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硅宝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保荐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97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60,258,249股,发行价格为13.94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39,999,991.06元,扣除发行费用8,717,224.7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31,282,766.30元。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1]0016号),确认募集资金于2021年2月24日到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净额831,282,766.30元加上累计已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后的净额21,401,473.28元,扣除募投项目累计已使用金额486,588,348.46元(含置换预先投入募集项目资金36,930,418.87元)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366,095,891.12元(其中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金额
200,000,000.00元,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150,000,0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6,095,891.12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1年3月,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八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名称 | 开户银行账号 | 余额 | 专户用途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领事馆路支行 | 8111001013200735068 | 7,570,906.88 |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改建项目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八支行 | 51050148850800004386 | 8,524,984.24 | 10万吨/年高端密封胶智能制造项目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4402239019100108522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合计 | 16,095,891.12 |
注1:因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领事馆路支行无合同签署权限,公司的三方监管协议与其上级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注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366,095,891.12元,其中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金额200,000,000.00元,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15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6,095,891.12元。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67,396,992.11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3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元。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3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使用),上述额度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2023年4月21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15,000.00元。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五)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除用于现金管理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外,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6,095,891.12元。前述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未来将全部投入承诺募投项目,并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妥善安排使用计划。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鉴证结论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硅宝科技管理层编制的《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硅宝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中信建投证券通过访谈沟通、审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中介机构相关报告等资料,与公司高管和有关经办人员进行了访谈。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其他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李普海 盖 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31,282,766.3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7,396,992.1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86,588,348.4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年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0万吨/年高端密封胶智能制造项目 | 否 | 520,000,000.00 | 520,000,000.00 | 47,078,720.05 | 201,333,264.27 | 38.72% | 建设期三年 | 66,511,972.90 | 151,800,546.24 | 是 | 否 | ||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扩建项目 | 否 | 80,000,000.00 | 80,000,000.00 | 20,318,272.06 | 53,716,218.07 | 67.15% | 建设期二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40,000,000.00 | 231,282,766.30 | 231,538,866.12 | 100.1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840,000,000.00 | 831,282,766.30 | 67,396,992.11 | 486,588,348.46 | 66,511,972.90 | 151,800,546.24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归还银行贷款 | |||||||||||
补充流动资金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840,000,000.00 | 831,282,766.30 | 67,396,992.11 | 486,588,348.46 | 66,511,972.90 | 151,800,546.24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募投项目“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扩建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收益,所实现的效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募投项目“10万吨/年高端密封胶智能制造项目”可单独核算项目效益,已逐步实现项目效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根据公司2021年3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6,930,418.87元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以上置换已取得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
具的川华信专(2021)第0072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1年4月公司已完成36,930,418.87元的置换。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详见本报告“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