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雍正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根据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1-9月非经常损益情况编制了《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0024号《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0024号)。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
司对自身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2023年9月30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0025号《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9月30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现有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9月30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0025号)。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等综合业务。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有效期为一年,自公司与银行签订协议之日起计算,在授权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权益,降低投资风险,公司拟与青岛纳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纳晖”)等交易各方签署《关于杭州微慕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公司拟以1,492.86万元的价格将持有的杭州微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慕科技”)2.46%的股权转让给青岛纳晖。同时,青岛纳晖拟以20,000万元认购微慕科技新增的867.88
万元注册资本,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上述转让及增资事项完成后,公司持有微慕科技的股权比例由4.92%变更为1.9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