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3年12月31日
关于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36270_A03号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4年3月28日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70036270_A01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后附的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对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而执行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2023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使用。
关于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续)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36270_A03号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孙 芳 |
中国注册会计师:吕 乐 | |
中国 北京 | 2024年3月28日 |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元 | |||||||||||
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 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3年期初 占用资金余额 | 2023年度占用 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3年度 占用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3年度 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其他变动 | 2023年期末 占用资金余额 | 占用形 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现大股东 及其附属企业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总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2023年度无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的情况。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续)
单位:人民币元
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 企业类型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 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3年期初 占用资金余额 | 2023年度占用 累计发生金额 | 2023年度 占用资金的 利息(如有) | 2023年度偿还 累计发生金额 | 2023年 其他增加 | 2023年 其他减少 | 2023年期末 占用资金余额 | 往来 形成原因 | 往来性质 |
其附属企业 | 浙江金风科技有限公司 |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 | 应收账款 | - | 12,519,780.94 | - | - | - | - | 12,519,780.94 | 销售商品 | 经营性往来 |
金风科技河北有限公司 |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 | 应收账款 | 6,898,854.49 | - | - | - | - | 6,898,854.49 | - | 销售商品 | 经营性往来 | |
邢台金风科技有限公司 |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 | 应收账款 | - | 14,729,154.04 | - | - | - | - | 14,729,154.04 | 销售商品 | 经营性往来 | |
赣州协鑫超能磁业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应收账款 | 9,232,287.00 | 33,359,575.55 | - | 38,001,598.85 | - | - | 4,590,263.70 | 销售商品 | 经营性往来 | |
赣州协鑫超能磁业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70,775.50 | 400.00 | - | 400.00 | - | - | 70,775.50 | 加工费 | 经营性往来 | |
赣州协鑫超能磁业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809,535.12 | 579,187.81 | - | - | - | - | 1,388,722.93 | 租赁费、电费及模具费 | 经营性往来 | |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 | 对公司实施重大影响的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 | 应收票据 | 277,574,009.35 | - | - | 277,574,009.35 | - | - | - | 销售商品 | 经营性往来 | |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 | 对公司实施重大影响的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 | 应收账款 | 317,811,208.34 | - | - | - | - | 317,317,100.00 | 494,108.34 | 销售商品 | 经营性往来 | |
合计 | / | / | 612,396,669.80 | 61,188,098.34 | - | 315,576,008.20 | - | 324,215,954.49 | 33,792,805.45 | / | / |
注1:于2023年7月6日,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对公司实施重大影响的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且公司十二个月内离任董事李飞任其执行董事的企业。
注2:2022年,本公司与关联方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风科技”)签订框架合同,同时与中国中车下属企业和南京汽轮电机长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风力发电机生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价格以本公司与金风科技约定的价格执行,公司按合同约定向上述风力发电机生产企业供应磁钢产品,由于金风科技为本公司关联方,本公司将向上述风力发电机生产企业的销售额列为关联交易进行披露。2023年1月1日以来,金风科技、中国中车下属企业和南京汽轮电机长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独立向本公司进行采购,价格不再挂钩,于本年中国中车下属企业和南京汽轮电机长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列示为本公司关联方。
本表已于2024年3月28日获董事会批准。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