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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国际: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公司财务概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510Z0027号)确认: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6,770,830.26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2023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055,998.56元,加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431,444,983.73元,减已分配上年利润58,811,878.20元,减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0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518,347,937.23元。

二、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出于对投资者持续回报以及长远发展的考虑,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8.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本次股利分配后,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本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权益分配相关事宜。

三、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公司在客观分析经济环境和行业格局的基础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制定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尚未发现信息泄露或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四、监事会的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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