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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医药: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在公司任职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新的薪酬方案制定并审议通过。

三、薪酬标准:

1、公司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津贴),依据《公司职岗管理规范》和《人力资源薪酬福利制度》《经营绩效管理办法》和《岗位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根据所处岗位、工作分工、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根据独立董事专业素养、胜任能力和履职情况,结合本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及经营规模,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决定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年8万元(含税)。

3、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领取监事薪酬(津贴),在公司具体岗位任职的监事薪酬依据《公司职岗管理规范》和《人力资源薪酬福利制度》《经营绩效管理办法》和《岗位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根据所处岗位、工作分工、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薪酬。

4、在公司具体岗位任职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依据《公司职岗管理规范》和《人力资源薪酬福利制度》《经营绩效管理办法》和《岗位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根据所处岗位、工作分工、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5)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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