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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诚健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

目 录

页 次

一、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 - 2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 8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45495_A01号

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

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独立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抽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3年度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披露2023年度报告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45495_A01号

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周 颖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 丹
中国 北京2024年3月28日

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度

一、资金募集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22年4月12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8月02日《关于同意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24号)核准,同意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4,648,217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19,069,833.51元,扣减保荐及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2,167,444.17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8,086,794.25元(其中:审计及验资费人民币10,581,060.53元,律师费人民币11,393,616.89元,信息披露费人民币4,509,400.00元,评估费人民币370,101.64元,发行手续费及其他人民币1,232,615.19元)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78,815,595.09元,前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576403_B0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91,906.98
减:券商含税承销佣金及保荐费(注1)11,783.75
加:2022年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760.80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280,884.03
减:支付含税的发行费用615.89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支出金额43,125.02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注2)52,246.29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含税发行费用的金额(注2)2,323.08
加: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3,713.15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186,286.90

注1:券商含税承销佣金及保荐费为人民币11,889.75万元,其中人民币106.00万元已提前支付。注2:本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2,246.29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323.08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A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A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于2022年9月、2023年1月、2023年2月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开户银行(注1)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 (人民币万元)
INNOCARE PHARMA LIMITED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NRA971901057910302176,719.06
北京诺诚健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110909825010904-
北京诺诚健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110909825010705-
北京诺诚健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兴业银行北京东城支行3210201001003836380.05
北京诺诚健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77032028000003355-
北京诺诚健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广发银行黄寺支行95508802087760014149,567.79
北京诺诚健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91490078801500002304-
合计186,286.90

注:开户银行为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约定银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

对照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续)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1月19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合计人民币52,246.29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含税发行费用的金额合计人民币2,323.08万元,合计置换募集资金人民币54,569.37万元。就上述置换募集资金事项,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61576403_B01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含税发行费用实施完成。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10月12日及2023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将最高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进行该现金管理,且该8亿元人民币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公司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存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保荐机构已就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将全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招商银行和广发银行以协定存款产品形式进行存放,存放期限尚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2023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取得的投资收益总额为人民币3,713.33万元。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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