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首旅酒店: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4-008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旅酒店”)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星期三)上午9: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北京民族饭店十一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和公司高管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11名董事。公司董事长李云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3名监事、6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提出并经过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赞成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赞成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以赞成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专项意见》全文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以赞成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会议中,已事前就《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阅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公司对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等审核通过,全文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以赞成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会议中,已事前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核,无任何异议,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以赞成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会议中,已事前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核,无任何异议。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七、以赞成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财务决算详细情况请见2023年度审计报告。

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以赞成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预案详见《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告》临2024-009号。

本项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将详尽披露股东表决结果。

九、以赞成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见《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

告》临2024-010号。

十、以赞成6票,占本项议案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公司董事长李云女士、董事孙坚先生、董事卢长才先生、董事袁首原先生、董事张聪女士为关联董事,因此回避表决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因解决同业竞争收购酒店管理公司资产涉及2023年度业绩承诺履行情况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会议中,已事前审核;本项议案详见《公司关于因解决同业竞争收购酒店管理公司资产涉及2023年度业绩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临2024-011号,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一、以赞成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会议中,已事前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审核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会议中,已事前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审核通过。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以赞成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借款额度申请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流动资金和投资发展项目的资金需要,董事会提出2024年度总额为60亿元人民币银行借款额度申请。

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在该额度内的借款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的选取、利率水平的确定等工作。此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通过后直至下一年度批准新议案前有效。

十三、以赞成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4年度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进一步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2024年度拟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以解决控股子公司部分资金短缺、银行贷款周转等资金需求。根

据2024年的资金情况,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最高额度为30亿元。此财务资助额度为当年最高额度,在最高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对子公司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规定,对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资助进行严格的管理,确保资金按期收回。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直至下一年度批准新议案前有效。

十四、以赞成6票,占本项议案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公司董事长李云女士、董事孙坚先生、董事卢长才先生、董事袁首原先生、董事张聪女士为关联董事,因此回避表决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4年度向控股股东首旅集团获得财务资助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

本项议案详见《公司2024年度向控股股东首旅集团获得财务资助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24-012号。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会议中,已事前审核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回避表决。

十五、以赞成6票,占本项议案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公司董事长李云女士、董事孙坚先生、董事卢长才先生、董事袁首原先生、董事张聪女士为关联董事,因此回避表决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与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见《公司与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4-013号。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会议中,已事前审核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回避表决。

十六、以赞成10票,占本项议案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公司董事梁建章先生为关联董事,因此回避表决1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与第二大股东携程上海及其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预

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项议案详见《公司与第二大股东携程上海及其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4-014号。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会议中,已事前审核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携程上海及其关联方回避表决。

十七、以赞成6票,占本项议案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公司董事长李云女士、董事孙坚先生、董事卢长才先生、董事袁首原先生、董事张聪女士为关联董事,因此回避表决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八、以赞成6票,占本项议案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公司董事长李云女士、董事孙坚先生、董事卢长才先生、董事袁首原先生、董事张聪女士为关联董事,因此回避表决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与首旅集团财务公司2024年度资金存放等预计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本项议案详见《公司与首旅集团财务公司2024年度资金存放等预计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24-015号。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会议中,已事前审核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回避表决。

十九、以赞成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会议中,已事前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审核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的意见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4-016号,

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以赞成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4年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80万元人民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会议中,已事前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审核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的意见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一、以赞成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见《公司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临2024-017号。

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二、以赞成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变动<公司章程>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见《公司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变动<公司章程>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的公告》临2024-018号。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十三、以赞成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见《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4-019号,《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十四、以赞成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一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下设机构 第一条 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和工作程序等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各专门委员会的实施细则执行。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第一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下设机构 第一条 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和工作程序等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各专门委员会的实施细则执行。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章 董事会的授权 第三十八条 董事会可以在权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层代为行使部分职权。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授权事项主要包括投资、对外贷款、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借款和人事任命等。 (一)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年度投资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内,或单笔投资金额在35000万元以内的购买或出售资产、购买或第六章 董事会的授权 第三十八条 董事会可以在权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层代为行使部分职权。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授权事项主要包括投资、对外贷款、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借款、对外捐赠和人事任命等。 (一)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年度投资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内,或单笔投资金额在35000

出售股权、租赁资产、委托或受托管理资产、债权债务重组等投资事项,有关决定及实施情况需在下一次董事会上报告。

但是,涉及土地、房产、采矿权等不动产购建项目,以及在北京市以外地区总投资估算额超过1亿元的固定资产购建及更新改造类项目、总投资估算额超过1亿元的新开设门店(分公司)项目,必须由董事会决定。

(二)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单笔

或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公司委托理财事项,在固定授权金额范围内滚动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有关决定及实施情况需在下一次董事会上报告。 (三)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公司对持股50%以下(含50%)或不持股的公司提供单笔或累计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财务资助事项,有关决定及实施情况需在下一次董事会上报告。 (四)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向第三方企业或金融机构进行单笔金额不超过10亿元并预计借款后公司资产负债率上涨幅度不超过上期末资产负债率十个百分点的借款事项,但公司资产负债率最高不得超过70%。有关决定及实施情况需在下一次董事会上报告。

出售股权、租赁资产、委托或受托管理资产、债权债务重组等投资事项,有关决定及实施情况需在下一次董事会上报告。 但是,涉及土地、房产、采矿权等不动产购建项目,以及在北京市以外地区总投资估算额超过1亿元的固定资产购建及更新改造类项目、总投资估算额超过1亿元的新开设门店(分公司)项目,必须由董事会决定。 (二)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单笔或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公司委托理财事项,在固定授权金额范围内滚动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有关决定及实施情况需在下一次董事会上报告。 (三)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公司对持股50%以下(含50%)或不持股的公司提供单笔或累计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财务资助事项,有关决定及实施情况需在下一次董事会上报告。 (四)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向第三方企业或金融机构进行单笔金额不超过10亿元并预计借款后公司资产负债率上涨幅度不超过上期末资产负债率十个百分点的借款事项,但公司资产负债率最高不得超过70%。有关决定及实施情况需在下一次董事会上报告。万元以内的购买或出售资产、购买或出售股权、租赁资产、委托或受托管理资产、债权债务重组等投资事项,有关决定及实施情况需在下一次董事会上报告。 但是,涉及土地、房产、采矿权等不动产购建项目,以及在北京市以外地区总投资估算额超过1亿元的固定资产购建及更新改造类项目、总投资估算额超过1亿元的新开设门店(分公司)项目,必须由董事会决定。 (二)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单笔或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公司委托理财事项,在固定授权金额范围内滚动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有关决定及实施情况需在下一次董事会上报告。 (三)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公司对持股50%以下(含50%)或不持股的公司提供单笔或累计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财务资助事项,有关决定及实施情况需在下一次董事会上报告。 (四)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向第三方企业或金融机构进行单笔金额不超过10亿元并预计借款后公司资产负债率上涨幅度不超过上期末资产负债率十个百分点的借款事项,但公司资产负债率最高不得超过70%。有关决定及实施情况需在下一次董事会上报

告。

(五)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对外

捐赠单笔金额(或等价值非现金资产)在50万元以内(含本数)的相关事项,有关决定及实施情况需在下一次董事会上报告。

告。

(五)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对外

捐赠单笔金额(或等价值非现金资产)在50万元以内(含本数)的相关事项,有关决定及实施情况需在下一次董事会上报告。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五、以赞成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部分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文修订后
第四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九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 第四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九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

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及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决定公司向所出资企业委派董事、监事及总经理的人选;

(八) 决定除《公司章程》第6.2.3条

规定的董事会有权决定范围以外的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聘用和解聘;

(九) 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 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决定年度投

资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内,或单笔投资金额在35000万元以内的购买或出售资产、购买或出售股权、租赁资产、委托或受托管理资产、债权债务重组等投资事项,有关决定及实施情况需在下一次董事会上报告。但是,涉及土地、房产、采矿权等不动产购建项目,以及在北京市以外地区总投资估算额超过1亿元的固定资产购建及更新改造类项目、总投资估算额超过1亿元的新开设门店(分公司)项目,必须由董事会决定。

(十一)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决定单

笔或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委托理财事项,有关决定及实施情况需在下一次董事会上报告。

(十二)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决定公

司对持股50%以下(含50%)或不持股的公司提供单笔或累计低于公司最近

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及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决定公司向所出资企业委派董事、监事及总经理的人选; (八) 决定除《公司章程》第6.2.3条规定的董事会有权决定范围以外的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聘用和解聘; (九) 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 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决定年度投资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内,或单笔投资金额在35000万元以内的购买或出售资产、购买或出售股权、租赁资产、委托或受托管理资产、债权债务重组等投资事项,有关决定及实施情况需在下一次董事会上报告。 但是,涉及土地、房产、采矿权等不动产购建项目,以及在北京市以外地区总投资估算额超过1亿元的固定资产购建及更新改造类项目、总投资估算额超过1亿元的新开设门店(分公司)项目,必须由董事会决定。 (十一)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决定单笔或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委托理财事项,有关决定及实施情况需在下一次董事会上报告。 (十二)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决定公司对持股50%以下(含50%)或不持股的公司提供单笔或累计低于公司最近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及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决定公司向所出资企业委派董事、监事及总经理的人选; (八) 决定除《公司章程》第6.2.3条规定的董事会有权决定范围以外的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聘用和解聘; (九) 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 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决定年度投资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内,或单笔投资金额在35000万元以内的购买或出售资产、购买或出售股权、租赁资产、委托或受托管理资产、债权债务重组等投资事项,有关决定及实施情况需在下一次董事会上报告。 但是,涉及土地、房产、采矿权等不动产购建项目,以及在北京市以外地区总投资估算额超过1亿元的固定资产购建及更新改造类项目、总投资估算额超过1亿元的新开设门店(分公司)项目,必须由董事会决定。 (十一)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决定单笔或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委托理财事项,有关决定及实施情况需在下一次董事会上报告。 (十二)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决定公司对持股50%以下(含50%)或不持股的公司提供单笔或累计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财务资助事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财务资助事项,有关决定及实施情况需在下一次董事会上报告;

(十三)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决定向

第三方企业或金融机构进行单笔金额不超过10亿元并预计借款后公司资产负债率上涨不超过上期末资产负债率十个百分点的借款事项,但公司资产负债率最高不得超过70%,有关决定及实施情况需在下一次董事会上报告;

(十四)《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

其他职权。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财务资助事项,有关决定及实施情况需在下一次董事会上报告; (十三)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决定向第三方企业或金融机构进行单笔金额不超过10亿元并预计借款后公司资产负债率上涨不超过上期末资产负债率十个百分点的借款事项,但公司资产负债率最高不得超过70%,有关决定及实施情况需在下一次董事会上报告; (十四)《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项,有关决定及实施情况需在下一次董事会上报告; (十三)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决定向第三方企业或金融机构进行单笔金额不超过10亿元并预计借款后公司资产负债率上涨不超过上期末资产负债率十个百分点的借款事项,但公司资产负债率最高不得超过70%,有关决定及实施情况需在下一次董事会上报告; (十四)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决定对外捐赠单笔金额(或等价值非现金资产)在50万元以内(含本数)的相关事项,有关决定及实施情况需在下一次董事会上报告; (十五)《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修订后的《总经理工作细则》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十六、以赞成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4-020号。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