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习俊通先生、徐建新先生和刘运宏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习俊通先生、徐建新先生和刘运宏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之独立性自查确认报告》,上述人员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