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05166 证券简称:聚合顺 公告编号:2024-023转债代码:111003 转债简称:聚合转债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将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7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888.7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05元,共计募集资金55,615.34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046.36万元和税款人民币182.78万元(税款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为52,386.2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930.5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0,638.4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198号)。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67号文),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原股东优先配售1,530,600张,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494,970张,本次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全部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数量为14,43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20,4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36.00万元(其中,不含税保荐承销费为人民币600.00万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人民币36.00万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19,764.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发行手续费和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5.4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9,594.6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83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 金额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备注 |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支行 | 201000246981890 | 13,642.74 | 已注销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九沙支行 | 19007101040012709 | 32,835.29 | 已注销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 95070078801800001668 | 5,908.17 | 697.85 | 本公司开户,募集资金专户 |
95070078801800001668 | 2,900.00 | 本公司开户,募集资金专户二级账户大额存单户 | ||
合 计 | 52,386.20 | 3,597.85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50,638.48万元,截至 2023年12月 31日,公司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共计515.49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共计40,334.8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共计7,221.24万元,报告期内,公司IPO募投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已完成,该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2023年1月销户。公司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为3,597.85万元,其中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97.85万元,大额存单户余额为2,900.00万元。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备注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 | 331065920013000744548 | 19,764.00 | 14.84 | 本公司开户,募集资金专户 |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9,594.6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共计46.76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共计19,626.52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4.84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和附件3。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各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不存在差异。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和附件4。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通过“偿还银行贷款”改善了资产负债结构,降低了财务费用,提高了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稳健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2021年8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2022年8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300万元人民币(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900万元人民币购买大额存单。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597.85万元,其中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97.85万元,大额存单户余额为2,9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7.10%,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二)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余额为14.84万元。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3.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4.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9日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0,638.48万元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0,334.88万元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无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20年度:35,102.68万元 2021年度:4,059.03万元 2022年度:583.74万元 2023年度:589.43万元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 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的差额 | |
1 | 年产10万吨聚酰胺6切片生产项目 | 年产10万吨聚酰胺6切片生产项目 | 32,835.29 | 32,835.29 | 25,784.24 | 32,835.29 | 32,835.29 | 25,784.24 | -7,051.05[注1] | 2021年12月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908.17 | 5,908.17 | 2,683.85 | 5,908.17 | 5,908.17 | 2,683.85 | -3,224.32[注2] | 2024年12月 |
3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 11,895.02 | 11,895.02 | 11,866.79 | 11,895.02 | 11,895.02 | 11,866.79 | -28.23[注3] | 不适用 |
合计 | 50,638.48 | 50,638.48 | 40,334.88 | 50,638.48 | 50,638.48 | 40,334.88 | -10,303.60 |
[注1]项目已于2021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7,176.35万元(包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125.30万元)已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注2]上述项目正在建设期,未来募集资金将持续投入[注3]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44.89万元(包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16.66万元)已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附件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注] | 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效益 | 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
1 | 年产10万吨聚酰胺6切片生产项目 | 101.9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648.83 | 6,959.82 | 6,522.89 | 18,131.54 | 不适用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公司未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进行承诺
附件3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9,594.60万元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9,626.52万元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无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22年度:19,626.52万元 2023年度:0万元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 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的差额 | |
1 | 年产18万吨聚酰胺6新材料项目 | 年产18万吨聚酰胺6新材料项目 | 19,594.60 | 19,594.60 | 19,626.52 | 19,594.60 | 19,594.60 | 19,626.52 | 31.92 | [注] |
[注]年产18万吨聚酰胺6新材料项目共有3条生产线,其中3号线已于2022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1号线已于2023年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号线已于2023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附件4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注] | 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效益 | 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
1 | 年产18万吨聚酰胺6新材料项目 | 95.9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85.08 | 4,737.87 | 4,452.79 | 不适用 |
[注]公司未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进行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