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8 证券简称:锦富技术 公告编号:2024-022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1、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并于2023年6月29日召开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为部分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7亿元,其中对子公司厦门力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力富”)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2、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泰兴天马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化工”)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合作方认可的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具体担保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二、上述担保进展情况
1、子公司厦门力富因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向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翔安支行(以下简称“厦门农商行”)申请不超过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公司近日与厦门农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厦门力富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马化工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银金融租赁”)申请不超过5,000.00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方式为售后回租,租赁期限1年。由公司为其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马化工与苏银金融租赁拟签署《抵押合同》,将自有的部分生产设备作为抵押物抵押给苏银金融租赁。上述融资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借款利率为:人民币借款利率按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430BPS确定。根据苏银金融租赁的要求,公司近日拟与其签订《保证合同》。
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厦门力富提供担保并与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为:
(1)合同签订主体
保证人(甲方):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翔安支行
(2)被担保的主债权:主合同项下厦门力富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贷款本金及其利息等全部款项,其中贷款本金为2,000万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在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本金限额内,不论乙方与债务人发生债权的次数和每次的金额和期限,保证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债务合同项下主债权、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的加倍利息、乙方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一切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办案费、律师服务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评估
费、鉴定费、公证费、申请执行费、保管费、拍卖费、变卖费、处置费、差旅费、电讯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
(5)保证期间:贷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2、公司及子公司天马化工与苏银金融租赁签订的相关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①合同签订主体
保证人: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租人: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②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③保证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其中租赁本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金、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公证费、税金、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及出租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它相关费用等款项。
④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包括重新约期后到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2)《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①合同签订主体
抵押人(甲方):泰兴天马化工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乙方):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②抵押物:抵押人自有的部分生产设备
③抵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租金、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金、手续费、名义货价、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采取诉讼、仲裁等方式实现债权时文付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公告费、鉴定费、评估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提供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本次担保生效
后,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不超过26,530.6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1.6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翔安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拟签订的《保证合同》;
3、子公司天马化工与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拟签订的《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