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震)
作为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的工作中,本人秉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简要汇报。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共召开3次会议,2023年度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3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于2023年9月12日被选举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内,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 次数 | 以通讯方式出席 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 两次未亲自 出席会议 | 出席次数 |
3 | 0 | 3 | 0 | 0 | 否 | 1 |
在上述出席的董事会会议中,本人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且规范、合理的行使投票表决权,对上述董事会会议提出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任职后的报告期内,未召开相关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未有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将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细则,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1、本人在2023年度任职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5)不存在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2、本人在2023年度任职期内,重点关注并审议了以下事项:
(1)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任期内,公司发布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对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认为,《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2)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董事长曹坚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韩巧林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同意聘任刘志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戴正春先生、陈松林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上述人员的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
(3)子公司增资事项
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常宝精特进行增资的议案》。为增强子公司常宝精特的经营实力,满足常宝精特对于后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意常宝精特以未分配利润转增的形式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91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常宝精特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6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5100万元,各股东的出资比例保持不变。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职后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了解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和财务活动,与公司及内部审计部门保持沟通,关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在2023年度任职期内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通过与投资者的互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金坛与常州两个厂区实地考察,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业务结构、业务流程、主要产品销售情况等运行动态,结合专业背景重点关注公司业务战略及竞争优势、技术创新管理模式、海外市场拓展、战略人力资源管理等情况,并就相关议题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七、参加培训情况
本人于2023年12月8日参加了深交所第137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并于12月14日顺利完成所有课程学习,顺利结业。通过培训,再次强化了独立董事履职规范的学习和合规性意识,深入解读了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及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规则,理解了大数据时代如何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企业风险预警与业务风险管理,认识到董事会ESG表现不仅是社会责任,更关乎企业长期价值创造和风险防控。通过培训学习,也提升了作为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技能。
八、小结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利用战略管理专业背景和科研能力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唐震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