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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莱英: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71,826.51万元,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8,855.61万元,减去分派2022年度现金红利66,389.65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4,292.47万元。综合考虑2023年度的盈利水平、整体财务状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充分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鉴于公司2024年2月29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目前处于回购实施期。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在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如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

生变化,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与投资者的利益诉求,切实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盈利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三、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符合公司《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四、相关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部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禁止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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