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世宝”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在中国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7号大街6号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杜敏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的议案并发表专项核查意见,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已列载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第九节。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决定,以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00,000元(含税),若按照公司截止2024年3月27日的总股本789,644,637股计算,即每10股约人民币0.25元(含税)。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正在办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工作事宜,实际分配现金股利金额,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为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是综合考虑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提出的,本次现金分红不影响公司经营,又能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任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生效至公司下次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同意公司管理层在取得股东大会授权的情况下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厘定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