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辞任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3月27日收到董事会秘书华兵先生的书面辞职函,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华兵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期至2024年3月27日结束。
华兵先生辞任董事会秘书后,仍担任本公司总法律顾问。华兵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为本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对此本公司董事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在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指定由董事、副行长孙雄鹏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