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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旅酒店: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证券代码:600258 证券简称: 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4-017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酒店扩张及装修升级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26年4月27日。 ●本次延长实施期限,项目实施主体和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影响。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0月18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1]3299号文《关于核准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4,348,41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33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95.30元,扣除部分承销商的承销费用人民币5,724,000.00元(含增值税)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994,275,995.30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9,209,480.58元(不含增值税)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990,790,514.72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11月24日到位,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809号验资报告。根据《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0万元(含本

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金额(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调整后以募集资金净额投入金额(万元)
1酒店扩张及装修升级项目246,636.89210,000.00209,079.05
2偿还金融机构贷款90,000.0090,000.0090,000.00
合 计336,636.89300,000.00299,079.05

(一)酒店扩张及装修升级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国内市场的消费体系已经从基本物质需求转变到追求美好生活的阶段,消费的全面升级将带动酒店行业的快速前进和高质量发展,酒店行业整体正在面临新的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公司是一家领先的、市场规模优势较为突出的酒店集团公司,专注于中高端及经济型酒店的投资与运营管理,并兼有景区经营业务。作为国内大型酒店连锁集团,公司始终走在行业更新迭代的前列,在消费需求端的刺激下,为抓住酒店行业加速发展的机遇,拟对旗下经济型(如家快捷/云上)、中端(如家商旅/精选)、中高端(逸扉/和颐/璞隐)、高端(民族饭店/京伦饭店/南苑酒店)等品牌连锁酒店进行扩张及装修升级。本项目将精准定位酒店市场客群个性化的住宿需求,提升酒店服务品质,结合首旅酒店智能化运营模式,提高公司行业地位,强化综合运营效能,保障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

2、项目实施主体:本项目涉及对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经济型(如家快捷/云上)、中端(如家商旅/精选)、中高端(逸扉、和颐、璞隐)、高端(民族饭店/京伦饭店/南苑酒店)等多个品牌的连锁酒店进行扩张和升级,分散在全国多个城市。

3、项目建设期:本项目建设期预计为 3 年,将根据公司实际业务经营规划进行分批实施。

4、项目投资概算:本项目总投资额为 246,636.89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210,000.00 万元。

5、项目经济效益

本项目建成后,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5.13%,税后投资回收期为 5.55 年(含建设期 3 年)。

6、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情况

本项目涉及对公司现有品牌酒店数量扩张及多家现有酒店进行装修升级,不属于需要核准或备案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无需履行备案手续。本项目无需做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建设内容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二)偿还金融机构贷款

公司综合考虑现有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情况以及市场融资环境等因素,拟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 90,000.00 万元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

(三)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进展明细表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万元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1酒店扩张及装修升级项目209,079.0599,221.84-109,857.2147.46%
2偿还金融机构贷款90,000.0090,000.000100%
合 计299,079.05189,221.84-109,857.2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9,221.84万元投入酒店扩张及升级项目(包含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15,347.94万元),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人民币90,000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9,221.84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09,857.21万元。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等法规文件及制度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的情况。

二、 本次拟延长建设期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本次拟延长建设期限的募投项目为酒店扩张及装修升级项目,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调整前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1酒店扩张及装修升级项目2024年4月2026年4月

三、 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具体情况、原因及保障措施为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的安全性和稳健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当前市场及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对募投项目实施期限进行延长,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具体如下:

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可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据此计算项目的建设期3年,建设期结束应在2024年4月28日。由于2021-2022年,受公共卫生事件及经济下滑等多重因素影响,酒店行业整体遭受前所未有的冲击,不仅经营业绩出现大幅下滑,酒店升级改造的项目进度也受到严重影响。由于受公共卫生事件,公司酒店扩张及升级改造项目施工进度被拖延,原定部分酒店升级改造项目未按原计划开工,直至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市场恢复后,才陆续推进实施。前述原因导致公司投入到酒店扩张及装修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进度放缓,截至2023年12月31日,投入进度

47.46%。

本次延长实施期限的募投项目在前期已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分析,虽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公共卫生事件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募集资金投入进度阶段性放缓,募投项目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是,随着2023年经济持续稳定恢复,酒店行业整体复苏,公司充分发挥行业领军企业的核心竞争优势,抓住市场形势好转机遇,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发展为先、产品为王”的核心战略,加快拓店的步伐,继续推进酒店升级改造和品牌升级迭代。因此,公司继续使用募集资金进行酒店扩张及装修升级项目,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经过进一步的可行性论证分析,公司拟延长募投项目的建设实施期限至2026年4月27日。本次延长实施期限,项目实施主体和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

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

6.3.24要求,公司制定了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具体如下:1、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管理,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定期对项目进度进行监督,确保募投项目进度、 质量可控,保障项目按期完成;2、践行“发展为先、产品为王”的核心战略,抓住酒店市场复苏机遇,加快开店及酒店升级改造的步伐;推进募集资金的投入使用进度;3、加强学习和密切关注监管政策的变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 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酒店扩张及装修升级项目”建设实施期限作出延长。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和进一步的可行性论证分析做出的谨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合理推进,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影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六、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延长,是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而进行的调整,本次延期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延长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建设期限的事项,已经过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已发表明确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长建设期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建设期限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首旅酒店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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