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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宝股份: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

随着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产品结构和市场结构转型,外海市场的进一步加快,公司外币结算业务的增多,为规避外汇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有必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鉴于宏观环境及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公司的外币资产、外币负债,以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均将面临汇率波动风险,可能对公司经营及损益将带来一定的影响,为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实现稳健经营,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公司已建立专门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对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具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预期管理的风险敞口不高于因外汇等特定风险引起的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的风险敞口总额,外汇衍生品品种和预期管理的风险敞口,具备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系。公司开展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套期保值业务,是出于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且合约期限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能起到锁定收入或成本、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的作用,从而达到套期保值的目的。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日元、欧元等与公司业务相关币种。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2、资金规模: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2024年度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在任意时点总持有量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批准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4、交易对手:银行。

5、业务授权: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6、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进出口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开展和流动性造成影响。

四、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后支出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4、付款、回款预测风险:公司采购部通常根据采购订单,出口销售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或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不进行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制度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管控及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公司财务部、审计部、业务部门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并且责任落实到人,通过分级管理,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3、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4、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出口项下的外币收款预测及进口项下的外币付款预测,或者外币银行借款或者可能的对外投资/并购外汇付款。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或外币付款预测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实物交割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借款的兑付期限相匹配。

5、在具体操作层面,在选择套期保值业务产品种类时,考虑设定应对到期违约方案,尽量选择违约风险低、风险可控的产品;在设定操作金额时,只对部分金额进行操作;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后,需要关注市场情况变动,如发生到期违约、或在执行期间发生不可逆转反向变动,则需要上报审批,并采取及时有效的止损和补救措施。

六、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参照银行定价,企业每期末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八、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为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不良影响,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建立了相应的内控制度、风险机制和监管机制,制定了合理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保障在相关业务开展过程中风险可控、操作规范。因此,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和汇率风险管控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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