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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动力: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2023年度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方面的职责。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傅捷女士、谢兰军先生、成苏宁先生组成,其中傅捷女士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成苏宁先生于2023年5月24日辞任公司董事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公司股东大会后选举岳鹏先生继任董事,并出任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业绩公告>与<2022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与风险管理有效性确认的议案》、《关于2023年法治与合规工作计划的议案》及《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还听取了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关于2022年审计工作的汇报。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

案》及《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半年度中期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及《关于<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方案>的议案》。会议还听取了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关于2023年中期审阅工作的汇报。

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及《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中期财务报告编制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阅了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初稿,审阅了年度审计报告“关键审计事项”等涉及的重要事项,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形成书面意见,同意将经年审会计师审计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此外,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亦对公司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财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同意将相关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以及独立性,拥有良好的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

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真听取了普华永道中天对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计划的汇报,并与普华永道中天就审计计划、审计重点、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讨论沟通,确定了审计工作安排。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中期财务报告审阅工作、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就审计、审阅结果提出了相关意见。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设立审计部,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直接领导,负责对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设计与执行的有效性等情况实施内部审计,进行监督检查。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审计部编制的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同时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定期审议季度内审工作报告,以及专项内审工作报告,就公司内部控制给予专业指导。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在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批准了《内控评价方案》以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密切关注内控评价过程中发现的各类事项,对内控评价报告进行了仔细审阅。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

2023年,我们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职,认真履行了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2024年,我们将继续按照各项相关规定,认真规范履职,进一步强化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监督审查职能,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积极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21日

(本页无正文,为《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签署页)

傅 捷 谢兰军 岳 鹏

2024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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