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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24-008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 号文)的相关规定,在执行完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本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超过《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最长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年限。2024年度,本公司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本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的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前任会计师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江苏苏亚审计事务所,成立于1996年5月(原隶属于江苏省审计厅),2000年7月,合并设立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1月,经江苏省财政厅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司法鉴定资格、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格等。是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自2003年以来,事务所连续名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全国百家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前30位。2012年以来,连年被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评为AAAAA级会计师事务所。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2号)的规定,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不得低于8,000万元。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用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方式提高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5,000.00万元,相关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存在因执业行为的民事诉讼1例,目前还在审理中,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可能存在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苏亚金诚近三年(2021年至今)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从业人员近三年(2021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涉及人员4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姜启晓,1998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1995年8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挂牌公司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强,2007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7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挂牌公司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美红,2009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1月开

始在本所执业,2011年3月开始从事质控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IPO)公司13家,挂牌公司3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董事会同意聘任苏亚金诚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拟支付财报审计费用6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7万元。审计费用合计92万元,较上一年度下降6%。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是根据审计工作量并按照公允合理的原则通过邀请招标方式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7年,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行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号文)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鉴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服务年限已达到可连续审计年限的上限。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同时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公司招标,拟聘任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4年2月21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方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方案》,符合公司相关业务标准及要求,并同意公司按照制定的《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方案》实施。

2024年3月25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认真审查了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执业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服务经验、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文件及资料,核查了苏亚金诚作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资质及能力,一致认为: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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