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上述议案中《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薪酬结构
1、基本薪酬
基本薪酬是满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生活所需及职务工作保障,基本薪酬的设计及标准主要根据岗位价值、重要性、工作强度、承担责任等因素综合制定,基本薪酬按月支付。
2、绩效奖励
绩效奖励是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经营业绩为依据,结合个人工作表现、工作成绩并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后于年终一次性提取和发放。
二、年度薪酬标准
(一)2024年公司董事(含兼任公司管理职务的董事)年度薪酬(津贴)标准为:
董事长:薪酬为270-360万元/年(税前);
副董事长:薪酬为270-360万元/年(税前);
董事兼总经理:薪酬为270-360万元/年(税前);
董事兼副总经理:薪酬为60-140万元/年(税前);
独立董事、外部非独立董事津贴标准:96,000元/年(税前)。
(二)2024年公司监事薪酬标准为:
监事会主席:薪酬为48-80万元/年(税前);职工代表监事:薪酬为30-80万元/年(税前);监事:薪酬为30-80万元/年(税前)。
(三)2024年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标准为:
总经理:薪酬为270-360万元/年(税前);副总经理:薪酬为60-140万元/年(税前);财务总监: 薪酬为60-140万元/年(税前);董事会秘书:薪酬为60-140万元/年(税前)。
三、其他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超额完成公司绩效考核目标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结合实际贡献,给予特殊奖励,特殊奖励后的薪酬总额可不受上述薪酬标准范围的限制。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及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有权取消其薪酬或绩效奖励。若有异议,可在一周内向董事会提起申诉,由董事会裁决。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