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认真地审阅和尽职调查,经充分讨论,现发表对该议案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本次拟以自有资金收购杭州明州姑娘桥康复医院有限公司100%股权、常熟明州康复医院有限公司100%股权、泰州明州康复医院有限公司100%股权、南京瑞霞明州康复医院有限公司100%股权、南昌明州赣北康复医院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明州甬嘉康复医院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在医疗产业的业务布局。
本次交易标的均经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评估机构进行审计评估,并出具书面报告,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成员:王溪红、沈国英、段逸超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