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81 证券简称:科源制药 公告编号:2024-033
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源制药”)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62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35.00万股,每股发行价44.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4,883,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89,961,225.6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4,921,774.3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3年3月30日出具XYZH/2023JNAA5B006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拟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原料药综合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科源制药 | 10,809.09 | 9,100.00 |
2 | 药用原料绿色智能柔性生产线项目 | 科源制药 | 5,400.00 | 4,200.00 |
3 | 研究院建设及药物研发项目 | 力诺制药 | 8,466.69 | 8,200.0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科源制药 | 13,500.00 | 13,500.00 |
合计 | 38,175.78 | 35,000.00 |
注:研究院建设及药物研发项目分为山东力诺制药有限公司研究院建设项目及药物研发项目,由于两项目实施主体均为山东力诺制药有限公司,因此予以合并列示。其中,山东力诺制药有限公司研究院建设项目投资金额6,591.69万元,药物研发项目投资金额1,875.00万元。2024年1月3日和2024年1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究院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关于“原料药综合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研究院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利用原料药综合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完工后的节余募集资金3,064.29万元投资建设山东力诺制药有限公司研究院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研究院建设项目”),并对研究院建设项目拟投资总额、场地建设进行变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研究院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492.18万元,在扣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后,超募资金总额为41,492.18万元(不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2023年4月25日和2023年5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12,4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2)。2024年2月26日和2024年3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建设“高端特色中间体及原料药智能制造项目(一期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29,371.16万元投资建设“高端特色中间体及原料药智能制造项目(一期项目)”,其中拟使用超募资金金额人民币29,092.18万元(最终投入金额以公司全部超募资金含孳息为准),差额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最终项目投资金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投资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理财品种或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对于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自有资金拟投资的产品符合以下条件: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理财品种或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
公司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
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科源制药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业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事项尚需经过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科源制药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元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同意科源制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