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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医药: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证券代码:300233 证券简称:金城医药 公告编号:2024-030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产品类型包括:远期业务、掉期业务(货币掉期、利率掉期)、互换业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期权业务(外汇期权、利率期权)等及以上业务的组合。

2、投资金额: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5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项获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

3、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并授权公司总裁行使与该项业务有关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上述业务额度和授权期限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为有效防范和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相关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降低公司持续面临的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将完全基于自身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具体情况,与日常经营需求是紧密相关的。公司适度

开展外汇交易业务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汇率市场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2、投资金额: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5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项获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5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

3、投资方式: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涉及的外汇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外汇币种相同,交易对手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公司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具体包括远期业务、掉期业务(货币掉期、利率掉期)、互换业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期权业务(外汇期权、利率期权)等及以上业务的组合。

4、投资期限:自该事项获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资金来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使用自有流动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进行该项投资的情况。

二、审议程序

2024年3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交易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4、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的交易对方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5、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销售、采购部门通常根据采购订单、销售订单和未来预计的订单情况进行付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或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确,导致已操作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延期交割风险。

6、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且该类外汇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2、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仅限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不得与上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3、公司已建立《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并对相应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流程、信息隔离、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四、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公司为应对海外业务持续拓展,减小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而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开展相关工作。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对外汇衍生品合约采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进行初始及后续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由金融机构根据公开市场交易数据进行定价。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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