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文件,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在充分了解相关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帐务信息的基础上,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报告,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及其应当履行的审批程序无其他异议。
公司监事:张艳钊 杨烨 吕晓萍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