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4-020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度境内审计机构;拟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为公司2024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聘请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3年末拥有合伙人245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
(2)人员信息
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3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8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500人。
(3)业务规模
安永华明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民币56.6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97亿元。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8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1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一次,涉及两名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所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安永香港自1976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自2019年10月1日起,安永香港根据香港《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 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自2020年起,香港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而在此之前则由香港会计师公会每年对安永香港进行同类的独立检查。
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孙芳女士,于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专职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项目经理和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吕乐先生于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于2021年开始作为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提供IPO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钟丽女士,于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IPO审计质量控制复核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等。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芳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钟丽女士和吕乐先生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形。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费用
安永华明及安永香港在公司2023年度的服务费用为人民币475万元(含年度审计、中期审阅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4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二、 拟聘请审计机构原因
鉴于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谨遵独立审计的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经综合考虑,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拟续聘安永香港为公司2024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安永华明、安永香港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拟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同意拟续聘安永香港为公司2024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同意拟续聘安永香港为公司2024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等相关工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拟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同意拟续聘安永香港为公司2024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四)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