功能填料,可应用于高算力、高集成度、异构芯片等高散热需求的封装场景,下游主要是大数据存储运算、人工智能、自动驾驶等领域。
在低烟无卤阻燃材料领域,公司陶瓷化聚合物产品目前已顺利导入新能源汽车等下游行业,并实现了批量销售。该类产品主要应用于电芯间隔热、电池模组的隔热顶板、侧板以及电芯舱与驾驶舱之间的防火罩等多个阻燃防火应用场景,在遇火燃烧时呈现高自熄特性,兼具良好的成瓷效果和隔热性能,是一种高性价比、高效率、高安全的解决方案,成为公司阻燃材料产品重点开拓的应用方向。2023年,公司的陶瓷化硅橡胶粉体及相关制品新增产能已实现量产,并进入了国内大型整车厂的核心供应链,其他新客户的开拓也已进入验证和导入阶段。为了进一步满足陶瓷化阻燃材料在不同应用体系(如聚氨酯、聚烯烃等)的差异化需求,不断拓展新的应用领域,公司已启动对陶瓷化聚合物用无机粉体材料的持续深度开发,部分在研项目已转入试生产阶段。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在“碳中和”及新型储能领域,公司的战略布局:
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政策推动下,SOC系统在减碳、固碳以及新型储能等应用领域,迎来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良好的产业化前景。固体氧化物电池(Solid Oxide Cell,简称SOC)是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SOFC)及其逆过程固体氧化物电解池(SOEC)的统称,具有发电、储能、固碳三大功能。在发电端,SOC系统可以把化学能直接转化为电能,发电效率可以达到60%以上;同时与传统发电装置相比,在相同的电量需求下,碳排放量可以降低40%以上。在储能端,SOC系统可以将二氧化碳和水通过电解产生碳氢化合物,利用富余的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将电能转化为碳氢燃料进行存储,实现清洁能源的循环利用。在固碳端,SOC系统可将二氧化碳电解合成为工业基础原料甲醇,成为减碳、固碳的主要技术途径之一,助力实现零碳循环。
2023年2月,公司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发起共建“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联合实验室”,致力于实现零碳循环和二氧化碳的资源化利用。公司定向增发募投项目“固体氧化物电池(SOC)系统的研发与试制”,在2023年亦取得了预期研发成果,公司将逐步实现该产品领域的自主化全产业链布局。特别是随着下游氢能应用场景的逐渐铺开,公司的固体氧化物电解池(SOEC)系统产品凭借高效率、低成本的电解制氢优势,已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期。
(2)在先进光伏领域,公司对新技术路线的布局:
公司作为先进的无机非金属复合材料供应商,多年来在高纯二氧化硅领域持续探索与深耕,基于行业发展痛点,提前布局高端高纯石英砂材料的研发。2023年,公司成功探索出新型制备工艺,可通过“人工模拟自然过程”的合成技术实现高端高纯石英砂的量产,产品纯度能够突破4N8(SiO
含量≥99.998%)级别,平均纯度可达5N(SiO
含量≥99.999%)及以上,同时可根据客户需求将铝(Al)含量有效控制在10±2ppm范围内,从而摆脱高纯度石英砂生产对于稀缺优质矿石资源的依赖。报告期内,公司对该产品已完成小批量试产,拟进一步推动规模化生产。
本项目建成后,可通过人工合成技术实现高端高纯石英砂的量产,突破国外垄断,持续满足光伏石英坩埚内层砂、半导体石英制品的原料供应需求。同时,本项目将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拓宽业务布局,通过进入高端高纯石英砂材料业务领域,持续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差异化竞争优势,不断增强公司在高纯石英砂领域的科研创新水平和行业影响力,助力公司实现中长期战略发展目标。
(四)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成立多年以来,坚持以自主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始终贯彻“销售一代、研发一代、储备一代”的研发战略,基于自身对科学前沿和行业发展趋势的判断,以及对无机非金属复合材料的深刻理解,提前布局符合未来市场需求的新产品,通过多年行业积累,形成了差异化竞争优势。公司将技术攻关与下游客户的实际需求结合,掌握了一系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或非专利的核心技术。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和创新力度,2023年度投入的研发费用5,636.2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约41.32%。公司研发团队人数由期初的104人扩充为141人,研发平台体系进一步完善。2023年度,公司的发明专利新增申请47个、新增授权23个;实用新型专利新增申请7个,新增获得授权数为9个。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获授权专利共计83个,其中发明专利46个、实用新型专利37个。2023年,公司根据客户需求持续推动勃姆石产品的更新迭代以实现更高性能,应用于0.5μm-1μm涂层厚度的超薄涂覆用勃姆石型号,在实现量产的基础上进一步批量出货。在勃姆石的制备环节,公司持续推动工艺创新改进及提升自动化水平,2023年度的降本增效取得预期进展。在电子材料领域,公司自主研发的新产品亚微米高纯氧化铝已实现投产并小批量出货;高端芯片封装用Low-α球形氧化铝产品目前已完成新产线调试、具备量产条件,对日韩客户的送样验证工作在持续推动,主要是针对客户的差异化、定制化需求进行完善,目前相关完善工作已完成,尚待客户进一步反馈,有望在2024年实现批量出货。在阻燃材料领域,公司的陶瓷化阻燃制品作为创新研发成果在报告期内实现产业化落地,在2023年实现了与国内大型整车厂的合作落地,2024年有望迎来进一步增长。在固体氧化物电池(SOC)系统领域,公司在研子项目“中温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用质子导体复合电解质材料的开发和稳定性测试”项目已结项,“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堆金属连接体空气腔高温防护涂层工艺研发”项目进入小试阶段。其他在研项目方面,“导热粉体在聚合物热管理材料中的应用研究”、“陶瓷化硅橡胶及复合带研究及产业化”等项目已进入试产阶段,“N型单晶硅生长用粉体材料及相关制品开发”项目进入小试阶段。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1年 | / |
单项冠军产品 | 2024年 | 锂电池用勃姆石 |
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申请发明专利47个,新增获得授权数为23个;新增申请实用新型专利7个,新增获得授权数为9个。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47 | 23 | 115 | 46 |
实用新型专利 | 7 | 9 | 43 | 37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0 | 0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0 | 0 |
其他 | 0 | 0 | 0 | 0 |
合计 | 54 | 32 | 158 | 83 |
注:报告期内,公司4件实用新型专利失效。
3.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5,636.27 | 3,988.43 | 41.32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5,636.27 | 3,988.43 | 41.32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2.13 | 6.61 | 增加5.52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 /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因公司对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导致职工薪酬、直接材料、易耗品、折旧、燃动及合作开发费等费用增加。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中温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用质子导体复合电解质材料的开发和稳定性测试 | 2,500 | 986.25 | 2,401.38 | 结项 | 通过材料复合化的思路,开发一种经济适用、高烧结活性、高离子电导率的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用质子导体复合电解质材料粉体及产业化合成工艺。 | 行业先进 | 新一代能源材料、减碳固碳技术工具关键材料。 |
2 | 导热粉体在聚合物热管理材料中的应用研究 | 760 | 494.56 | 717.29 | 试产 | 针对不同类型的聚合物基体,获得兼容性较好的导热粉体,且其他综合指标(如抗老化性能)与市场保持一致。 | 行业先进 | 新能源锂电池热管理、电子设备热管理。 |
3 | 聚合物微球的制备与应用研究 | 990 | 389.19 | 608.48 | 产线设计中 | 以有机小分子单体为原料,通过自由基聚合与不同聚合方法相结合的工艺,制备不同粒径的功能化聚合物微球。 | 行业先进 | 工业催化、生物医药化学、涂料膜、液晶显示、电子元器件、新能源领域。 |
4 | 纳米钛酸钡材料的制备 | 2,000 | 778.37 | 1,282.77 | 样品阶段 | 制备颗粒大小均匀,粒度分布窄,粉体间无团聚,颗粒大小可控制,纯度高的纳米钛酸钡粉体。 | 行业先进 | 正温度系数热敏电阻器(PTC)、MLCC、热电元件、压电陶瓷、声纳、电光显示板、记忆材料、聚合物基复合材料以及涂层等。 |
5 | 多种铝源制备勃姆石的开发 | 1,500 | 502.65 | 1,435.82 | 结项 | 采用不同铝源生产勃姆石,调整工艺参数,生产出满足锂电客户需求的产品。 | 行业先进 | 新能源锂电池、工程塑料等。 |
6 | 陶瓷化硅橡胶及复合带研究及产业化 | 300 | 114.32 | 308.71 | 试产 | 优化和提升陶瓷化聚合物产品在不同应用场景的性能表现,不断拓展新的应用领域,对陶瓷化聚合物 | 行业先进 | 阻燃材料、电线电缆、高端建材、锂电池安全防火材料。 |
用无机粉体材料进行持续的深度开发。 | ||||||||
7 | 陶瓷化聚烯烃的研制与产业化研究 | 500 | 193.86 | 334.77 | 结项 | 通过选择不同配比,对其在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EVA)中成瓷的应用进行研究,制备出兼具EVA力学性能和良好的成瓷性能的陶瓷化EVA材料。 | 行业先进 | 阻燃材料行业,电线电缆。 |
8 | 窄分布球形消光剂开口剂开发 | 1,060 | 63.74 | 482.31 | 结项 | 制备具有高球形度、大小均一和窄分布的有机硅树脂微球功能材料。 | 行业先进 | 塑料、橡胶、涂料等高分子材料加工改性领域。 |
9 | 镀银玻璃微珠的制备及产业化研究 | 600 | 230.92 | 508.39 | 结项 | 通过降低原料成本和提高产品性能,开发出不同粒径的镀银(实心/空心)玻璃微珠,用来替代进口镀银玻璃微珠。 | 行业先进 | 电子屏蔽材料。 |
10 | 纳米碳纤维的制备及产业化研究 | 1,000 | 394.81 | 665.47 | 小试 | 开发出具有独特纤维结构的导电材料,实现缺陷数量少、比表面积大、长径比大等指标特点,兼具低密度、高比模量、高比强度、高导电性、高导热性以及结构致密等特性。 | 行业先进 | 新能源锂电池导电材料。 |
11 | 5G通讯用高导热凝胶的开发 | 1,200 | 580.12 | 1,025.12 | 试产 | 在有机硅固化体系的基础上,通过复配及对粉料进行处理、包覆,开发出高导热凝胶。 | 行业先进 | 5G通信基站导热材料,锂电池导热材料。 |
12 | 聚酰亚胺粘结剂的制备与应用 | 1,500 | 174.03 | 174.03 | 小试 | 制备出新型的聚酰亚胺粉末,以使其满足锂离子电池的边缘绝缘领域的需求,并同时实现成本的降低。 | 行业先进 | 锂离子电池边缘绝缘等领域 |
13 | 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堆金属连接体空气腔高温防护涂层工艺研发 | 3,000 | 192.47 | 192.47 | 小试 | 在金属不锈钢表面制备一层致密的防护涂层,降低在使用过程中空气氧化对于金属基底的使用效果。 | 全国先进 | 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堆 |
14 | 陶瓷化硅胶泡棉开发及产业化 | 500 | 46.03 | 46.03 | 小试 | 生产出具有高温成瓷、隔热、低密度的陶瓷化硅橡胶泡棉。 | 行业先进 | 新能源电芯间隔热缓冲、模组间隔热防护 |
等 | ||||||||
15 | 纳米勃姆石在ABS树脂中的应用 | 1,500 | 425.45 | 425.45 | 小试 | 探究纳米勃姆石表面改性的生产工艺路线,研究改性后ABS/纳米勃姆石复合材料对力学性能方面的影响。 | 行业先进 | 阻燃材料,工程塑料如ABS、PI、PEI等。 |
16 | 环氧模塑料用球形硅微粉的开发 | 550 | 8.64 | 8.64 | 小试 | 以公司现有球形硅微粉为基础,通过复配、表面处理及混合工艺等,以环氧树脂为基体进行性能评估,为下游客户端提供高性能产品。 | 行业先进 | 覆铜板、环氧模塑料等 |
17 | N型单晶硅生长用粉体材料及相关制品开发 | 1,500 | 60.86 | 60.86 | 小试 | 开发出适用于N型单晶硅生长的高纯且长寿命的粉体材料及相关制品,同时对制品的制备工艺及性能进行系统性研究。 | 行业先进 | 光伏电池等 |
合计 | / | 20,960 | 5,636.27 | 10,677.99 | / | / | / | / |
注:表中的数值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情况说明无
5.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41 | 104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8.29 | 14.59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2,223.16 | 1,748.04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5.77 | 16.81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9 |
硕士研究生 | 28 |
本科 | 80 |
专科 | 16 |
高中及以下 | 8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79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47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1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4 |
60岁及以上 | 0 |
注:报告期内,公司新入职研发人员的数量较多,致使本期研发人员平均薪酬低于上年同期。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坚持以自主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贯彻“不领先,不立项;无创新,不扩张;非主业,不介入”的经营原则,致力于推动产品创新能力、产品实现能力和市场布局能力三大能力建设,新产品研发始终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围绕下游客户的痛点问题,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成立多年以来,公司逐步在业务布局、产品品类、技术研发体系、市场及客户开拓等方面形成了自身独特的竞争优势,从而构建起较强的抗风险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拥有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技术创新优势
公司以创新为基因,建立了产品研发、工艺技术开发和应用研究为主体的研发体系,在专门的研发部门之外,在合肥高新区设立了合肥创新中心、壹石通研究院,便于研发人才引进以及与
高校、机构的密切合作。公司研发部按不同应用领域下设多个专业实验室,形成了产品线、研发线双线推进的产品研发体系,为持续推出新产品、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和生产工艺、提升产品质量提供了技术保障,为满足客户需求提供了技术支撑。
在完备的研发创新体系之上,公司形成了领先的创新意识,秉持“销售一代、研发一代、储备一代”的研发理念,基于自身对科学前沿和行业发展趋势的判断,提前布局符合未来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公司的研发工作大致分为三类:(1)重视基础理论研究,作为长期发展的积淀,通过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高校的产学研合作,以及引入专业互补的博士、硕士等学术型人才,提前布局领先市场十年左右的基础研究;(2)公司研发部及合肥研究院的研发人员开展具有潜在应用前景的前瞻性产品研发,推进小试和中试;(3)公司研发人员和工程项目中心、生产运营中心、营销中心等相关人员负责已进入中试阶段、预期未来三年内能够量产的新产品和新技术产业化,有效保持领先的创新能力。为储备持续迭代的产品和技术,公司着力于建设自身的三大能力体系:(1)持续的产品创新能力,加深公司对基础材料的理解及研究,将基础材料适配,生产出适于客户需要的产品;(2)产品实现能力,即实现产品的产业化与市场化;(3)市场布局能力,积极收集市场反馈信息,洞察市场动向,根据下游客户的需求持续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
2、市场及客户优势
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解决方案。客户是公司产品和技术的使用者、是公司产品的评价者、是新需求的提出者,也是公司的盈利来源、成长伙伴、创新驱动者。成立多年来,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销售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并在市场端保持了高效的信息收集机制和灵敏的快速反应机制。公司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及时把握市场需求变化,与下游应用更新换代的周期保持协同,在研发、生产、品质、销售、售后服务等环节与客户密切沟通,持续满足客户对新产品的需求和预期,从而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不断提升公司的行业影响力和品牌价值。
公司在行业内拥有领先的龙头客户资源,在新产品推广初期即聚焦于服务龙头客户,树立良好的品牌知名度后再带动行业内的其他客户自然跟进。在锂电池涂覆材料领域,公司作为全球细分市场的领先企业,已与宁德时代、三星SDI、新能源科技(ATL)、亿纬锂能、比亚迪、欣旺达、国轩高科等多家国内外锂电池制造企业建立稳定合作关系。此外,公司也与国内外主要的锂电池隔膜厂商如恩捷股份、中材锂膜、星源材质、沧州明珠、河北金力等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
3、产品性能优势
在锂电池涂覆材料领域,随着公司的持续研发投入与行业经验积累,勃姆石产品技术性能不断提升,公司的勃姆石产品在纯度、中位粒径、比表面积和磁性异物等指标上表现优异,作为无机涂覆材料中的陶瓷涂覆颗粒可提高锂电池电芯隔膜的耐热性和抗刺穿能力,提升电芯良品率,
提高锂电池的安全性能。此外,公司也在积极布局下一代涂覆材料,在纯度更高、粒径更小的勃姆石制备领域形成了深厚的技术积淀。在电子通信功能填充材料领域,公司生产的球形氧化铝可填充进有机硅、环氧树脂等材料制备成导热界面材料,具有高热传导性、高填充性、绝缘性等特点,应用于集成电路封装和电子元器件散热,充满电子元件和散热器之间的空气间隙,建立有效的热传导通道,减少传热热阻,提高散热性能。公司还针对客户差异化需求对导热球形氧化铝产品实施了精准研发及市场布局,可满足锂电池模组导热粘接胶对更高性能的热管理材料的应用需求。在高端芯片封装材料领域,公司的Low-α射线球形氧化铝产品能够满足下游客户对Low-α射线控制、纳米级形貌、磁性异物控制的更高要求,可应用于大数据存储运算、人工智能、自动驾驶等新兴领域。在低烟无卤阻燃材料领域,公司的陶瓷化硅橡胶系列产品已在新能源汽车阻燃防火领域实现批量销售,应用于电芯间隔热、电池模组的隔热顶板、侧板以及电芯舱与驾驶舱之间的防火罩等多个阻燃防火应用场景,在遇火燃烧时呈现高自熄性,兼具良好的成瓷效果和隔热性能,是一种高性价比、高效率、高安全的解决方案,成为公司阻燃材料产品重点开拓的应用方向。
4、产品品质控制优势
公司产品均处于产业链的上游位置,其质量及品质稳定性将直接影响下游应用的关键性能。公司设有专门的品质部和经验丰富的品质控制团队,树立了统一的品质观,建立了完善的品质管控体系及品质控制手段,有效保障了公司产品质量。此外,公司重视加强与第三方审核机构的协同合作,持续推动自身品控体系建设的完善和高效运行。公司在品质控制上强调统一理念、统一行动,从原材料、半成品到成品的每一个生产过程都进行严格的品质检测与管理,不合格的原料、半成品不会进入到下一步工序,从而保障产品性能符合客户要求、满足客户预期。
5、自主设计先进工艺装备的优势
基于对产品工艺的深刻理解,结合客户对产品性能的要求,公司自主开发了包括流化床气流磨、球形化设备、表面改性设备等多台套差异化生产设备。以勃姆石为例,公司根据对勃姆石生产工艺,包括转化温度、晶体生长等特殊工艺参数的深刻理解,为满足客户对勃姆石高纯度、低磁性异物等指标的更高要求,自主设计并建造了勃姆石自动化生产线,提升单位占地面积产能,优化生产工序和物流模式,实现安全、高效的自动化管理,有效控制生产过程中各类杂质的引入,进一步降低磁性异物含量,提高生产效率及产品质量,保障了产品性能的一致性与可靠性。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 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二)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65亿元,同比下降22.9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52.37万元,同比下降83.31%。主要影响因素包括:
1、2023年,新能源锂电池行业下游去库存、供需格局发生变化,公司锂电池涂覆材料产品出货量减少,叠加市场竞争加剧,公司主要产品售价下降,致使营业收入和利润规模较上年同期相应减少。
2、随着公司部分新建产线转固,相应折旧费用摊销导致单位成本上涨,抵消了工艺创新降本带来的部分增量效益。
3、2023年公司对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支出5,636.2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1.32%,致使净利润降幅较大。
(三) 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勃姆石产品主要用于锂电池电芯隔膜的涂覆、极片涂覆。随着锂电池企业产能不断扩张,涂覆隔膜的使用占比提升、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领域的应用推广,以勃姆石、氧化铝为代表的无机涂覆已成为主流涂覆方式,带动了无机涂覆材料的渗透率提升。与此同时,以芳纶、PVDF为代表的有机涂覆材料仍占有一定市场份额,特别是近年来芳纶涂覆方式受到较多的关注。随着未来新兴技术的研发成功和生产工艺的完善,若新的技术路线取得重大突破并实现产业化,可能会对无机涂覆材料的渗透率提升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的核心能力是持续创新,一方面围绕全新的市场需求、未来的行业趋势,提前布局产品创新和技术创新;另一方面围绕已有产品,持续深度开发,用创新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公司将充分利用核心技术与经验积累,加强与下游客户紧密合作,持续推进新产品的研发和投产,始终保持科学端、市场端两大传感器的灵敏度,保持对新兴技术路线的研究和商机把握。
(四) 经营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是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勃姆石作为提升锂电池主动安全性能的重要涂覆材料,在动力电池和消费类电池的隔膜涂覆、正极边缘涂覆中已得到广泛应用,在储能电池、钠离子电池中的应用也在逐步推广。在市场需求驱动下,勃姆石产品出现了多家供应商入局并陆续扩大产能,新的进入者将进一步加剧行业竞争,进而影响公司勃姆石产品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的提升。
公司在技术积淀、产品品质、品类丰富度、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等方面,相比国内外其他勃姆石生产企业已形成较为明显的竞争优势。公司基于对勃姆石生产工艺及关键参数的深厚技术积淀和深刻理解,可满足客户对勃姆石高纯度、低磁性异物、小粒径等指标的更高要求;同时可根据客户差异化需求定制生产勃姆石,截至目前公司的勃姆石产品型号已超过15种,可满足下游市
场的不同应用需求。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将坚定推动实施降本增效,同时将采取更加灵活的市场策略,持续巩固提升市场领先地位。
(五) 财务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在公司整体营业收入结构中,锂电池涂覆材料产品收入占比较高,锂电池涂覆材料客户相较于其他客户,其信用期相对较长,导致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及占比相应增长。若未来宏观经济形势下行、下游行业景气度下滑或下游客户自身经营条件恶化导致不能及时回款,有可能出现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及占比持续上升的情况,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六) 行业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尽管目前锂电池在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应用仍是最确定的技术路线,但仍不排除随着技术的进步,新的技术路线会挤压锂电池在下游应用的空间和增速,从而减少对公司锂电池涂覆材料的需求。同时,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由政策导向型切换为市场驱动型,更加充分的市场竞争已导致行业整体盈利水平呈现下行趋势,叠加技术迭代、上游竞争加剧、产能利用率偏低等多重复杂因素,2024年仍是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面临重大挑战的一年。对于锂电上游材料而言,随着上游企业在2023年加速扩产和新建产能集中释放,绝大多数锂电材料的供需关系发生变化,产品销售价格的下行趋势尚未结束,将对包括公司在内的产业链相关企业的盈利能力带来挑战。
(七) 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国际局势动荡及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可能会致使公司的生产运营环境面临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公司原材料、燃料动力等采购成本的上升以及物流运输成本特别是海外运输成本的增加等方面。公司生产的原材料以氢氧化铝、氧化铝等大宗商品为主,同时对天然气的需求量较大,而原材料、燃料动力成本在公司整体生产成本中的占比较高。若因宏观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致使公司采购的原材料、天然气价格或承担的运输成本大幅上涨,将导致公司的整体运营成本上升,给公司经营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八) 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九) 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由于下游锂电池企业去库存、需求放缓等因素影响,公司锂电池涂覆材料的出货量同
比有所减少,叠加市场竞争加剧,公司主要产品售价降幅较大,致使2023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相应减少,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4.65亿元,同比下降22.96%;同时,公司在2023年部分新建产线转固,相应折旧费用摊销导致单位成本上涨,抵消了工艺创新降本带来的部分增量效益;叠加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同比大幅增长,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52.37万元,同比下降83.31%。
面对行业供需格局和外部市场环境的深刻变化,公司迎难而上、顺势而为,对于传统产品,在市场端,以市场份额作为首要目标,采取了更加灵活的产品价格策略;在成本端,对产品原材料、工艺流程、能源供给等方面进行改进创新,从而不断降低产品成本。同时,公司加快推动新产品的产业化落地和市场导入,围绕“锂电安全、内外兼修”而推出的陶瓷化阻燃制品,已进入国内大型整车厂的核心供应链,并在韩国投资布局了海外市场;用于光伏石英坩埚和半导体石英制品的高纯石英砂项目,已完成小批量试产。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46,454.57 | 60,298.60 | -22.96 |
营业成本 | 34,291.38 | 35,934.91 | -4.57 |
销售费用 | 1,608.16 | 1,333.30 | 20.62 |
管理费用 | 5,903.16 | 4,549.93 | 29.74 |
财务费用 | 542.89 | -25.47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5,636.27 | 3,988.43 | 41.3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8.06 | 5,048.05 | -88.7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26.63 | -111,814.79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64.65 | 111,687.41 | -102.74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由于下游锂电池企业去库存、需求放缓等因素影响,公司锂电池涂覆材料的出货量同比有所减少,叠加市场竞争加剧,公司主要产品售价降幅较大,致使2023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相应减少。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营业成本未随着营业收入的比例变动而变动,主要是随着公司在2023年部分新建产线转固,相应折旧费用摊销导致单位成本上涨致营业成本未同比下降。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销售服务费、推广费、差旅费、中介服务等费用增加。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职工薪酬、折旧、房租、股份支付、维保等费用增加。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借款利息增加、汇率波动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公司对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职工薪酬、直接材料、易耗品、折旧、燃动及合作开发费等费用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随收入下降,现金流入随之减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期初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本期赎回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较同期下降主要为归还银行贷款以及同期再融资募集资金到位所致。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 | 46,385.08 | 34,279.56 | 26.10 | -23.07 | -4.61 | 减少14.30个百分点 |
合计 | 46,385.08 | 34,279.56 | 26.10 | -23.07 | -4.61 | 减少14.30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锂电池涂覆材料 | 37,404.75 | 27,125.27 | 27.48 | -22.60 | -0.61 | 减少16.05个百分点 |
电子通信功能填充材料 | 6,320.08 | 5,697.75 | 9.85 | -31.56 | -21.37 | 减少11.67个百分点 |
低烟无卤阻燃材料 | 2,660.25 | 1,456.54 | 45.25 | -2.76 | 4.21 | 减少3.66个百分点 |
合计 | 46,385.08 | 34,279.56 | 26.10 | -23.07 | -4.61 | 减少14.30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内销 | 38,968.04 | 29,773.42 | 23.60 | -27.60 | -7.99 | 减少16.28 |
个百分点 | ||||||
外销 | 7,417.04 | 4,506.14 | 39.25 | 14.55 | 26.05 | 减少5.54个百分点 |
其中:直接出口 | 6,781.30 | 4,176.17 | 38.42 | 36.42 | 46.85 | 减少4.37个百分点 |
非直接出口 | 635.74 | 329.97 | 48.10 | -57.73 | -54.86 | 减少3.29个百分点 |
合计 | 46,385.08 | 34,279.56 | 26.10 | -23.07 | -4.61 | 减少14.30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40,215.48 | 29,445.66 | 26.78 | -21.48 | -1.68 | 减少14.75个百分点 |
经销 | 6,169.60 | 4,833.90 | 21.65 | -32.04 | -19.25 | 减少12.41个百分点 |
合计 | 46,385.08 | 34,279.56 | 26.10 | -23.07 | -4.61 | 减少14.30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报告期公司锂电池涂覆材料的出货量同比有所减少,叠加市场竞争加剧,公司主要产品售价降幅较大,致毛利润下降;电子通信功能填充材料,主要是随着公司在2023年部分新建产线转固,相应折旧费用摊销导致单位成本上涨致毛利润有所下降。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锂电池涂覆材料 | 吨 | 23,006.32 | 23,205.95 | 4,438.88 | -19.28 | -6.96 | -4.30 |
电子通信功能填充材料 | 吨 | 6,040.05 | 5,834.40 | 1,182.86 | -22.32 | -23.70 | 21.04 |
低烟无卤阻燃材料 | 吨 | 1,082.96 | 1,082.80 | 198.42 | -17.88 | -19.34 | 0.08 |
产销量情况说明报告期,受下游锂电池企业需求放缓以及半导体电子行业疲软等因素影响,公司锂电池涂覆材料以及电子通信功能填充粉体材料,产量及销量均有所下降;低烟无卤阻燃材料受产品销售结构调整,产量及销量同比有所减少。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万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 | 直接材料 | 13,562.01 | 39.56 | 16,676.77 | 46.41 | -18.68 | 报告期内原料价格相对稳定。本期金额较上期变动幅度较大,主要是随着公司销量下降而下降。 |
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 | 其他制造成本 | 20,717.55 | 60.44 | 19,258.14 | 53.59 | 7.58 | 报告期内占成本比例有所增加主要为原料配方改进,材料成本占比下降所致。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无机功能粉体材料 | 直接材料 | 12,731.81 | 37.14 | 15,624.41 | 43.48 | -18.51 | 报告期内原料价格相对稳定。本期金额较上期变动幅度较大,主要是随着公司销量下降及原料配方改进而下降。 |
无机功能粉体材料 | 其他制造成本 | 20,091.21 | 58.61 | 18,912.87 | 52.63 | 6.23 | 报告期内产品结构无较大变化,其他制造成本占比增加主要为部分产线转固,折旧费用增加所致。 |
聚合物粉体材料 | 直接材料 | 830.20 | 2.42 | 1,052.36 | 2.93 | -21.11 | 产品销售结构变化所致。 |
聚合物粉体材料 | 其他制造成本 | 626.34 | 1.83 | 345.27 | 0.96 | 81.41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 27,035.94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58.19%;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客户A | 10,123.18 | 21.79 | 否 |
2 | 客户B | 5,807.21 | 12.5 | 否 |
3 | 客户C | 4,530.02 | 9.75 | 否 |
4 | 客户D | 3,746.10 | 8.06 | 否 |
5 | 客户E | 2,829.43 | 6.09 | 否 |
合计 | / | 27,035.94 | 58.19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对客户C销售额增加,首次进入公司前 5 名客户,系公司加大客户开拓力度,相关产品被客户认可接受。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7,462.27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72.48%;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供应商A | 4,917.24 | 47.76 | 否 |
2 | 供应商B | 1,548.29 | 15.04 | 否 |
3 | 供应商C | 399.51 | 3.88 | 否 |
4 | 供应商D | 308.69 | 3.00 | 否 |
5 | 供应商E | 288.54 | 2.80 | 否 |
合计 | / | 7,462.27 | 72.48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新增供应商B、供应商D的采购,首次进入公司前5名供应商,主要是随着销售收入增加,原材料需求增加,公司加强供应链管控,新增供应商采购所致。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
销售费用 | 1,608.16 | 1,333.30 | 20.62% | 主要为销售服务费、推广费、差旅费、中介服务等费用增加。 |
管理费用 | 5,903.16 | 4,549.93 | 29.74% | 主要为职工薪酬、折旧、房租、股份支付、维保等费用增加。 |
研发费用 | 5,636.27 | 3,988.43 | 41.32% | 主要因公司对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职工薪酬、直接材料、易耗品、折旧、燃动及合作开发费等费用增加。 |
财务费用 | 542.89 | -25.47 | 不适用 | 主要为借款利息增加、汇率波动所致。 |
4.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8.06 | 5,048.05 | -88.75% | 主要随收入下降,现金流入随之减少。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26.63 | -111,814.79 | 不适用 | 主要系期初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本期赎回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64.65 | 111,687.41 | -102.74% | 较同期下降主要为归还银行贷款以及同期再融资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 | 情况说明 |
(%) | 的比例(%) | 动比例(%)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1,520.46 | 10.60 | 75,425.48 | 25.24 | -58.21 | 主要为部分理财资金赎回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1,778.87 | 0.60 | 1,361.25 | 0.46 | 30.68 | 主要为期末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增加。 |
其他流动资产 | 2,372.42 | 0.80 | 4,080.06 | 1.37 | -41.85 | 主要为增值税留抵税额所致。 |
固定资产 | 82,227.41 | 27.66 | 63,031.35 | 21.09 | 30.45 | 公司新建的产线陆续投产,在建工程转固所致。 |
在建工程 | 57,409.27 | 19.31 | 32,306.10 | 10.81 | 77.70 | 主要为新建的产线陆续开工。 |
使用权资产 | 3,901.46 | 1.31 | 1,201.17 | 0.40 | 224.80 | 主要为租赁厂房增加。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837.62 | 0.95 | 2,043.78 | 0.68 | 38.84 | 主要为租赁负债及股份支付费用。 |
短期借款 | 3,002.57 | 1.01 | 6,737.20 | 2.25 | -55.43 | 短期借款陆续到期归还所致。 |
合同负债 | 26.11 | 0.01 | 102.56 | 0.03 | -74.54 | 收到的预收货款减少。 |
应付职工薪酬 | 985.94 | 0.33 | 716.98 | 0.24 | 37.51 | 报告期新增研发人员较多所致。 |
应交税费 | 507.67 | 0.17 | 2,965.88 | 0.99 | -82.88 | 随着利润减少而减少。 |
其他流动负债 | 1,785.57 | 0.60 | 998.80 | 0.33 | 78.77 | 期末收到不能终止确认的票据增加。 |
租赁负债 | 2,664.83 | 0.90 | 547.73 | 0.18 | 386.52 | 主要为新增的租赁厂房增加所致。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92 | 0.00 | 337.25 | 0.11 | -99.13 | 主要为净额法列示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七、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分析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271,179,692.90 | 360,779,852.95 | -24.84%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截至报告期末进展情况 | 本期投资损益 | 披露日期及索引(如有) |
LK ESTONE株式会社 | 硅制造、加工及销售业务;电气、电子部品设计、制造及销售业务;硅橡胶成型品制造及销售业务;橡胶其他成型品制造及销售业务;汽车零部件制造及销售业务;电气电子信息材料相关产品的制造、加工、销售及出货业务;锂电池材料销售、分销、售后业务;电子陶瓷材料销售、分销、售后业务;无机非金属材料销售、分销、售后业务;有机材料销售、分销、售后业务;电子商务及相关分销业务;通信销售业务;一般贸易业务;不动产租赁及转租业务;与上述各项相关的批发和零售业务;与上述各项相关的进出口业务、贸易业务;与上述各项相关的研发和咨询;与上述各项相关的所有附属项目。(最终以注册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的范围为准)。 | 新设 | 755 | 51% | 自有资金 | 登记注册中 | 不适用 | 2023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拟签署<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的自愿性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
稀陶能源技术(合肥)有限公司 |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 | 新设 | 3,500 | 70% | 自有资金 | 登记注册中 | 不适用 | 2023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投资设立孙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公告编号:2023-055)。 | |||||||
合计 | / | / | 4,255 | / | / | / | / |
注:稀陶能源已于2024年2月29日完成工商登记注册。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项目进度 | 本报告期内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项目收益情况 | 披露索引 |
1 | 壹石通运营中心项目 | 39,956.00 万元 | 本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安徽壹石通材料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实施。截至本报告期末,土地不动产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均已获取,项目有序推进中,目前南塔楼三层结构正在施工,北塔楼一层结构施工。 | 5,513.57 | 14,070.83 | 建设中 | 2022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2022年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2022年10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壹石通运营中心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 |
2 | 碳中和产业园项目 | 项目总投65亿,其中公司预计投入不超过30亿。 | 本项目为公司与怀远县人民政府合作共建,截至本报告期末,由政府代建的项目一期已完成建设,其中环保陶瓷化防火材料部分产线已投产运行,其他厂房生产线建设中,二期目前处在规划设计中,预计5月份开工建设。 | 1,188.14 | 1,216.32 | 建设中 | 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与怀远县人民政府签署碳中和产业园项目投资框架协议的自愿性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2022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壹石通碳中和产业园项目投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
3 | 年产5万吨氢氧化镁、5万吨 | 111,342.39 万元 | 氢氧化镁、硼酸锌和五硼酸铵生产线处于试生产 | 1,405.32 | 16,118.51 | 建设中 | 2021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 |
碱式碳酸镁、1万吨氧化锆、1000吨硼酸锌、1000吨五硼酸铵和100吨钛酸钡产品项目 | 和工艺改进阶段。碱式碳酸镁、氧化锆、钛酸钡目前尚未开始建设。 | 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 |||||
4 | 年产 1GW 固体氧化物能源系统项目 | 121,064.00 万元 | 项目立项备案已完成,已获取环评批复、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总平规划方案已完成公示;现场临时用电、临时用水、临时道口已建设完毕;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评审)工作正在进行中; | 2,699.77 | 2,699.77 | 前期报备报建 | 2023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固体氧化物能源系统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2023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投资设立孙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5,425.48 | -305.02 | 404,400.00 | 448,000.00 | 31,520.46 | |||
应收款项融资 | 1,361.25 | 417.62 | 1,778.87 | |||||
合计 | 76,786.73 | -305.02 | 404,400.00 | 448,000.00 | 417.62 | 33,299.33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万元) | 总资产 (万元) | 净资产 (万元) | 净利润 (万元) |
1 | 安徽壹石通金属陶瓷有限公司 | 金属基复合材料与陶瓷基复合材料及其原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100% | 1,000.00 | 1,665.95 | 1,584.07 | 0.70 |
2 | 蚌埠壹石通聚合物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改性塑料粒料制造;功能高分子材料、功能硅橡胶制品及高分子橡塑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 | 100% | 8,000.00 | 10,180.85 | 8,709.32 | 373.40 |
3 | 安徽壹石通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 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 100% | 10,000.00 | 17,706.87 | 9,196.97 | -578.49 |
4 |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材料科学研究;工艺和技术开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新材料技术咨询、交流服务;新材料技术转让服务;聚合物复合材料、陶瓷基复合材料、金属基复合材料、纳米材料功能性粉体材料、器件及生产工艺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孵化;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 100% | 15,000.00 | 19,299.57 | 14,344.03 | -1,009.35 |
5 | 安徽壹石通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新能源材料、勃姆石、氢氧化铝、氧化铝、电池材料、硅基电子材料、碳基导电材料的技术研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生产、销售(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国内贸易代理;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 100% | 15,000.00 | 50,921.25 | 16,005.63 | 752.16 |
6 | 蚌埠壹石通电子通信材料有限公司 |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池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池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技术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100% | 15,000.00 | 36,840.99 | 14,936.09 | -112.64 |
7 | 重庆壹石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 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新兴 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00% | 5,000.00 | 22,248.43 | 5,037.83 | 44.87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2024中国汽车市场整体预测报告》,预测2024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1150万辆左右,同比增长21%
。根据高工产业研究院(GGII)预测,2024年中国锂电池市场出货量将超1100GWh,同比增长超27%,正式进入TWh时代。其中动力电池出货量超820GWh,同比增长超20%;储能电池出货量超200GWh,同比增长超25%;2024年中国锂电用四大主材料出货量增速均超20%,其中锂电隔膜出货量超220亿㎡
。高工产业研究院(GGII)认为,2023年是国内锂电池产业链企业集中走向海外的一年,随着国内市场竞争的加剧,预计2024年将成为国内锂电池产业链企业海外集中“落地年”,其中东南亚、东欧以及南美(含中美洲)将成为项目落地主要区域。售价预测方面,高工产业研究院(GGII)认为,2024年锂电池产业链主要环节产品价格在2023年基础上降价幅度在5~15%。其中负极、电解液等环节降幅5~12%,正极、隔膜等降幅8~15%。从产能利用率看,高工产业研究院(GGII)预测,2024年国内动力电池市场有效产能(不含未开工及未通过下游验证的无效产能)利用率将低于60%,储能电池市场有效产能利用率将不足50%。多数新进企业的新释放产能将成无效或低效产能
。面对行业发展趋势带来的严峻挑战,壹石通将积极顺势而为,充分发挥创新能力,持续强化技术优势、成本优势、产能优势,延续更加灵活的市场策略,致力于追求锂电池涂覆材料的“质量最好、成本最低、规模最大”,不断巩固提升市场份额。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壹石通始终胸怀“用知识创造价值”的初心,肩负“通过材料创新使人类生活更美好”的使命,致力于“从砂石到芯片,从矿石到能源”,成立十八年来持续深耕产业布局,苦练内功、厚积薄发,已成长为行业领先的先进无机非金属复合材料及应用解决方案提供商。展望2024年,公司经营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依然复杂严峻,挑战与机遇并存。公司将持续深化新能源产业布局,在锂电池材料、陶瓷化阻燃材料、电子封装材料以及重点新业务领域,围绕下游应用场景需求,充分发挥自身“科学家导航+工程师落地”的人才优势,以科学家思维和工匠精神,不断提升研发创新成效,加快新产品产业化落地,聚焦细分领域,做精核心产品,持续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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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差异化竞争优势。同时,公司将兼顾股东、员工、合作伙伴等各方利益,进一步助推实现共同富裕,并将ESG即环境(E)、社会(S)和公司治理(G)融入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加快建设成为国际领先、具有创新活力的新材料公司。2024年,公司还将首次编制并发布ESG年度专题报告,展现公司在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实践与成果,以增进广大投资者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识。我们认为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更在于平衡经济效益与社会责任,在于积极保护环境、回馈社会、优化治理,近年来壹石通高度重视ESG管理,积极践行ESG理念,在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成为良好的开端。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全力保障新产品落地,贡献增量盈利
一是加快高纯石英砂产品的市场验证导入。2024年公司规划短期内先投建千吨级产能的高纯石英砂中试线,后续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合理把控2万吨产能的投建节奏。2024年3月,公司公告与湖南华民股份在高纯石英砂领域建立战略合作关系,通过本次产业链上下游的深度合作及互动反馈机制,有望加速公司创新成果的产业化进程,特别是对于人工合成石英砂在先进光伏等下游应用领域的工艺技术创新和产品性能提升,将发挥重要的助推作用。同时,该产品的后续落地也将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持续提升盈利能力和差异化竞争优势。二是围绕“锂电安全、内外兼修”,继续拓展新的领域、新的市场,勃姆石产品以提升市场份额、提高产能利用率作为首要目标,并积极探索新的应用场景,同时围绕下游锂电客户的其他材料需求,积极布局研发、寻求产业化。阻燃材料方面,2024年将重点推动陶瓷化系列制品实现量级规模的增长,以及陶瓷化材料在聚氨酯、聚烯烃等不同应用体系的导入推广,并重点关注海外市场。
2、坚持创新驱动,提升研发创新成效
公司的核心能力是持续创新,一方面围绕全新的市场需求、未来的行业趋势,提前布局产品创新和技术创新;另一方面围绕已有产品,持续深度开发,用创新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2024年,公司将在创新方向上推动知识创新、产品创新、工艺创新、服务创新,在创新过程中强调全员创新、全过程创新,鼓励岗位创新。
在固体氧化物电池(SOC)领域,2024年随着氢能下游应用场景的逐渐铺开,高效率、低成本的电解制氢市场需求广阔,公司的固体氧化物电解池(SOEC)系统产品已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期,公司将在2024年加快推动该项目示范工程的落地。
3、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早投产早见效
2024年,公司将紧紧围绕下游市场需求和客户未来预期,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既为保障交付能力、开拓新客户新市场奠定产能基础,同时也有助于推动公司新产品从研发实验线向工业化生产线的衔接过渡,提升公司的产品实现能力。产能保障方面,公司在2024年将加快推动募投项目重庆基地“年产9,800吨导热用球形氧化铝”的新产线建设,争取尽早投产、尽早贡献效益。该募投项目的建成,将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我国西南地区的能源成本优势,推进导热材料产品的降本增效,持续提升市场竞争力。
4、强化绩效管理,打造敏捷型组织
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为保障公司2024年度业务规划的落地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已在2024年年初调整优化了内部组织架构,对部分业务条线和中后台部门的职能、流程实施了进一步梳理整合,以加强对业务营销、生产运营、项目建设的节点跟踪、过程管控和效能提升。
2024年,公司对内将围绕关键资源投入、降本增效落地、重点项目推动、任务目标分解等环节,进一步强化绩效考核,持续提升内部管理效能;对外将更加贴近市场、贴近客户,更加深入了解市场需求、预判未来趋势,提供精准解决方案,围绕“以客户为中心”的运营主线,打造高效敏捷型组织。
(四)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立健全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治理结构,建立了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要求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并设立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公司组织机构职责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健全清晰,制衡机制有效运作。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
不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4/20 | www.sse.com.cn | 2023/4/21 |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
(8)《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9)《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9/14 | www.sse.com.cn | 2023/9/15 | 审议通过: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10/10 | www.sse.com.cn | 2023/10/11 | 审议通过:(1)《关于签署项目投资合作补充协议及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固体氧化物能源系统项目的议案》。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11/16 | www.sse.com.cn | 2023/11/17 | 审议通过: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召开4次股东大会,分别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上4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议案被否决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四、 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蒋学鑫 | 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55 | 2006年1月 | 2024年4月 | 40,760,675 | 40,760,675 | - | - | 141.41 | 否 |
夏长荣 | 董事、首席科学家 | 男 | 57 | 2017年5月 | 2024年4月 | 500,000 | 500,000 | - | - | 25.11 | 否 |
鲍克成 | 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 男 | 46 | 2014年2月 | 2024年4月 | 195,000 | 195,000 | - | - | 67.96 | 否 |
蒋玉楠 | 董事、技术顾问 | 女 | 29 | 2018年4月 | 2024年4月 | - | - | - | - | 37.11 | 否 |
王韶晖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50 | 2019年5月 | 2024年4月 | - | - | - | - | 118.08 | 否 |
黄尧 | 董事、总经理助理 | 男 | 37 | 2019年12月 | 2024年4月 | 140,000 | 140,000 | - | - | 53.23 | 否 |
肖成伟 | 独立董事 | 男 | 53 | 2019年9月 | 2024年4月 | - | - | - | - | 10.00 | 否 |
李明发 | 独立董事 | 男 | 61 | 2019年9月 | 2024年4 | - | - | - | - | 10.00 | 否 |
月 | |||||||||||
张瑞稳 | 独立董事 | 男 | 59 | 2019年9月 | 2024年4月 | - | - | - | - | 10.00 | 否 |
陈炳龙 | 股东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 | 男 | 52 | 2021年3月 | 2024年4月 | 5,874,500 | 5,874,500 | - | - | 0 | 否 |
顾兴东 | 股东代表监事、子公司总经理 | 男 | 53 | 2019年3月 | 2024年4月 | - | - | - | - | 45.20 | 否 |
郭敬新 | 职工代表监事、研发部经理 | 女 | 35 | 2014年9月 | 2024年4月 | 15,000 | 15,000 | - | - | 32.85 | 否 |
王亚娟 | 副总经理 | 女 | 54 | 2006年1月 | 2024年4月 | 8,517,712 | 8,517,712 | - | - | 81.20 | 否 |
张月月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女 | 38 | 2014年4月 | 2024年4月 | 195,000 | 195,000 | - | - | 67.95 | 否 |
周建民 | 副总经理、子公司总经理 | 男 | 57 | 2018年10月 | 2024年4月 | - | - | - | - | 55.96 | 否 |
邵森 | 董事会秘书 | 男 | 37 | 2019年3月 | 2024年4月 | - | - | - | - | 67.98 | 否 |
张轲轲 | 副总工程师 | 男 | 35 | 2013年6月 | 不适用 | 52,500 | 34,000 | 18,500 | 因自身资金需求,在二级市场卖出股票 | 47.02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56,250,387 | 56,231,887 | 18,500 | / | 871.06 | / |
备注:公司董事、技术顾问蒋玉楠女士2022年度薪酬与公司已审议的技术顾问固定报酬每年36万元(含税)之间的差异,系奖金部分。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蒋学鑫 | 1992年7月至1999年9月,任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工程师;1999年9月至2005年7月,就读于南京大学矿产普查与勘探专业;2005年7月至2011年1月,历任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06年1月至2013年3月,任蚌埠鑫源石英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2007年8月至2010年12月,任蚌埠硅基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曾用名:蚌埠中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3月至2015年4月,任蚌埠鑫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夏长荣 | 1996年1月至今,历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导;2019年9月至2024年1月,任壹石通化学副董事长;2020年5月至2024年1月,任壹石通电子通信董事;2017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首席科学家。 |
鲍克成 | 1999年7月至2004年8月,任蚌埠神达工业用布有限公司工艺技术员;2004年9月至2006年11月,任安徽华皖碳纤维有限公司工艺工程师;2006年12月至2010年2月,任浙江恒逸特种纤维有限公司工艺工程师;2010年3月至2012年2月,任江苏恒神纤维材料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工艺组长;2012年3月至2013年7月,任抚顺方泰精密碳材料有限公司工艺工程师;2014年2月至2015年3月,任蚌埠鑫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15年4月至2016年10月,任公司董事、总工程师;2021年2月至今,任安徽壹石通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6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
蒋玉楠 | 2016年7月至2017年8月,任公司研发部技术员;2020年3月至今,任怀远鑫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安徽壹石通电子通信材料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4月至2021年11月,任公司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技术顾问;2023年12月至今,任合肥壹稀陶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4年2月至今,任稀陶能源技术(合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王韶晖 | 1996年6月至1999年8月,任西北橡胶塑料研究设计院研发工程师;2005年6月至2016年5月,历任道康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EEI(工程弹性体工业)技术服务工程师、E-world电子产品研发部资深研发工程师、高温固化硅橡胶研发部研发经理;2016年6月至2019年1月,任陶氏(上海)投资有限公司RTV/HTV研发部研发科学家;2019年1月至2019年4月,任杭州卡波卡进出口有限公司技术部技术服务经理;2019年5月至2023年10月,任公司研发总监;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壹石通研究院执行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壹 |
石通电子通信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 |
黄尧 | 2008年7月至2012年1月,任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蜀山分中心科员;2012年2月至2015年2月,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场外市场部高级项目经理;2015年3月至2017年6月,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小企业金融部副总监;2017年7月至2021年8月,任合肥国科新能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总监;2019年8月至今,任安徽镁美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1月至2021年12月,任上海赢双电机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2月至2021年12月,任安徽锐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2月至2021年8月,任公司董事;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 |
肖成伟 | 1994年7月至今,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八研究所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2006年10月至今,任国家新能源汽车重点研发专项总体专家组成员;2009年4月至今,任全国汽车标准化委员会副主任成员;2015年11月至2015年12月,任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5月至2019年5月,任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3月至今,任全国碱性蓄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员;2016年3月至2022年6月,任江苏海四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3月至今,任Octillion Energy Holdings, Inc.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2023年11月,任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6月至今,任荣盛盟固利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1月至2022年12月,任山东益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4月至今,任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6月至今,任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李明发 | 1988年7月起至今,历任安徽大学法学院教师、法律系副主任、法学院副院长、法学院院长、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法学院教授、民商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2008年10月至2014年5月,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9月至2013年8月,任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7年6月至2013年7月,任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3月至2014年8月,任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7月至2014年5月,任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月至2014年8月,任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8月至2020年6月,任蓝鼎国际发展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6月至2022年11月,任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2023年11月,任铜陵兢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张瑞稳 | 1999年1月至今,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副教授;2018年12月至今,任合肥医工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陈炳龙 | 1993年8月至1999年12月,任福建省审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2000年1月至2008年4月,任福建华审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8年5月至今,任福建建友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2011年1月至2014年1月,任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1月至2016年12月,任福建养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5月至2014年4月,任嘉园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月至2022年8月,任洛阳长宁商贸有限公司经理;2018年6月至2023年7月,任蚌埠壹石通聚合物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0月至今,任永泰县城峰中邦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中心负责人;2019年11月至今,任甘肃省前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7月至今,任洛阳中邦置业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4月至今,任福州量衍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2022年11月至今,任新冻力生物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2022年12月至今,任新冻力食品科技(广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2023年2月至今,任甘肃利曦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3年2月至今,任新冻力食品科技(甘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
顾兴东 | 1992年7月至2003年7月,任苏州混凝土水泥制品研究院工程师;2003年7月至2007年7月,任国产实业(苏州)混凝土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2007年7月至2009年4月,任苏州新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2009年4月至2019年2月,任苏州混凝土水泥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1年2月至2019年2月,任滁州中材混凝土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9月至2015年10月,任合肥中材混凝土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3月至2020年3月,任壹石通聚合物研发项目总监;2019年9月至2023年8月,任壹石通化学总经理;2019年9月至2020年3月,任公司监事;2020年5月至今,任壹石通研究院监事;2020年5月至今,任壹石通电子通信监事;2020年3月至2022年5月,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行政总监;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壹石通化学总经理。 |
郭敬新 | 2014年9月至2015年4月,鑫源材料研发助理;2015年4月至2015年5月,任公司研发助理;2015年5月至2022年8月,任公司监事、研发部副经理;2022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研发部经理。 |
王亚娟 | 1991年9月至1995年7月,任临泉县黄岭中学教师;1995年7月至2012年4 |
月,任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物理化学分析所技术负责人;2006年1月至2011年4月,任鑫源石英监事;2011年4月至2013年3月,任鑫源石英董事;2013年3月至2015年4月,任鑫源材料董事、副总经理;2015年4月至2018年4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3年4月至今,任南京宏方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5月至今,任壹石通金属陶瓷经理;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 |
张月月 | 2008年7月至2010年1月,任浙江奋飞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成本会计;2010年3月至2012年7月,任江苏南瓷绝缘子股份有限公司总账会计;2012年7月至2014年3月,任南京福中集团财务经理;2014年4月至2015年4月,任鑫源材料财务经理;2015年4月至2015年5月,任鑫源材料职工监事、财务经理;2015年5月至2015年6月,任公司财务经理;2015年6月至2019年3月,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5年6月至2021年12月,任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9月至今,任壹石通化学财务负责人;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周建民 | 1987年8月至2001年3月,任中建材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曾用名: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工程师;2001年4月至2004年3月,任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三鑫特种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品质部经理;2004年4月至2010年3月,历任中建材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曾用名: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研发中心主任助理、科技管理部部长助理、高级工程师;2010年4月至2013年9月,任蚌埠硅基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曾用名:蚌埠中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10月至2016年10月,任蚌埠硅基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曾用名:蚌埠中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11月至2018年7月,任蚌埠兴科玻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0月至2021年11月,历任公司运营总监、安环总监;2021年11月至今,任壹石通电子董事、总经理;2022年7月至今,任重庆壹石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
邵森 | 2008年7月至2009年1月,任顶新国际集团资材事业群董事长室经办员;2009年2月至2012年5月,任中国光大银行杭州分行中小企业部/公司业务二部信贷业务经理、公司业务管理部产品经理;2012年5月至2015年8月,任兴业银行杭州分行企业金融总部中级产品经理、副科长;2015年9月至2016年4月,任中信银行杭州分行投资银行部高级产品经理;2016年5月至2019年3月,任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基金部高级投资经理;2019年9月至今,任壹石通化学董事;2021年2月至今,任壹石通新能源监事;2021年11月至今,任壹石通电子监事;2021年12月至今,任深圳壹石通监事;2022年7月至今,任重庆壹石通董事;2019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
张轲轲 | 2008年7月至2013年5月,任苏州生益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工艺工程师;2013年6月至2015年4月,任鑫源材料研发部研发工程师;2018年6月至今,任壹石通聚合物监事;2019年9月至今,任壹石通化学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壹石通电子董事;2015年5月至2022年8月,任公司研发工程师;2022年7月至今,任重庆壹石通监事;2022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工程师;2024年2月至今,任稀陶能源监事。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 姓名 | 公司职务 | 间接持股(股) | 间接持股方式 |
1 | 蒋学鑫 | 董事长、总经理 | 2,613,255 | 通过怀远新创想,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2 | 鲍克成 | 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 150,000 | 通过怀远新创想,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3 | 王韶晖 | 董事、副总经理 | 200,000 | 通过怀远新创想,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4 | 顾兴东 | 股东代表监事、子公司总经理 | 200,000 | 通过怀远新创想,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5 | 王亚娟 | 副总经理 | 200,000 | 通过怀远新创想,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6 | 张月月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100,000 | 通过怀远新创想,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7 | 周建民 | 副总经理、子公司总经理 | 200,000 | 通过怀远新创想,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8 | 邵森 | 董事会秘书 | 1,000,000 | 通过怀远新创想,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9 | 张轲轲 | 副总工程师 | 100,000 | 通过怀远新创想,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蒋学鑫 | 南京宏方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3年4月 | / |
蒋学鑫 | 壹石通金属陶瓷 | 执行董事 | 2018年5月 | / |
蒋学鑫 | 壹石通聚合物 | 董事长 | 2018年6月 | / |
蒋学鑫 | 壹石通聚合物 | 经理 | 2018年6月 | 2023年2月 |
蒋学鑫 | 怀远新创想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2019年7月 | / |
蒋学鑫 | 壹石通化学 | 董事长 | 2019年9月 | / |
蒋学鑫 | 壹石通电子通信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0年5月 | / |
蒋学鑫 | 壹石通研究院 | 总经理 | 2020年5月 | / |
蒋学鑫 | 壹石通新能源 | 董事长 | 2021年2月 | / |
蒋学鑫 | 重庆壹石通 | 董事长 | 2022年7月 | / |
蒋学鑫 | 壹石通合肥分公司 | 负责人 | 2022年5月 | / |
蒋学鑫 | 壹石通蚌埠分公司 | 负责人 | 2023年3月 | / |
蒋学鑫 | 稀陶能源 | 董事 | 2024年2月 | / |
夏长荣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 材料科学与工程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导 | 1996年1月 | / |
夏长荣 | 壹石通化学 | 副董事长 | 2019年9月 | 2024年1月 |
夏长荣 | 壹石通电子通信 | 董事 | 2020年5月 | 2024年1月 |
鲍克成 | 壹石通化学 | 董事 | 2019年9月 | / |
鲍克成 | 壹石通电子通信 | 董事 | 2020年5月 | / |
鲍克成 | 壹石通新能源 | 董事、总经理 | 2021年2月 | / |
蒋玉楠 | 怀远鑫麒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0年3月 | / |
蒋玉楠 | 壹石通电子通信 | 董事 | 2020年5月 | / |
蒋玉楠 | 合肥壹稀陶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3年12月 | / |
蒋玉楠 | 稀陶能源 | 董事长、经理 | 2024年2月 | / |
王韶晖 | 壹石通研究院 | 执行董事 | 2020年5月 | / |
王韶晖 | 壹石通电子通信 | 董事 | 2020年5月 | / |
黄尧 | 安徽镁美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8月 | / |
黄尧 | 重庆壹石通 | 董事 | 2022年7月 | / |
肖成伟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八研究所 | 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 1994年7月 | / |
肖成伟 |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技术委员会 | 副主任委员 | 2021年2月 | / |
肖成伟 | 全国碱性蓄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成员 | 2013年1月 | / |
肖成伟 | Octillion Energy Holdings, Inc. | 独立董事 | 2018年3月 | / |
肖成伟 |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4月 | 2023年11月 |
肖成伟 | 荣盛盟固利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6月 | / |
肖成伟 |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4月 | / |
肖成伟 | 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6月 | / |
李明发 | 安徽大学 | 历任法学院教师、法律系副主任、法学院副院长、法学院院长、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法学院教授、民商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 | 1988年7月 | / |
李明发 |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5月 | / |
李明发 |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1月 | / |
李明发 | 铜陵兢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2月 | 2023年11月 |
张瑞稳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 会计学副教授 | 1999年1月 | / |
张瑞稳 | 合肥医工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12月 | / |
张瑞稳 |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11月 | / |
张瑞稳 |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12月 | / |
陈炳龙 | 福建建友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08年5月 | / |
陈炳龙 | 壹石通聚合物 | 董事 | 2018年6月 | 2023年7月 |
陈炳龙 | 永泰县城峰中邦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中心 | 负责人 | 2018年10月 | / |
陈炳龙 | 甘肃省前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11月 | / |
陈炳龙 | 洛阳中邦置业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7月 | / |
陈炳龙 | 福州量衍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 | 2022年4月 | / |
陈炳龙 | 新冻力生物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22年11月 | / |
陈炳龙 | 新冻力食品科技(广西)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 2022年12月 | / |
陈炳龙 | 甘肃利曦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2月 | / |
陈炳龙 | 新冻力食品科技(甘肃)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23年2月 | / |
顾兴东 | 壹石通化学 | 总经理 | 2019年9月 | 2023年8月 |
顾兴东 | 壹石通研究院 | 监事 | 2020年5月 | / |
顾兴东 | 壹石通电子通信 | 监事 | 2020年5月 | / |
王亚娟 | 南京宏方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3年4月 | / |
王亚娟 | 壹石通金属陶瓷 | 经理 | 2018年5月 | / |
张月月 | 壹石通化学 | 财务负责人 | 2019年9月 | / |
周建民 | 壹石通电子 | 董事、总经理 | 2021年11月 | / |
周建民 | 重庆壹石通 | 法定代表人、经理 | 2022年7月 | / |
邵森 | 壹石通化学 | 董事 | 2019年9月 | / |
邵森 | 壹石通新能源 | 监事 | 2021年2月 | / |
邵森 | 壹石通电子 | 监事 | 2021年11月 | / |
邵森 | 深圳壹石通 | 监事 | 2021年12月 | / |
邵森 | 重庆壹石通 | 董事 | 2022年7月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进行研究和审查,公司监事会对监事的薪酬政策和方案进行研究和审查;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后执行;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分别由董事会、监事会批准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否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公司2023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依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制定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董事薪酬 2023年3月21日,公司组织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年度薪酬的议案》,向董事会提交的公司董事2023年年度薪酬和津贴方案为: (1)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若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同时担任其他职务的按照其实际担任职务情况领取相应职务薪酬; (2)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每人10万元/年(税前)。 2、监事薪酬 2023年3月28日,公司组织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年度薪酬的议案》,向股东大会提交的公司监事的2023年年度薪酬方案为: 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若监事在公司同时担任其他职务的, |
按照其实际担任职务情况领取相应职务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2023年3月21日,公司组织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年度薪酬的议案》,为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管理效率及经营效益,依据公司发展规模及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并向董事会提交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年度薪酬(系税前薪酬)方案。 |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职工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报酬;独立董事享有固定金额的独董津贴;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与年报披露的数据相符。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824.04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47.02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3/2/20 |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拟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签署共建联合实验室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增加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3)《关于调整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暨修订公司<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3/3/28 | (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
(4)《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只听取:《关于公司2022年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9)《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1)《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4)《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5)《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6)《关于修订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17)《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18)《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3/4/26 |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终止收购怀远县南国环保热电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 (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4)《关于制定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3/8/28 |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议案》; (6)《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3/9/18 | (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签署项目投资合作补充协议及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固体 |
氧化物能源系统项目的议案》; (3)《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3/10/27 |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7)《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8)《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3/12/29 | (1)《关于投资设立孙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5)《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6)《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7)《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八、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蒋学鑫 | 否 | 7 | 7 | 0 | 0 | 0 | 否 | 4 |
夏长荣 | 否 | 7 | 7 | 7 | 0 | 0 | 否 | 4 |
鲍克成 | 否 | 7 | 7 | 0 | 0 | 0 | 否 | 4 |
蒋玉楠 | 否 | 7 | 7 | 7 | 0 | 0 | 否 | 4 |
王韶晖 | 否 | 7 | 7 | 0 | 0 | 0 | 否 | 4 |
黄尧 | 否 | 7 | 7 | 7 | 0 | 0 | 否 | 4 |
张瑞稳 | 是 | 7 | 7 | 7 | 0 | 0 | 否 | 4 |
肖成伟 | 是 | 7 | 7 | 7 | 0 | 0 | 否 | 4 |
李明发 | 是 | 7 | 7 | 7 | 0 | 0 | 否 | 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7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7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张瑞稳、蒋学鑫、李明发 |
提名委员会 | 李明发、蒋学鑫、肖成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肖成伟、蒋学鑫、张瑞稳 |
战略委员会 | 蒋学鑫、夏长荣、王韶晖、肖成伟、张瑞稳 |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1/16 | 审议通过: (1)《关于审计部2022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计部2022年度制度建设专项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计部2023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 同意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3/3/21 |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同意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3/4/25 |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同意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3/8/16 |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同意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3/10/26 |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 同意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10/26 | 审议通过: (1)《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 同意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四)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1/16 | 审议通过: (1)《关于壹石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度激励对象考评结果的议案》。 | 同意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3/3/21 |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2)《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 同意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3/10/26 | 审议通过: (1)《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 同意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五)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1/16 |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拟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签署共建联合实验室协议的议案》。 | 同意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3/4/25 | 审议通过: (1)《关于终止收购怀远县南国环保热电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 | 同意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3/9/1 | 审议通过: (1)《关于拟与韩国LK CELLTECH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2)《关于签署项目投资合作补充协议及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固体氧化物能源系统项目的议案》。 | 同意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3/11/16 | 审议通过: (1)《关于拟签署<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的议案》。 | 同意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六)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88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83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771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404 |
销售人员 | 17 |
技术人员 | 203 |
财务人员 | 16 |
行政人员 | 131 |
合计 | 771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高中中专(含)以下 | 396 |
本科\大专(含) | 312 |
硕士研究生 | 53 |
博士研究生及以上 | 10 |
合计 | 771 |
注:本报告期,技术人员包含研发部人员、品质部主管、助理工程师(含)及以上人员、工程动力部人员。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真贯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职业病防治法》《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等国家及地方法规制度,与在职的所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员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为100%,履约率100%。合同内容全面、合法,程序合规,公司人力资源部设专人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解除、终止等相关事宜,同时公司为维护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公司工会委员会与公司签订了集体劳动合同,一直无违规现象发生。
公司按照国家及地方社会保障制度、医疗保障制度等为员工及时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并遵循合理、平等、公平、兼顾双方利益的原则,工资进行平等协商、同时公司每年会结合所在地区平均薪酬水平、员工岗位价值提升、工作能力、业绩达成和职业成长规划等综合情况,不断完善薪酬福利体系,不断提高员工的综合薪酬福利待遇。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及公司培训相关管理制度等,依据实际培训需求情况制定了全年职工培训计划,并紧紧围绕公司生产经营目标,始终坚持“全员参与、突出重点、分类培训”的原则,积极创新和推行职工的培训管理工作,充分发挥部门级和班组级的培训职能,有计划、有重点、分类别、分阶段、多渠道、多形式的开展各项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23年,公司培训计划完成率100%,开展培训活动约100场,累计培训约3,640人次。包含了专业知识培训、新员工入职培训、在岗培训等多个方面。研发及技术人才,主要通过积极参加国内外行业展会、学术交流会议、聘请外部专家讲解科研新方法、新知识,让研发及技术人员始终掌握行业内的技术前沿方向。管理型、专业型等人才主要通过公司内部优秀管理者、核心骨干、优秀员工定期开展线下与线上培训,以及组织参加外部公开课或聘请专业讲师等方式开展系列培训活动,全面提升职工的综合素质与技能,以适应公司中长期发展需要。
2023年,公司通过图书馆、知识库线上查阅平台,以及壹石通大讲堂等多渠道满足职工学习与成长需要,积极营造学习型的组织,以支持公司战略落地、业务绩效提升、员工能力发展和企业文化建设。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73,387小时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1,479,326.43元 |
十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
公司分别于2020年2月24日、2020年3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议案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招股书内“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
2.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
(1)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23日、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的方案为: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182,164,3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合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36,432,868.00元(含税)。本次未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8日、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的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按照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199,094,008.00股(已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库存股681,182.00股,该部分股份不享有现金分红权利)为基数计算,公司合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39,818,801.60元(含税)。本次未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3)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以截至2024年3月27日,公司股份总数197,965,124股(已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库存股1,810,066股,该部分股份不享有现金分红权利)为基数计算,公司合计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19,796,512.4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以股票股利的方式分红(送红股)。该利润分配预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4年1月1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日常信息披露:第二十五号科创板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2023年12月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现金分红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以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0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1,979.65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452.37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80.72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2,999.77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4,979.42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3.05 |
十三、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划名称 | 激励方式 | 标的股票数量 | 标的股票数量占比(%) | 激励对象人数 | 激励对象人数占比(%) | 授予标的股票价格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3,595,000 | 1.97 | 167 | 36.70 | 34.10 |
注:1.“标的股票数量占比”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82,164,340股计算;
2.“激励对象人数占比”根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总人数455人计算;
3.“激励对象人数”根据截至授予日的人数计算。
2.报告期内股权激励实施进展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计划名称 | 年初已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报告期内可归属/行权/解锁数量 | 报告期内已归属/行权/解锁数量 | 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元) | 期末已获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期末已获归属/行权/解锁股份数量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3,595,000 | 0 | 0 | 0 | 34.10 | 3,595,000 | 0 |
3.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计划名称 | 报告期内公司层面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 报告期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 | / | 332.80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23年度公司层面考核目标 未达到触发值。 | 2,093.11 |
合计 | / | 2,425.91 |
(二)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7月27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怀远新创想作为员工持股平台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631.33万元,认购价格为4.30元/股。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 | 报告期内可归属数量 | 报告期内已归属数量 | 期末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 |
蒋学鑫 | 董事长、总经理 | 250,000 | 0 | 34.10 | 0 | 0 | 250,000 | 29.27 |
夏长荣 | 董事、首席科学家 | 100,000 | 0 | 34.10 | 0 | 0 | 100,000 | 29.27 |
蒋玉楠 | 董事、研发技术顾问 | 150,000 | 0 | 34.10 | 0 | 0 | 150,000 | 29.27 |
王韶晖 | 董事、副总经理 | 100,000 | 0 | 34.10 | 0 | 0 | 100,000 | 29.27 |
鲍克成 | 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 100,000 | 0 | 34.10 | 0 | 0 | 100,000 | 29.27 |
黄尧 | 董事、总经理助理 | 100,000 | 0 | 34.10 | 0 | 0 | 100,000 | 29.27 |
张月月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100,000 | 0 | 34.10 | 0 | 0 | 100,000 | 29.27 |
周建民 | 副总经理 | 100,000 | 0 | 34.10 | 0 | 0 | 100,000 | 29.27 |
邵森 | 董事会秘书 | 100,000 | 0 | 34.10 | 0 | 0 | 100,000 | 29.27 |
张轲轲 | 核心技术人员、副总工程师 | 80,000 | 0 | 34.10 | 0 | 0 | 80,000 | 29.27 |
合计 | / | 1,180,000 | 0 | / | 0 | 0 | 1,180,000 | / |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及年终绩效考核奖金组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岗位需要、职责和工作业绩,支付公平、适当的工资,从而确保员工的全部薪酬福利在同行业和市场中的竞争性。
十四、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加强对子公司的治理结构、资产、资源的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行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公司已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一系列制度和规定对子公司进行管控。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各控股子公司管控状况良好。
十六、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七、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无
十八、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 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ESG(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以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与ESG相关的详细内容,敬请查阅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壹石通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全力支持并推动公司开展ESG相关工作,公司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不断完善ESG管理体系,规范公司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关注环境保护,重视并维护股东、员工、客户、供应商等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不断提高公司治理透明度,实现企业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协调发展。同时,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加强企业ESG实践的监管要求,督促、指导公司ESG实践和信息披露工作,提升公司品牌形象,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为社会进步和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二、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2,530.10 |
(一) 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如下:
种类 | 主要污染物 | 处理方式 | 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
废水 | COD、BOD5、SS、氨氮 | 无有害废水,生活废水主要经化粪池处理;车间废水经污水站沉淀处理后排入缓存池,离子清洗废水直接排入缓存池,缓存池内经PH调节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纯水可直接回收处理。 | 污水站:日处理能力约1000m?/天;缓存池 :日处理能力8000m?/天。 |
废气 | 投料废气、生产过程破碎研磨粉尘、气流粉碎粉尘、煅烧废气和天然气锅炉废气 | 无有害废气。投料废气经滤芯除尘器收集后排放;气流粉尘、破碎研磨粉尘经集气 | 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5%;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 99%;滤芯除尘处理效率为99%; |
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煅烧和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 | 低氮燃烧器处理效率为80%。 | ||
固体废弃物 | 生活垃圾,粉尘和废包装材料 | 无有害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在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处置,生产产生的粉尘会集中收集,经收集后会回收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会在收集后统一外售给物资单位回收综合利用。 | 委托具有资质的处理单位进行统一回收处置。 |
噪声 | 搅拌磨、气流磨、空压机、破碎机等产噪设备集中设置采用隔音墙,厂界噪声55-65dB之间 | 噪声值符合环保部门要求。 | 隔音墙、消声器等设施。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废气经各工序配套的旋风分离加脉冲袋式除尘器、低氮燃烧机等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并超过建筑物2米后排放。仅含颗粒物废气经过相应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公司的废水污染源主要为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和职工生活废水。清洗废水主要的污染物为 SS,生活废水主要污染物有CODCr、SS、氨氮等。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车间废水通过污水站处理共同排入缓存池,离子清洗废水直接排入缓存池,缓存池内污水进行调节PH,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蚌埠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纯水制备废水通过管网系统实现回收利用。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的原则进行控制,避免二次污染。
生产营运期间主要高噪声设备为搅拌磨、气流磨、空压机、破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噪声值
在70-85dB(A)之间。高噪声设施集中设置,采用隔音墙和消声器降噪。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取得环评批复情况如下:
1、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燃气锅炉技改项项目于2023年1月31日取得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函,批复文号:禹环许【2023】1号;
2、安徽壹石通材料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固体氧化物能源系统建设项目于2023年9月20日取得环境报告表批复函,批复文号:环建审【2023】10073号;
3、重庆壹石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锂用陶瓷粉体材料项目于2023年2月10日取得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函,批复文号:渝(长)环准【2023】11号。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编制《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并在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备案。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要求,制定了废水、废气、噪声等相关污染物自行监测方案,并严格按监测方案执行落实。
6.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环境问题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三) 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生产经营中主要涉及的能源消耗为水、电、天然气、蒸汽,排放物主要为废水、废气。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温室气体排放主要来源于燃料燃烧排放、净购入的电力和热力消费引起的二氧化碳排放,通过采取燃烧尾气余热回用、低氮燃烧改造、燃烧机调整促进充分燃烧而降低燃料使用量,对生产工艺进行持续优化、生产操作过程加强管理、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进一步降低燃料、电力、热力的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同时对公司柴油叉车全部升级替换为电动叉车,避免了因柴油燃
烧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在满足自身生产条件的同时降低锅炉使用数量及使用时间。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涉及能源资源为水、电、天然气、蒸汽,水资源来源于市政供应,用于生产、生活供水,通过节水设备使用、雨污分流设计、生产工艺优化及中水回用等措施,降低各项业务活动对水资源的耗用及对水环境的影响。电能来自于市政供电及屋顶光伏发电,天然气使用安徽平安石油燃气有限公司的管道天然气,蒸汽由公司内部锅炉自产供应和所在园区蒸汽提供,加强生产、办公过程动能管理,对生产工艺持续优化,降低产品动能单耗,从而降低动能消耗。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排污许可相关规定,全年无超标排放情况;公司设置有固体废物暂存间暂存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等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并设置危废暂存间暂存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具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进行统一回收处置。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制定《环境运行控制程序》《固体废弃物控制制度》《污染物排放控制制度》《节能降耗管理办法》《收尘设施检查维护办法》等环保管理制度。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200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各厂房顶部安装光伏,采用光伏发电代替部分市政供电;使用园区蒸汽替代锅炉蒸汽,降低使用数量及使用时间。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实施一系列降本增效措施,包括能量回收利用、优化生产工艺流程、提升生产线自动化水平,采用光伏发电代替部分市政用电,减少了公司用电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
公司持续地向员工宣传环保知识,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通过全员的共同努力,实现企业与环境和谐共存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五) 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新能源领域,随着国家“双碳”战略目标推动能源体系转型,公司已在布局的SOC系统(固
体氧化物燃料电池即SOFC及其逆过程固体氧化物电解池即SOEC的统称)更加凸显其战略意义。在全球能源变革的大势中,SOC系统已被发达国家普遍作为替代传统化石能源的一种战略前沿技术,SOC系统在国内的产业化也已进入实质性探索阶段。公司在SOC系统领域的基础理论研究、人才队伍储备、研发平台体系搭建、原材料自主生产等方面已形成相关技术优势,加之“双碳”政策的推动,开发减碳、固碳工具技术将成为公司重点布局的战略业务。
(六)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设有安全环保部,专职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车间使用布袋收尘装置;公司厂区污水总排口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对总排口污水进行在线监测,实时传输监测数据至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平台;气、声实时监测系统,对厂区声环境、PM10、PM2.5进行监测;安装用电量监控终端,对生产和对应的环保设施进行用电监控。
三、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请参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 | 数量 | 情况说明 |
对外捐赠 | ||
其中:资金(万元) | 20 | 2023年8月,公司向怀远县慈善协会捐款20万元,用于资助怀远县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 |
物资折款(万元) | - | - |
公益项目 | ||
其中:资金(万元) | - | - |
救助人数(人) | - | - |
乡村振兴 | ||
其中:资金(万元) | - | - |
物资折款(万元) | - | - |
帮助就业人数(人) | - | - |
1. 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8月,公司向怀远县慈善协会捐款20万元,用于资助怀远县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
2.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1、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股东充分行使权利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工作制度,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经营管理层之间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不断健全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公司运作,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及修订了包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建立了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等机制,对法定事项规定了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充分保证了股东权利不断完善公司重大决策的程序与机制,加强内部控制。
2、积极履行信息披露,构建良好的投资者关系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觉自愿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平。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本着敬畏市场、尊重投资者的工作理念,2023年度与覆盖券商分析师团队共同组织了一对多、小范围、一对一等专场交流,积极接待公募、私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的线上或现场约访调研,同时积极参加监管部门举办的业绩公开说明会。此外,公司通过IR专线电话、IR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等形式,与更广泛的投资者群体保持交流,回应资本市场关切。2023年度共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12份,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58个,回复率100%。
3、财务稳健规范,资产质量优良,避免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主要资产质量优良,资产构成合理,处于良好使用及周转状态;公司财务稳健,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资产质量的实际状况,计提充分、合理;同时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安全、合理。公司诚信经营,不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历年无银行贷款到期不还情形,严格履行与供应商、客户等签订的合同义务,具有较高的信誉度。
在维护股东利益的同时兼顾债权人的利益,严格按照与债权人签订的合同履行债务,做好与债权人的交流沟通,保持良好的沟通协作关系,以降低自身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4、积极实施现金分红政策,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在努力实现企业规模快速成长、企业经济效益稳步增长的同时,公司根据盈利状况和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等情况,实行稳健的利润分配政策,让股东不仅获得稳定、长久的投资回报,并且能够享受因公司品牌价值提升而带来的荣誉感和社会尊重。
(四)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
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切实关注员工身心健康、安全和满意度,尊重并维护员工个人合法权益,禁止任何形式的员工歧视,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名员工。为了建立和培养人才,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建立了全面的人才培养体系,采用内训、外训、在线培训等方式,组织和开展各类培训项目。
公司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维护保障女员工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推动企业稳定健康发展。
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 | 33 |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 4.28 |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 1,279.67 |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6.41 |
注:1、2019年7月10日,怀远新创想注册成立,该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怀远鑫麒,共有32位有限合伙人,系壹石通的员工持股平台。
2、“员工持股数量”包含员工持股平台、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的直接和间接持股,并剔除了公司控股股东的直接和间接持股数量。
(五)供应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建立了《供应商管理规定》《采购控制程序》等一套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对供应商的经营能力、资金实力、生产资质、产品质量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并经过小批量采购试用且合格后,方可进入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名录。公司始终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解决方案,解决客户痛点问题。公司在技术端和市场端都保持了灵敏的反应机制,以有效的沟通、准确的理解和高效的执行力,从新产品和解决方案的提出、试验到批量供货,积极听取客户的反馈意见,不断优化产品性能和解决方案,直至满足客户需求。
(六)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公司产品均处于产业链的上游位置,其质量及品质稳定性将直接影响下游产品的关键性能。公司设有品质部,树立了统一的品质观,建立了完善的品质管理体系及品质控制手段,配置了先进的品质检测设备,有效保证了公司产品质量。
(七)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 党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党支部成立于2012年8月,目前有17名正式党员,4名入党积极分子。公司重视党建
工作,公司党支部按照上级党工委要求,定期开展党员集体学习、民主生活会,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公司的文化建设,总结出具有壹石通特色的“三三”党建工作法,即增强“三爱观”(爱国、爱企、爱岗),实现思想引领坚定发展方向;坚持“三培养”(把优秀员工培养为党员、把党员培养为骨干、把党员先锋队培养为人才团队),夯实力量、凝聚发展合力;落实“三个一”(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体学习、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主题实践、每年至少承担一次企业大事)。
(二) 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 | 次数 | 相关情况 |
召开业绩说明会 | 3 | 1、2023年4月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召开2022年年度业绩说明会,针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与相关投资者进行了沟通交流。 2、2023年9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参加2023年半年度新能源及新材料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与相关投资者进行了沟通交流。 3、2023年11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相关投资者进行了沟通交流。 |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9 | 1、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盘后披露了《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的自愿性披露公告》,为便于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2年年度预计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晚间会同多家券商分析师团队组织举行了2022年度业绩预告交流会。 2、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为便于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项目建设、战略规划等,公司会同多家券商分析师团队于2023年3月30日以现场调研结合电话会议的方式举行了2022年度业绩交流会。 3、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盘后披露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晚间会同多家券商分析师团队组织举行了2023年一季度经营业绩交流会。 4、2023年7月17日鉴于近期投资者对于公司电子功能材料相关产品的关注度较高,为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并进一步沟通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公司会同多家券商分析师团队组织举行了近期经营情况交流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5、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盘后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自愿性披露公告》,为便于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预计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晚间会同多家券商分析师团 |
队组织举行了业绩预告交流会。 6、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盘后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业绩、财务状况、项目进展等情况,公司于8月29日晚间会同多家券商分析师团队组织举行了2023年半年度业绩交流会。 7、2023年9月12日公司通过“全景路演”平台参加“2023年安徽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采用线上文字互动方式与投资者交流。 8、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盘后披露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三季度经营业绩、项目进展、发展规划等情况,公司于10月30日晚间会同多家券商分析师团队组织举行了2023年三季度业绩交流会。 9、2023年11月15日鉴于近期投资者对于公司先进封装材料相关产品的关注度较高,为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并进一步沟通公司近期基本经营情况,公司会同券商分析师团队组织举行了经营情况交流会。 | ||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是 □否 | https://www.estonegroup.com/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保持高效沟通。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本着敬畏市场、尊重投资者的工作理念,2023年度与覆盖券商分析师团队共同组织了一对多、小范围、一对一等专场交流,积极接待公募、私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的线上或现场约访调研,同时积极参加监管部门举办的业绩公开说明会。此外,公司通过IR专线电话、IR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等形式,与更广泛的投资者群体保持交流,回应资本市场关切。2023年度共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12份,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58个,回复率100%。
(2)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持续回报投资者。
公司以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为己任,着眼长远,聚焦主业,深化新能源产业布局。公司已建立健全中小投资者投票机制,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重视中小投资者的意愿和诉求,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股东可以现场投票也可以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公司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及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公司在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执行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部重大信息流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等信息披露相关制度,保障公司信息披露的合法合规性。公司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公司信息,确保公司所有股东公平的获取相关信息。
同时公司积极推动自愿性信息披露,报告期内共披露5篇自愿性公告,并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及时公布投资者调研记录,以保证广大投资者公平公开的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信息披露的内容聚焦于企业经营、技术创新、行业政策、战略规划等投资者关切的领域,增强企业的信息透明度,帮助投资者充分理解公司价值。
(四) 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保护
√适用 □不适用
(1)知识产权保护方面
公司重视知识产权建设工作,以知识产权贯标为基础,从研发、生产、销售、采购等环节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不断实现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的突破,有效保护企业创新工作。
在知识产权投入方面,尤其是在核心技术的研发、商业秘密的保护等方面,公司的投入在不断增加,并借助万方、智慧芽专利数据库、第三方服务机构,形成内外协作,提高由技术到专利的转化效率与成功率。
(2)信息安全保护方面
2023年公司成功入选安徽省第一批省级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单位,也是蚌埠市唯一一家入选的实体企业。公司高度重视商业秘密的保护工作并切实采取了一系列的举措:
1、加强保密管理制度建设。为加强公司保密工作管理,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涉密信息,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经过充分的调研和意见征询后,牵头组织编制了《公司保密管理制度》,同时,公司各部门针对各自业务模块拟定了保密管理措施实施细则,作为保密管理制度的附件。保密管理制度经公司总办会审议后下发各部门和分/子公司执行落实,为公司保密工作提供充分的制度依据。
2、加强保密工作组织保障。公司依据保密管理制度的规定成立了保密管理委员会和保密工作小组,为公司保密工作提供充分的组织保障。
3、重视保密管理的培训宣贯。制度下发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组织了专项培训,在全公司内宣贯公司保密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公司保密管理措施的落实计划,同时向参训人员充分解读商业秘密的法律性质、宣贯相关保密法律法规和司法案例。通过常态化的培训,向全体员工明确公
司的保密要求、全员的保密责任以及各部门、分/子公司负责落实的各项保密管理措施。
4、强化制度落实,督导各部门落实保密管理措施。为切实贯彻执行保密管理制度,公司保密工作小组制定了相应的保密工作计划,明确公司涉密载体、涉密人员、涉密场所以及现场接待、对外交流、对外合作、涉密会议等各方面各环节相应的保密管理措施的落实要求,并督导公司各条线执行落实。在全体员工的积极参与下,公司日常运营及各业务模块的主要保密管理措施整体落实到位,充分保障了公司保密信息管理源头可溯、过程可控、结果有效。
(五)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蒋学鑫、王亚娟 | 详见备注1 | 2021年8月12日 | 是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黄尧、夏长荣、张月月、邵森 | 详见备注2 | 2021年8月12日 | 是 | 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和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4个月内减持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鲍克成、王韶晖 | 详见备注3 | 2021年8月12日 | 是 | 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和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4个月内减持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郭敬新 | 详见备注4 | 2021年8月12日 | 是 | 担任监事期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陈炳龙、顾兴东 | 详见备注5 | 2021年8月12日 | 是 | 担任监事期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张轲轲 | 详见备注6 | 2021年8月12日 | 是 | 自所持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限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 | ||||||||
股份限售 | 怀远新创想 | 详见备注7 | 2021年8月12日 | 是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合肥新经济 | 详见备注8 | 2021年8月12日 | 是 | 无固定期限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蒋学明 | 详见备注9 | 2021年8月12日 | 是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蒋学鑫、王亚娟 | 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详见备注10 | 2021年8月1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新能源投资、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王同成、王体功承诺 | 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详见备注11 | 2021年8月12日 | 否 | 无固定期限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稳定股价的承诺,详见备注12 | 2021年8月1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 | 稳定股价的承诺,详见 | 2021年8月1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及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13 | |||||||
其他 | 公司 | 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承诺,详见备注14 | 2021年8月1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 | 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承诺,详见备注15 | 2021年8月1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详见备注16 | 2021年8月1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详见备注17 | 2021年8月1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详见备注18 | 2021年8月1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详见备注19 | 2021年8月1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详见备注20 | 2021年8月1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利润分配政策的安排及 | 2021年8月1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详见备注21 | ||||||||
其他 | 公司 |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详见备注22 | 2021年8月1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详见备注23 | 2021年8月1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发行人及其相关法人、自然人 | 未能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的承诺,详见备注24 | 2021年8月1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蒋学鑫、王亚娟 | 详见备注25 | 2021年8月1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详见备注26 | 2021年8月1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蒋学鑫、王亚娟 | 有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详见备注27 | 2021年8月1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实际 | 有关自有物 | 2021年8月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控制人蒋学鑫、王亚娟 | 业未取得房产证的承诺,详见备注28 | 12日 | |||||||
其他 | 公司 | 发行人关于公司股东情况的承诺,详见备注29 | 2021年8月1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公司实际控制人蒋学鑫、王亚娟 | 详见备注30 | 2021年8月1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31 | 长期有效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激励对象 | 详见备注32 | 长期有效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1: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4个月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托管给保荐机构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3)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收盘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人直接、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4)上述第(2)和第(3)项股份锁定承诺不会因本人在发行人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5)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届满后四年内,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每年转让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将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同时,在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备注2: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4个月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若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托管给保荐机构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4)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收盘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人直接、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5)上述第(3)和第(4)项股份锁定承诺不会因本人在发行人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备注3: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及时申报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届满后四年内,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每年转让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将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同时,在本人离职后 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 24个月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托管给保荐机构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4)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 6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
上市后 6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收盘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人直接、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个月;
(5)上述第(3)和第(4)项股份锁定承诺不会因本人在发行人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备注4: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本人将及时申报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届满后四年内,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每年转让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将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同时,在本人离职后 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备注5: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 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备注6: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和自本人从公司离职后 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所持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4 年内,每年转让的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不得超过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备注7: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本企业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备注8:
(1)就本公司于发行人申报前6个月取得的发行人新增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1”),自发行人完成相应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标的股份1,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标的股份1;
(2)就本公司于发行人申报前 6个月内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处受让取得的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2”),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标的股份2,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标的股份2;
(3)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9: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10:
(1)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上市前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限售期(包括延长的限售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考虑稳定发行人股价、资本运作、长远发展的需要并根
据自身需要审慎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上市时的发行价(如有除权、除息,将相应调整发行价),并应确保发行人有明确的控制权安排;
(4)本人承诺人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且将依法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人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11:
本企业/本人就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事宜,承诺如下:
(1)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上市前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限售期(包括延长的限售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考虑稳定发行人股价、资本运作、长远发展的需要并根据自身需要审慎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本企业/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根据自身需要,并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上市时的发行价(如有除权、除息,将相应调整发行价);
(4)本企业/本人承诺人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且将依法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企业/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企业/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企业/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企业/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本企业/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备注12:
在《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的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自上述义务触发之日起,至发行人完全履行相关承诺之前,发行人将不得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等;且发行人将停止制定或实施现金分红计划、停止发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
备注13:
在《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承诺人未能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承诺人未能履行上述稳定股价的承诺,则发行人有权自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价稳定方案的决议公告之日起12个月届满后将对本承诺人的现金分红(如有)、薪酬予以扣留,同时本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履行增持义务。
备注14:
如发行人在《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以下简称“虚假陈述” ),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发行人上市后发生除权事项的,上述回购数量相应调整)。发行人将在有权部门出具有关违法事实的认定结果后及时进行公告,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发行人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有权部门的审批启动股份回购措施。
若在投资者缴纳本次发行的股票申购款后但股票尚未上市交易前触发上述回购义务的,对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该期间内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若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后触发上述回购义务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
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不含原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回购公告前 30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价格应相应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如发行人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时已停牌,则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停牌前一交易日平均交易价格(平均交易价格=当日总成交额/当日成交总量)。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自上述义务触发之日起,至发行人完全履行相关承诺之前,发行人将不得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等;且发行人将停止制定或实施现金分红计划、停止发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备注15: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陈述,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承诺人将自行并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同时承诺人也将购回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购回价格将按照发行价格加股票上市日至回购股票公告日期间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购回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自上述义务触发之日起,至发行人完全履行相关承诺之前,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所持的发行人股份(如有)不得转让,发行人可以暂扣承诺人的分红款(如有)并可停止发放承诺人的薪酬、津贴。
备注16:
(1)本公司包括《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在内的上市申请文件所载之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亦不存在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
(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备注17:
(1)本人承诺发行人包括《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在内的上市申请文件所载之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亦不存在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自行或极力促使发行人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备注18: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所得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由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及实施需要一定时间,在公司股本及净资产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实现盈利时,如本次发行后净
利润未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等股东即期回报将出现一定幅度下降。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积极实施募投项目,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推动募投项目的实施,积极拓展市场,进一步提高收入水平和盈利能力。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按照规定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3)积极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规范内部制度
公司将致力于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优势、拓宽市场,加大研发投入,扩大产品与技术领先优势,努力实现收入水平与盈利能力的双重提升。公司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4)优化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加大落实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从而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5)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优化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备注19: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备注20: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规则承担相应责任。
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的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备注21:
1、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制定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和未来三年分红规划如下:
(1)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及当期的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要求和意愿的基础上,平衡股东回报与公司未来发展的关系,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可行性,通过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投资者回报机制,在兼顾股东回报和企业发展的同时,保证股东长期利益的最大化,从而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规划及具体方案。
(2)利润分配的方式
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预计公司未来将保持较好的发展前景,且公司发展对现金需求较大的情形下,公司可采用股票分红的方式分配股利。
2.1 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事项(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0%。
2.2 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充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应,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2.3 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4 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原则上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2.4.1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4.2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2.4.3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2.5 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董事会制定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单独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监事会应当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并作出决议。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并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股东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股东热线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事项。
(3)公司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如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还应说明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意见,同时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表决。
备注22:
因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发行人违反上述承诺,发行人将在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或司法机关认定的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自上述义务触发之日起,至发行人完全履行相关承诺之前,发行人将不得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等;且发行人将停止制定或实施现金分红计划、停止发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
备注23:
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或司法机关认定的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及分红(如有),同时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承诺人按照上述承诺采取相应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
时为止。
备注24:
如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违反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已作出的公开承诺的,则采取或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应在有关监管机构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2、相关主体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如因相关主体未能履行相关承诺而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相关主体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除发行人以外其他相关主体未完全履行上述补偿义务之前,发行人可以暂扣相关主体自发行人应获取的分红、停止发放相关的薪酬、津贴(如有,金额为本人未履行之补偿金额),直至相关主体补偿义务完全履行。
4、如该违反的承诺属于可以继续履行的,相关主体应继续履行该承诺。
5、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备注25: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具有实质性竞争或可能有实质性竞争且对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业务活动。本人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从事、或直接/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或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通过控制的其他企业或该企业的下属企业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所从事的业务有实质性竞争或可能有实质性竞争且对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业务活动。
2、如果未来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该企业控制的下属企业所从事的业务或所生产的最终产品构成对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竞争关系,本人承诺发行人有权按照自身情况和意愿,采用必要的措施解决所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形,该等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收购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该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存在同业竞争的企业的股权、资产;要求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该企业的下属企业在限定的时间内将构成同业竞争业务的股权、资产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如果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该企业控制的下属企业在现有的资产范围外获得了新的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资产、股权或业务机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该企业的下属企业将授予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对该等资产、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及对该等业务机会的优先参与权,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有权随时根据业务经营发展的需要行使该优先权。
3、本人及本人控制或未来可能控制的其他企业及该企业的下属企业不会向业务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含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所从事的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与该等竞争业务相关的专有技术、商标等知识产权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4、本人保证不利用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从事或参与从事任何有损于发行人或发行人其他股
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5、如出现因本人、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未来可能控制的其他企业和/或本人未来可能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下属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上述相关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上述承诺在本人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本人以发行人当年及以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本人应享有的分红(如有)、薪酬及津贴作为履行上述承诺的担保,且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则在履行承诺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的发行人的股份不得转让,且发行人可以暂扣本人自发行人处应获取的分红(金额为本人未履行之补偿金额)、可以停止发放本人的薪酬、津贴(金额为本人未履行之补偿金额),直至本人补偿义务完全履行。”备注26:
1、本企业/本人将尽量避免本企业/本人或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企业/本人或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以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3、本企业/本人保证不利用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或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本企业/本人或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利用本企业/本人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要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
4、本承诺自本企业盖章/本人签字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发行人存续且本企业/本人依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被认定为公司关联方期间内有效。
5、本企业/本人以发行人当年及以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本企业/本人应享有的分红(如有)、薪酬及津贴作为履行上述承诺的担保,直至本企业/本人补偿义务完全履行。
备注27:
1、本人保证:在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期间内和不作为实际控制人后的任何期间内,若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因为发行人上市前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未依法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或存在其他违反社保、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政策等规定的情况而对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处罚或追缴,本人将无条件地全额承担应补缴或处罚的金额,并充分补偿因此而给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的损失。
2、本承诺函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不可撤销的效力。
备注28:
如发行人因《招股说明书》中所述无证房屋建筑物被主管机关予以行政处罚或要求搬迁等情形而给公司造成任何损失,本人愿意予以补偿发行人因此受到的相应损失。
备注29:
1、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2、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3、本公司全体股东均不存在以本公司股份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备注30:
如因任何原因导致发行人及/或其控制的企业承租的第三方房屋产生相关纠纷,并导致发行人及/或其控制的企业无法继续正常使用该房屋或遭受损失,本人将对发行人及/或其控制的企业因此造成的损失进行充分补偿,包括但不限于因进行诉讼或仲裁、罚款、寻找替代场所以及搬迁所发生的损失和费用。
如因发行人及/或其控制的企业承租的其他第三方房屋未办理租赁备案,且在被主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后逾期未改正,导致发行人及/或其控制的企业被处以罚款的,本人将对发行人及/或其控制的企业因此造成的损失进行充分补偿。
备注31: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备注32:
所有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五、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6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6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周春阳、丁康康、刘凯丽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周春阳(1年)、丁康康(1年)、刘凯丽(1年)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年限 | 不适用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0.00 |
财务顾问 | 无 | 不适用 |
保荐人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3年12月26日、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15日,公司先后召开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孙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方蒋玉楠女士、夏长荣先生、蒋学鑫先生共同出资设立的壹稀陶合伙企业,出资额为1,500万元人民币,三位关联方分别持有壹稀陶合伙企业份额的20%、30%、50%,其中蒋玉楠女士为壹稀陶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本次壹石通研究院与壹稀陶合伙企业共同出资设立稀陶能源,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股东予以回避表决,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次由壹石通研究院与壹稀陶合伙企业共同投资设立孙公司事宜,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各方友好协商,以等价现金形式出资,根据各方出资比例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孙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3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签署共建联合实验室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合作共建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联合实验室并签署相关协议。在五年协议期内,公司计划向联合实验室提供每年不少于200万元、不超过300万元的研发经费,五年合计预计不低于1,000万元、不超过1,500万元。该联合实验室主任由公司董事、首席科学家夏长荣教授担任,而夏长荣教授对该联合实验室的规划、项目布局、研究人员安排等日常运营具有决策权,因此本次协议的签订构成关联交易。 | 公司与中科大先研院签署共建联合实验室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签署共建联合实验室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0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0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蚌埠壹石通聚合物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500.00 | 2020/12/25 | 2020/12/25 | 2023/10/21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不适用 | 否 | ||||||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安徽壹石通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3,783.86 | 2021/4/23 | 2021/4/23 | 2023/10/13 | 一般担保 | 是 | 否 | 不适用 | 否 | ||||||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安徽壹石通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5,000.00 | 2021/4/23 | 2021/4/23 | 2023/10/13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不适用 | 否 | ||||||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安徽壹石通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4,000.00 | 2022/1/24 | 2022/1/24 | 不适用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安徽壹石通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9,800.00 | 2022/5/10 | 2022/5/10 | 2023/8/18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不适用 | 否 |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蚌埠壹石通电子通信材料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31,000.00 | 2022/7/30 | 2022/7/30 | 2023/10/31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不适用 | 否 |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7,800.00 | 2023/1/30 | 2023/1/30 | 不适用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安徽壹石通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000.00 | 2023/2/8 | 2023/2/8 | 不适用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安徽壹石通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7,000.00 | 2023/3/22 | 2023/3/22 | 不适用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蚌埠壹石通聚合物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0,000.00 | 2023/12/4 | 2023/12/4 | 不适用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蚌埠壹石通电子通信材料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3,000.00 | 2023/12/2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58,8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72,80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72,800.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32.54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0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0.00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00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0.00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0.00 |
担保情况说明 | 见附注十四、5、(4)关联担保情况中的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22,800.00 | 3,000.00 | 0 |
券商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29,600.00 | 19,500.00 | 0 |
信托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7,000.00 | 0 | 0 |
公募基金产品 | 自有资金 | 500.00 | 500.00 | 0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66,300.00 | 8,400.00 | 0 |
券商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3,000.00 | 0 | 0 |
其他情况无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是否存在受限情形 | 报酬确定方式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 收益或损失 | 未到期金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中信证券 | 券商理财产品 | 1,500 | 2023/5/4 | — | 自有资金 | 券商 | 否 | 合同约定 | / | 19.26 | 1,500 | 0 | 是 | 是 | ||
中金证券 | 券商理财产品 | 3,000 | 2023/5/9 | 2024/5/7 | 自有资金 | 券商 | 否 | 合同约定 | 2.9%-6.3% | 3,000 | 0 | 是 | 是 | |||
汇添富基金 | 公募基金产品 | 500 | 2023/5/10 | — | 自有资金 | 基金 | 否 | 合同约定 | / | 500 | 0 | 是 | 是 | |||
国泰君安证券 | 券商理财产品 | 1,000 | 2023/6/2 | 2024/6/3 | 自有资金 | 券商 | 否 | 合同约定 | 0%-5.02% | 1,000 | 0 | 是 | 是 | |||
国泰君安证券 | 券商理财产品 | 1,000 | 2023/6/20 | 2024/6/19 | 自有资金 | 券商 | 否 | 合同约定 | 0%-6.08% | 1,000 | 0 | 是 | 是 | |||
国泰君安证券 | 券商理财产品 | 1,000 | 2023/6/20 | 2024/6/19 | 自有资金 | 券商 | 否 | 合同约定 | 0%-6.68% | 1,000 | 0 | 是 | 是 | |||
中信证券 | 券商理财产品 | 2,000 | 2023/7/12 | 2024/1/12 | 自有资金 | 券商 | 否 | 合同约定 | 2.85%-7.85% | 2,000 | 0 | 是 | 是 | |||
华泰证券 | 券商理财产品 | 1,000 | 2023/7/12 | 2024/3/29 | 自有资金 | 券商 | 否 | 合同约定 | 0%-4% | 1,000 | 0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 | 2023/7/20 | —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65%-3.65% | 2,000 | 0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 | 2023/7/25 | —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8%-4.1% | 1,000 | 0 | 是 | 是 | |||
华泰证券 | 券商理财产品 | 1,000 | 2023/8/24 | 2024/9/2 | 自有资金 | 券商 | 否 | 合同约定 | 0.05%/2.55%/6.05% | 1,000 | 0 | 是 | 是 |
中信证券 | 券商理财产品 | 1,000 | 2023/9/19 | 2024/9/19 | 自有资金 | 券商 | 否 | 合同约定 | 0.1%-4.3% | 1,000 | 0 | 是 | 是 | |||
国泰君安证券 | 券商理财产品 | 1,000 | 2023/9/20 | 2024/3/20 | 自有资金 | 券商 | 否 | 合同约定 | 0%-5.95% | 1,000 | 0 | 是 | 是 | |||
中金证券 | 券商理财产品 | 3,000 | 2023/9/25 | 2024/9/24 | 自有资金 | 券商 | 否 | 合同约定 | 2.7%-5.7% | 3,000 | 0 | 是 | 是 | |||
华安证券 | 券商理财产品 | 1,000 | 2023/9/27 | 2024/7/3 | 自有资金 | 券商 | 否 | 合同约定 | 3.10% | 1,000 | 0 | 是 | 是 | |||
华泰证券 | 券商理财产品 | 2,000 | 2023/11/8 | 2024/5/14 | 自有资金 | 券商 | 否 | 合同约定 | 3.6%-5.0% | 2,000 | 0 | 是 | 是 | |||
杭州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500 | 2023/9/28 | 2024/3/28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75%/2.85%/3.05% | 3,500 | 0 | 是 | 是 | |||
中国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400 | 2023/12/4 | 2024/1/23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25%/3.74% | 1,400 | 0 | 是 | 是 | |||
中国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600 | 2023/12/4 | 2024/1/24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24%/3.76% | 1,600 | 0 | 是 | 是 | |||
中国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 | 2023/12/4 | 2024/1/23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25%/3.74% | 1,000 | 0 | 是 | 是 | |||
中国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900 | 2023/12/4 | 2024/1/24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24%/3.76% | 900 | 0 | 是 | 是 |
注:“年化收益率”为预期年化收益率。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8月12日 | 705,431,406.65 | 266,927,323.69 | 629,512,323.69 | 362,585,000.00 | 629,512,323.69 | 605,083,216.37 | 96.12 | 148,349,865.20 | 23.57 | 0.00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2年9月22日 | 950,985,900.00 | 0.00 | 929,804,701.21 | 950,985,900.00 | 929,804,701.21 | 551,053,451.78 | 59.27 | 263,429,316.06 | 28.33 | 0.00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 | 节余金额 |
体情况 | ||||||||||||||||||
动力电池涂覆隔膜用勃姆石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8月12日 | 否 | 129,000,000.00 | 129,000,000.00 | 9,935.29 | 129,987,012.16 | 100.77 | 2022年 | 是 | 是 | 不适用 | 122,273,174.10 | 191,699,833.1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电子通讯用功能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8月12日 | 否 | 100,355, 000.00 | 100,355, 000.00 | 54,417,586.03 | 104,004,676.09 | 103.64 | 2023年 | 是 | 是 | 不适用 | 19,712,514.90 | 19,712,514.9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壹石通(合肥)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8月12日 | 否 | 33,230,000.00 | 33,230,000.00 | 13,922,343.88 | 31,091,528.12 | 93.56 | 2023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营运及发展储备资金 | 运营管理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8月12日 | 否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0.00 | 100,00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 | 补流还贷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8月12日 | 是 | 不适用 | 266,927,323.69 | 80,000,000.00 | 240,000,0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年产15,000吨电子功能粉体材料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不适用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2年9月22日 | 否 | 352,662,600.00 | 352,662,600.00 | 179,061,517.99 | 222,525,414.99 | 63.10 | 2024年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年产20,000吨锂电池涂覆用勃姆石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不适用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2年9月22日 | 否 | 222,378,300.00 | 222,378,300.00 | 42,254,752.98 | 125,327,144.83 | 56.36 | 2024年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 | 不适用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 2022年9月22 | 否 | 195,945,000.00 | 195,945,000.00 | 42,113,045.09 | 44,382,090.75 | 22.65 | 2025年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票 | 日 |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不适用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2年9月22日 | 否 | 180,000,000.00 | 158,818,801.21 | 0.00 | 158,818,801.21 | 100.00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壹石通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623.2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8.91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置换已全部完成。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42211号)。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2年8月24日 | 200,000,000.00 | 2022年8月30日 | 2023年8月29日 | 0.00 | 否 |
2023年8月28日 | 90,000,000.00 | 2023年8月30日 | 2024年8月29日 | 35,000,000.00 | 否 |
2022年10月10日 | 680,000,000.00 | 2022年10月10日 | 2023年10月9日 | 0.00 | 否 |
2023年9月18日 | 450,000,000.00 | 2023年10月10日 | 2024年10月9日 | 49,000,000.00 | 否 |
其他说明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壹石通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22年8月30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壹石通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23年8月30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签约人 | 受托人 | 产品名称 | 金额 | 起息日 | 终止日 | 预期年化收益 | 是否赎回 |
壹石通 | 中国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00.00 | 2023-1-6 | 2023-4-7 | 1.4%-3.3% | 是 |
壹石通 | 杭州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23,000,000.00 | 2023-2-1 | 2023-5-4 | 1.5%/2.9%/3.1% | 是 |
壹石通 | 杭州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90,000,000.00 | 2023-3-17 | 2023-6-17 | 1.5%/2.9%/3.1% | 是 |
壹石通 | 中国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00.00 | 2023-4-10 | 2023-7-4 | 1.4%-3.38% | 是 |
壹石通 | 杭州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23,000,000.00 | 2023-5-10 | 2023-8-28 | 1.5%/2.9%/3.1% | 是 |
壹石通 | 杭州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65,000,000.00 | 2023-6-30 | 2023-8-28 | 1.25%/2.8%/3.0% | 是 |
壹石通 | 杭州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25,000,000.00 | 2023-7-3 | 2023-8-28 | 1.25%/2.8%/3.0% | 是 |
壹石通 | 中国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6,000,000.00 | 2023-7-17 | 2023-8-17 | 1.3%/3.72% | 是 |
壹石通 | 中国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4,000,000.00 | 2023-7-17 | 2023-8-24 | 1.29%/3.73% | 是 |
壹石通 | 中国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0 | 2023-7-17 | 2023-8-18 | 1.29%/3.73% | 是 |
壹石通 | 中国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5,000,000.00 | 2023-7-17 | 2023-8-25 | 1.3%/3.72% | 是 |
壹石通 | 中国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9,000,000.00 | 2023-9-4 | 2023-11-30 | 1.24%/3.71% | 是 |
壹石通 | 中国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21,000,000.00 | 2023-9-4 | 2023-11-29 | 1.25%/3.69% | 是 |
壹石通 | 杭州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35,000,000.00 | 2023-9-28 | 2024-3-28 | 1.75%/2.85%/3.05% | 否 |
总计 | 421,000,000.00 | / | / | / | / |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壹石通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8,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22年10月10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壹石通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23年10月10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2023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签约人 | 受托人 | 产品名称 | 金额 | 起息日 | 终止日 | 预期年化收益 | 是否赎回 |
壹石通新能源 | 光大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0.00 | 2023-1-6 | 2023-2-6 | 2.75% | 是 |
壹石通新能源 | 光大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0.00 | 2023-1-6 | 2023-3-6 | 1.1%/2.82%/2.92% | 是 |
壹石通新能源 | 光大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80,000,000.00 | 2023-1-6 | 2023-4-6 | 1.1%/2.85%/2.92% | 是 |
蚌埠壹石通 | 中国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00.00 | 2023-1-6 | 2023-2-6 | 1.4%-3.1% | 是 |
蚌埠壹石通 | 中国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60,000,000.00 | 2023-2-1 | 2023-3-3 | 1.4%-4.5% | 是 |
蚌埠壹石通 | 中国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00.00 | 2023-2-1 | 2023-3-3 | 1.39%-4.508% | 是 |
蚌埠壹石通 | 中国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60,000,000.00 | 2023-2-1 | 2023-5-5 | 1.4%-4.856% | 是 |
蚌埠壹石通 | 中国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00.00 | 2023-2-1 | 2023-5-5 | 1.39%-4.864% | 是 |
壹石通 | 农业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40,000,000.00 | 2023-2-3 | 2023-5-12 | 0.2%-1.64% | 是 |
蚌埠壹石通 | 中国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00.00 | 2023-2-8 | 2023-2-28 | 1.4%-3.1% | 是 |
壹石通新能源 | 光大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0.00 | 2023-2-10 | 2023-2-28 | 1.1%/2.5%/2.7% | 是 |
壹石通 | 农业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00.00 | 2023-2-16 | 2023-3-24 | 0.04%-1.66% | 是 |
壹石通新能源 | 光大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0.00 | 2023-3-7 | 2023-4-7 | 1.1%/2.75%/2.85% | 是 |
壹石通新能源 | 光大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0.00 | 2023-3-8 | 2023-5-8 | 1.1%/2.8%/2.9% | 是 |
蚌埠壹石通 | 中国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20,000,000.00 | 2023-3-15 | 2023-3-31 | 1.4%-3.11% | 是 |
壹石通 | 农业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00.00 | 2023-3-31 | 2023-5-5 | 0.04%-1.66% | 是 |
蚌埠壹石通 | 中国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20,000,000.00 | 2023-4-6 | 2023-4-26 | 1.4%/3.132% | 是 |
壹石通新能源 | 光大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0.00 | 2023-4-11 | 2023-6-11 | 1.1%/2.8%/2.9% | 是 |
壹石通新能源 | 光大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80,000,000.00 | 2023-4-11 | 2023-7-11 | 1.5%/2.85%/2.95% | 是 |
蚌埠壹石通 | 国元证券 | 收益凭证 | 30,000,000.00 | 2023-4-28 | 2023-10-9 | 2.80% | 是 |
重庆壹石通 | 中国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80,000,000.00 | 2023-5-10 | 2023-5-31 | 1.4%-3.13% | 是 |
蚌埠壹石通 | 中国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60,000,000.00 | 2023-5-10 | 2023-5-31 | 1.4%-3.13% | 是 |
壹石通新能源 | 光大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 | 2023-5-11 | 2023-8-11 | 1.5%/2.7%/2.8% | 是 |
壹石通 | 农业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0.00 | 2023-5-11 | 2023-8-18 | 1.3%-1.52% | 是 |
重庆壹石通 | 中国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60,000,000.00 | 2023-5-15 | 2023-8-28 | 1.4%/3.4% | 是 |
壹石通 | 农业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0 | 2023-5-19 | 2023-8-25 | 1.3%-1.52% | 是 |
壹石通 | 农业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00.00 | 2023-5-19 | 2023-6-30 | 0.04%-1.66% | 是 |
蚌埠壹石通 | 中国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00 | 2023-6-2 | 2023-6-30 | 1.4%-2.85% | 是 |
重庆壹石通 | 中国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00.00 | 2023-6-2 | 2023-6-30 | 1.4%-2.8% | 是 |
重庆壹石通 | 中国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00.00 | 2023-6-2 | 2023-8-1 | 1.4%-2.95% | 是 |
壹石通新能源 | 光大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0.00 | 2023-6-20 | 2023-9-20 | 1.5%/2.74%/2.84% | 是 |
壹石通 | 农业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0.00 | 2023-7-7 | 2023-8-11 | 0.04%-1.66% | 是 |
壹石通 | 农业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0.00 | 2023-7-7 | 2023-8-11 | 0.04%-1.66% | 是 |
蚌埠壹石通 | 中国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21,000,000.00 | 2023-7-17 | 2023-8-18 | 1.29%/3.73% | 是 |
重庆壹石通 | 中国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6,000,000.00 | 2023-7-17 | 2023-8-24 | 1.29%/3.73% | 是 |
壹石通新能源 | 光大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70,000,000.00 | 2023-7-17 | 2023-7-31 | 1.1%/2.1%/2.3% | 是 |
蚌埠壹石通 | 中国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 | 2023-7-21 | 2023-8-24 | 1.29%/3.72% | 是 |
蚌埠壹石通 | 中国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9,000,000.00 | 2023-7-21 | 2023-8-25 | 1.3%/3.71% | 是 |
重庆壹石通 | 中国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8,000,000.00 | 2023-7-21 | 2023-8-25 | 1.3%/3.71% | 是 |
重庆壹石通 | 中国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6,000,000.00 | 2023-7-21 | 2023-8-24 | 1.29%/3.72% | 是 |
壹石通新能源 | 光大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60,000,000.00 | 2023-8-2 | 2023-10-9 | 1.1%/2.71%/2.81% | 是 |
重庆壹石通 | 中国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4,000,000.00 | 2023-8-7 | 2023-9-25 | 1.25%/3.78% | 是 |
重庆壹石通 | 中国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5,000,000.00 | 2023-8-7 | 2023-9-26 | 1.24%/3.79% | 是 |
壹石通 | 农业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00.00 | 2023-8-18 | 2023-9-22 | 0.04%-1.66% | 是 |
壹石通 | 农业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25,000,000.00 | 2023-8-25 | 2023-9-22 | 0.04%-1.66% | 是 |
重庆壹石通 | 中国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37,000,000.00 | 2023-9-4 | 2023-10-10 | 1.24%/3.48% | 是 |
重庆壹石通 | 中国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39,000,000.00 | 2023-9-4 | 2023-10-9 | 1.25%/3.47% | 是 |
蚌埠壹石通 | 中国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2,000,000.00 | 2023-9-4 | 2023-10-10 | 1.24%/3.48% | 是 |
蚌埠壹石通 | 中国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8,000,000.00 | 2023-9-4 | 2023-10-9 | 1.25%/3.47% | 是 |
壹石通新能源 | 光大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00.00 | 2023-9-22 | 2023-10-9 | 1.1%/2%/2.2% | 是 |
壹石通 | 农业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45,000,000.00 | 2023-10-13 | 2023-11-17 | 0.06%-1.66% | 是 |
壹石通新能源 | 光大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00 | 2023-10-17 | 2023-12-29 | 1.1%/2.47%/2.57% | 是 |
蚌埠壹石通 | 国元证券 | 收益凭证 | 20,000,000.00 | 2023-10-16 | 2023-12-12 | 1.8%-3.6% | 是 |
重庆壹石通 | 中国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28,000,000.00 | 2023-10-19 | 2023-11-21 | 1.24%/3.55% | 是 |
重庆壹石通 | 中国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24,000,000.00 | 2023-10-19 | 2023-12-27 | 1.25%/3.63% | 是 |
重庆壹石通 | 中国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26,000,000.00 | 2023-10-19 | 2023-12-28 | 1.24%/3.64% | 是 |
蚌埠壹石通 | 中国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00.00 | 2023-10-19 | 2023-11-20 | 1.25%/3.54% | 是 |
壹石通新能源 | 光大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00.00 | 2023-11-2 | 2023-12-4 | 1.1%/2.39%/2.49% | 是 |
壹石通 | 农业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45,000,000.00 | 2023-11-23 | 2023-12-29 | 0.06%-1.66% | 是 |
蚌埠壹石通 | 中国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4,000,000.00 | 2023-12-4 | 2024-1-23 | 1.25%/3.74% | 否 |
蚌埠壹石通 | 中国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6,000,000.00 | 2023-12-4 | 2024-1-24 | 1.24%/3.76% | 否 |
重庆壹石通 | 中国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 | 2023-12-4 | 2024-1-23 | 1.25%/3.74% | 否 |
重庆壹石通 | 中国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9,000,000.00 | 2023-12-4 | 2024-1-24 | 1.24%/3.76% | 否 |
总计 | 2,517,000,000.00 | / | / | / | / |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超募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超募资金来源 | 超募资金金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募资金总额 (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66,927,323.69 | 240,000,000.00 | 89.91 |
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用途 | 性质 | 拟投入超募资金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募资金总额 (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备注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240,000,000.00 | 240,000,000.00 | 100.00 |
其他说明无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壹石通于2023年度注销中国光大银行蚌埠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账号52120180807779529,账户注销无余额。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1)壹石通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增加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15,000吨电子功能粉体材料建设项目”中的“年产9,800吨导热用球形氧化铝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经济开发区金河路12号”变更为“重庆市长寿经开区晏H04/02地块”,并增加全资子公司重庆壹石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对应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452万元向重庆壹石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借款用于该项募投项目建设。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增加实施主体,是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具体实施规划,为推动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持续推进降本增效做出的合理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壹石通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年产20,000吨锂电池涂覆用勃姆石建设项目”在原实施地点的基础上增加一个实施地点,新增的实施地点位于壹石通碳中和产业园。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是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具体实施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推动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3)壹石通于2023年度注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行募集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账号188771005485,账户注销无余额。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74,442,646 | 37.26 | -18,551,004 | -18,551,004 | 55,891,642 | 27.98 | |||
1、国家持股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3,034,597 | 1.52 | -2,884,597 | -2,884,597 | 150,000 | 0.08 | |||
3、其他内资持股 | 70,482,124 | 35.28 | -14,740,482 | -14,740,482 | 55,741,642 | 27.90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19,201,887 | 9.61 | -12,888,632 | -12,888,632 | 6,313,255 | 3.16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51,280,237 | 25.67 | -1,851,850 | -1,851,850 | 49,428,387 | 24.74 | |||
4、外资持股 | 925,925.00 | 0.46 | -925,925 | -925,925 | 0 | 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925,925.00 | 0.46 | -925,925 | -925,925 | 0 | 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25,332,544 | 62.74 | 18,551,004 | 18,551,004 | 143,883,548 | 72.02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25,332,544 | 62.74 | 18,551,004 | 18,551,004 | 143,883,548 | 72.02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99,775,190 | 100.00 | 199,775,190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对应限售股数量为17,610,850股,已于2023年4月21日限售期满并上市流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2)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对应限售股数量为2,277,054股,已于2023年8月17日限售期满并上市流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3)转融通
除上述限售股解除限售情形外,本报告期内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变动原因为战略投资者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因转融通归还股份导致。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814,814 | 3,814,814 | 0 | 0 | 定向增发 | 2023年4月21日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962,962 | 2,962,962 | 0 | 0 | 定向增发 | 2023年4月21日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518,518 | 1,518,518 | 0 | 0 | 定向增发 | 2023年4月21日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18,518 | 1,018,518 | 0 | 0 | 定向增发 | 2023年4月21日 |
蚌埠市成长型中小企业基金有限公司 | 925,925 | 925,925 | 0 | 0 | 定向增发 | 2023年4月21日 |
JPMorgan Chase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 925,925 | 925,925 | 0 | 0 | 定向增发 | 2023年4月21日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25,925 | 925,925 | 0 | 0 | 定向增发 | 2023年4月21日 |
深圳翊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翊丰明泽睿冠1号私募证券投资 | 925,925 | 925,925 | 0 | 0 | 定向增发 | 2023年4月21日 |
基金 | ||||||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925,925 | 925,925 | 0 | 0 | 定向增发 | 2023年4月21日 |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925,925 | 925,925 | 0 | 0 | 定向增发 | 2023年4月21日 |
张福金 | 925,925 | 925,925 | 0 | 0 | 定向增发 | 2023年4月21日 |
黄新华 | 925,925 | 925,925 | 0 | 0 | 定向增发 | 2023年4月21日 |
上海铭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888,638 | 888,638 | 0 | 0 | 定向增发 | 2023年4月21日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 2,277,054 | 2,277,054 | 0 | 0 | 战略配售 | 2023年8月17日 |
合计 | 19,887,904 | 19,887,904 | 0 | 0 | / | / |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2,672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1,848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蒋学鑫 | 0 | 40,760,675 | 20.40 | 40,760,675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合肥国科新能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能源汽车科技创新(合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0,250,000 | 5.13 | 0 | 无 | 0 | 其他 |
王亚娟 | 0 | 8,517,712 | 4.26 | 8,517,712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怀远新创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6,313,255 | 3.16 | 6,313,255 | 无 | 0 | 其他 |
陈炳龙 | 0 | 5,874,500 | 2.94 | 0 | 质押 | 4,520,000 | 境内自然人 |
杨永政 | 5,690,000 | 5,690,000 | 2.85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张家港市招港共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50,560 | 4,600,022 | 2.30 | 0 | 无 | 0 | 其他 |
朱树芳 | 3,530,700 | 3,530,700 | 1.77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王同成 | -2,616,776 | 3,405,012 | 1.7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周健 | -32,809 | 2,797,891 | 1.4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合肥国科新能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能源汽车科技创新(合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2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250,000 | ||||
陈炳龙 | 5,874,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874,500 | ||||
杨永政 | 5,6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690,000 | ||||
张家港市招港共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600,022 | 人民币普通股 | 4,600,022 |
朱树芳 | 3,530,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530,700 |
王同成 | 3,405,012 | 人民币普通股 | 3,405,012 |
周健 | 2,797,891 | 人民币普通股 | 2,797,891 |
刘永开 | 2,407,075 | 人民币普通股 | 2,407,075 |
合肥新经济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2,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00,000 |
邵琴 | 2,074,025 | 人民币普通股 | 2,074,025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蒋学鑫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公司23.56%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王亚娟与蒋学鑫为夫妻关系,蒋学鑫、王亚娟夫妇通过直接及间接的方式合计控制公司27.82%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怀远新创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蒋学鑫间接控制的企业,持有公司3.16%的股份。除此以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杨永政 | 新增 | 0 | - | 5,690,000 | 2.85 |
朱树芳 | 新增 | 0 | - | 3,530,700 | 1.77 |
周健 | 新增 | 0 | - | 2,797,891 | 1.40 |
刘永开 | 退出 | 0 | - | 2,407,075 | 1.20 |
张福金 | 退出 | 0 | - | 1,999,289 | 1.00 |
黄小林 | 退出 | 0 | - | 未知 | -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蒋学鑫 | 40,760,675 | 2024/8/17 | 0 | 自首发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2 | 王亚娟 | 8,517,712 | 2024/8/17 | 0 | 自首发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3 | 怀远新创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313,255 | 2024/8/17 | 0 | 自首发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4 | 合肥新经济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150,000 | 2024/8/17 | 0 | 自首发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5 | 蒋学明 | 150,000 | 2024/8/17 | 0 | 自首发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蒋学鑫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公司23.56%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王亚娟与蒋学鑫为夫妻关系,蒋学鑫、王亚娟夫妇通过直接及间接的方式合计控制公司27.82%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怀远新创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蒋学鑫间接控制的企业,持有公司3.16%的股份。除此以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存托凭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五)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与保荐机构的关系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 保荐机构的全资子公司 | 2,277,054 | 2023.8.17 | -2,277,054 | 未知 |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蒋学鑫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长、总经理 |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蒋学鑫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长、总经理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王亚娟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副总经理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
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2.11.18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拟回购数量:54.55~109.09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27~0.55 |
拟回购金额 | 3,000~6,000 |
拟回购期间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回购用途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已回购数量(股) | 1,604,494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不适用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无 |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3.12.30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拟回购数量:9.9~19.79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05~0.10 |
拟回购金额 | 500~1,000 |
拟回购期间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回购用途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已回购数量(股) | 205,572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不适用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无 |
注:公司于2023年5月8日、2024年1月22日完成两次回购公司股份,分别回购公司股份1,604,494股、205,572股,分别使用资金总额5,999.78万元、504.18万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10,066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03.96万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天职业字[2024]9970号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石通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壹石通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壹石通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壹石通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锂电池涂覆材料类产品、电子通信功能填充材料类产品以及低烟无卤阻燃材料类产品的销售。2023年度的营业收入为4.65亿元。由于收入是壹石通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且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重大。因此,我们将销售收入的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关于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详见财务报表附注
壹石通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锂电池涂覆材料类产品、电子通信功能填充材料类产品以及低烟无卤阻燃材料类产品的销售。2023年度的营业收入为4.65亿元。 由于收入是壹石通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且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重大。因此,我们将销售收入的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关于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详见财务报表附注 | 我们针对收入确认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 括但不限于: (1)我们了解、测试和评估了与销售收款循环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执行有效性; (2)我们通过检查销售合同及与管理层访谈,了解和评估了壹石通公司收入确认政策的适 |
“五、(34)”;关于营业收入的披露见附注“七、(61)”。 | 当性,并复核相关会计政策是否得到一贯执行; (3)结合壹石通公司产品类型及客户情况对收入以及毛利情况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判断审计期间内销售收入和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4)结合应收账款的审计,向主要客户函证款项余额及销售额; (5)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至各模式下收入确认的支持性凭证,判断收入确认是否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6)对销售收入进行真实性核查,核实主要客户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出库单、签收单、报关单、提单及销售回款等。 |
四、其他信息
壹石通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合并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合并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壹石通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壹石通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
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壹石通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壹石通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壹石通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以下无正文]
中国·北京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 周春阳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丁康康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刘凯丽 |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602,372,393.06 | 593,620,113.19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315,204,642.49 | 754,254,762.49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33,669,994.22 | 30,123,505.00 |
应收账款 | 七、5 | 162,664,573.44 | 228,560,295.68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17,788,746.16 | 13,612,485.78 |
预付款项 | 七、8 | 12,884,195.08 | 12,661,769.97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1,372,501.67 | 1,223,483.6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121,786,574.19 | 137,566,263.09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23,724,223.33 | 40,800,596.71 |
流动资产合计 | 1,291,467,843.64 | 1,812,423,275.55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822,274,149.20 | 630,313,546.91 |
在建工程 | 七、22 | 574,092,681.55 | 323,061,045.73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39,014,583.04 | 12,011,743.03 |
无形资产 | 七、26 | 192,028,000.20 | 157,940,338.77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2,861,259.76 | 3,518,953.8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28,376,177.25 | 18,974,617.9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22,786,581.66 | 28,440,743.2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681,433,432.66 | 1,174,260,989.47 | |
资产总计 | 2,972,901,276.30 | 2,986,684,265.0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30,025,666.67 | 67,371,968.28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97,170,667.06 | 133,483,700.91 |
应付账款 | 七、36 | 160,283,226.27 | 156,354,633.02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261,125.95 | 1,025,646.02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9,859,395.01 | 7,169,764.33 |
应交税费 | 七、40 | 5,076,662.81 | 29,658,779.64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8,694,410.68 | 7,180,477.57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35,365,721.01 | 106,942,168.30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7,855,739.97 | 9,988,019.76 |
流动负债合计 | 464,592,615.43 | 519,175,157.83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174,761,614.58 | 138,920,914.63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26,648,345.63 | 5,477,330.20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69,673,380.83 | 63,169,006.8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29,211.86 | 1,570,754.31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71,112,552.90 | 209,138,006.03 | |
负债合计 | 735,705,168.33 | 728,313,163.8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99,775,190.00 | 199,775,19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790,782,028.42 | 1,766,522,943.88 |
减:库存股 | 59,971,376.81 | 29,986,311.39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40,891,830.91 | 37,911,120.72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265,718,435.45 | 284,148,157.9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237,196,107.97 | 2,258,371,101.16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237,196,107.97 | 2,258,371,101.1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972,901,276.30 | 2,986,684,265.02 |
公司负责人:蒋学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月月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丽珠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56,386,203.84 | 350,580,269.5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96,913,664.13 | 401,647,192.87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2,182,185.72 | 30,123,505.00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168,598,235.79 | 243,917,118.93 |
应收款项融资 | 17,657,693.07 | 9,349,937.54 | |
预付款项 | 8,371,084.71 | 9,471,476.89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549,577,043.10 | 610,801,580.1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79,272,629.99 | 106,093,731.13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72.46 | ||
流动资产合计 | 1,408,958,912.81 | 1,761,984,812.14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710,862,162.51 | 439,682,469.6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82,346,728.07 | 451,623,857.69 | |
在建工程 | 46,125,741.74 | 30,657,520.70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5,974,243.27 | 12,011,743.03 | |
无形资产 | 20,909,307.34 | 9,676,277.73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861,259.76 | 3,464,627.3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348,832.67 | 13,896,594.2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119,087.13 | 19,514,355.4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88,547,362.49 | 980,527,445.74 | |
资产总计 | 2,697,506,275.30 | 2,742,512,257.8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0,025,666.67 | 67,371,968.28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68,225,291.25 | 97,430,527.73 | |
应付账款 | 56,498,202.96 | 98,105,869.65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56,406.06 | 902,902.66 | |
应付职工薪酬 | 5,931,109.75 | 4,490,551.00 | |
应交税费 | 3,832,835.88 | 28,106,925.09 | |
其他应付款 | 3,872,275.46 | 8,089,554.2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8,658,850.01 | 78,649,981.02 | |
其他流动负债 | 16,866,777.89 | 9,970,377.73 | |
流动负债合计 | 274,067,415.93 | 393,118,657.36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04,678,532.64 | 19,030,419.96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租赁负债 | 3,939,855.95 | 5,477,330.20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69,673,380.83 | 63,169,006.8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16,735.3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78,291,769.42 | 88,693,492.35 | |
负债合计 | 452,359,185.35 | 481,812,149.7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99,775,190.00 | 199,775,19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790,769,959.67 | 1,766,510,875.13 | |
减:库存股 | 59,971,376.81 | 29,986,311.39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40,891,830.91 | 37,911,120.72 | |
未分配利润 | 273,681,486.18 | 286,489,233.7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245,147,089.95 | 2,260,700,108.1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697,506,275.30 | 2,742,512,257.88 |
公司负责人:蒋学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月月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丽珠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64,545,687.77 | 602,986,045.87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464,545,687.77 | 602,986,045.87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86,572,323.00 | 463,296,968.23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342,913,847.61 | 359,349,145.17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6,753,651.50 | 5,485,863.17 |
销售费用 | 七、63 | 16,081,623.37 | 13,333,032.46 |
管理费用 | 七、64 | 59,031,574.97 | 45,499,263.36 |
研发费用 | 七、65 | 56,362,738.52 | 39,884,349.67 |
财务费用 | 七、66 | 5,428,887.03 | -254,685.60 |
其中:利息费用 | 10,330,585.54 | 4,014,157.99 | |
利息收入 | 6,908,480.60 | 5,290,649.28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9,322,106.28 | 15,903,094.3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23,273,667.74 | 9,109,734.9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3,050,120.00 | 3,984,409.62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3,303,506.47 | -4,311,508.1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2,922,338.71 | -552,568.57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72,603.23 | -424,563.44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8,072,789.78 | 163,397,676.46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56,109.63 | 4,800,413.19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362,505.12 | 529,667.87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7,766,394.29 | 167,668,421.78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6,757,283.18 | 20,774,321.53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4,523,677.47 | 146,894,100.25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4,523,677.47 | 146,894,100.25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4,523,677.47 | 146,894,100.25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 |
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4,523,677.47 | 146,894,100.25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4,523,677.47 | 146,894,100.25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79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79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蒋学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月月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丽珠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477,163,645.02 | 594,392,820.29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383,218,462.72 | 366,744,971.29 |
税金及附加 | 4,126,037.27 | 3,728,518.84 | |
销售费用 | 13,722,891.37 | 11,248,885.03 | |
管理费用 | 33,680,664.68 | 31,178,476.00 | |
研发费用 | 38,297,947.22 | 27,609,895.11 | |
财务费用 | 3,698,448.04 | 240,174.01 | |
其中:利息费用 | 6,294,105.68 | 3,736,356.92 | |
利息收入 | 4,837,899.96 | 4,895,005.50 | |
加:其他收益 | 17,389,891.63 | 15,556,009.48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11,343,680.22 | 7,518,022.0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66,471.26 | 1,584,945.56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725,850.55 | -3,890,476.8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490,851.34 | -468,765.32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72,603.23 | -424,563.44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0,826,839.27 | 173,517,071.52 | |
加:营业外收入 | 55,870.60 | 4,794,913.19 | |
减:营业外支出 | 361,850.83 | 518,606.12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0,520,859.04 | 177,793,378.59 | |
减:所得税费用 | 375,206.60 | 23,898,403.97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0,145,652.44 | 153,894,974.62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0,145,652.44 | 153,894,974.62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0,145,652.44 | 153,894,974.62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蒋学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月月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丽珠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70,200,407.46 | 437,404,345.78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9,177,053.00 | 8,267,216.5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3,707,694.58 | 64,718,833.2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53,085,155.04 | 510,390,395.6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66,615,430.56 | 316,015,195.50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90,008,770.30 | 78,728,747.6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0,802,609.87 | 34,333,482.2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9,977,764.42 | 30,832,435.6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7,404,575.15 | 459,909,861.0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80,579.89 | 50,480,534.61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3,273,667.74 | 9,109,734.9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23,7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4,480,000,000.00 | 2,171,108,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503,273,667.74 | 2,180,341,434.9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14,007,378.98 | 404,381,321.9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4,044,000,000.00 | 2,894,108,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58,007,378.98 | 3,298,489,321.9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266,288.76 | -1,118,147,887.0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950,985,9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30,000,000.00 | 343,71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61,477,722.67 | 64,732,939.8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1,477,722.67 | 1,359,428,839.81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98,105,267.00 | 72,381,875.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2,271,479.52 | 46,374,566.84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71,747,466.47 | 123,798,272.2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2,124,212.99 | 242,554,714.0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646,490.32 | 1,116,874,125.7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37,808.90 | 2,186,467.75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438,187.23 | 51,393,241.1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69,647,036.87 | 518,253,795.7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90,085,224.10 | 569,647,036.87 |
公司负责人:蒋学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月月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丽珠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67,772,597.65 | 434,826,697.26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548.9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27,167,233.85 | 290,912,392.6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94,939,831.50 | 725,743,638.8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63,501,253.03 | 305,307,137.68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3,435,800.65 | 57,372,013.4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5,039,334.29 | 27,497,114.4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71,323,809.25 | 327,668,517.3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33,300,197.22 | 717,844,782.9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1,639,634.28 | 7,898,855.8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1,343,680.22 | 7,518,022.0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9,969,522.81 | 168,123,7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07,000,000.00 | 1,85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28,313,203.03 | 2,025,641,722.0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8,703,572.76 | 130,040,819.9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64,000,000.00 | 353,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02,000,000.00 | 2,713,040,9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84,703,572.76 | 3,196,081,719.9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6,390,369.73 | -1,170,439,997.8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950,985,9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10,000,000.00 | 186,71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2,525,360.67 | 64,732,939.8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2,525,360.67 | 1,202,428,839.81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32,248,125.00 | 43,381,875.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5,425,001.04 | 40,199,791.58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4,557,466.47 | 123,798,272.2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2,230,592.51 | 207,379,938.8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294,768.16 | 995,048,901.0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37,808.90 | 2,186,467.75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5,681,841.61 | -165,305,773.2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26,607,193.27 | 491,912,966.5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52,289,034.88 | 326,607,193.27 |
公司负责人:蒋学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月月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丽珠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99,775,190.00 | 1,766,522,943.88 | 29,986,311.39 | 37,911,120.72 | 284,148,157.95 | 2,258,371,101.16 | 2,258,371,101.1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33,855.05 | -304,695.53 | -338,550.58 | -338,550.58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9,775,190.00 | 1,766,522,943.88 | 29,986,311.39 | 37,877,265.67 | 283,843,462.42 | 2,258,032,550.58 | 2,258,032,550.5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24,259,084.54 | 29,985,065.42 | 3,014,565.24 | -18,125,026.97 | -20,836,442.61 | -20,836,442.6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4,523,677.47 | 24,523,677.47 | 24,523,677.47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24,259,084.54 | 24,259,084.54 | 24,259,084.5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4,259,084.54 | 24,259,084.54 | 24,259,084.54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014,565.24 | -42,648,704.44 | -39,634,139.20 | -39,634,139.2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014,565.24 | -3,014,565.24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9,634,139.20 | -39,634,139.20 | -39,634,139.2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 |
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29,985,065.42 | -29,985,065.42 | -29,985,065.42 | ||||||||||||
四、本 | 199,775,190. | 1,790,782,028. | 59,971,376. | 40,891,830. | 265,718,435. | 2,237,196,107. | 2,237,196,107. |
期期末余额 | 00 | 42 | 81 | 91 | 45 | 97 | 97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82,164,340.00 | 831,729,688.51 | 22,521,623.26 | 189,076,423.16 | 1,225,492,074.93 | 1,225,492,074.9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82,164,340.00 | 831,729,688.51 | 22,521,623.26 | 189,076,423.16 | 1,225,492,074.93 | 1,225,492,074.9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7,610,850.00 | 934,793,255.37 | 29,986,311.39 | 15,389,497.46 | 95,071,734.79 | 1,032,879,026.23 | 1,032,879,026.23 | ||||||||
(一)综合收 | 146,894,100.25 | 146,894,100.25 | 146,894,100.25 |
益总额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7,610,850.00 | 934,793,255.37 | 952,404,105.37 | 952,404,105.3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7,610,850.00 | 912,193,851.21 | 929,804,701.21 | 929,804,701.21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2,599,404.16 | 22,599,404.16 | 22,599,404.16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5,389,497.46 | -51,822,365.46 | -36,432,868.00 | -36,432,868.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5,389,497.46 | -15,389,497.46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6,432,868.00 | -36,432,868.00 | -36,432,868.00 | ||||||||||||
4.其他 | |||||||||||||||
(四) |
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29,986,311.39 | -29,986,311.39 | -29,986,311.39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9,775,190.00 | 1,766,522,943.88 | 29,986,311.39 | 37,911,120.72 | 284,148,157.95 | 2,258,371,101.16 | 2,258,371,101.16 |
公司负责人:蒋学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月月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丽珠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99,775,190.00 | 1,766,510,875.13 | 29,986,311.39 | 37,911,120.72 | 286,489,233.71 | 2,260,700,108.1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33,855.05 | -304,695.53 | -338,550.58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9,775,190.00 | 1,766,510,875.13 | 29,986,311.39 | 37,877,265.67 | 286,184,538.18 | 2,260,361,557.5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24,259,084.54 | 29,985,065.42 | 3,014,565.24 | -12,503,052.00 | -15,214,467.6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0,145,652.44 | 30,145,652.4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24,259,084.54 | 24,259,084.5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4,259,084.54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014,565.24 | -42,648,704.44 | -39,634,139.2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014,565.24 | -3,014,565.24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 - | - |
配 | 39,634,139.20 | 39,634,139.2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29,985,065.42 | -29,985,065.42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9,775,190.00 | 1,790,769,959.67 | 59,971,376.81 | 40,891,830.91 | 273,681,486.18 | 2,245,147,089.95 |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82,164,340.00 | 831,717,619.76 | 22,521,623.26 | 184,416,624.55 | 1,220,820,207.5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82,164,340.00 | 831,717,619.76 | 22,521,623.26 | 184,416,624.55 | 1,220,820,207.5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 17,610,85 | 934,793, | 29,986,31 | 15,389,4 | 102,072, | 1,039,87 |
少以“-”号填列) | 0.00 | 255.37 | 1.39 | 97.46 | 609.16 | 9,900.6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53,894,974.62 | 153,894,974.6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7,610,850.00 | 934,793,255.37 | 952,404,105.3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7,610,850.00 | 912,193,851.21 | 929,804,701.21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2,599,404.16 | 22,599,404.16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5,389,497.46 | -51,822,365.46 | -36,432,868.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5,389,497.46 | -15,389,497.46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6,432,868.00 | -36,432,868.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29,986,311.39 | -29,986,311.39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9,775,190.00 | 1,766,510,875.13 | 29,986,311.39 | 37,911,120.72 | 286,489,233.71 | 2,260,700,108.17 |
公司负责人:蒋学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月月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丽珠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名蚌埠鑫源石英材料有限公司、蚌埠鑫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由自然人蒋学鑫、王亚娟出资设立,2006年1月6日经蚌埠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批准并取得了注册号为340300000004820的营业执照。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中蒋学鑫出资40.50万元,王亚娟出资9.50万元。2015年4月8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以2015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设立时股本为3,699.00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5]11452号《验资报告》。2021年7月12日,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首次公开发行的批复,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54.1085万股,并于2021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经过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为19,977.519万元,股本总数19,977.519万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00783089311E。注册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怀远经济开发区金河路10号。法人代表:蒋学鑫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所处行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营业期限:2006-1-6至无固定期限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蒋学鑫、王亚娟。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新能源锂电池涂覆材料、电子通信功能填充材料、低烟无卤阻燃材料等三大类,均为保障新能源锂电池主动安全、电子通信安全、热管理安全的重要材料,被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芯片、覆铜板以及防火安全等领域。
(二)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27日批准报出。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财务报告编制参照了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列报和披露要求。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个项目的预算大于500万元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一次交易取得或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本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
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按以下顺序处理:
(1)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以及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确认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将第一步调整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购买日应享有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比较,前者大于后者,差额确认为商誉;前者小于后者,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1)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
(3)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未丧失控制权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当调整留
存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丧失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相关活动,是指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通常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
本集团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本集团进行重新评估。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流量表的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分类,依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特征进行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
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价或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或费用。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金融负债的分类。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
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4.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信用风险的具体评估,详见附注“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具体来说,本公司将购买或源生时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一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若该工具为金融资产,下同)。
第二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己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但对利息收入的计算不同于处于前两阶段的金融资产。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按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也即账面价值)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购买或源生时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仅将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并按其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本公司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选择不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企业确定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也不一定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那么该金融工具可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作出会计政策选择,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6.金融资产转移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组合的方式对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应收票据组合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在计量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时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考虑前瞻性信息,使用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确定该应收票据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票据组合自应收款项发生之日起按照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详见五、(13)应收账款)予以计提坏账准备。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期末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本公司在以前年度应收账款实际损失率、对未来回收风险的判断及信用风险特征分析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并据此计提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性质组合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对于划分为账龄分析法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按账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应收款项账龄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5.00 |
1-2年(含2年) | 10.00 |
2-3年(含3年) | 40.00 |
3年以上 | 100.00 |
(3)本公司将应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款项等无显著回收风险的款项划分为性质组合,根据预计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融资,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融资,本集团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应收款项融资组合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应收账款。在计量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时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考虑前瞻性信息,使用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确定该应收款项融资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模型详见“附注五、(11)金融工具”进行处理。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相应的账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预计信用损失计提比例。按账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预计信用损失计提减值比例如下:
其他应收款账龄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5.00 |
1-2年(含2年) | 10.00 |
2-3年(含3年) | 40.00 |
3年以上 | 100.00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及半成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除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合同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当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并同时根据有关资产减值政策考虑长期投资是否减值。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1)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时,应当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处置的股权,应结转与所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损失);同时,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它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0.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并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及设施 | 年限平均法 | 10-20 | 5.00 | 4.75-9.5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00 | 9.50-19.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6 | 5.00 | 15.83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标准如下:
类别 | 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 |
房屋建筑物 | 实际开始使用/完工验收孰早 |
机器设备 | 实际开始使用/完成安装并验收孰早 |
2.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
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 | 摊销年限(年) |
土地使用权 | 40-50 |
软件 | 10 |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本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
本公司将与开展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归集为研发支出,包括职工薪酬、折旧费及摊销、材料费、股权激励费用、水电气费、办公费用、其他费用等。
(2)研发支出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
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集团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
①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综合考虑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使用寿命和折现率等因素。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
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利润分享计划的,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1)本公司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2)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如果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需要全部支付利润分享计划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该利润分享计划适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根据经营业绩或职工贡献等情况提取的奖金,属于奖金计划,比照短期利润分享计划进行处理。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按确定的折现率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当职工后续年度的服务将导致其享有的设定受益计划福利水平显著高于以前年度时,本公司按照直线法将累计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分摊确认于职工提供服务而导致本公司第一次产生设定受益计划福利义务至职工提供服务不再导致该福利义务显著增加的期间。
在确定该归属期间时,不考虑仅因未来工资水平提高而导致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显著增加的情况。报告期末,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①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
②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③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上述第①项和第②项计入当期损益;第③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主要包括:
(1)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不论职工本人是否愿意,本公司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
(2)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职工有权利选择继续在职或接受补偿离职。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②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其确认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完全支付的,适用短期薪酬的相关规定;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适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本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数变动等后续信息进行估计。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本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
具的数量,本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如果本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的确认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2.本公司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判断相关履约义务性质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或“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分别按以下原则进行收入确认。
(1)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资产。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资产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
(2)对于不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
境内销售:针对直销业务,公司在商品交付给客户,取得客户确认的签收单据后确认收入;领用确认的,商品运至客户指定地点,公司经核对客户对账单后确认收入。针对经销业务,合同约定将商品发往经销商仓库的,取得经销商确认的签收单据后确认收入;合同约定将商品发往经销商的终端客户的,取得终端客户确认的签收单据后确认收入。
境外销售:境外销售一般采用CFR、CIF、FOB贸易方式,公司以完成报关并获取提单后确认收入。
受托加工业务:根据合同约定交付受托加工商品时确认收入。
3.收入的计量
本公司应当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在确定交易价格时,本公司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1)可变对价
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企业在评估累计已确认收入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应当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其比重。
(2)重大融资成分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应当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3)非现金对价
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
(4)应付客户对价
针对应付客户对价的,应当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企业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应当采用与本企业其他采购相一致的方式确认所购买的商品。企业应付客户对价超过向客户取得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的,超过金额冲减交易价格。向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企业应当将应付客户对价全额冲减交易价格。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企业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该资产摊销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3.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5.本公司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6.本公司将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按照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两种情况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7.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判断依据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不属于短期租赁。
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承租人在判断是否是低价值资产租赁时,应基于租赁资产的全新状态下的价值进行评估,不应考虑资产已被使用的年限。
(2)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作为承租方,在租赁期开始日,除选择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等其他准则规定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从其规定。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融资租赁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
(2)经营租赁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进行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本公司应当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应当根据该资产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经营租赁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38.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本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记入“递延所得税资产”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463,210.88 |
根据使用权资产余额确定递延所得税负债记入“递延所得税负债”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801,761.46 |
对期初留存收益影响 | 期初留存收益 | -338,550.58 |
其他说明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一、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本报告期内,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和“期初留存收益”科目金额。期初合并层面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1,463,210.88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1,801,761.46元,期初留存收益减少338,550.58元。期初母公司层面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1,463,210.88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1,801,761.46元,期初留存收益减少338,550.58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93,620,113.19 | 593,620,113.19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54,254,762.49 | 754,254,762.49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0,123,505.00 | 30,123,505.00 | |
应收账款 | 228,560,295.68 | 228,560,295.68 | |
应收款项融资 | 13,612,485.78 | 13,612,485.78 | |
预付款项 | 12,661,769.97 | 12,661,769.97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223,483.64 | 1,223,483.64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存货 | 137,566,263.09 | 137,566,263.09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0,800,596.71 | 40,800,596.71 | |
流动资产合计 | 1,812,423,275.55 | 1,812,423,275.55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630,313,546.91 | 630,313,546.91 | |
在建工程 | 323,061,045.73 | 323,061,045.7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2,011,743.03 | 12,011,743.03 | |
无形资产 | 157,940,338.77 | 157,940,338.77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518,953.82 | 3,518,953.8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8,974,617.93 | 20,437,828.81 | 1,463,210.8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8,440,743.28 | 28,440,743.2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74,260,989.47 | 1,175,724,200.35 | 1,463,210.88 |
资产总计 | 2,986,684,265.02 | 2,988,147,475.90 | 1,463,210.88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67,371,968.28 | 67,371,968.28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33,483,700.91 | 133,483,700.91 | |
应付账款 | 156,354,633.02 | 156,354,633.02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025,646.02 | 1,025,646.02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7,169,764.33 | 7,169,764.33 | |
应交税费 | 29,658,779.64 | 29,658,779.64 | |
其他应付款 | 7,180,477.57 | 7,180,477.5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6,942,168.30 | 106,942,168.30 | |
其他流动负债 | 9,988,019.76 | 9,988,019.76 | |
流动负债合计 | 519,175,157.83 | 519,175,157.83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38,920,914.63 | 138,920,914.63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5,477,330.20 | 5,477,330.20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63,169,006.89 | 63,169,006.8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570,754.31 | 3,372,515.77 | 1,801,761.4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09,138,006.03 | 210,939,767.49 | 1,801,761.46 |
负债合计 | 728,313,163.86 | 730,114,925.32 | 1,801,761.46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99,775,190.00 | 199,775,19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766,522,943.88 | 1,766,522,943.88 | |
减:库存股 | 29,986,311.39 | 29,986,311.39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7,911,120.72 | 37,877,265.67 | -33,855.05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84,148,157.95 | 283,843,462.42 | -304,695.5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258,371,101.16 | 2,258,032,550.58 | -338,550.58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258,371,101.16 | 2,258,032,550.58 | -338,550.5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986,684,265.02 | 2,988,147,475.90 | 1,463,210.88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50,580,269.59 | 350,580,269.5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01,647,192.87 | 401,647,192.87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0,123,505.00 | 30,123,505.00 |
应收账款 | 243,917,118.93 | 243,917,118.93 | |
应收款项融资 | 9,349,937.54 | 9,349,937.54 | |
预付款项 | 9,471,476.89 | 9,471,476.89 | |
其他应收款 | 610,801,580.19 | 610,801,580.19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06,093,731.13 | 106,093,731.13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1,761,984,812.14 | 1,761,984,812.14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439,682,469.61 | 439,682,469.6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51,623,857.69 | 451,623,857.69 | |
在建工程 | 30,657,520.70 | 30,657,520.70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2,011,743.03 | 12,011,743.03 | |
无形资产 | 9,676,277.73 | 9,676,277.73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464,627.34 | 3,464,627.3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896,594.22 | 15,359,805.10 | 1,463,210.8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9,514,355.42 | 19,514,355.4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80,527,445.74 | 981,990,656.62 | 1,463,210.88 |
资产总计 | 2,742,512,257.88 | 2,743,975,468.76 | 1,463,210.88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67,371,968.28 | 67,371,968.28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97,430,527.73 | 97,430,527.73 | |
应付账款 | 98,105,869.65 | 98,105,869.65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902,902.66 | 902,902.66 | |
应付职工薪酬 | 4,490,551.00 | 4,490,551.00 | |
应交税费 | 28,106,925.09 | 28,106,925.09 | |
其他应付款 | 8,089,554.20 | 8,089,554.2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8,649,981.02 | 78,649,981.02 | |
其他流动负债 | 9,970,377.73 | 9,970,377.73 |
流动负债合计 | 393,118,657.36 | 393,118,657.36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9,030,419.96 | 19,030,419.96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5,477,330.20 | 5,477,330.20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63,169,006.89 | 63,169,006.8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16,735.30 | 2,818,496.76 | 1,801,761.4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8,693,492.35 | 90,495,253.81 | 1,801,761.46 |
负债合计 | 481,812,149.71 | 483,613,911.17 | 1,801,761.46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99,775,190.00 | 199,775,19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766,510,875.13 | 1,766,510,875.13 | |
减:库存股 | 29,986,311.39 | 29,986,311.39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7,911,120.72 | 37,877,265.67 | -33,855.05 |
未分配利润 | 286,489,233.71 | 286,184,538.18 | -304,695.53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260,700,108.17 | 2,260,361,557.59 | -338550.5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742,512,257.88 | 2,743,975,468.76 | 1,463,210.88 |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货物和应税劳务在流通环节中的增值额 | 6.00%、9.00%、13.00%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 5.00%、7.00%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00%、20.00%、25.00% |
土地使用税 | 实际使用面积 | 5.00/m?、6.00/m?、7.00/m? |
房产税 | 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 | 12.00%、1.20% |
余值;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 3.0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 2.00%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00% |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25.00% |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 15.00% |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 | 15.00% |
南京宏方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蚌埠壹石通聚合物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15.00% |
安徽壹石通金属陶瓷有限公司 | 20.00% |
安徽壹石通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 25.00% |
安徽壹石通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15.00% |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25.00% |
安徽壹石通电子通信材料有限公司 | 20.00% |
深圳壹石通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蚌埠壹石通电子通信材料有限公司 | 25.00% |
重庆壹石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5.00%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于2021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134001498,有效期三年,自2021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18日享受企业所得税15%的优惠税率。
(2)本公司的子公司蚌埠壹石通聚合物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34002102,有效期三年,自2021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18日享受企业所得税15%的优惠税率。
(3)本公司的子公司安徽壹石通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34007458,有效期三年,自2023年12月7日至2026年12月7日享受企业所得税15%的优惠税率。
(4)根据2022年3月1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3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2023年3月26日发布的《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3]6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的子
公司南京宏方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壹石通金属陶瓷有限公司、安徽壹石通电子通信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壹石通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20%的优惠税率。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590,085,224.10 | 569,647,036.87 |
其他货币资金 | 12,287,168.96 | 23,973,076.32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602,372,393.06 | 593,620,113.19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报告期末存在抵押、质押、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款项为票据保证金12,287,168.96元。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15,204,642.49 | 754,254,762.49 | / |
其中: | |||
理财产品 | 315,204,642.49 | 754,254,762.49 | / |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315,204,642.49 | 754,254,762.4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3,669,994.22 | 30,123,505.00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33,669,994.22 | 30,123,505.0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7,821,793.60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17,821,793.60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71,216,496.19 | 240,522,775.94 |
1年以内小计 | 171,216,496.19 | 240,522,775.94 |
1至2年 | 9,891.19 | |
2至3年 | 106,097.58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06,097.58 | 5,040.00 |
4至5年 | 53,842.00 | 48,802.00 |
5年以上 | 35,249.43 | 35,249.43 |
合计 | 171,421,576.39 | 240,717,964.95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71,421,576.39 | 100.00 | 8,757,002.95 | 162,664,573.44 | 240,717,964.95 | 100.00 | 12,157,669.27 | 5.05 | 228,560,295.68 | |
其中: |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171,421,576.39 | 100.00 | 8,757,002.95 | 5.11 | 162,664,573.44 | 240,717,964.95 | 100.00 | 12,157,669.27 | 5.05 | 228,560,295.68 |
合计 | 171,421,576.39 | 100.00 | 8,757,002.95 | / | 162,664,573.44 | 240,717,964.95 | / | 12,157,669.27 | / | 228,560,295.6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分析法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71,216,496.19 | 8,560,824.82 | 5.00 |
1-2年(含2年) | 9,891.19 | 989.12 | 10.00 |
2-3年(含3年) | 40.00 | ||
3年以上 | 195,189.01 | 195,189.01 | 100.00 |
合计 | 171,421,576.39 | 8,757,002.9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损失 | 12,157,669.27 | 99,857.87 | 3,500,524.19 | 8,757,002.95 | ||
合计 | 12,157,669.27 | 99,857.87 | 3,500,524.19 | 8,757,002.9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1 | 26,110,080.00 | 15.23 | 1,305,504.00 | ||
客户2 | 21,035,619.00 | 12.27 | 1,051,780.95 | ||
客户3 | 16,685,360.00 | 9.73 | 834,268.00 | ||
客户4 | 8,769,800.00 | 5.12 | 438,490.00 | ||
客户5 | 7,608,150.00 | 4.44 | 380,407.50 | ||
合计 | 80,209,009.00 | 46.79 | 4,010,450.45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7,788,746.16 | 13,612,485.78 |
合计 | 17,788,746.16 | 13,612,485.78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66,703,779.33 | |
商业承兑汇票 | ||
合计 | 66,703,779.33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7,788,746.16 | 100.00 | 17,788,746.16 | 13,612,485.78 | 100.00 | 13,612,485.78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17,788,746.16 | 100.00 | 17,788,746.16 | 13,612,485.78 | 100.00 | 13,612,485.78 | ||||
合计 | 17,788,746.16 | 100.00 | / | 17,788,746.16 | 13,612,485.78 | 100.00 | / | 13,612,485.7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融资款项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银行承兑汇票 | 17,788,746.16 | ||
合计 | 17,788,746.1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2,634,888.26 | 98.07 | 12,205,858.52 | 96.40 |
1至2年 | 171,956.60 | 1.33 | 411,374.76 | 3.25 |
2至3年 | 38,819.36 | 0.30 | 35,578.86 | 0.28 |
3年以上 | 38,530.86 | 0.30 | 8,957.83 | 0.07 |
合计 | 12,884,195.08 | 100.00 | 12,661,769.97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供应商1 | 3,995,940.50 | 31.01 |
供应商2 | 1,759,210.76 | 13.65 |
供应商3 | 1,005,483.44 | 7.80 |
供应商4 | 967,781.73 | 7.51 |
供应商5 | 797,247.71 | 6.19 |
合计 | 8,525,664.14 | 66.16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372,501.67 | 1,223,483.64 |
合计 | 1,372,501.67 | 1,223,483.6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533,357.88 | 532,423.12 |
1年以内小计 | 533,357.88 | 532,423.12 |
1至2年 | 549,323.12 | 620,034.76 |
2至3年 | 619,034.76 | 266,084.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63,004.00 | 20,000.00 |
4至5年 | 20,000.00 | 300,000.00 |
5年以上 | 1,800.00 | 1,800.00 |
合计 | 1,986,519.76 | 1,740,341.88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1,970,873.16 | 1,740,341.88 |
其他 | 15,646.60 | |
合计 | 1,986,519.76 | 1,740,341.88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516,858.24 | 516,858.24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75,269.36 | 175,269.36 | ||
本期转回 | 78,109.51 | 78,109.51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614,018.09 | 614,018.09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五、11、金融工具。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损失 | 516,858.24 | 175,269.36 | 78,109.51 | 614,018.09 | ||
合计 | 516,858.24 | 175,269.36 | 78,109.51 | 614,018.0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蚌埠城禹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 | 25.17 | 项目保证金 | 2-3年 | 200,000.00 |
无为弗迪电池有限公司 | 500,000.00 | 25.17 | 保证金 | 1年以内 | 25,000.00 |
合肥品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341,989.80 | 17.22 | 押金 | 1年至2年 | 34,198.98 |
怀远县中小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280,004.00 | 14.10 | 房租押金 | 1至2年,2至3年,3至4年 | 266,804.00 |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务管理中心 | 82,955.00 | 4.18 | 押金 | 1年至2年 | 8,295.50 |
合计 | 1,704,948.80 | 85.84 | / | / | 534,298.48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7,251,682.16 | 13,218.67 | 27,238,463.49 | 49,807,440.86 | 12,432.36 | 49,795,008.50 |
在产品 | 9,858,227.01 | 9,858,227.01 | 8,869,377.52 | 8,869,377.52 | ||
库存商品 | 70,591,791.59 | 2,801,610.54 | 67,790,181.05 | 65,149,014.18 | 405,248.30 | 64,743,765.88 |
周转材料 | 5,776,307.67 | 5,776,307.67 | 5,878,137.41 | 5,878,137.41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半成品 | 11,184,952.55 | 61,557.58 | 11,123,394.97 | 8,298,443.20 | 18,469.42 | 8,279,973.78 |
合计 | 124,662,960.98 | 2,876,386.79 | 121,786,574.19 | 138,002,413.17 | 436,150.08 | 137,566,263.09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2,432.36 | 19,797.59 | 19,011.28 | 13,218.67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405,248.30 | 2,840,983.54 | 444,621.30 | 2,801,610.54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半成品 | 18,469.42 | 61,557.58 | 18,469.42 | 61,557.58 | ||
合计 | 436,150.08 | 2,922,338.71 | 482,102.00 | 2,876,386.79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该部分存货已对外销售。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组合名称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
原材料 | 27,251,682.16 | 13,218.67 | 0.05 | 49,807,440.86 | 12,432.36 | 0.02 |
在产品 | 9,858,227.01 | 8,869,377.52 | ||||
半成品 | 11,184,952.55 | 61,557.58 | 0.55 | 8,298,443.20 | 18,469.42 | 0.22 |
库存商品 | 70,591,791.59 | 2,801,610.54 | 3.97 | 65,149,014.18 | 405,248.30 | 0.62 |
周转材料 | 5,776,307.67 | 5,878,137.41 | ||||
合计 | 124,662,960.98 | 2,876,386.79 | 2.31 | 138,002,413.17 | 436,150.08 | 0.32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五节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6、存货。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进项税 | 23,450,904.17 | 40,790,058.48 |
预交税金 | 273,319.16 | 10,538.23 |
合计 | 23,724,223.33 | 40,800,596.71 |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822,208,800.85 | 630,270,679.00 |
固定资产清理 | 65,348.35 | 42,867.91 |
合计 | 822,274,149.20 | 630,313,546.9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82,755,729.52 | 564,030,525.42 | 13,180,290.36 | 8,223,659.09 | 768,190,204.3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7,126,974.59 | 395,863,827.73 | 683,243.36 | 982,728.99 | 504,656,774.67 |
(1)购置 | 37,796,680.96 | 30,103,023.46 | 683,243.36 | 944,272.28 | 69,527,220.06 |
(2)在建工程转入 | 69,330,293.63 | 365,760,804.27 | 38,456.71 | 435,129,554.61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46,327.93 | 244,797,912.65 | 413,106.78 | 245,957,347.36 |
(1)处置或报废 | 344,606.59 | 344,606.59 | |||
(2)其他转出 | 746,327.93 | 244,453,306.06 | 413,106.78 | 245,612,740.77 | |
4.期末余额 | 289,136,376.18 | 715,096,440.50 | 13,863,533.72 | 8,793,281.30 | 1,026,889,631.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5,452,595.40 | 94,908,797.54 | 4,798,213.68 | 2,759,918.77 | 137,919,525.3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838,321.95 | 60,001,012.20 | 1,934,918.45 | 1,348,841.95 | 74,123,094.55 |
(1)计提 | 10,838,321.95 | 60,001,012.20 | 1,934,918.45 | 1,348,841.95 | 74,123,094.55 |
3.本期减少金额 | 45,410.08 | 7,316,379.01 | 7,361,789.09 | ||
(1)处置或报废 | |||||
(2)其他转出 | 45,410.08 | 7,316,379.01 | 7,361,789.09 | ||
4.期末余额 | 46,245,507.27 | 147,593,430.73 | 6,733,132.13 | 4,108,760.72 | 204,680,830.8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42,890,868.91 | 567,503,009.77 | 7,130,401.59 | 4,684,520.58 | 822,208,800.85 |
2.期初账面价值 | 147,303,134.12 | 469,121,727.88 | 8,382,076.68 | 5,463,740.32 | 630,270,679.00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制氧车间 | 724,046.96 | |
设备间(消防泵房) | 2,241,479.96 | |
锅炉房 | 775,630.85 | |
门卫室(东,南) | 225,099.89 | |
E厂区 | 30,769,598.15 | 新购入房产,产权办理中 |
新制氧站厂房 | 3,479,363.21 | 新建厂房,产权办理中 |
化学科技车间与仓库(综合车间、成品库等) | 48,022,074.87 | 新建厂房,产权办理中 |
蚌埠电子通信车间(1#、2#、3#等车间) | 48,117,958.00 | 新建厂房,产权办理中 |
合计 | 134,355,251.89 |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机器设备 | 65,348.35 | 42,867.91 |
合计 | 65,348.35 | 42,867.91 |
其他说明:
无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567,272,589.87 | 318,323,369.84 |
工程物资 | 6,820,091.68 | 4,737,675.89 |
合计 | 574,092,681.55 | 323,061,045.7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其他附属工程(注1) | 677,093.11 | 677,093.11 | 348,287.44 | 348,287.44 | ||
研发试验线(注2) | 10,517,202.98 | 10,517,202.98 | 4,344,112.75 | 4,344,112.75 | ||
光伏电站工程 | 10,728,521.65 | 10,728,521.65 | ||||
壹石通化学厂房建设 | 8,143,899.27 | 8,143,899.27 | ||||
4000t/a高纯高功能化粉体材料建设 | 4,624,121.49 | 4,624,121.49 | ||||
化学氢氧化镁1#线 | 4,182,090.18 | 4,182,090.18 | 70,477,885.75 | 70,477,885.75 | ||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5,196,777.61 | 35,196,777.61 | 11,951,256.35 | 11,951,256.35 | ||
合肥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 67,212,074.13 | 67,212,074.13 | 12,076,361.44 | 12,076,361.44 | ||
碳中和产业园陶瓷化聚合物项目 | 12,163,163.25 | 12,163,163.25 | 281,796.46 | 281,796.46 | ||
年产20000吨锂电池极片涂覆用勃姆石建设项目 | 83,931,695.13 | 83,931,695.13 | 136,037,610.66 | 136,037,610.66 | ||
年产5000吨电子级二氧化硅项目 | 46,889,900.70 | 46,889,900.70 | ||||
年产15000吨电子功能粉体材料建设项目 | 196,168,363.04 | 196,168,363.04 | 59,309,516.58 | 59,309,516.58 | ||
硼酸锌生产线 | 729,212.78 | 729,212.78 | ||||
年产2万吨锂电用陶瓷粉体材料项目 | 30,895,956.62 | 30,895,956.62 | ||||
Y5车间勃姆石产线升级改造(注3) | 77,938,334.59 | 77,938,334.59 | ||||
固体氧化物能源系统建设项目—厂房建设 | 770,725.75 | 770,725.75 | ||||
合计 | 567,272,589.87 | 567,272,589.87 | 318,323,369.84 | 318,323,369.84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勃姆石-产线升级改造 | 7,724,000.00 | 7,844,133.08 | 7,844,133.08 | 101.56 | 100.00 | 自有资金 | ||||||
其他附属工程(注1) | 348,287.44 | 3,529,118.09 | 3,191,138.11 | 9,174.31 | 677,093.11 | 自有资金 | ||||||
研发试验线(注2) | 16,963,680.00 | 4,344,112.75 | 10,705,767.28 | 3,857,128.63 | 675,548.42 | 10,517,202.98 | 88.72 | 88.72 | 自有资金 | |||
光伏电站工程 | 36,000,000.00 | 10,728,521.65 | 1,619,674.81 | 12,241,413.11 | 106,783.35 | 78.71 | 100.00 | 105,433.59 | - | 4.30 |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 |
壹石通化学厂房建设 | 75,000,000.00 | 8,143,899.27 | 8,017,185.04 | 126,714.23 | 100.00 | 100.00 | 3,641,321.86 | 1,133,190.74 | 4.67 |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 ||
4000t/a高纯高功能化粉体材料建设 | 100,355,000.00 | 4,624,121.49 | 1,529,841.85 | 6,107,938.44 | 46,024.90 | 79.65 | 100.00 | 自有资金、募投资金 | ||||
化学氢氧化镁1#线 | 62,524,000.00 | 70,477,885.75 | 6,137,181.71 | 72,428,036.81 | 4,940.47 | 4,182,090.18 | 122.54 | 95.00 | 自有资金 | |||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02,665,500.00 | 11,951,256.35 | 23,245,521.26 | 35,196,777.61 | 17.37 | 17.37 | 自有资金、募投资金 | |||||
合肥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 399,560,000.00 | 12,076,361.44 | 55,135,712.69 | 67,212,074.13 | 16.82 | 16.82 | 244,004.17 | 244,004.17 | 3.60 |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 ||
碳中和产业园陶瓷化聚合物项目 | 868,060,000.00 | 281,796.46 | 14,099,756.16 | 2,218,389.37 | 12,163,163.25 | 1.66 | 1.66 | 自有资金 |
年产20000吨锂电池极片涂覆用勃姆石建设项目 | 264,232,700.00 | 136,037,610.66 | 190,603,085.07 | 242,709,000.60 | 83,931,695.13 | 64.49 | 64.49 | 6,184,548.61 | 2,300,263.88 | 4.30 |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募投资金 | |
年产2万吨锂电用陶瓷粉体材料项目 | 310,146,100.00 | 30,895,956.62 | 30,895,956.62 | 9.96 | 9.96 | 自有资金 | ||||||
年产5000吨电子级二氧化硅项目 | 80,866,000.00 | 46,889,900.70 | 46,889,900.70 | 57.98 | 57.98 | 自有资金 | ||||||
年产15000吨电子功能粉体材料建设项目 | 424,285,400.00 | 59,309,516.58 | 208,324,751.74 | 71,465,905.28 | 196,168,363.04 | 63.08 | 63.08 | 18,900.00 |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募投资金 | |||
硼酸锌生产线 | 7,692,000.00 | 5,778,498.92 | 5,049,286.14 | 729,212.78 | 75.12 | 75.12 | 自有资金 | |||||
Y5车间勃姆石产线升级改造(注3) | 1,272,000.00 | 77,938,334.59 | 77,938,334.59 | 108.45 | 95.00 | 自有资金 | ||||||
固体氧化物能源系统建设项目—厂房建设 | 589,810,000.00 | 770,725.75 | 770,725.75 | 0.13 | 0.13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3,447,156,380.00 | 318,323,369.84 | 685,047,960.32 | 435,129,554.61 | 969,185.68 | 567,272,589.87 | / | / | 10,194,208.23 | 3,677,458.79 | / | / |
注1:其他附属工程主要系厂区建设相关的零星工程支出。注2:研发试验线系研发试验线在建项目合并披露,主要包括导热材料生产线、陶瓷化硅橡胶生产线、碳中和PMMA、SOFC粉体中试项目等工程。注3:Y5车间勃姆石产线升级改造项目为产线技改项目,本期增加金额包括转出的固定资产净值,项目预算仅为改造预算,因此,本期增加金额高于项目预算。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工程材料 | 6,820,091.68 | 6,820,091.68 | 4,737,675.89 | 4,737,675.89 | ||
合计 | 6,820,091.68 | 6,820,091.68 | 4,737,675.89 | 4,737,675.89 |
其他说明:
无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8,550,589.96 | 18,550,589.96 |
2.本期增加金额 | 37,467,330.39 | 37,467,330.39 |
(1)新增 | 37,467,330.39 | 37,467,330.39 |
3.本期减少金额 | 2,405,393.12 | 2,405,393.12 |
(1)处置 | 2,405,393.12 | 2,405,393.12 |
4.期末余额 | 53,612,527.23 | 53,612,527.2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538,846.93 | 6,538,846.93 |
2.本期增加金额 | 8,059,097.26 | 8,059,097.26 |
(1)计提 | 8,059,097.26 | 8,059,097.2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4,597,944.19 | 14,597,944.1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9,014,583.04 | 39,014,583.04 |
2.期初账面价值 | 12,011,743.03 | 12,011,743.03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61,650,582.31 | 1,979,526.33 | 163,630,108.64 |
2.本期增加金额 | 37,728,049.09 | 464,132.23 | 38,192,181.32 | ||
(1)购置 | 37,728,049.09 | 464,132.23 | 38,192,181.32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99,378,631.40 | 2,443,658.56 | 201,822,289.96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5,518,083.98 | 171,685.89 | 5,689,769.8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882,872.56 | 221,647.33 | 4,104,519.89 | ||
(1)计提 | 3,882,872.56 | 221,647.33 | 4,104,519.8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9,400,956.54 | 393,333.22 | 9,794,289.76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89,977,674.86 | 2,050,325.34 | 192,028,000.20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56,132,498.33 | 1,807,840.44 | 157,940,338.77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0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E厂区土地 | 11,187,897.67 | 新购入,产权办理中 |
合计 | 11,187,897.67 |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用 | 2,735,214.83 | 139,892.93 | 353,070.85 | 57,522.16 | 2,464,514.75 |
备件摊销 | 783,738.99 | 170,335.47 | 557,329.45 | 396,745.01 | |
合计 | 3,518,953.82 | 310,228.40 | 910,400.30 | 57,522.16 | 2,861,259.76 |
其他说明:
无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2,247,407.83 | 1,964,299.95 | 13,110,677.59 | 2,056,187.74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397,278.78 | 86,912.02 | 542,979.07 | 35,111.57 |
可抵扣亏损 | 36,970,983.49 | 8,975,169.43 | 18,270,355.27 | 3,978,343.93 |
递延收益 | 69,673,380.83 | 10,451,007.12 | 63,169,006.89 | 9,475,351.03 |
股份支付费用 | 40,202,437.90 | 6,716,638.75 | 19,212,587.36 | 3,429,623.66 |
租赁负债 | 43,277,260.77 | 6,491,589.12 | 9,754,739.25 | 1,463,210.88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917,736.52 | 137,660.48 | ||
合计 | 203,686,486.12 | 34,823,276.87 | 124,060,345.43 | 20,437,828.81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股份支付费用 | 2,052,417.01 | 307,862.55 | 5,131,042.49 | 769,656.37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2,122,379.01 | 316,261.48 | 4,254,762.49 | 801,097.94 |
使用权资产 | 39,014,583.03 | 5,852,187.45 | 12,011,743.03 | 1,801,761.46 |
合计 | 43,189,379.05 | 6,476,311.48 | 21,397,548.01 | 3,372,515.77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447,099.62 | 28,376,177.25 | 20,437,828.8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447,099.62 | 29,211.86 | 3,372,515.77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设备及工程款 | 22,786,581.66 | 22,786,581.66 | 28,440,743.28 | 28,440,743.28 | ||
合计 | 22,786,581.66 | 22,786,581.66 | 28,440,743.28 | 28,440,743.28 |
其他说明:
无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12,287,168.96 | 12,287,168.96 | 其他 | 受限中 | 23,973,076.32 | 23,973,076.32 | 其他 | 受限中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53,679,078.83 | 32,142,371.03 | 抵押 | 受限中 | ||||
无形资产 | 73,496,249.00 | 70,127,670.82 | 抵押 | 受限中 | 27,107,950.82 | 24,147,330.28 | 抵押 | 受限中 |
合计 | 85,783,417.96 | 82,414,839.78 | / | / | 104,760,105.97 | 80,262,777.63 | / | /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30,025,666.67 | 50,040,000.01 |
未到期票据贴现 | 17,331,968.27 | |
合计 | 30,025,666.67 | 67,371,968.28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61,570,271.10 | 84,811,405.40 |
信用证 | 35,600,395.96 | 48,672,295.51 |
合计 | 97,170,667.06 | 133,483,700.91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材料费及运费 | 15,044,229.18 | 20,792,965.51 |
工程及设备款 | 145,238,997.09 | 135,561,667.51 |
合计 | 160,283,226.27 | 156,354,633.02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销售款 | 261,125.95 | 1,025,646.02 |
合计 | 261,125.95 | 1,025,646.02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7,159,782.33 | 83,883,440.30 | 81,193,809.62 | 9,849,413.01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9,982.00 | 7,329,047.04 | 7,329,047.04 | 9,982.00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7,169,764.33 | 91,212,487.34 | 88,522,856.66 | 9,859,395.01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7,146,894.93 | 74,998,798.44 | 72,328,607.29 | 9,817,086.08 |
二、职工福利费 | 2,839,848.28 | 2,839,848.28 | ||
三、社会保险费 | 8,226.40 | 3,894,557.16 | 3,878,823.63 | 23,959.93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8,129.48 | 3,678,051.86 | 3,662,318.33 | 23,863.01 |
工伤保险费 | 96.92 | 215,237.30 | 215,237.30 | 96.92 |
生育保险费 | 1,268.00 | 1,268.00 | ||
四、住房公积金 | 4,661.00 | 1,470,066.00 | 1,466,360.00 | 8,367.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680,170.42 | 680,170.42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7,159,782.33 | 83,883,440.30 | 81,193,809.62 | 9,849,413.01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9,679.51 | 7,107,452.76 | 7,107,452.76 | 9,679.51 |
2、失业保险费 | 302.49 | 221,594.28 | 221,594.28 | 302.49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9,982.00 | 7,329,047.04 | 7,329,047.04 | 9,982.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820,571.00 | 4,795,292.29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1,869,027.99 | 23,702,691.48 |
个人所得税 | 364,890.54 | 264,991.3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
土地使用税 | 525,562.41 | 517,371.92 |
房产税 | 492,902.48 | 355,769.67 |
其他 | 3,708.39 | 22,662.94 |
合计 | 5,076,662.81 | 29,658,779.64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8,694,410.68 | 7,180,477.57 |
合计 | 8,694,410.68 | 7,180,477.5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费用 | 4,122,639.35 | 2,604,916.52 |
代垫款项 | 71,033.33 | 74,823.05 |
往来款 | 4,500,738.00 | 4,500,738.00 |
合计 | 8,694,410.68 | 7,180,477.57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怀远县人民政府补助款 | 4,500,000.00 | 对于项目在预定期限内完成设备投资计划的项目,支持资金转变为投资补助。 |
合计 | 4,500,0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18,736,805.87 | 102,664,759.25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6,628,915.14 | 4,277,409.05 |
合计 | 135,365,721.01 | 106,942,168.3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未终止确认的票据背书 | 17,821,793.60 | 9,641,318.97 |
待转销项税 | 33,946.37 | 346,700.79 |
合计 | 17,855,739.97 | 9,988,019.76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20,017,463.89 | 37,648,608.89 |
保证借款 | 50,065,618.05 | 82,241,885.78 |
信用借款 | 104,678,532.64 | 19,030,419.96 |
合计 | 174,761,614.58 | 138,920,914.63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抵押借款3.45%-3.60%,保证借款3.75%-4.6%,信用借款2.60%-2.95%。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27,773,322.98 | 5,895,252.76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1,124,977.35 | 417,922.56 |
合计 | 26,648,345.63 | 5,477,330.20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63,169,006.89 | 12,606,000.00 | 6,101,626.06 | 69,673,380.83 | 政府补助 |
合计 | 63,169,006.89 | 12,606,000.00 | 6,101,626.06 | 69,673,380.8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74,442,646.00 | -18,551,004.00 | -18,551,004.00 | 55,891,642.0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3,034,597.00 | -2,884,597.00 | -2,884,597.00 | 150,000.0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70,482,124.00 | -14,740,482.00 | -14,740,482.00 | 55,741,642.00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19,201,887.00 | -12,888,632.00 | -12,888,632.00 | 6,313,255.0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51,280,237.00 | -1,851,850.00 | -1,851,850.00 | 49,428,387.00 | |||
4.境外持股 | 925,925.00 | -925,925.00 | -925,925.0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925,925.00 | -925,925.00 | -925,925.0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25,332,544.00 | 18,551,004.00 | 18,551,004.00 | 143,883,548.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25,332,544.00 | 18,551,004.00 | 18,551,004.00 | 143,883,548.00 | |||
2.境内上市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外资股 | |||||||
4.其他 | |||||||
股份总数 | 199,775,190.00 | 199,775,190.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729,629,782.05 | 1,729,629,782.05 | ||
其他资本公积 | 36,893,161.83 | 24,259,084.54 | 61,152,246.37 | |
合计 | 1,766,522,943.88 | 24,259,084.54 | 1,790,782,028.42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增加为股份支付确认,具体详见本附注“十五、(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所述。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库存股 | 29,986,311.39 | 29,985,065.42 | 59,971,376.81 | |
合计 | 29,986,311.39 | 29,985,065.42 | 59,971,376.8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完成股份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604,494股,占公司总股本199,775,190股的0.8031%。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7,877,265.67 | 3,014,565.24 | 40,891,830.91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37,877,265.67 | 3,014,565.24 | 40,891,830.91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盈余公积本期增加构成: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84,148,157.95 | 189,076,423.1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304,695.53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83,843,462.42 | 189,076,423.16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4,523,677.47 | 146,894,100.25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3,014,565.24 | 15,389,497.46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39,634,139.20 | 36,432,868.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65,718,435.45 | 284,148,157.9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304,695.53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63,850,828.50 | 342,795,631.96 | 602,971,366.97 | 359,349,145.17 |
其他业务 | 694,859.27 | 118,215.65 | 14,678.90 | |
合计 | 464,545,687.77 | 342,913,847.61 | 602,986,045.87 | 359,349,145.17 |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464,545,687.77 | 602,986,045.87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694,859.27 | 14,678.90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0.15% | / | 0.00%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694,859.27 | 销售原材料及能源动力 | 14,678.90 | 租赁业务 |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694,859.27 | 14,678.90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463,850,828.50 | 602,971,366.97 |
(3).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XXX-分部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电池材料 | 374,047,524.78 | 271,252,734.59 | ||
电子材料 | 63,200,785.24 | 56,977,502.30 | ||
阻燃材料 | 26,602,518.48 | 14,565,395.07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内销 | 389,680,420.12 | 297,734,172.89 | ||
外销 | 74,170,408.38 | 45,061,459.07 | ||
其中:直接出口 | 67,812,981.60 | 41,761,717.99 | ||
非直接出口 | 6,357,426.78 | 3,299,741.08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直销 | 402,154,766.98 | 294,456,555.59 | ||
经销 | 61,696,061.52 | 48,339,076.37 | ||
合计 | 463,850,828.50 | 342,795,631.9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05,584.42 | 771,641.22 |
教育费附加 | 801,634.04 | 759,461.94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1,529,065.46 | 1,240,476.98 |
土地使用税 | 2,285,850.73 | 1,848,219.05 |
车船使用税 | 10,232.08 | 9,353.20 |
印花税 | 745,745.53 | 366,685.09 |
其他 | 575,539.24 | 490,025.69 |
合计 | 6,753,651.50 | 5,485,863.17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916,309.82 | 5,198,506.86 |
业务宣传费 | 36,998.86 | 23,221.92 |
销售服务费 | 4,867,914.63 | 4,023,676.97 |
股份支付 | 2,204,943.65 | 2,073,066.23 |
业务招待费 | 806,065.39 | 828,855.49 |
差旅费 | 1,283,556.71 | 244,810.82 |
其他 | 1,965,834.31 | 940,894.17 |
合计 | 16,081,623.37 | 13,333,032.46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费用 | 23,113,257.91 | 18,479,196.07 |
折旧摊销 | 13,167,554.56 | 5,270,623.70 |
中介服务费 | 2,914,132.97 | 4,140,480.37 |
股份支付 | 8,532,160.81 | 7,863,532.79 |
办公费 | 1,117,302.60 | 1,181,805.06 |
业务招待费 | 925,560.61 | 1,147,331.05 |
差旅费 | 511,356.28 | 249,938.72 |
燃料及动力 | 1,488,115.07 | 1,426,447.02 |
房租 | 1,208,060.89 | 1,372,910.64 |
物业费 | 1,160,390.36 | 971,989.30 |
维修保养费 | 1,745,908.10 | 981,055.47 |
业务宣传费 | 385,016.53 | 350,981.19 |
其他 | 2,762,758.28 | 2,062,971.98 |
合计 | 59,031,574.97 | 45,499,263.36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费用 | 22,231,596.57 | 17,480,376.63 |
直接材料 | 5,289,207.95 | 3,384,658.17 |
折旧摊销 | 7,018,204.92 | 3,704,204.68 |
燃料及动力 | 3,236,600.93 | 1,371,194.48 |
合作研发费用 | 4,177,858.31 | 2,368,965.48 |
股份支付 | 8,852,091.71 | 8,143,775.26 |
房租 | 1,999,285.69 | 1,735,140.36 |
其他费用 | 3,557,892.44 | 1,696,034.61 |
合计 | 56,362,738.52 | 39,884,349.67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0,330,585.54 | 4,014,157.99 |
减:利息收入 | 6,908,480.60 | 5,290,649.28 |
汇兑损失 | ||
减:汇兑收益 | 137,808.90 | 2,186,467.75 |
其他(主要为手续费及贴现费用) | 2,144,590.99 | 3,208,273.44 |
合计 | 5,428,887.03 | -254,685.6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市) | 48,489.84 | 48,489.84 |
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县) | 48,489.84 | 48,489.84 |
记忆体封装项目 | 400,000.00 | 400,000.00 |
高性能复合隔膜材料项目政府补助(省) | 129,629.43 | 311,111.16 |
勃姆石(生产线)项目政府补助 | 280,864.08 | 280,864.08 |
省支持科技创新政策-购置研发仪器设备补助 | 59,380.75 | 74,750.88 |
高性能复合隔膜材料项目政府补助(市) | 189,223.92 | 189,223.92 |
锂电池隔膜专用勃姆石技术改造专项补助 | 424,433.76 | 424,433.76 |
锂电池隔膜专用勃姆石项目工业强基技术改造专项补助(省) | 407,739.48 | 407,739.48 |
市支持科技创新政策-购置研发仪器设备补助 | 42,230.76 | 42,230.76 |
锂电池隔膜专用勃姆石项目工业强基技术改造专项补助(市) | 74,317.56 | 74,317.56 |
陶瓷化阻燃剂项目(二期)专项补助 | 513,909.84 | 513,909.84 |
振兴发展专项资金 | 223,327.92 | 223,327.92 |
陶瓷化阻燃剂制造强市专项资金 | 150,386.40 | 150,386.40 |
怀远县发改委重大新兴产业工程项目资金 | 274,550.88 | 274,550.88 |
三重一创专项资金 | 1,230,509.88 | 1,042,171.71 |
2021年制造强市资金 | 321,977.64 | 298,780.71 |
陶瓷化阻燃剂项目(一期)专项补助 | 223,926.96 | 223,926.96 |
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奖补 | 34,402.12 | |
市产业扶持项目技术改造奖补 | 1,023,835.00 | |
稳岗补贴 | 194,648.72 | 176,747.08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114,910.33 | 30,304.65 |
企业员工岗位培训补贴 | 130,400.00 | 109,600.00 |
促进外贸发展奖补 | 130,300.00 | 150,200.00 |
标准化厂房租赁补贴 | 1,405,008.00 | 2,810,000.00 |
产学研合作项目补助 | 900,000.00 | |
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奖补资金 | 21,500.00 | 60,000.00 |
知识产权奖 | 17,100.00 | 313,030.00 |
中科蚌埠技术转移中心专项项目 | 1,800,000.00 | 600,000.00 |
115创新团队奖补 | 250,000.00 | 100,000.00 |
怀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专项资金专户春节留工补贴 | 150,000.00 | |
高企认定奖励 | 50,000.00 | 400,000.00 |
电子材料生产基地项目投资企业扶持 | 5,000,000.00 | 5,000,000.00 |
新增就业补贴 | 5,000.00 | 7,000.00 |
2022年蚌埠市人才引育政策支持项目资金 | 297,609.00 |
企业高速增长奖补 | 50,000.00 | |
科研工作站经费补助 | 150,000.00 | |
先进制造业加计抵减政策 | 1,743,082.17 | |
2022年产业扶持政策第二批奖补资金(县级配套) | 35,000.00 | |
产业扶持奖补(县级和市级) | 150,000.00 | |
合肥高新人事局党组织补助 | 2,000.00 | |
高新区2022年重点产业人才补贴 | 8,072.00 | |
发改委产业政策资金补助 | 103,000.00 | |
发改委免申即享补助资金(2023第一批) | 103,000.00 | |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特支计划 | 300,000.00 | |
新兴产业发展引导资金 | 1,081,000.00 | |
其他政府补助 | 78,850.00 | 67,506.96 |
合计 | 19,322,106.28 | 15,903,094.39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投资收益 | 23,273,667.74 | 9,109,734.94 |
合计 | 23,273,667.74 | 9,109,734.94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050,120.00 | 3,984,409.62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3,050,120.00 | 3,984,409.62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3,050,120.00 | 3,984,409.62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400,666.32 | -4,172,643.86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97,159.85 | -138,864.26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合计 | 3,303,506.47 | -4,311,508.12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2,922,338.71 | -552,568.57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2,922,338.71 | -552,568.57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172,603.23 | -424,563.44 |
合计 | 172,603.23 | -424,563.44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42,000.00 | 4,777,937.50 | 42,000.00 |
其他 | 14,109.63 | 22,475.69 | 14,109.63 |
无合计 | 56,109.63 | 4,800,413.19 | 56,109.6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61,106.20 | ||
其中:固定资产处 | 61,106.20 |
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200,000.00 | 200,000.00 | 200,000.00 |
其他 | 162,505.12 | 268,561.67 | 162,505.12 |
合计 | 362,505.12 | 529,667.87 | 362,505.12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4,524,369.17 | 33,618,873.5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1,281,652.35 | -12,844,552.01 |
合计 | -6,757,283.18 | 20,774,321.53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7,766,394.2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664,959.14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529,982.81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263,582.11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5,810.77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研发加计扣除 | -7,171,652.39 |
其他 | |
所得税费用 | -6,757,283.1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25,868,480.22 | 59,406,026.19 |
保证金 | 375,708.61 | |
利息收入 | 6,908,480.60 | 5,290,649.28 |
其他 | 555,025.15 | 22,157.78 |
合计 | 33,707,694.58 | 64,718,833.25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费用 | 39,371,524.53 | 30,326,712.50 |
保证金、押金 | 606,239.89 | 505,723.12 |
合计 | 39,977,764.42 | 30,832,435.62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赎回理财 | 4,480,000,000.00 | 2,171,108,000.00 |
合计 | 4,480,000,000.00 | 2,171,108,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理财 | 4,044,000,000.00 | 2,894,108,000.00 |
合计 | 4,044,000,000.00 | 2,894,108,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票据保证金 | 51,525,360.67 | 47,378,667.81 |
信用证贴现 | 9,952,362.00 | 17,354,272.00 |
合计 | 61,477,722.67 | 64,732,939.81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票据保证金 | 39,839,453.31 | 69,487,800.36 |
租赁付款额 | 1,922,947.74 | 3,375,470.78 |
再融资发行费 | 20,948,689.69 | |
回购库存股 | 29,985,065.42 | 29,986,311.39 |
合计 | 71,747,466.47 | 123,798,272.22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67,371,968.28 | 30,000,000.00 | 50,000,000.00 | 17,346,301.61 | 30,025,666.67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6,942,168.30 | 28,423,552.71 | 135,365,721.01 | |||
长期借款 | 138,920,914.63 | 200,000,000.00 | 148,105,267.00 | 16,054,033.05 | 174,761,614.58 | |
租赁负债 | 5,477,330.20 | 25,671,959.52 | 1,922,947.74 | 2,577,996.35 | 26,648,345.63 | |
合计 | 318,712,381.41 | 230,000,000.00 | 54,095,512.23 | 200,028,214.74 | 35,978,331.01 | 366,801,347.89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
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4,523,677.47 | 146,894,100.25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922,338.71 | 552,568.57 |
信用减值损失 | -3,303,506.47 | 4,311,508.12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74,123,094.55 | 40,557,639.42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8,059,097.26 | 3,945,527.89 |
无形资产摊销 | 4,104,519.89 | 3,165,844.7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910,400.30 | 528,508.3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72,603.23 | 424,563.44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1,106.20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050,120.00 | -3,984,409.62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0,192,776.64 | 1,827,690.2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3,273,667.74 | -9,109,734.94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4,385,448.06 | -13,174,519.02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103,795.71 | 329,967.01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857,350.19 | -52,286,291.47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9,408,358.53 | -249,135,352.2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1,882,091.34 | 152,972,413.60 |
其他 | 24,259,084.54 | 22,599,404.1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80,579.89 | 50,480,534.61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590,085,224.10 | 569,647,036.8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569,647,036.87 | 518,253,795.76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438,187.23 | 51,393,241.11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590,085,224.10 | 569,647,036.87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90,085,224.10 | 569,647,036.8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90,085,224.10 | 569,647,036.87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货币资金 | 12,287,168.96 | 23,973,076.32 | 银行承兑票据保证金 |
合计 | 12,287,168.96 | 23,973,076.3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505,832.39 | 7.0827 | 3,582,659.07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3,085,494.00 | 7.0827 | 21,853,628.35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计入当期损益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为1,142,849.64元。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2,401,385.65(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N型单晶硅生长用粉体材料及其相关制品开发 | 608,569.06 | |
中温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用质子导体复合电解质材料的开发和稳定性测试 | 9,862,521.79 | 9,662,713.72 |
多种铝源制备勃姆石的开发 | 5,026,466.09 | 7,384,710.47 |
纳米钛酸钡材料的制备 | 7,783,746.60 | 5,043,928.10 |
导热粉体在聚合物热管理材料中的应用研究 | 4,945,554.74 | 2,227,337.84 |
聚合物微球的制备与应用研究 | 3,891,914.08 | 2,192,846.78 |
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堆金属连接体空气腔高温防护涂层工艺研发 | 1,924,697.23 | |
纳米勃姆石在ABS树脂中的应用 | 4,254,477.63 | |
窄分布球形消光剂开口剂开发 | 637,437.18 | 2,310,825.92 |
镀银玻璃微珠的制备及产业化研究 | 2,309,211.69 | 1,976,598.49 |
纳米碳纤维的制备及产业化研究 | 3,948,066.18 | 2,706,630.95 |
聚酰亚胺粘结剂的制备与应用 | 1,740,328.29 | |
5G通讯用陶瓷滤波器粉体的开发 | 1,098,358.20 | |
陶瓷化硅橡胶及复合带研究及产业化 | 1,143,194.15 | 1,130,508.11 |
陶瓷化聚烯烃的研制与产业化研究 | 1,938,563.81 | 1,132,122.52 |
陶瓷化硅胶泡棉开发及产业化 | 460,314.31 | |
5G通讯用高导热凝胶的开发 | 5,801,237.90 | 2,931,752.56 |
环氧模塑料用球形硅微粉的开发 | 86,437.79 | |
聚合物加工助剂的开发与应用 | 86,016.01 | |
合计 | 56,362,738.52 | 39,884,349.67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56,362,738.52 | 39,884,349.67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南京宏方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 | 500.00 | 南京 | 销售 | 100.00 | 100.00 | |
蚌埠壹石通聚合物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蚌埠 | 8,000.00 | 蚌埠 | 生产销售 | 100.00 | 100.00 | |
安徽壹石通金属陶瓷有限公司 | 合肥 | 1,000.00 | 合肥 | 生产销售 | 100.00 | 100.00 | |
安徽壹石通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 滁州 | 10,000.00 | 滁州 | 生产销售 | 100.00 | 100.00 | |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合肥 | 15,000.00 | 合肥 | 研究、试验与生产销售 | 100.00 | 100.00 | |
安徽壹石通电子通信材料有限公司 | 合肥 | 5,000.00 | 合肥 | 销售 | 100.00 | 100.00 | |
安徽壹石通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蚌埠 | 15,000.00 | 蚌埠 | 生产销售 | 100.00 | 100.00 | |
深圳壹石通材 | 深圳 | 100.00 | 深圳 | 销售 | 100.00 | 100.00 |
料科技有限公司 | |||||||
蚌埠壹石通电子通信材料有限公司 | 蚌埠 | 15,000.00 | 蚌埠 | 生产销售 | 100.00 | 100.00 | |
重庆壹石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 | 5,000.00 | 重庆 | 研究、试验与生产销售 | 100.00 | 100.00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6,101,626.06 | 5,028,705.70 |
与收益相关 | 13,262,480.22 | 15,652,326.19 |
合计 | 19,364,106.28 | 20,681,031.89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除衍生工具外,包括银行借款、货币资金等。这些金融工具的主要目的在于为本公司的运营融资。本公司具有多种因经营而直接产生的其他金融资产和负债,如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等。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
1.金融工具分类
(1)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023年12月31日
金融资产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合计 |
货币资金 | 602,372,393.06 | 602,372,393.0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15,204,642.49 | 315,204,642.49 | ||
应收票据 | 33,669,994.22 | 33,669,994.22 | ||
应收账款 | 162,664,573.44 | 162,664,573.44 | ||
应收款项融资 | 17,788,746.16 | 17,788,746.16 | ||
其他应收款 | 1,372,501.67 | 1,372,501.67 |
2023年1月1日
金融资产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合计 |
货币资金 | 593,620,113.19 | 593,620,113.1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54,254,762.49 | 754,254,762.49 | ||
应收票据 | 30,123,505.00 | 30,123,505.00 | ||
应收账款 | 228,560,295.68 | 228,560,295.68 | ||
应收款项融资 | 13,612,485.78 | 13,612,485.78 | ||
其他应收款 | 1,223,483.64 | 1,223,483.64 |
(2)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
2023年12月31日
金融负债项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其他金融负债 | 合计 |
短期借款 | 30,025,666.67 | 30,025,666.67 | |
应付票据 | 97,170,667.06 | 97,170,667.06 | |
应付账款 | 160,283,226.27 | 160,283,226.27 | |
其他应付款 | 8,694,410.68 | 8,694,410.6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5,365,721.01 | 135,365,721.01 | |
长期借款 | 174,761,614.58 | 174,761,614.58 | |
租赁负债 | 26,648,345.63 | 26,648,345.63 |
2023年1月1日
金融负债项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其他金融负债 | 合计 |
短期借款 | 67,371,968.28 | 67,371,968.28 |
应付票据 | 133,483,700.91 | 133,483,700.91 | |
应付账款 | 156,354,633.02 | 156,354,633.02 | |
其他应付款 | 7,180,477.57 | 7,180,477.57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6,942,168.30 | 106,942,168.30 | |
长期借款 | 138,920,914.63 | 138,920,914.63 | |
租赁负债 | 5,477,330.20 | 5,477,330.20 |
2.信用风险
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公司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本公司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本公司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① 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100%
② 定性标准主要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①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②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⑥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回款期限以及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相关定义如下:
①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本公司的违约概率以应收款项历史迁移率模型为基础进行调整,加入前瞻性信息,以反映当前宏观经济环境下债务人违约概率;
②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违约损失率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为基准进行计算;
③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
前瞻性信息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在履行结算义务时发生的资金短缺的风险。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到2年 | 2到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30,025,666.67 | 30,025,666.67 | |||
应付账款 | 160,283,226.27 | 160,283,226.27 | |||
其他应付款 | 4,194,410.68 | 4,500,000.00 | 8,694,410.6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5,365,721.01 | 135,365,721.01 | |||
租赁负 | 14,074,094.87 | 13,699,228.14 | 27,773,323.01 |
债 | |||||
长期借款 | 133,904,472.58 | 23,857,142.00 | 17,000,000.00 | 174,761,614.58 |
接上表:
项目 | 2023年1月1日 | ||||
1年以内 | 1到2年 | 2到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67,371,968.28 | 67,371,968.28 | |||
应付账款 | 152,087,112.15 | 2,488,725.08 | 983,065.62 | 795,430.17 | 156,354,633.02 |
其他应付款 | 2,680,477.57 | 4,500,000.00 | 7,180,477.57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6,942,168.30 | 106,942,168.30 | |||
租赁负债 | 5,477,330.20 | 5,477,330.20 | |||
长期借款 | 69,485,936.49 | 49,466,940.70 | 19,968,037.44 | 138,920,914.63 |
4.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等。
(1)利率风险
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公司以基准利率为标准的固定利率计息的长、短期借款有关。本公司通过维持适当的固定利率债务以管理利息成本。
(2)汇率风险
公司面临的外汇变动风险主要与公司的经营活动(当收支以不同于公司记账本位币的外币结算时)有关。本公司因销售收到的外币一般加快结汇人民币入账周期,以控制汇率风险。
本公司期末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列示见本附注七、(81)外币货币性项目说明。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315,204,642.49 | 315,204,642.49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17,788,746.16 | 17,788,746.16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332,993,388.65 | 332,993,388.65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和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企业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怀远新创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新能源汽车科技创新(合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直接持有公司5.13%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 |
怀远鑫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合肥壹稀陶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鲍克成 |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
黄尧 | 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 |
王韶晖 |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研发总监 |
蒋玉楠 | 公司董事、技术顾问 |
夏长荣 | 公司董事、首席科学家 |
李明发 | 公司独立董事 |
肖成伟 | 公司独立董事 |
张瑞稳 | 公司独立董事 |
陈炳龙 | 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 |
郭敬新 |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研发部经理 |
顾兴东 | 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子公司总经理 |
张月月 |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邵森 | 公司董事会秘书 |
周建民 | 副总经理、子公司总经理 |
安徽镁美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黄尧担任董事的企业 |
福建建友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监事陈炳龙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的企业 |
永泰县城峰中邦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中心 | 公司监事陈炳龙实际控制的企业 |
泉州中瀚泓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司监事陈炳龙实际控制的企业 |
新冻力生物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 公司监事陈炳龙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的企业 |
新冻力食品科技(广西)有限公司 | 公司监事陈炳龙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的企业 |
新冻力食品科技(甘肃)有限公司 | 公司监事陈炳龙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的企业 |
福州量衍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监事陈炳龙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的企业 |
中科大先研院-壹石通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联合实验室 | 公司董事夏长荣担任该联合实验室的主任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壹石通聚合物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注1) | 5,000,000.00 | 2020/12/25 | 2023/10/21 | 是 |
安徽壹石通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注2) | 37,838,600.00 | 2021/4/23 | 2023/10/13 | 是 |
安徽壹石通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注3) | 17,232,100.00 | 2021/4/23 | 2023/10/13 | 是 |
安徽壹石通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注4) | 50,000,000.00 | 2021/4/23 | 2023/10/13 | 是 |
安徽壹石通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注5) | 140,000,000.00 | 2022/1/24 | 不适用 | 否 |
安徽壹石通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注6) | 198,000,000.00 | 2022/5/10 | 2023/8/18 | 是 |
蚌埠壹石通电子通信材料有限公司(注7) | 310,000,000.00 | 2022/7/30 | 2023/10/31 | 是 |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注8) | 69,494,700.00 | 2023/1/30 | 不适用 | 否 |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9) | 278,000,000.00 | 2023/1/30 | 不适用 | 否 |
安徽壹石通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注10) | 10,000,000.00 | 2023/2/8 | 不适用 | 否 |
安徽壹石通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注11) | 70,000,000.00 | 2023/3/22 | 不适用 | 否 |
壹石通聚合物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注12) | 200,000,000.00 | 2023/12/4 | 不适用 | 否 |
蚌埠壹石通电子通信材料有限公司(注13) | 30,000,0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蒋学鑫、王亚娟(注14) | 30,000,000.00 | 2020/6/29 | 2023/11/2 | 是 |
蒋学鑫、王亚娟(注15) | 50,000,000.00 | 2021/4/23 | 2023/10/13 | 是 |
蒋学鑫、王亚娟(注16) | 140,000,000.00 | 2022/1/24 | 不适用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与马鞍山农商行怀远支行签订最高额担保合同,为子公司蚌埠壹石通聚合物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在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2月30日期间内与马鞍山农商银行签订的债权债务协议提供保证,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500.00万元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两年止。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结清主合同项下所欠的全部债务,该担保合同已履约完毕,相关担保责任已经协议解除。
注2: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与马鞍山农商行怀远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为子公司安徽壹石通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在2021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3日期间内与马鞍山农商银行签订的债权债务协议提供抵押担保,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 3,783.86 万元整。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结清主合同项下所欠的全部债务,该担保合同已履约完毕,相关担保责任已经协议解除。
注3:子公司安徽壹石通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与马鞍山农商行怀远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为子公司安徽壹石通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在2021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3日期间内与马鞍山农商银行签订的债权债务协议提供抵押担保,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1,723.21万元整。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结清主合同项下所欠的全部债务,该担保合同已履约完毕,相关担保责任已经协议解除。
注4:公司于2021年4月23 日与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安徽壹石通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在 2021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3日期间内与马鞍山农商银行签订的债权债务协议提供保证,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5,000.00万元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结清主合同项下所欠的全部债务,该担保合同已履约完毕,相关担保责任已经协议解除。注5: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安徽壹石通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签署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022年蚌中银信合字008号)的履行提供保证,本合同所担保主合同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14,000.00万元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偿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借款余额82,142,858.00元。注6: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担保合同,为子公司安徽壹石通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合同编号:Z551XY2022042402)的履行提供保证,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19,800.00 万元整。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结清主合同项下所欠的全部债务,该担保合同已履约完毕,相关担保责任已经协议解除。
注7:公司于2022年7月30号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县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蚌埠壹石通电子通信材料有限公司在2022年7月30号至2030年7月29日期间内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县支行签订的债权债务协议提供保证担保,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31,000.00万元整。截至2023年12月31日借款本金余额已全部还款,该担保合同已履约完毕,相关担保责任已经解除。
注8:子公司安徽壹石通材料科学研究院于2023年1月30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抵押合同,为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子公司安徽壹石通材料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在2023年1月30日至2031年1月29日期间内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合同编号:551HT2023019317)的履行提供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6,949.47万元整。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偿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借款余额2,000.00万元整。
注9: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补充协议,为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子公司安徽壹石通材料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在2023年1月30日至2031年1月29日期间内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合同编号:551HT2023019317)的履行提供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27,800.00 万元整。截至2023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2,000.00万元整。
注10:公司于2023年2月8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安徽壹石通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签订的《授信业务总合同》(合同编号:(2022)广银综授总字第000349号)的履行提供保证,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1,000.00 万元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到期日起另加三年。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剩余550.00万元承兑汇票尚未到期。注11:
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子公司安徽壹石通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的《授信协议》(合同编号:551XY2023005979)的履行提供保证,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7,000.00 万元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到期日起另加三年。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剩余787.48万元国内信用证尚未到期。
注12: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签订银团贷款保证合同,为子公司蚌埠壹石通聚合物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签订的《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合同》(合同编号:2023蚌银团BBYST001号)的履行提供保证,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20,000.00万元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到期日起另加三年。
注13: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怀远县支行保证合同(2024年1月开始履行担保义务),为子公司蚌埠壹石通电子通信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怀远县支行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合同编号:34010420230000992)的履行提供保证,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3,000.00万元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到期日起另加三年。
注14:蒋学鑫、王亚娟于2020年6月29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签署的《固定资产暨项目融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BBBYYBGDH72020007)的履行提供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合同已履约完毕,相关担保责任及实控人担保已解除。
注15:蒋学鑫、王亚娟于2021年4月23日与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在2021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3日期间内与马鞍山农商银行签订的债权债务协议提供保证,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5,000.00万元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合同已履约完毕,相关担保责任及实控人担保已解除。
注16:蒋学鑫、王亚娟于2022年1月24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签署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022 年蚌中银信合字008号)的履行提供担保,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 14,000.00 万元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8,710,613.97 | 9,358,771.68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任蒋玉楠女士为公司的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和固体氧化物电解池研发项目技术顾问,并与其签订《公司研发项目技术顾问聘任协议书》,聘期三年,聘任报酬为每年 36 万元人民币(含应缴个人所得税》。蒋玉楠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蒋学鑫先生与蒋玉楠女士系父女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副总经理王亚娟女士与蒋玉楠女士系母女关系,蒋玉楠女士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公司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中科大先研院”)合作共建“中科大先研院-壹石通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联合实验室”(以下简称“联合实验室”),并就该事项签署《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与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建中科大先研院—壹石通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联合实验室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在五年协议期内,公司向联合实验室提供每年不少于200万元、不超过300万元的研发经费,用于联合实验室开展科研工作和日常运行,五年合计金额预计不低于1,000万元、不超过1,500万元。该联合实验室主任由公司董事、首席科学家夏长荣教授担任。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数量单位:万股 金额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限制性股票 | 3.90 | 132.99 | ||||||
合计 | 3.90 | 132.99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以引入外部机构或战略投资者相对公允的价格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授予日收盘价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61,152,246.37 |
其他说明
2019年7月27日,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同意以怀远新创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持股平台,按持股计划约定的价格对公司进行增资,完成后持股平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647.00万股(含GP),激励对象通过持有持股平台合伙权益的方式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实际新增股本631.3255万元均由怀远新创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按每股4.30元的价格认购。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本公司以近期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第三方增资的价格8.60元/股认定为本次发行股权的公允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以股份或者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应确认股份支付。故本公司对于员工取得股权的购买价值低于公允价值的部分,确认为股份支付费用,并根据《股票认购合同》中规定的服务期限进行摊销。
2022年6月16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拟向符合条件的145人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60.2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98%。其中,首次授予300.2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65%,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83.34%;预留授予6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33%,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16.66%。授予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4.10元。
2022年8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8月15日作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34.10元/股,向符合条件的142名激励对象授予299.50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服务期为36个月,
分为三个归属期,各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2年~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采用期权定价模型计算确定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为:第一阶段37.53元/股,第二阶段38.42元/股,第三阶段39.73元/股。
2022年10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10月31日作为预留部分授予日,授予价格为34.10元/股,向符合条件的25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60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服务期限与归属期与首次授予一致,公司采用期权定价模型计算确定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为:第一阶段9.19元/股;第二阶段10.24元/股;第三阶段11.65元/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以股份或者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应确认股份支付。故本公司对于员工取得股权的购买价值低于公允价值的部分,确认为股份支付费用,并根据《股票认购合同》中规定的服务期限进行摊销。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限制性股票 | 24,259,084.54 | |
合计 | 24,259,084.54 |
其他说明无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19,796,512.4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19,796,512.40 |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根据本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本公司的经营及策略均以一个整体运行,向主要营运决策者提供的财务资料并无载有各项经营活动的损益资料。因此,管理层认为本公司仅有一个经营分部,本公司无需编制分部报告。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1年以内 | 176,838,654.75 | 254,984,740.56 |
1年以内小计 | 176,838,654.75 | 254,984,740.56 |
1至2年 | 179,461.63 | |
2至3年 | 106,097.58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06,097.58 | 5,040.00 |
4至5年 | 53,842.00 | 48,802.00 |
5年以上 | 35,249.43 | 35,249.43 |
合计 | 177,213,305.39 | 255,179,929.5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77,213,305.39 | 100.00 | 8,615,069.60 | 168,598,235.79 | 255,179,929.57 | 100.00 | 11,262,810.64 | 243,917,118.93 | ||
其中: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168,582,909.54 | 95.13 | 8,615,069.60 | 5.15 | 159,967,839.94 | 222,820,792.52 | 87.32 | 11,262,810.64 | 5.05 | 211,557,981.88 |
性质组合 | 8,630,395.85 | 4.87 | 8,630,395.85 | 32,359,137.05 | 12.68 | 32,359,137.05 | ||||
合计 | 177,213,305.39 | 100.00 | 8,615,069.60 | 168,598,235.79 | 255,179,929.57 | 100.00 | 11,262,810.64 | 243,917,118.9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分析法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68,377,829.34 | 8,418,891.47 | 5.00 |
1-2年(含2年) | 9,891.19 | 989.12 | 10.00 |
2-3年(含3年) | 40.00 | ||
3年以上 | 195,189.01 | 195,189.01 | 100.00 |
合计 | 168,582,909.54 | 8,615,069.6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五、13、应收账款。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损失 | 11,262,810.64 | 8,895.00 | 2,656,636.04 | 8,615,069.60 |
合计 | 11,262,810.64 | 8,895.00 | 2,656,636.04 | 8,615,069.6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1 | 26,110,080.00 | 14.73 | 1,305,504.00 | ||
客户2 | 21,035,619.00 | 11.87 | 1,051,780.95 | ||
客户3 | 16,685,360.00 | 9.42 | 834,268.00 | ||
客户4 | 8,769,800.00 | 4.95 | 438,490.00 | ||
客户5 | 7,608,150.00 | 4.29 | 380,407.50 | ||
合计 | 80,209,009.00 | 45.26 | 4,010,450.45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549,577,043.10 | 610,801,580.19 |
合计 | 549,577,043.10 | 610,801,580.1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549,229,982.04 | 610,593,916.76 |
1年以内小计 | 549,229,982.04 | 610,593,916.76 |
1至2年 | 365,368.12 | 73,896.04 |
2至3年 | 73,896.04 | 266,084.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62,004.00 | 20,000.00 |
4至5年 | 20,000.00 | 300,000.00 |
5年以上 | 1,800.00 | 1,800.00 |
合计 | 549,953,050.20 | 611,255,696.80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1,229,578.99 | 1,031,648.16 |
其他 | 15,646.60 | |
内部往来 | 548,707,824.61 | 610,224,048.64 |
合计 | 549,953,050.20 | 611,255,696.80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454,116.61 | 454,116.61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78,109.51 | 78,109.51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 | 376,007.10 | 376,007.10 |
余额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五、11、金融工具。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损失 | 454,116.61 | 78,109.51 | 376,007.10 | |||
合计 | 454,116.61 | 78,109.51 | 376,007.1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安徽壹石通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36.37 | 往来款 | 1年以内,1-2年 | |
蚌埠壹石通电子通信材料有限公司 | 148,766,672.67 | 27.05 | 往来款 | 1年以内,1-2年 |
重庆壹石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40,622,406.77 | 25.57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安徽壹石通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 53,097,507.09 | 9.65 | 往来款 | 1年以内,1-2年 | |
蚌埠壹石通聚合物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3,312,025.96 | 0.60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合计 | 545,798,612.49 | 99.24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710,862,162.51 | 710,862,162.51 | 439,682,469.61 | 439,682,469.61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710,862,162.51 | 710,862,162.51 | 439,682,469.61 | 439,682,469.61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南京宏方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安徽壹石通金属陶瓷有限公司 | 10,121,833.31 | 10,121,833.31 | ||||
蚌埠壹石通聚合物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22,029,261.08 | 61,315,738.08 | 83,344,999.16 | |||
安徽壹石通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 20,156,739.74 | 80,016,617.54 | 100,173,357.28 | |||
安徽壹石通材 | 80,634,381.45 | 77,784,844.05 | 158,419,225.50 |
料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安徽壹石通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131,710,411.84 | 21,888,243.49 | 153,598,655.33 | |||
蚌埠壹石通电子通信材料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143,703.25 | 150,143,703.25 | |||
深圳壹石通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9,842.19 | 30,546.49 | 60,388.68 | |||
重庆壹石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3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合计 | 439,682,469.61 | 271,179,692.90 | 710,862,162.51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57,532,555.52 | 364,152,655.20 | 586,290,411.38 | 358,655,262.51 |
其他业务 | 19,631,089.50 | 19,065,807.52 | 8,102,408.91 | 8,089,708.78 |
合计 | 477,163,645.02 | 383,218,462.72 | 594,392,820.29 | 366,744,971.29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XXX-分部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电池材料 | 374,471,363.52 | 290,966,626.40 | ||
电子材料 | 65,659,894.47 | 59,998,911.27 | ||
阻燃材料 | 17,401,297.53 | 13,187,117.53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内销 | 383,362,147.14 | 319,091,196.13 | ||
外销 | 74,170,408.38 | 45,061,459.07 | ||
其中:直接出口 | 67,812,981.60 | 41,761,717.99 | ||
非直接出口 | 6,357,426.78 | 3,299,741.08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直销 | 391,997,205.29 | 309,452,990.58 | ||
经销 | 65,535,350.23 | 54,699,664.62 | ||
合计 | 457,532,555.52 | 364,152,655.2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投资收益 | 11,343,680.22 | 7,518,022.07 |
合计 | 11,343,680.22 | 7,518,022.07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7.2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936.41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305.0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2,327.37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 |
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4.8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39.1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3,302.09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 | 每股收益 |
收益率(%)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9 | 0.12 | 0.1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38 | -0.04 | -0.04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蒋学鑫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3月27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