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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导纳米: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景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4年3月28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7.4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295名C类激励对象授予356.42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规定

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24年3月28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17.4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295名C类激励对象授予356.42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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